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储运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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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4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储运
分类号: TB498
页数: 4
页码: 550-553
摘要: 本章描述了郴县储运的发现情况、仓库建设、粮食储备、l粮食保管、以及保管措施、四无粮仓。
关键词: 郴县 粮油 储运

内容

第一节 仓储
  一、仓库建设
  粮仓建设 清初,郴州城建有常平仓6间。乡间建有社仓。至乾隆十年(1745),境内有常平仓21间,均在郴州城;有社仓6所24间,郴州城及西凤、永丰、秀才、吉阳、永宁等5个乡各1所。
  民国时期,县兴建县仓,多系由常平仓改建。民国30年(1941),田赋改征实物后,才兴建赋谷仓库。至民国36年,全县有县仓15处,分布于县城、许家洞、栖凤渡、五里牌、马头岭、坳上、良田、安源、鲁塘、华塘铺、保和圩、大奎上、龟形铺、文昌阁、碑记台;有社仓9处(每个乡镇1处)265间。
  新中国建立初,除接收部分旧仓外,还借用民房加以整修,作临时粮仓。1951年6月,县城马家坪、陈家祠堂及桥口、坳上、华塘铺、塘湾、栖凤渡等7地有粮仓,仓容共419万公斤。1952年元月在马家坪建成基地仓库1个,容量400万公斤。1953年在华塘、坳上、桥口和栖凤渡等地陆续兴建一批苏联式粮仓。1957年,全县有仓库33处,51栋,容量3210万公斤。60年代后期,新建基建房式仓,上盖油毛毡、屋面板,下铺沥青或水泥地面,具有防潮防雀的功能。并将部分简易仓、祠庙仿照改建成房式仓。1970年,学习推广黑龙江省明水县用一把草、一把泥建成的“土圆仓”,至1971年,在栖凤渡、新市、街洞共建“土圆仓”24个,容量82万公斤。“土圆仓”抗湿防潮性能差,容易倒塌,后自行停建。1982年,在板桥饲料厂建成造价低、密闭严、散温快、隔热好的“预制砼块顶盖拱型仓”,后新建、改修的仓库多仿此。1988年底,全县共有仓库35处,83栋,总容量4633.5万公斤。其中,民房仓3栋,容量56.5万公斤;简易仓30栋,容量738.5万公斤;苏式仓10栋,容量932.5万公斤;落地薄壳仓1栋,容量64万公斤;基建房式仓24栋,容量1463.5万公斤;预制砼块顶盖拱型仓15栋,容量1378.5万公斤。
  油库建设 历史上多用木桶和白铁皮油桶、油柜储存油脂。1958年元月,栖凤渡粮站建一个储油15万公斤的地下铁皮油池。地下油池受地下水渗漏的影响和操作不便,改为建地面油池。1970年在栖凤渡和马头岭各建1个容量5万公斤的地面钢钣油池。1973年学习外地经验,相继在栖凤渡、荷叶坪、街洞和板桥各建1个环氧树脂油池,总容量25万公斤,后因漏油报废。1981年9月,在栖凤渡和马头岭建成钢钣油罐5个,容量57万公斤。1988年底,共有钢钣油罐7个、容量63万公斤,其中栖凤渡4个、容量49万公斤,马头岭1个、容量8万公斤,华塘、板桥各1个、容量各3万公斤。
  二、粮食储备
  (一)县积储
  常平仓积谷 清代,设常平仓,储存政府筹集的积谷,每年青黄不接时粜出,秋收时籴回。雍正五年(1727),常平仓储粮9128石。后,积谷多为官军动用。嘉庆六年(1801),知州应先烈清查常平仓积谷,只剩糠秕谷14石,州府只好又筹集积谷9000石。咸丰十一年(1861),清查常平仓积谷时,已动用无存。
  县仓积谷 民国初,常平仓改为县仓。民国19年(1930),县仓有积谷6004石。民国20年4月,湖南省政府规定县仓应储积谷数为:一等县3万石以上,二等县2万石以上,三等县1万石以上,均向收租户派收。郴县属二等县。民国25年,全县积谷58404石。民国26年4月,省政府要求各县积储总人口3个月的粮食,下达郴县积谷任务26.1万石,要求分三期(五年为一期)筹集,因农民缺粮,县多次催办仍未能完成任务,至民国30年,仅筹集77407石。民国31年起,县仓积储的粮食除开支军粮外,又担负接济公粮的开支。
  民国36年,省政府下达郴县建仓储谷计划:建仓廒 355个,储积谷70556石,分三年筹集。
  当年只带募积谷3562石。之后,因农民缺粮,储谷计划落空。民国38年5月清查,县仓积谷经开支军粮、公粮等项后,仅存积谷18418石。
  机动粮1971年起,省粮食厅为鼓励各县多购粮食,实行超购粮食分成,由地、县掌握作机动粮。是年,县提留机动粮9万公斤,至1982年共累计提留1141万公斤。1984年,机动粮结余数全部上交省人民政府。此后,县未再提留机动粮。
  甲字粮1969年,郴县承担国家为战备积储的甲字粮积储任务,是年储备100万公斤,次年增至350万公斤,1971年减为300万公斤。1975年末,县库存的300万公斤甲字粮全部转为商品粮。
  (二)民间积储
  社仓积谷 乾隆十年(1745)6所24间社仓共储谷11436石。乾隆四十六年(1781),社仓积谷增至14994石。嘉庆五年(1800),社仓储谷达15100石。咸丰年间,湘军动用社仓储粮作镇压太平天国之军粮,咸丰十一年(1861),社仓储粮动用无存。光绪年间,社仓积谷得以恢复,县内积谷数不详。民国初期,县政府虽倡导社仓积谷备荒,但措施不力,多无成效。民国36年(1947),执行《湖南省各县、市社仓积谷计划实施办法》,把筹集社仓积谷列为中心工作,举行社仓运动竞赛。县政府合作室设自助互助委员会,分配各乡、保任务,派员督导各乡筹储,并指定安善乡示范。是年全县社仓筹集任务34420石,实筹22187石,完成64.5%。翌年发生旱灾,粮食减产,未予新筹。民国38年5月清查,社仓积谷实存22542石。
  社队储备粮1957年农业社开始提留储备粮,是年全县提留77.5万公斤。1961年起,执行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中关于“可以适当留些储备粮,以便备荒防灾”的指示,生产队每年在分配时都提留储备粮。但因大多数生产队社员口粮不能吃到第二年收获季节,提留储备粮多是“冬留,春动,夏分光”。1962年提留109万公斤。1965年,粮食部门开展代社队储存储备粮的工作,生产队有储备粮而缺仓库的,粮食部门可以代储。代储的粮食,均收1%的实物损耗及管理费。是年代储22万公斤。1970年,停收代储费,代储的粮食逐年增加。1972年起,贯彻毛泽东主席“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指示,1973年全县提留108万公斤,其中华塘公社华塘大队东瓜冲生产队储粮2.75万公斤,人平263公斤,成为郴州地区第一个人平储足一年口粮的生产队。1978年全县提留227万公斤。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社队不再留储备粮,原有的社队储备粮分到各农户,由各农户储备。
  三、粮食保管
  (一)保管措施
  历史上粮食保管措施主要采用翻晒、风车扬、过筛和土药熏蒸,保管员经常检查储粮温度、湿度等。此种方法劳动强度大,效果有限。新中国建立初,仍沿用旧法,粮食虫害霉变时有发生。1955年,华塘仓库霉坏稻谷1600公斤。1957年马家坪粮库100万公斤黄豆霉变,19.5万公斤面粉生虫。60年代起,采用糠壳吸潮、实物压盖,虫害高峰期诱杀和用氯化苦、磷化锌、磷化铝等化学药剂熏蒸相结合的方法,防治虫害和霉变。化学药剂熏蒸,杀虫率可达99%,药效能持续3个月,但易污染粮食。70年代采用低温、低氧、低药的“三低”储粮技术,能较好的抑制虫、霉危害,减少药物污染,节约保管费用,降低劳动强度。
  1979年10月,栖凤渡粮站二支库保管员未坚持粮情测报制度,致使71万公斤粮食霉坏,有关责任人员分别受到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1983年在五里牌乡试用防虫磷药剂储粮,1986年在华塘粮站试用α—蒎烯储粮,良田粮站试用木炭等防潮物保管面粉,效果都较好,但未普遍推广。
  (二)四无粮仓
  1955年在县城李子园和良田开展“四无”粮仓(即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活动,两处储粮40万公斤。坚持采用清垃圾、擦地板、剔虫巢、嵌隙缝、刷墙壁、筛粮食、编雀网等方法,粮仓实现“四无”。 1957年在全县普遍开展“四无”粮仓活动,因要求高,实现的不多。1970年,实现“四无”粮仓数仅占粮仓总数的0.85%。1980年起,坚持检查测报、总结评比、工作实绩与奖金挂钩等制度,效果显著。1983年,经省、地两级普查鉴定,全县粮仓实现“四无”,郴县成为“四无”粮仓县。并一直保持至1988年。
  第二节 调运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粮食余缺靠市场调剂。丰年县内粮食可以自给,一遇灾年粮食紧缺。所缺粮食一般从攸县、衡阳等地输入,由耒水水运至郴州,再由农民肩挑到各乡村。
  宜公路、粤汉铁路通车后,沿铁路、公路地的粮食入境出境改由汽车、火车运输。民国30年(1941),田赋征实后,农民所交粮食,靠人力肩挑至各收购点。
  新中国建立后,粮油调运工作由国家粮食部门统一进行,进行余缺调剂和品种调剂。
  县粮食部门为做好粮食收购、调运工作,本着“就地供应、余粮外调”和方便群众送粮的原则,合理摆布入库粮食,减少入库后的二步集运和不合理的流向。初,因无经验,粮食入库分布不当,高度分散,1952年动用农民劳动日27万多个进行二步集运。1953年起,注重抓统一入库的规划,分区绘制定点、定线、定量交粮图表。是年,人担二步集运269万公斤,后逐年减少,1954年为161万公斤,1956年减至11万公斤,1957年基本没有人担二步集运。1958年,县内开始修乡村简易公路,人力挑担多数为机动车辆所取代。1959年10月,郴州地区组建粮运队,县内粮食调运工作主要靠地区粮运车队。1975年10月,地区粮运车队下放给郴县粮食局2部大卡车,由县局调动安排。后,县粮食系统又添置一些汽车。
  1988年,县粮食系统有大小汽车18辆,担负全县粮食调运任务。
  新中国建立初,粮食少量调入,1953年开始有余粮外调。调入以面粉为主,大豆次之。
  50年代,面粉从衡阳、长沙等地调入,1962年地区面粉厂建成后,改由地区调入。1951~1988年,纯调入面粉3826.5万公斤。1951~1977年,共调入大豆625.5万公斤;1978年起大豆自给有余,改为调出,至1988年共调出大豆69万公斤。调出以稻谷、大米为主,小麦、红薯干、高梁次之。一般调往郴州地区各缺粮县,也调往衡阳、株州、长沙、岳阳等市及外省,其中调给郴州市的粮食约占全县外调任务的一半。1951~1988年,纯调出稻谷51284.5万公斤,大米2688.5万公斤,小麦927万公斤,红薯干686.5万公斤,高梁444万公斤。
  食用油调入主要为菜油、花生油;调出以茶油为主,棉子油次之。1957~1988年,调入菜油18万公斤,花生油13万公斤;纯调出茶油652万公斤,棉子油10万公斤。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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