第五节 运输工具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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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9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运输工具保险
分类号: F842.764
页数: 1
页码: 595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运输工具保险1951-1988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金融 郴县 运输工具保险

内容

1951年,试办铁路车辆强制保险。1953年,收铁路车辆与船舶强制保险费1.11万元,赔付2.53万元,赔付率达228%。1954年开办汽车保险,自愿投保。1955年停办铁路车辆及船舶强制险。1957年收汽车保险费1275元。1959年3月停办运输工具险。
  1981年,恢复运输工具险,主要为汽车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982年收保险费6.87万元。后逐年增加。1988年保险费收入达68万元,赔付52.4万元,赔付率77%。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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