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副产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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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2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农副产品购销
分类号: F713.3
页数: 3
页码: 522-524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农副产品的购销、土特产品购销、以及、茶叶、晒烟、烤烟、棉花、苎麻、土纸、小杂竹等。
关键词: 郴州市 经济 产品购销

内容

一、土特产品购销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土特产品购销均为私商经营。收购商品,除供应县内市场外,销往外地的主要产品有竹、木、烟叶、茶叶、茶油、苎麻、生姜、蓝靛等。从外地采购的主要产品有谷米、棉花、黄豆、蚕豆、海菜等。新中国建立初,公私合营厚生土产联营社和工农土产联营店收购土特产外销。1952年,供销社收购粮、油、棉、麻、烟叶、茶叶、土纸、水果和木材、楠竹等产品。1953年,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归口粮食部门经营;木材归口森工部门经营;其它土特产品归供销社收购。1958年,收购品种增加野生淀粉、野生烤胶、野生油料、野生纤维。供销社收购的土特产品属地区供销社归口经营的,上调归地区、省供销社;新鲜水果供门市部零售,棉花、棕片加工后零售;县内工业、手工业部门需要的原料,就地计划供应;茶叶、山苍子油、羽毛等交省、地外贸部门;小杂竹、杂木棒、桎木条、木炭等远销外地。
  茶叶清道光、咸丰年间(1821~1861),境内年收购茶叶约1800吨,由粤商运往南洋及英、俄等国销售。后因制作粗放,茶农、茶商掺杂使假,销量减少。民国5年(1916),收购、外销1085吨,民国30年仅340吨。至民国38年,购销无几。1953年,供销合作社收购1.85吨,1954年收购28.6吨。后,陆续恢复茶园,农业合作化起,逐步建立县、社、队三级茶场。1955~1982年共收购茶叶1487吨,年均50吨。1983年后,市场放开,多家经营,县茶叶场直接外销,供销社收购量减少,1983~1988年共收购28吨,年均4.7吨,其中1988年仅收购0.25吨。
  晒烟 历史上,郴县盛产晒烟,质量上乘,吸者无不称赞,“郴州叶”之佳名远扬。清乾隆年间,年收购销往常德、长沙及广东等地1500吨。鸦片战争后,国外卷烟充斥市场,晒烟销量锐减,民国30年(1941),购销200吨。1952年供销社收购43吨。1955年收购56吨。后,烤烟发展,晒烟产量、收购量锐减,1956~1965年共收购晒烟叶181吨,年均18吨。1967年后,无收购。
  烤烟1955年,供销社始收购购烤烟2.4吨。1956~1964年共收购53吨,年均6吨。
  1965年,大面积扩种烤烟,是年收购191吨。之后,供销社把种植、收购烤烟列为工作重点,常年聘请烤烟农民技术员(最多的1975年有150人),传授烤烟栽培和烤制技术,并集中人力、资金收购烤烟,收购量骤增。1974年收购量达604吨;1982年收购4610吨,创历史纪录。1988年收购2480吨。1965~1988年共收购29578吨,年均1232吨。
  棉花 历史上,县内种植棉花较少,所需棉花主要靠外地输入。1958年,供销社始收购棉花0.2吨。1964年,鼓励农民多种棉花,收购量增加,翌年收购215吨,1966年收购470吨,达最高水平。1967~1974年共收购694吨,年均87吨。1976年起,棉花种植面积减少,收购量下降。1980年收购10吨。1983年后,无棉花收购。
  苎麻 民国时期,几乎每户农民都种植几厘地苎麻, 自用后剩余部分出售,由私商收购运销外地。1952年供销合作社收购2.2吨。1953~1986年共收购107吨,年均3.3吨。
  1986年,苎麻提价,翌年收购27吨,1988年收购50吨。
  土纸 县内竹林资源丰富,土纸生产历史悠久。光绪三年(1877),销土纸900担,多作迷信烧纸。1953年,供销合作社收购21吨。农业合作化后,部分社队集体生产土纸,收购量增加,1957年达152吨。1958~1985年,共收购4621吨,年均152吨。1986年收购47吨。1987年后,土纸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收购量减少,1988年仅收购0.6吨。
  小杂竹1962年,供销合作社始收购小杂竹625吨,1964年上升至9400吨。1986年后,受资源和价格影响,收购量下降, 1988年仅收购450吨。1962~1988年,共收购12.24万吨,年均4533吨。
  二、畜禽、水产品购销民国30年(1941),运往广东销售的活猪1.5万头,鸡鸭12万只。新中国建立初期,专区贸易公司和专区土产支公司经营猪、禽、蛋的收购和出口, 1953年收购生猪0.8万头,家禽1.47万只,鲜蛋17担。1954年7月对生猪实行派购,成立县食品公司,专门经营畜禽、水产品。次年收购生猪1.69万头,家禽3.04万只,鲜蛋7吨,鲜鱼7吨。1957年,收购生猪2.55万头,家禽8.09万只,鲜蛋10吨,鲜鱼3吨。人民公社化初期,取消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农村生活集体化,限制私人养猪,加上粮食减产,生猪收购量锐减。1961年仅收购3847头,为1957年收购量的13.3%。1960年实行鲜蛋派购政策。1961~1963年,实行鲜鱼派购政策,并采取提高收购价格,增加奖售物资,划给饲料地等办法发展畜、禽生产,猪、蛋、禽收购量回升。1965年收购生猪3.09万头、家禽2.49万只、鲜鱼29吨。
  1972年,对活鸡实行派购政策,每户派购1~2只。1978年,收购生猪4万头、家禽4.68万只、鲜蛋96吨、鲜鱼33吨。1979年,调高猪、蛋、禽、鱼的收购价,生猪饲养量增加,收购量增多。1980年,取消禽鱼派购,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收购生猪5.72万头,家禽10.56万只,鲜蛋75吨,鲜鱼520吨。1985年,取消生猪、鲜蛋派购,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经营,畜禽、水产品收购价随行就市。1988年收购生猪4.83万头(包括国营、供销社、集体、个体收购数,下同),家禽1.39万只,鲜蛋377吨,水产品345吨。
  三、扶植商品生产县供销社、商业局为增加农副产品购销业务, 本着“欲取先与”的方法,从人力、财力、物力上扶植农民发展商品生产。1954年开始发放生猪预购定金。1955年,供销社调入棉花、苎麻、茶叶等经济作物种子900担。1959年,县食品公司在桥口白溪建立畜牧繁殖场(该场60年代初迁至华塘,1965年交地区肉食水产公司)。1961年,县供销社开始配备烤烟培植员。1963年,县供销社投资3.3万元支援生产队建立烤烟烘烤房40个。并设生产培植科,培植科配合基层供销社协助农村社队办起竹器加工厂14个。1965年,县供销社从河南请来烤烟种植师傅4人,并在县内聘请农民技术员,传授烤烟生产技术。1971年起,县肉食公司先后在新市、栖凤渡、华塘公社开办改良生猪品种基地,在五里牌公社开办禽、鱼生产基地,并在新市食品站建立良种生猪示范场,从长沙、江西等地引进良种母猪。
  1976年,县供销社调进茶叶种子800担,使全县茶叶面积增至5000多亩。1977年,县供销社生产培植员增至140人。是年,全县种植棉花0.77万亩、烤烟1.39万亩、甘蔗0.52万亩,并发展百亩柑桔基地22个、百亩乌桕基地16个、百亩黄花菜基地2个。1981年,县肉食公司在华塘公社南岸大队扶植重点养猪户,优先供应仔猪116头,预拨配合饲料1.36万公斤。1978~1988年,县供销总社和各基层供销社共举办各种经济作物技术培训班525期,翻印技术资料12.6万份,编印技术资料8.8万份,培训各种技术人员2.8万人次。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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