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个体)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1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个体)商业
分类号: F7
页数: 2
页码: 513-514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市私营个体商业的发展的供销合作社、合作商业、合作小组、社会集体商业等。
关键词: 郴县 经济 商业

内容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商业均为私人经营。清代初期,江西、广东、广西等省及省内耒阳、衡阳、邵阳等地商人陆续至郴经商。清代中叶,良田、栖凤渡等市镇有商店二三百家。
  民国18年(1929),县城有商业行业12个,座商778家,2135人;良田300多户居民中,从商者100余家。 日军侵华初期,省内部分城市商人纷纷逃难至郴,行商庄客增多,县城仅油盐业即达146家,拥有资本60余万元(银元)。全县经批准备案的各类私营公司达98家。
  私营商业中,以江西商人资本雄厚,从事各行各业的以耒阳、衡阳、邵阳人居多。郴县人多从事酿酒、熬豆油、作豆腐、刨烟丝、杀猪卖肉、贩卖粮食等业。县城的著名商号有慎记绸布庄,祥光百货店,吉庆祥、左泰祥南货店,仁康、公和、永泰长药店,福星楼、粤湘酒家,亨得利、悦昌钟表店,维新五金店,恒大瓷器店。民国38年,注册行业有油盐、绸布、百货、南货、国药、新药、屠宰、转运、汽车、香烟、土烟、粮食、书印、瓷铁、豆油、鞭炮、旅栈、茶点、理发、杂商等20个,975户、2541人。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商业的合法经营。1952年,注册行业26个,商店1880户,从业人员4843人。另有饮食业47户、165人,服务业173户、406人,摊贩1417户、1445人,共资金76.87万元。1953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绸布、百货、屠宰三个行业的161户座商实行经销代销、联购分销。1954年,基本完成私营批发商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4月,对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结束。全县原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共2084户、2516人(其中城关镇1517户、1869人),在对私商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直接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59户、60人(其中城关镇57户、57人),纳入公私合营的978户、1323人(其中城关镇717户、1023人),参加合作商店(小组)的560户、594人(其中城关镇363户、363人),以代购、代销、经销方式,仍保持个体自营的187户、223人(其中城关镇132户、162人),自动停业的9户、20人(均为城关镇的)。
  1958年,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过渡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1959年,只有私商8户、9人。1962年,部分私商退出供销社,私商增至43户,“文化大革命”中,限制私营商业发展。
  1980年后,鼓励私营和个体商户发展,允许城镇闲散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经商。私营商业、个体商贩日渐增多。1984年,有私营、个体商业663户、1033人。1988年增至2075户、2864人,其中商业1380户、1852人,饮食业343户、559人,服务业352户、453人。是年私营、个体商业营业额441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4%。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