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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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分类号: F810.2
页数: 1
页码: 572
摘要: 本文描述了郴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以及预算管理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三种等。
关键词: 郴县 财政 经济收入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郴县对行政事业单位划为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自收自支单位三种,对没有业务收入的国家机关团体等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其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国家预算管理,除规定由单位自行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外,收入全部上交国家,支出均由国家拨给。对有经常业务收入的事业单位,如医院、剧团等实行差额管理,即用本单位的业务收入抵补支出,收大于支的差额上交财政,支大于收的差额由财政预算拨款补给。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管理,其收入用以解决相应的支出,由单位自行管理,不纳入财政预算。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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