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饮食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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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3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饮食业
分类号: F719.3
页数: 2
页码: 536-537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的饮食服务行业、饮食业、服务业、旅馆业、理发业等介绍。
关键词: 郴州市 饮食 服务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县城上、中、下河街多客栈、茶号。良田市场的100多家商户中,饭铺、茶馆约占半数;栖凤渡有酒家、饭馆30多家,米粉店10家。民国30年(1941),全县饮食业235家,年营业额 1023.5万元(法币)。县城“福星楼”、“正义楼”、“来鹤楼”等大酒家,以烹调艺高承办宴席出名。“周义记”的馄饨,“生活”的杂烩面,“德发”的糖包,“吴谓记”的汤圆等以独特的风味享誉。
  新中国建立后,饮食业得到发展。1955年,有饮食业467户,从业人员692人,1957年达到544户、902人,营业额32万元。“大跃进”期间,撤并网点,下放人员,私营饮食业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59年,仅存饮食店、点17个,从业人员154人。1962年,营业额下降到12万元。“文化大革命”中,限制和取缔私营、个体饮食业,砸掉一些名牌老店,取消一些名菜名点,提倡搞大众化、煮大锅饭、炒大锅菜,饮食业门点和经营品种减少。70年代,供销合作社投资44万元,在交通要道和集镇所在地的20个供销社兴建和改造饭店,国营商业投资在工矿区办饮食店。1 9 7 8 年,有饮食店2 5 个,其中供销社2 2 个,国营商业3 个;营业额44 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营、集体、个体饮食店一齐上。个体饮食业经营方式灵活,发展迅速。国营、集体饮食业也承包给个人经营。1 9 8 2 年,全民所有制饮食业3 个,营业额1 3 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2 3 个,营业额3 6 万元;个体饮食业8 2户,营业额6 万元。19 8 8 年,全民所有制饮食业1 户,营业额约10 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1 2 个,营业额4.3 万元;个体饮食业发展到3 4 3 户,营业额8 0.7 方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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