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饮食 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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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3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饮食 服务
分类号: F719.3
页数: 3
页码: 536-538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服务行业、旅游业、理发业、照相业、印染业、沐浴业等。
关键词: 郴州市 饮食 服务

内容

第一节 饮食业
  清末、民国时期,县城上、中、下河街多客栈、茶号。良田市场的100多家商户中,饭铺、茶馆约占半数;栖凤渡有酒家、饭馆30多家,米粉店10家。民国30年(1941),全县饮食业235家,年营业额 1023.5万元(法币)。县城“福星楼”、“正义楼”、“来鹤楼”等大酒家,以烹调艺高承办宴席出名。“周义记”的馄饨,“生活”的杂烩面,“德发”的糖包,“吴谓记”的汤圆等以独特的风味享誉。
  新中国建立后,饮食业得到发展。1955年,有饮食业467户,从业人员692人,1957年达到544户、902人,营业额32万元。“大跃进”期间,撤并网点,下放人员,私营饮食业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1959年,仅存饮食店、点17个,从业人员154人。1962年,营业额下降到12万元。“文化大革命”中,限制和取缔私营、个体饮食业,砸掉一些名牌老店,取消一些名菜名点,提倡搞大众化、煮大锅饭、炒大锅菜,饮食业门点和经营品种减少。70年代,供销合作社投资44万元,在交通要道和集镇所在地的20个供销社兴建和改造饭店,国营商业投资在工矿区办饮食店。1978年,有饮食店25个,其中供销社22个,国营商业3个;营业额44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营、集体、个体饮食店一齐上。个体饮食业经营方式灵活,发展迅速。国营、集体饮食业也承包给个人经营。1982年,全民所有制饮食业3个,营业额13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23个,营业额36万元;个体饮食业82户,营业额6万元。1988年,全民所有制饮食业1户,营业额约10万元;集体所有制饮食业12个,营业额4.3万元;个体饮食业发展到343户,营业额80.7方元。
  第二节 服务业
  一、旅馆业
  民国28年(1939),县城有旅馆30多家,良田有客栈20余家。民国38年,县城旅馆增至74家,分公寓、旅社、客栈3个档次。其中公寓设备较好,多单人房间,主要接等官绅、富贾。味雅园、嘉宾园、兴中公寓等较为有名。
  195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在县城建立郴县第一招待所,所址设在护国街(1965年迁至龙船头,1975年再迁至北湖桥),专供会议及出差人员食宿。是年,县城旅社客栈增至121家。1956年,在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对公寓、旅社实行公私合营;将客栈组成合作旅店,保留少数个体经营。1959年,县城旅馆划归郴州市,农村旅馆业逐步过渡由供销合作社管理。同时各人民公社相继办起招待所,主要接待开会、出差的基层干部及县直机关单位下乡人员食宿。“文化大革命”中,个体旅馆基本停业。 1973年,县商业局在桔井路开设郴县第二招待所。70年代 ,基层供销社建起旅社23个,床位538张。1979年,供销社所属23个旅社营业额5.1万元。1983年,县教育局在杨家湾开设教工之家(1984年改称郴县第三招待所),主要供教师进城开会、办事食宿。1984年起,县第一、二、三招待所都实行对外开放,广迎各方宾客。1986年,县第一招待所建成迎宾楼,楼高12层,有两个电梯供旅客上下;客房内备有空调、电话机、彩色电视机等现代化设备。周里为该楼题词:“郴州第一楼”。后,随着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在农村集镇住宿的人减少,集镇旅社减少。
  1988年,全县有旅店19个,服务人员146人;招待所3个,共有旅客住房266间,床铺700张,服务人员106人,各所均备有会议室、会客室、食堂、澡堂等附属设施。
  二、理发业
  民国时期,县城和各圩镇共有理发店30多家。农村有剃头匠走村串户,一个剃头匠包若干村、户,各村的理发日期相互错开,年初预约,年终结帐。城镇理发店多为一师一徒。
  县城较大的“西柏林”理发厅,有从业人员10余人,开展理发、烫发(火烫)、修容等多种项目。理发一般为手工操作。
  1952年,县城有理发店13家,从业人员63人。1956年,较大的理发店实行公私合营,其他理发店组成合作小组,县城理发业由饮食服务零管处领导,农村理发业由供销合作社代管。1958年,农村集镇有理发店18个,从业人员76人,其中合作小组6个、22人。1959年11月,县城理发店划归郴州市管理。随着电力的发展和理发工具的革新,理发工具逐步普及电剪、电吹。80年代,农民上城镇理发者增多,走村串户的理发师逐渐减少。改革开放后,男子发型式样增多,妇女烫发者日渐增加。同时,个体理发业逐渐兴起。1986年,供销社代管的农村理发合作小组全部转为个体经营。1988年,全县有理发店131个,从业人员167人,其中县商业局属理发店1个,职工5人,实行集体租赁经营;个体理发店130个,从业人员162人。
  三、照相业
  清宣统元年(1909),商人宋朝轩在郴州兴中街开设第一家照相馆,采用太阳光拍摄黑白照片。后,照相馆逐渐增加。同时摄影师对黑白照片进行人工着色。1949年,全县有照相馆11家,其中县城10家,良田1家。 1956年起,普及灯光照相。是年,栖凤渡供销社开办照相馆。1959年,县城10家照相馆移交给郴州市。1975年,栖凤渡、良田、桥口、华塘、鲁塘、板桥等6个供销合作社设有照相馆。80年代,照相技术进步,普及彩色照片,供销社经营的照相业逐年减少,个体照相业人员增多。1988年,有照相馆8个,从业人员11人,其中供销社所属的只有栖凤渡、良田2个,且为个人承包。
  四、印染业
  清末、民国时期,染土布,印被面均为手工操作,集镇染匠设店经营,农村染匠挑担下乡。土布多染成黑色、兰色,被面多印豆浆花图案。1949年,全县有印染业8家,其中农村5家。1956年,县城有一家公私合营印染店,从业人员24人;还有一家居民委员会印染店,从业人员10余人。1958年,两店合为一店,1959年该店被移交给郴州市。后,工厂出的布料颜色多样,印染业逐步被淘汰。
  五、沐浴业
  新中国建立初,县城有一家私人小澡堂。1952年冬,县电厂开设附属澡堂。1954年,新增私人小澡堂1家。翌年,县福利公司将2家私人澡堂合并组建为地方国营郴县健康澡堂,1959年,健康澡堂被移交给郴州市。后,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自设澡堂,县没有再设营业性澡堂。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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