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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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1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济成分
分类号: F7
页数: 4
页码: 513-516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州市的商业的经济成分、私营个体商业、集体商业、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以及社会集体商业等发展。
关键词: 郴县 经济 商业

内容

第一节 私营(个体)商业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商业均为私人经营。清代初期,江西、广东、广西等省及省内耒阳、衡阳、邵阳等地商人陆续至郴经商。清代中叶,良田、栖凤渡等市镇有商店二三百家。
  民国18年(1929),县城有商业行业12个,座商778家,2135人;良田300多户居民中,从商者100余家。 日军侵华初期,省内部分城市商人纷纷逃难至郴,行商庄客增多,县城仅油盐业即达146家,拥有资本60余万元(银元)。全县经批准备案的各类私营公司达98家。
  私营商业中,以江西商人资本雄厚,从事各行各业的以耒阳、衡阳、邵阳人居多。郴县人多从事酿酒、熬豆油、作豆腐、刨烟丝、杀猪卖肉、贩卖粮食等业。县城的著名商号有慎记绸布庄,祥光百货店,吉庆祥、左泰祥南货店,仁康、公和、永泰长药店,福星楼、粤湘酒家,亨得利、悦昌钟表店,维新五金店,恒大瓷器店。民国38年,注册行业有油盐、绸布、百货、南货、国药、新药、屠宰、转运、汽车、香烟、土烟、粮食、书印、瓷铁、豆油、鞭炮、旅栈、茶点、理发、杂商等20个,975户、2541人。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人民政府保护私营商业的合法经营。1952年,注册行业26个,商店1880户,从业人员4843人。另有饮食业47户、165人,服务业173户、406人,摊贩1417户、1445人,共资金76.87万元。1953年,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有绸布、百货、屠宰三个行业的161户座商实行经销代销、联购分销。1954年,基本完成私营批发商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4月,对私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结束。全县原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共2084户、2516人(其中城关镇1517户、1869人),在对私商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直接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的59户、60人(其中城关镇57户、57人),纳入公私合营的978户、1323人(其中城关镇717户、1023人),参加合作商店(小组)的560户、594人(其中城关镇363户、363人),以代购、代销、经销方式,仍保持个体自营的187户、223人(其中城关镇132户、162人),自动停业的9户、20人(均为城关镇的)。
  1958年,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过渡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1959年,只有私商8户、9人。1962年,部分私商退出供销社,私商增至43户,“文化大革命”中,限制私营商业发展。
  1980年后,鼓励私营和个体商户发展,允许城镇闲散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经商。私
  营商业、个体商贩日渐增多。1984年,有私营、个体商业663户、1033人。1988年增至2075户、2864人,其中商业1380户、1852人,饮食业343户、559人,服务业352户、453人。是年私营、个体商业营业额441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7.4%。
  第二节 集体商业
  集体商业以供销合作社为主,以合作商店(小组)和其它集体商业为辅。1988年,全县有集体商业553户,从业人员2370人,营业额550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4.1%。
  一、供销合作社
  1950年,城关区搬运工人成立搬运工友消费合作社,经营日用生活资料,对内优惠供应。1951年8月,搬运工友消费合作社扩建为郴县职工消费合作社,社员2620人,社员入社时,每股交纳股金2元,入社费0.2元。是年11月,组建第一个农村供销合作社——栖凤渡供销合作社。1952年9月建立县供销合作总社(1954年4月改为县供销合作社),内设业务经理部,各区农村供销社(基层供销社)相继成立。是年底,有农村供销社9个,城市消费社1个,社员 41747人,集股金7.8万元,固定零售网点29个。1954年,消费社取消社员价格优待,实行按股金分红。是年有社员46958人,集股金95612元。12月,县供销社撤销业务经理部,分设土产废品、 日杂生资2个经理部。1955年12月,职工消费合作社扩建为国营零售公司。1957年,原农村9个区供销社按政区分片合并为良田、桥口、华塘、栖凤渡4个供销社,县供销社土产废品、 日杂生资2个经理部合并,称供销经理部。年底,有经理部1 个,农村供销社4 个,购销点8 3 个。
  1 9 5 8 年6 月,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取消股金分红,实行利润上缴。1 9 6 1 年6 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农村按人民公社建置建立2 2个供销合作社,下半年县供销合作社相继设生资、 日杂、食杂、贸易公司和合作货栈。翌年7 月,农村按经济区设10 个供销合作社。
  1 9 7 2 年恢复按人民公社建置设供销合作社1 7 个。1 9 7 9 年,有农村供销合作社2 0 个,县级公司3 个,干部、职工8 86 人。
  1 9 8 3 年,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县供销合作社改称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县级公司实行集体企业核算制度,基层供销社全面进行清股分红和扩股增资,5 月止,一共有入社农户4.8 3万户,股金1 2.8 5 万元。1 9 8 8 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辖桥口、板桥、大奎上、坳上、良田、新市、永春、芙蓉、鲁塘、华塘、同和、宝峰、马头岭、栖凤渡、五里牌等1 5 个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综合贸易、工业品、废旧物资回收等5 个公司。是
  年,全系统共有经营网点3 9 2 个,干部职工9 7 0 人;股金7 8.3 万元,固定资产8 4 9.4 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 5 6.9 万元;完成商品零售总额3 9 0 2 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1 4 1 9 万元,利润总额1 53 .89 万元。
  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
  1 9 5 6 年,农村小商贩5 6 0 户、5 9 4 人组成5 1 个独立核算的合作商店;1 1 8 0 户、1 1 8 0 人组成各负盈亏的合作、经销小组。县城建立绸布、百货、南货、饮食服务4 个零售贸易管理处;农村供销合作社配备专职或兼职干部,对合作商店、合作小组进行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提供货源。1 9 5 8 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并入国营商业和供销社。1 9 6 2 年,国民经济调整中,恢复合作商店1 2 个、8 2 人,恢复合作小 组1 2 个、1 0 1 人,共有资金5 万元。
  1 9 6 9年,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全部解散,一部分成员过渡为供销社职工,一部分成员下放农村。1 9 8 0 年后,原下放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成员较多的华塘、栖凤渡、良田、桥口等地,恢复合作商店5 个、2 0 人。后随着商业体制改革的发展,先后转为个体经营。
  三、社会集体商业
  7 0 年代,东波有色金属矿、街洞煤矿组织矿内家属建立综合商店,经营蔬菜、饮食、理发等项目。8 0 年代,县内厂矿、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劳动服务公司、供销公司、知识青年商店,安排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内部待业青年和职工家属就业。1 9 8 8 年,全县有劳动服务公司1 0 个,设购销网点2 8 个,其中县直属单位办公司、商场4 个。另外,县乡镇企业委员会所属乡镇企业供销公司有职工 3 2 人,流动资金1 2 0.8 4 万元,1 9 8 8 年商品销售额618 .9万元。
  第三节公私合营商业
  1951 年6 月,城关区油盐业、土产业和牙行业,与郴县专区土产支公司联营,分别建立厚生土产联营社和工农土产联营店。厚生土产联营社设10 个门市部和3 个购销组,于1954 年停业;工农土产联营店设8 个交易店和信托部,于1956 年停业。两店停业后,大部分成员进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在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又组建一些公私合营商店。至1956 年,全县有978 户1323 人组成46 个公私合营商店。1958 年,公私合营商店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或供销合作社。1962 年,农村恢复公私合营商店15 个,成员130 人,有资金3.2 万元,“文化大革命”中,并入供销合作社。
  第四节  国有商业
  1949 年11 月起,县城先后设立省二级采购供应站(公司)7 个。12 月,建立新华书店,专营图书。1950 年3 月,成立县粮食科,10 月成立中国粮食公司郴州分公司,经营粮食。
  1952 年12 月,粮食公司并入粮食科。1955 年,设县级国营百货、食品、食杂、贸易、福利等5 个专业公司,有干部职工149 人。并在桥口、良田、鲁塘、华塘、栖凤渡建立5 个食品站。1956 年1 月,县商业局成立零售公司。县百货公司在栖凤渡、良田、华塘、桥口、鲁塘等圩镇设批发部。年底,国营商业有职工347 人。1957 年,建立烟酒专卖公司和糖业糕点公司,开始组建东波贸易商店和鲁塘石墨矿贸易商店等工矿商店。至此,县国营商业体系基本形成。
  1958 年6 月,县供销社并入县商业局,下设工业品、食品、副食品、农产品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等5 个经理部和合作货栈。农村5 个批发部并入当地购销商店。1961 年9 月,商业局分为第一商业局与第二商业局(供销社),第一商业局辖日用工业品、药材、食品、副食品、食杂等5 个公司。1963 年,湘南进行商业体制改革试验, 日用工业品公司并入地区百货公司。1965 年,食品、食杂、药材公司并入地区有关公司,副食品公司并入郴州镇副食品公司。1969 年,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再次合并。1971 年1 月起先后恢复百货、副食品、药材等公司。1972 年8 月,肉食水产品经营从副食品公司析出,建立肉食水产公司。
  1975 年,以副食品公司所属酱菜豆制品厂扩建蔬菜公司(后改称食杂果品公司,1986 年12月撤销)。1976 年3 月,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再次分开。1979 年11 月,建立五金公司。
  1981 年,建立纺织品公司,药材公司划出商业局系统。1984 年成立县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担负烟叶购销和卷烟购进批发业务。1986 年11 月,建立良田商业贸易公司。1988 年,国有商业有:县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化工公司、纺织品公司、副食品公司、肉食水产公司、县物资局、县新华书店、县农机公司、县医药公司、县粮食局购销公司、粮油综合贸易公司、粮油储运公司、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共有批发零售和管理机构132 个,人员1336人,完成商品零售额6199 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5 %。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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