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建设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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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5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济建设支出
分类号: F810.4
页数: 2
页码: 565-565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县经济建设支出以及、工业支出、农林水支出、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其他经济建设支出等。
关键词: 郴县 经济建设 财政支出

内容

清宣统年间(1909~1911),县支驿站经费银188两,步拨工食费(人力运输费)158.6两,官渡费5.3两,合计351.9两,占财政总支出的3.2%。民国26~31年,郴县经济建设支出6.8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175.5万元的3.9%。民国34~37年,经济建设支出3.11亿元,占同期财政支出103.9亿元的2.99%。
  新中国建立后,经济建设支出成为县财政支出的重点,1953~1988年共计支出5452.5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19%。
  一、工业支出
  1955年,县财政把工业支出列入预算内范围,是年支出0.7万元。1958~1960年,财政大量资金投入大办工业,三年中,县预算内投资66.1万元,占同期经济建设支出的29.8%。1970年在板桥观山洞兴建一座小铁厂,县财政投资30万元,因资源勘探不实和其他条件不具备,铁厂中途停办。1971~1978年,县财政大量投资用于新建和扩建“五小”工业企业,8年中财政预算内投资368万元,占同期经济建设支出的25.6%,新办氮肥厂、糖厂、水泥厂、水泥电杆厂、针织厂、竹木制品厂、无线电厂等厂矿,县地方工业初具规模。
  1981~1983年,县财政对工业企业投资147.1万元,主要支持县糖厂、水泥厂、氮肥厂、碾米机厂、医用超声仪器厂等企业的综合利用和技术改造。1984~1988年全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413.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413.7万元。1988年工业支出60.4万元,比1955年增长81.7倍,年均递增14.3。1955~1988年,全县累计工业支出1092.3万元,年均32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
  1953~1988年,郴县农林水支出2421.2万元,占同期财政支出8.4%。
  农业支出 农业支出包括农垦、农业、畜牧、水产、气象、乡镇企业、土地管理等部门事业费以及农业资源调查、农业区划费。1953~1988年累计支出1038.65万元。其中用于农业部门的技术推广费、良种推广费,农机部门的农机推广费和畜牧部门的畜牧兽医费、畜禽保护费较大。1955年农业支出1.1万元,用于推广优良稻种和盐水选种等新技术。
  1972年,农机事业费支出6.1万元,主要用于推广五五型犁、737型打稻机、水田铁蒲滚等新式农具。1987年支出14.5万元,推广常规稻优良品种2.43万亩和双季杂交稻4.6万亩。
  林业支出1956年林业支出4万元。1966年支出11.6万元,共造林1.57万亩,垦复油茶林2.5万亩。1968~1975年支出14.94万元,年均支出1.87万元。1976~1986年支出186.19万元,年均支出16.9万元。1987年支出19.9万元,支持造林2.45万亩,四旁植树62.3万株,幼林抚育2.45万亩,迹地更新0.62万亩和全面完成森林资源普查工作。
  1988年林业支出13万元,支持新造用材林1125亩、油茶林90亩,抚育幼林3000亩。
  水利支出 新中国建立后,县财政对水利的投资逐年增加。1957~1960年,财政预算内投资65.2万元,兴建水利工程1400处,其中较大的有柳泉、小谷仓、龙塘等小一型水库及江口大坝。1964~1965年,县财政预算内投资181.3万元,支持四清、大头垅水库和小型水轮泵的建设。1966~1976年,财政投资303.2万元,支持高峰、长青水库的建设。
  1977~1988年,财政投资546.1万元,对原有工程进行加固、保安、配套、消除隐患,并在干旱死角地区新建一批小型水利工程和人畜饮水设施。1953~1988年水利支出1098.03万元,占农林水支出的45.3%。
  三、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县财政对农村投入,除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费和专项拨款外,还有支援农业生产专项支出。此项支出包括支援农村合作组织生产资金(1984年前称“支援农村人民公社投资),小型农田水利和水土保持资金,“大跃进”中无偿平调集体单位生产、生活资料的退赔支出,以及对农村造林、开荒的补助,对畜牧水产业的补助等。1959年开始拨付支援农村生产支出,是年支出21.6万元。1961年,县财政支付退赔“大跃进”期间“一平二调”款71.8万元。1975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35.7万元,给部分生产队购置拖拉机202台、打稻机185台、抽水机11台、电动机40台、耕牛40头,新建猪舍1.66万平方米。1988年,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达124.1万元。1959~1988年,累计拨付支援农村生产支出1383.39万元。
  四、其他经济建设支出
  其他经济建设支出包括工业、交通、商业等部门事业费、城市建设维护费、城镇人口下乡及就业经费、简易建筑费等。1953~1988年,全县其他经济建设支出共计555.5万元,占同期经济建设费支出的10.2%,其中城镇人口下乡及就业经费支出447.8万元,占其他经济建设支出的80.6%。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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