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币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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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7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币制
分类号: F822.764
页数: 2
页码: 579-580
摘要: 本节郴县币制记述清代至1988年的发展历史。
关键词: 金融 货币 币制

内容

清代,县境内流通的货币,以银两为主币,银元和制钱为辅币。清光绪十六年(1890)以后,银两逐渐为银元所代替。光绪三十一年(1905)以后,铜元逐步代替制钱。民国建立后,定银元为国币。银两的使用形式有银锭、银饼和碎银子,银锭单个重有50两、10两、5两、2两等,银饼单个重1钱至1两不等,碎银子大小、重量不定。制钱为铜质,外圆,内有方孔,每枚面值一文,1000枚为一吊(每一吊扣除穿索钱22枚,实有978枚),县内流通的制钱主要有顺治、康熙、乾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宣统等数种通宝。每银1两换制钱1100~1600文,以换1500文居多。铜元有面值5文、10文、20文、50文、100文、200文6种,县内流通以10文、20文面值者为多。银元分外来洋和本国洋,还有光洋、常洋、烂板洋之别,每枚1元。还有面值5角、2角、1角的银毫,县内流通以广东“双毫”为多,每8枚双毫折银元1元。每1银元折银两7钱2分。铜元兑换银元因时间及银元种类而异,一般铜元7200~7300文值兑光洋1元,铜元6800~6900文值兑常洋1元,铜元4800~4900文值换烂板洋1元。
  民国17年(1928)1月至4月,湘南起义期间,良田区苏维埃政府用没收地主、劣绅的黄金铸成压有“中华苏维埃”标记的金币,面值有10元、20元两种,其数量不多。
  民国23年,红军长征经过郴县,使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家银行发放的兑换券。后,红军后勤部在郴县设兑换处,用银元收兑苏区兑换券。
  民国24年11月,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规定中国、中央、交通等3家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禁止使用银元、铜元,每元法币兑换银元1元或面值20文的铜元300枚。接着,湖南、广东、江西等省发行的辅币(1角、2角、5角的纸币),亦在县内市场流通。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法币开始贬值。民国31年4月,发行关金券,以关金券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价,与法币共同流通。民国34年1~8月,郴县沦陷,汉奸成立维持会,强迫人们使用汪精卫伪政府发行的“中央储备银行兑换券”(简称中储券),规定中储券1元兑换法币2元。9月,国民政府以法币1元收兑中储券200元。民国37年8月,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取代法币和关金券,以金圆券1元收兑法币300万元或银元0.5元,全县共收兑法币240余亿元。9月,金圆券亦迅速贬值,民国38年4月,金圆券失去信用,如同废纸,民间银元、铜元广泛流通,农村交易多以物易物。
  在使用上述货币的同时,县政府和较大商号亦发行市票,流通县内。民国3年袁洪茂钱庄发行市票。民国9年,大成油盐烟号发行本票。民国23年,县政府用田赋收入作抵,发行“团款抵借券”2万元,均系角票,政府不负责兑现,持券人可用券交税。民国27年,县政府发行流通券,仅使用一年即限期收回。
  1949年10月7日郴县解放,县人民办事处发布公告,要求统一使用人民币,禁止其他一切货币流通。人民币面额有壹百元、贰百元、伍百元、壹千元、伍千元、壹万元、伍万元7种。时市场经济仍操纵在私商手中,市场上曾一度人民币、银元、铜元并用。县根据国家稳定货币的政策,挂牌收兑金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举办折实存款,提高存款利率,加强税收,国家、集体工商企业单位只用人民币,严禁金、银币及一切变相货币流通。
  1950年4月,人民币完全占领郴县城关市场。1955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人民币收回旧人民币的命令,郴县于3月1日始流通新人民币,主币为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5种,角币为壹角、贰角、伍角3种,分币为壹分、贰分、伍分3种。以新币1元收兑旧币1万元,至6月,县人民银行共收回旧币132.44亿元。1957年12月,市场流通壹分、贰分、伍分金属辅币。1964年4月15日起,县人民银行奉命将苏联代印的叁元、伍元、拾元3种纸币,全部收兑回库上缴。1980年4月,境内流通壹角、贰角、伍角、壹元4种金属辅币,但数量很少,多为收藏货币爱好者收藏。1987年4月,境内开始流通伍拾元面额人民币,1988年5月,境内开始流通壹佰元面额人民币。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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