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监察 审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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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68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监察 审计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574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县的监察以及、审计、财政监察、等。
关键词: 郴县 经济 财政监察

内容

一、财政监察1954年,县财政局配备财政监察专职干部。1957年检查安源铅锌矿帐务,发现该矿会计贪污木材款1100元,报司法机关依法惩处。1958年监察业务活动停止。1962年重新配备财政监察干部,开展监察业务,“文化大革命”中监察活动停止。1980年县财政局设监察股,财政监察业务一般由监察部门牵头,配合各股开展财政纪律检查。
  二、审计民国时期,县财政的收支管理状况,由省政府派员下县审计。
  新中国建立后至1983年,审计的许多职能由财政部门行使。1983年12月,成立县审计局,负责审计工作。1984~1988年,县审计局对矿产品公司、肉食水产公司、蔬菜公司、教育局、工商局、物资局、五金交电公司、糖厂、氮肥厂、农业银行等68个单位分别进行法规审计、效益审计、行业审计和专案审计,查出违纪金额611万元,其中应上交财政金额169.8万元,占违纪金额的27.8%;查出贪污索贿案4件,交司法部门处理的3人,追回贪污索贿款1.1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38.9万元,其中20万元、40万元、60万元以上的单位各一个。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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