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市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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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市场建设
分类号: F7
页数: 2
页码: 517-518
摘要: 本节描述了郴州市市场建设郴州农村集镇市场的设置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变化。建设资金来源于县、社投资等发展及历程。
关键词: 郴县 经济 商业

内容

清光绪《郴州直隶州乡土志》载:“郴固无大市镇,除州治外,惟良田市铺店尚多。其余各处,或一、二百家,或二、三十家不等。乡人常于村居辐辏之地、水陆交会之冲,开列圩场,五日为期。届期或荷担、或挈瓶、或赁春、或抱布,懋迁有无,极攘往熙来之盛。”境内除郴州市场外,还有良田、桥口、鸦啸(今雅市)、高码、木根桥、华塘、保和、昌平、铜钱(今同祥)、荷叶、秀凤、五里牌、太和、栖凤渡等14处农村墟场,另有“十里一铺”31处。大多数市场选择在人口居住集中和交通便利之地,市场建设资金一般由地方官员、富户和宗族捐款、集资,市场内馆、店门面按派款比例分配。
  民国时期,衡(阳)宜(章)、郴桂(桂阳)、郴资(资兴)公路,粤汉铁路、许(许家洞)资(资兴)铁路相继通车,市场进一步扩大。桥口、良田、华塘、栖凤渡等交通要道形成初具规模的集市,高码、鸦啸、昌平、太和等圩场渐次没落,许家洞、坳上、黄茅、郴桂、和平、马头岭、草田铺等一批新集市逐步形成。各市场规模不一,设施简陋。除良田、桥口、华塘、栖凤渡、同祥等市场店铺较多外,一般只有30~50家店铺的狭窄小街,一、二间砖木结构的圩亭和一大块圩坪供商贩和赶圩者摆摊,一般3日或5日一集,毗邻圩场圩日相互错开。
  1949年,全县农村有定期赶圩的圩场22个,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市场货棚9栋,建筑面积1370平方米。
  新中国建立后,郴州市场日益兴旺;农村集镇市场的设置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行政区划的变更而变化。建设资金来源于县、社投资。1950年有良田、栖凤渡、五里牌、草田铺、太和、马头岭、荷叶坪、桥口、高码、雅市、许家洞、华塘、安和、保和、同和、同祥、黄茅、秀凤、坳上、正源、郴桂圩等定期逢圩的市场21个,其中各区人民政府的驻地,均设粮站、食品站、供销社、银行营业所、手工业社等单位,成为各区的中心市场。1958年“大跃进”中,农村市场大部分关闭,桥口、许家洞、良田、同祥、华塘、栖凤渡、五里牌等集市亦统一逢十(每月的10日、20日、30日)赶集,物资交流受到影响。1959年11月,县城市场划归郴州市。1962年后,农村市场陆续恢复。“文化大革命”中,集市贸易再次受到限制,复实行统一逢十赶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人民政府加强市场建设,不断改善原有市场条件,还建立一些新市场。1983~1988年,县工商部门共投资192.9万元,对栖凤渡、良田、五里牌、桥口、白露塘、坳上、永春、同祥、华塘、保和、荷叶坪等11个市场进行改建和扩建,并兴建月峰、太平、三口洞三个新市场。1988年,有农村市场30个(各乡镇所在地市场26个,工矿贸易市场4个)。平均每64平方公里有农村市场一个。其中定期赶圩的市场有21个,市场占地总面积4.1万平方米,其中亭棚面积1.8万平方米,固定摊位1358个,个体营业间45间。1988年农贸市场成交额3626万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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