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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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7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764
页数: 2
页码: 578-579
摘要: 本节记述郴县信用合作社1933-1988年的发展历史及其现状。
关键词: 金融 信用合作社 郴县

内容

民国22年(1933),县设合作指导员,推行合作事业。民国25年,有信用合作社6个,社员126人,股金254元。民国29年,县设合作指导室。民国30年,信用合作社发展到182个,社员4760人,股金19445元。民国26~31年,信用合作社共发放贷款102.9万元。民国31年7月,成立郴县合作金库,资本10万元(法币),其中有74个合作社交纳股金1.84万元,衡阳农民银行拨给提倡股金8.16万元。其业务是向农村信用社发放农贷,所需资金除股金外,向衡阳农民银行贷款90万元。民国34年1月,日军犯郴,信用社业务停顿。民国34年8月,郴县光复,合作事业恢复。民国35年,县合作金库累计亏损200万元,奉命撤销。民国37年全县有信用合作社134个,入股社员17224人。后因物价飞涨,法币不断贬值,无法开展存贷业务,信用合作社解体。
  1952年6月,县内建立12个农村信用合作互助小组。12月,高雅岭乡凌克德和堆上乡陈伦泽两信用合作互助组联合10个常年互助组建立高上信用合作社,社员128人,股金246.6元。后,信用合作社得到发展。1955年,全县建立信用合作社128个,信用合作小组26个,社员28303户,股金47607元。1956年,随着撤区并乡,信用社并成26个,年底,社员达35833户,占总农户54230户的66%,股金60647元。1958年10月,信用合作社与银行基层营业所合并为8个人民公社信用部,各生产大队设信用分部。1961年,信用部、信用分部改为信用合作社、分社。1984年下半年,改革信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实行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清理原有股权、股金,并清股增资,原有股金19.8万元,1985年增至34.6万元。1985年4月,成立郴县信用合作社联社,民主选举理事会、监事会。1988年,县信用合作联社及下设的25个信用合作社,16个信用分社,98个信用站,1个营业部,1个储蓄所,干部职工共192人,不脱产工作人员98人,股金244万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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