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再生资源回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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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2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再生资源回收
分类号: F713.3
页数: 1
页码: 536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实行计划管理;废旧物资归口供销合作社收购,是年全县共收购废铜43.8吨,废钢铁1.4吨,废铝6.9吨。1955年,回收品种增加废橡胶。1958年,结合大炼钢铁运动,发动群众送交以钢铁为主的废旧物资,收购量骤增,是年收购废铜104.3吨,废钢铁1027.2吨,废铅201.6吨,废铝1.7吨,废橡胶34.2吨。后,收购量下降。1961~1975年,年平均收购废铜5.1吨,废钢铁174.9吨,废铅1.8吨,废铝1.0吨,废橡胶17.6吨。1976年起,收购量增加等。
关键词: 郴州市 经济 资源回收

内容

1953年前,废旧物资由私商摊贩收购。1953年国家将废金属列为统配物资,实行计划管理;废旧物资归口供销合作社收购,是年全县共收购废铜43.8吨,废钢铁1.4吨,废铝6.9吨。1955年,回收品种增加废橡胶。1958年,结合大炼钢铁运动,发动群众送交以钢铁为主的废旧物资,收购量骤增,是年收购废铜104.3吨,废钢铁1027.2吨,废铅201.6吨,废铝1.7吨,废橡胶34.2吨。后,收购量下降。1961~1975年,年平均收购废铜5.1吨,废钢铁174.9吨,废铅1.8吨,废铝1.0吨,废橡胶17.6吨。1976年起,收购量增加。
  1978年,县物资局成立金属回收公司,回收厂矿、机关、部队、学校的废旧物资;农村的废旧物资仍由供销社收购。1976~1984年,年平均收购废铜9.1吨,废钢铁354.4吨,废铅4.4吨,废铝5.2吨,废橡胶37.5吨。1983年,个体摊贩开始收购废旧物资,1985年个体收购站、点达102个,商业、物资部门收购量下降。1986年,按政策对个体收购站、点进行清理,取缔无证经营和不符合经营要求的站、点71个。1987年,取消回收废钢铁的指令性计划,开放废钢铁市场。1985~1988年,年平均收购废铜11.4吨、废钢铁97.7吨、废铅0.7吨、废铝4.2吨、废橡胶14.7吨。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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