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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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4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庄建设
分类号: TU982.29.64
页数: 3
页码: 499-501
摘要: 本节郴县村庄建设记述春秋战国起,历代徙入郴县者,择地建房安家落户,经过世代繁衍,逐渐形成以同姓村民为主居住的村庄。村庄建设分别记述农房建设、公共设施建设。
关键词: 村镇建设 城乡建设 村庄建设

内容

春秋战国起,历代徙入郴县者,择地建房安家落户,经过世代繁衍,逐渐形成以同姓村民为主居住的村庄。大的村庄除建有民房外,还建有维护封建族权的祠堂。新中国建立后,村庄的建设朝有利于生产、生活方面发展。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后,将单家独户和户数少的村庄撤并;历年因修水利、水电工程,将淹没区村庄的村民进行拆迁安置,村庄的规模逐渐扩大,建设速度加快,一村多姓的情况增加。1981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少部分村民因原居住地窄,遂在原村庄附近另辟地建新房,村庄数量有所增加。
  一、农房建设
  清末、民国时期,农房建设因贫富不同而结构不同、大小不同,因山区与平地丘陵各异而不同。山区贫困户多用泥土抖墙或土砖砌墙,屋面盖杉树皮或茅草。丘陵、平原区农房多为砖瓦房。但贫困户的房屋为低矮窄小的土砖房。无房者,借他人房屋暂住,或寄居于祠堂、庙宇,或栖身于路亭、窑洞之中。一般农民房屋多为传统式四缝三间,居中一间跨度大,用砖或木板隔成前后两间,间墙上立神龛,前间称厅屋,以备招待客人及办“红白喜事”之用,后间称道主屋,作卧室或杂屋。厅屋两侧间(俗称子间),一般间作两间,前作厨房,后作卧室。一栋四缝三间房一般住两户人家,厅屋共用。有的兄弟多的户还在子间两侧再各加1耳房,变成六缝五间。在正房后搭披房或茅棚,作柴草间、牲畜栏舍和厕所;也有些村庄为了卫生,将牲畜栏舍和厕所集中建在与正房有一定距离的地方。少数富豪户则占地宽阔,高墙深院,房屋间数多,且装饰富丽堂皇,有宽敞的客厅、厨房,每人有专用的书房、卧房。
  新中国建立后,在土地改革中,全县原来无房或少房的贫困农民共分得公房和地主多余的房屋18871.5间,住房差别缩小。1952~1957年,少部分农户对旧房进行改建,并兴建了少量农房。“大跃进”期间,推行生活集体化,强行集中居住,集体建公共食堂、猪场,私人无人建房,少数分散的农房被拆,或被改作猪牛场。1961年,解散公共食堂后,被拆房户又重建房屋。以后随着农村人口的增加,不少农户克服困难,自建土砖房,少数条件好的农户建火砖房。70年代中期,少数生产队用集体资金兴建了一些式样划一、排列整齐、一楼一底、一栋多间住多户的“大寨式”民房或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居住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逐步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部分缺房户建新房,一些有房户为了抢占地基,也争着建房,还有些农户竟借债建房,农村出现建房热。1981~1988年,全县共建民房217.7万平方米,年均建房27.2万平方米。新建房屋款式新颖多样,一般为砖木结构,三缝两间或四缝三间的两层楼房。富裕户则仿照城市三室一厅、三室二厅的样式,建起三、四层的砖混结构房,水泥地面,水泥屋面或瓦屋面,阳台、晒楼齐全,外墙粘干粘石,内墙刷涂料。一些专业户还附设车库、作坊、养殖场,房子四周用砖砌成围墙,一家一户形成小庭院或小四合院。
  二、公共设施建设
  道路 清末、民国时期,为防盗贼,一些村庄在建房屋时,相邻的房屋相互错开,使村巷窄且曲折迂回,还形成一些死巷。村内及各村之间的道路,一般为泥沙路、卵石路或石板路。新中国建立后,村巷和道路建设向宽而直的方向发展。大部分村庄建房时,都留有较宽的村巷,路面用卵石或石板铺筑,还有部分路面铺三合土或水泥。少数村庄有统一的村庄建设规划,新建房屋横成行竖成排,排列整齐,美观大方。村中大道宽敞,可行驶汽车。
  公房 清末、民国时期,村庄的公房以祠堂、庙宇为主,多数农村小学亦借用祠堂、庙宇。
  新中国建立后,行政村兴建小学。成立人民公社后,大队、生产队兴建办公室、仓库、礼堂、猪场、代销点。60年代,各大队建有合作医疗站,部分大队、生产队建有农副产品加工厂。70年代末起,各公社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兴建规范化、高质量的小学、初中,学校的房子成为各地最好的房子。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猪场、合作医疗站、仓库等公房一般被分掉或变卖。农副产品加工厂和代销点等公房多实行承包。
  生活用水 清末、民国时期,村民在村前后或房前后挖水井汲水饮用,部分井水是泉水,污染较少。部分地方饮用稻田水、河水。新中国建立后,农村饮水条件不断改善。1972年开始,全县将农村改水列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一项重要工作。至1988年,共兴建水井3501口、简易自来水工程190处,21.22万名村民用上清洁泉水或自来水。
  供电 清末,农民照明多点茶油灯、菜油灯、桐油灯或松枝火把,少数户点煤油灯。民国时期,点煤油灯的户数增多,一些富裕户点马灯、煤气灯。1958年,农村始办小水电站,少数农户用上电灯。后,随着小水电的发展和鲤鱼江电厂输供电,用电灯照明的户逐渐增加。70年代,农村大力发展小水电,通电的生产队除用电照明和使用家用电器外,还用电力作排灌和农副产品加工动力。至1988年,全县有运行电站162处,发电机组250台,装机容量31077千瓦,有260个行政村、2531个村民小组、7.2万户农户用电,分别占其总数的97%、93%、92%。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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