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建筑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06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建筑业
分类号: F407.9
页数: 6
页码: 502-507
摘要: 本章郴县建筑业记述建筑队伍、建筑设备、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管理。
关键词: 城乡建设 建筑业 郴县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清末、民国时期,建筑业均为私人经营。乡村多为三五人一伙,以师带徒,由揽头师承揽业务,做工方式为点工或包工不包料,称走厂。城镇由工头组织工匠,建立营造厂,承建机关单位及私人房屋,多实行包工包料。1949年,县城有营造厂6家。
  1950年,县城先后有16家私营建筑队开业,加上长沙、湘潭、邵阳、衡阳等地来郴的建筑人员,全县建筑队伍总人数逾3000人。1951年,县总工会将部分建筑队组成郴县土木工程队和郴县建筑工程队,还有几个建筑队自愿组建成楚宁营造厂。193、1954年,又相继组建群力、厚丰、工人、群强(后改为自强)、新华等营造厂。各建筑队、厂自找业务,分散在郴州地区部分县及邻近的广东省、江西省等地施工。楚宁、群力、厚丰、自强、新华等6厂出现盲目扩展业务、擅自雇佣农民、滥揽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损公肥私,个别人员骗钱潜逃等违法行为。1955年10月,县人民政府对6厂进行清理,吊销其营业执照,把6厂中遵纪守法的1623名工人组建成私营郴县工联建筑工程厂。1958年8月,县土木工程队和建筑队合并组成郴县专署基本建设局工程公司,由专员公署管辖;以私营县工联建筑工程厂组建地方国营郴县建筑工程公司,人员1842人。1964年,组建县房屋修建队,人员20余人。是年,坳上公社组建全县第一个公社基建队,后各公社建筑队相继成立。1982年10月,县房屋修建队改称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986年被撤销,70余名职工均移交给县线路器材厂。1988年,有建筑工程公司1个,职工437人;乡镇基建队18个,2303人。
  附:郴县建筑工程公司简介
  1958年8月,私营郴县工联建筑工程厂改造成为郴县建筑工程公司,租城关镇北街23号为办公地点,有工人1842人,其中正式工人1100人,有初级技术人员2人,公司只能承建简单的土石方工程和两层楼以下的砖木结构房屋。1959年,县建筑工程公司有职工1000人,房屋竣工面积4.98万平方米,完成工作量293.6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936元,实现利润1.2万元。之后,公司陆续调进专业技术人才,学习新技术,添置机械设备。1962年6月,县建筑工程公司转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并精简职工,人员减为180人。60年代,公司开始承建较大的工程。70年代初,承建施工难度较大的交通部郴州筑路机械厂百米桥梁车间。1978年,公司职工增至396人,房屋竣工面积1.83万平方米,完成工作量18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545元,实现利润7.9万元。1980年起,执行创全优工程规定,至1984年,该队承建的42项工程被评为全优工程,其中获省、地区建筑工程局颁发的全优工程证书22个。1987年11月,公司获省建委、省劳动人事厅、省建设银行“在全省施工企业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工作中,成绩突出,经济效益显著”奖状,并被省建委、省建筑工会援予“87年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优胜单位”称号。1988年,全公司有职工896人,其中获中级技术职称的5人,初级技术职称的45人,固定资产原值340.4万元,机械总功率2275千瓦,完成建安工作量85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9622元,实现利润46.8万元。是年,该公司能承建12层房屋、60米高的烟囱和25米跨度以内的建筑,资质审定为三级建筑企业。
  第二节 设备
  1960年前,县内建筑行业主要靠手工操作,工具简单,主要有砌刀、泥抹子、灰桶、吊线、自制水准仪和斧、凿、锯、刨等。1962年起,县建筑公司逐步添制机械设备。60年代,添制的主要设备有:平刨机、电动机、立刨机、打眼机、汽车、推土机、卷扬机、搅拌机、打夯机、钢筋弯曲机、电动剪铁机、钢筋下料机、电焊机、混凝土震动器、台式铣床、木工带锯、皮带锤。县建筑公司还自制了纹丝机、砂轮机、断料锯木机、灰浆机、筛沙机。1971年,县建筑公司用两根大铁扒杆,成功地吊装了郴州筑路机械厂桥梁车间大型混凝土钢筋屋架。70年代,还添制了空气锤、刨床、磨床、动力头、水磨石机、灰浆联合泵、锯床、洗灰机等设备。1974年,县建筑公司电工谢泽润针对木工平刨机经常刨掉工人手指的问题,研制出“晶体管电子控制双护罩木工安全平刨装置”,当工人手指接近刨刀时,刨刀自动停止转动,同时,两边护罩迅速盖住刨口。1975年4月,安全平刨装置经湖南省基本建设局鉴定合格,命名为“郴建木工安全平刨”,6月,全国推广木工安全平刨学习班在郴县建筑公司举办,湖南电视台为其拍摄一部电视新闻片。1977年6月,长春电影制片厂为其拍摄一部科技新闻片。“郴建木工安全平刨装置”获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奖。80年代,县建筑公司添置了液压汽车吊、双速磨石机、槽板机等,施工进一步向机械化发展。
  同时,各乡镇建筑队的施工设备也逐步向半机械化、机械化方向发展,至80年代大部分建筑队置有筛沙机、搅拌机、卷扬机、电焊机、钢筋下料机、锯木机、立刨机、平刨机、钻床等设备。
  第三节 设计
  新中国建立前,县无建筑设计专门机构,设计多由建筑师傅凭实践经验按建筑主的要求绘简单草图。民国36年(1947),建筑湖南省第三师范学校(今郴州师专)、湖南省立郴县医院(今地区人民医院)时,分别由省教育厅、卫生处提供设计图纸。1950年,县建筑工程队配有一个设计人员,楚宁营造厂自配工程师和技术员,沿用传统办法或绘制简单草图进行设计。1958年8月,县建筑公司设工程股,从事简单工程设计施工。1964年,县建筑公司调进具有大专学历的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计施工。后,各公社建筑队也陆续配备专业设计人员。1981年,建立县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县建委,下同)设计室,翌年,郴州地区建委给县建委设计室颁发设计证书。1986年,县建委设计室易名为县建筑设计室,经省建设委员会核准为丁级设计单位,具有6层以下建筑的设计能力。1986年设计的郴州地区税务局综合楼,获1987年郴州地区优秀设计项目三等奖。1988年,设计室有8人,其中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4人。1980~1988年,设计室完成设计建筑面积27万余平方米。
  第四节 施工
  基础工程
  传统的施工方法,采用人工开挖基槽,以挖至硬土层为准,然后用块石砌筑,用石灰砂浆粘结。若土质松软无法清底时,采用松木排桩、三合土粘结。1963年,县建筑公司始采用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此后,3层以上房屋建筑多用此基础。1979年,县建筑公司承建郴州市果品公司门市部时,因地基土质松软,采用震动成孔、灌注混凝土桩基础,效果良好。之后,松软土质地基多采用此法。1978年,县建筑公司还运用地梁与不埋板式钢筋混凝土整体板基础施工,此基础结构整体性强,且耐震。
  主体工程
  1955年以前,县内房屋的主体工程多为砖木结构,一般是用土砖或火砖砌墙,加上木楼枕、木楼板、木梁、木椽子。也有少量斗墙屋,直接用粘结性好的黄泥斗筑墙体。1956年,建县城西街百货商店,开始采用砖石、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此后,城镇房屋多采用此混合结构。1972年,县建筑公司在承建地区氮肥厂时,采用现浇的方法捣制钢筋混凝土柱梁,主体结构由钢筋混凝土支撑的框架结构。此后,框架结构广泛用于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屋面工程
  县内房屋传统屋面多采用人字形檐垛或双坡人字木,盖小青瓦、杉树皮、冬茅或稻草。1954年开始用红平瓦覆盖屋面排水,并采用木质板条钉倒板和粉刷天棚来隔热保温。60年代初,部分房屋建钢性防水层平顶屋面,砌架空层保温隔热,四周用檐沟集成落水,落水管直通地面排水沟。1978年,建砼预制大瓦屋面。1980年,水泥屋面上加塑料油膏防水层。
  装饰工程
  县内传统建筑物的装饰重点是内外檐、梁柱、门窗、栏杆等,一般为刷油漆,有的雕梁画栋,还有的贴金镶银。内外墙多为清水墙,有的粉刷白灰或抹蓝灰。地面多铺素土,少部分填三合土或铺火砖。1970年以后,城镇建筑开始注重内外墙和楼地面的装饰,至80年代,装饰技术逐步发展。地面普遍为水泥地面,部分地面磨成水磨石,铺锦陶瓷砖、马赛克、大理石、花岗石。外墙普遍采用石渣类干粘,用“滚、喷、弹、涂”等新工艺,造成各种花纹、图案;部分外墙镶贴锦陶瓷面砖、马赛克、大理石、镜面花岗石。内墙装饰普遍刷涂料,部分粘贴马赛克、玻璃纤维、塑料墙布、墙纸或喷塑。铝合金门、窗架和茶色玻璃等高级装饰材料亦开始使用。
  第五节 管理
  民国29年(1940),县政府设建设科,管理建设、建筑事宜。民国37年,建设科改称第四科。
  1949年11月,县人民政府置建设科。1954年7月,撤销建设科,8月,建筑由劳动调配所管理。1956年8月,建筑改由县工业科兼管。1958年10月,成立郴县基本建设局,主管全县城市建设、建筑施工企业和建材工业。1961年9月,撤销基本建设局,其职能由工业局兼管。1968年9月,建筑事宜由县革命委员会工交组兼管。1971年12月,工交组改为工交局。1979年3月,成立基建、环保办公室。1981年6月,基建、环保职能分开,分别成立基本建设委员会和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年2月,上述两单位并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5年6月,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分为建设委员会(简称建委)和环境保护局。
  一、建筑市场管理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城镇建筑市场由鲁班会或泥木公会把持,未入会的营造厂和个体工匠,不能承揽建筑业务,民国29年(1940)起,县建设科管理官方建筑工程的设计、估价、招标和监督施工。
  新中国建立初,县内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建筑程序和施工范围尚未走上正规。楚宁等6家私营营造厂出现私招乱雇工人、滥揽工程、偷工减料等不法行为。1955年10月,县人民政府吊销了这6家营造厂的执照,并规定以后凡承做建筑工程的企业均须向工业科、民政科、税务局等单位报告。1958年,大办工业、大炼钢铁,建筑项目增加,多数建筑工程仓促上马,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等程序均不规范,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浪费严重。1963年,县内的基建任务由专署基本建设局统一下达,城镇建筑基本上由县建筑公司承建。
  1964年,公社建筑队开始成立,初以承揽社队建筑为主。1972年,县执行湖南省革命委员会发布的《关于整顿和加强集体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管理的通知》,对城镇建筑市场制订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并对不合格的建筑队进行清理、整顿。1979年以后,县内建筑市场逐渐开放,大批农村建筑队伍进城承包建筑工程。1984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执行地区建委简政放权、扩大建筑市场、简化审批手续等规定,县审批工程设计权限:工业建筑由300万元扩大到500万元,民用建筑由100万元扩大到200万元。1985年,县质监站对全县18个乡镇建筑队进行资质认定发证工作,认定16个乡镇建筑队为固定性建筑队伍,2个乡镇建筑队为临时性建筑队伍。有11个乡镇建筑队伍已进入县城建筑市场。1987年10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对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建设单位必须履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县内建筑市场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二、工程质量管理
  清末,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一般由揽头师(包头)负责,因技术不高造成质量事故者,均需赔偿。民国时期,县政府对工程质量有“建筑工事完竣后,建造人三日内请政府派员查验”的规定,对较大的公用建筑还派员监造。新中国建立后,建筑部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派员监督施工。1958年,建筑主管部门制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制度。1963年,县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60%。1977年,执行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1980年,县建筑公司开展赛产量比速度、赛质量比安全等竞赛活动。1982年9月县建筑公司购置一台60吨万能机和测定仪等配套设备,对砂浆试块、红砖、钢材等进行物理试验,保证建筑原材料的质量。并执行省建工局集体施工企业管理处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1985年7月,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专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和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并委托县建筑公司试验室对全县建筑工程的砂浆试块、红砖、钢材、预制构件进行物理试验,提高建筑工程质量。质监站除进行平常的抽查、监督外,每年均对竣工和在建的工程进行两次质量大检查,1985~1988年,先后查处43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三、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业大部分作业均在露天和高空中进行,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清末、民国时期,建筑工程规模不大、结构简单,但安全措施较少,安全事故仍有发生。民国36年(1947)9月15日,县城中山西街街道扩宽改造时,陈家巷口居民就原墙脚升高,一工商户在新砌之墙未干时凿孔安梁搭垛,造成5栋铺宇坍塌,压死15人、压伤24人的重大事故。
  新中国建立初,安全措施仍不健全。1958年,县建筑公司因安全问题死亡6人。1959年6月,县建筑公司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草案》,对安全生产作了具体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物品制定了安全保管制度,规定生产安全员每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后随着建筑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安全管理的措施逐步完善。1979年2月,县建筑公司设安全保卫股,各班相继设安全员,并规定建筑工程注意“六口设防”,临街建筑和多层建筑需设置安全网,职工上班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鞋,施工的机械、电气设备要有防护罩装置。1987年,县劳动局设立劳动保护监督股,实行块块监督。同时,县建筑工程公司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置质量安全科,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明奖罚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县建筑公司月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下,当年被省建委、省建筑工会评为“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优胜单位。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