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县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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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9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县城建设
分类号: F299.23
页数: 4
页码: 494-497
摘要: 本章郴县县城建设记述城池、街道、房屋、公共设施、园林绿化。
关键词: 城乡建设 郴县 县城建设

内容

西汉高祖五年(前202),郴县县城为桂阳郡郡治。此后,县城为历代郡、军、府、路、州、专区治所在地。明洪武九年(1376),废郴县入直隶郴州,至民国2年(1913)复置郴县。
  其间多年时间,城区建设由州府直接管理。1959年11月起,县城移交郴州市管理,城区建设由郴州市规划、实施。
  第一节 城池
  西汉高祖年间(前206~前195);桂阳郡太守杨璆在郴州肇建城池(城墙和护城河)。五代后周显德三年(956)增筑子城。宋淳熙十六年(1189),太守丁逢肇建城楼。明洪武二年(1369)卫镇抚缪亨、千户刘保,见城池破旧不堪,乃重新修筑,使城池初具规模:城墙周长593.3丈,高2.5丈,厚1.8丈,筑重楼5座、城门四座(东南西北四门分别称朝阳、迎薰、瞻极、仙桂),北门建后不久即封闭。城西壕因地高不能潴水,明景泰年间(1450~1457),千户高景春将西壕扩修成宽6丈、深2丈。明正德七年(1512),千户胡勋增修城廓。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知州赵恂复创筑外城,自西到东用石头新砌筑长225丈、高1丈的城墙,墙上盖瓦;并对其它地段加以整修,东南西三门皆立月城。清代时,对城池又多次进行修补,至嘉庆二十三年(1818),城墙周长630丈,高2丈,厚0.8丈;城壕宽丈余,深5尺;城墙上有垛口466个,城有3门(东南西门名依次为朝阳、镇南、瞻成,北门已闭)。城楼3座(东南西楼名依次为来鹤、迎薰、爽极)。民国30年(1941),县政府实测城墙,并填汇《郴县县城地籍一览图》,测得城墙(包括城墙遗址)正南长440米,正西长520米,正东长385米,东北长120米,正北长320米,城墙周长共1785米。民国时,因历年准许居民自由从城墙取砖石,至民国34年,城墙已成半废物。民国35年,拆除西门,通汽车站。民国36年8月,拆除部分城墙,解土填平城壕。1951年8月,修建、扩宽北街,拆南门和迎薰楼;修建、扩宽民主街,拆东门和来鹤楼;在民主街建部队文化干校,平掉百余米城墙。之后,各段城墙被相继拆除。
  第二节 街道
  县城街道经历代建筑,至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有街15条,其中城内有州前街、正街,城外有古渡街、丁字街、大街、东塔街、西塔街、下星街、谢家井街、法宝寺街、扎上街、河街、半边街、正一街、后街;有巷15条,其中城内有考棚前通防守署前出西门一条,考棚右通育婴堂出西门一条、关帝庙前通常平仓前一条,城外有张家巷、田家巷、天官坊巷、社仓巷、陈家巷、濂溪巷、邓家巷、姬家巷、罗家巷、水圳巷、三公巷、仙桥巷。街巷宽1.5~4米,城区面积近1平方公里。
  民国20年(1931),县城有九街十八巷:福星街、寿星街、文星街、东塔街、西塔街、半边街、草鞋街、丁字街、三河街;张家巷、田家巷、秀水巷、马家巷、小马家巷、陈家巷、大吴家巷、小吴家巷、白家巷、杨家巷、温家巷、濂溪巷、水巷、王家巷、郭家巷、欧家巷、黄家巷、铜巷。民国26年,街名多以“中山”、“民治”命名。县城通汽车、火车后,街道由南向北扩展,新建北湖路、车站路、板子街、文前路、升平路和火车站东、西两侧小巷。民国35年,中山东街、中山西街由4米拓宽至14米。民国38年,城区面积1.15平方公里,各类房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街巷面积4.76万平方米。
  1951年1月,成立城关区修街委员会,2月始集资修铺全长740米的中山东街、中山西街水泥路面。4月,文化路、北湖路、解放路、文前路由泥路改建为碎石路。8月,中山南路、中山北路、民主街(今人民东路)由4米扩宽至14米,铺成碎石路面。1952年扩修板子街,铺碎石路面。1955年,通郴师路(今桔井路和飞虹路)。1958年建协作路。1959年,文化路、北湖路、苏仙路铺设沥青面层。1959年底,主要街道有中山东街、中山西街、中山南街、中山北街、民主街、文化路、解放路、北湖路、苏仙路、升平路、和平路、协作路、国庆路等12条,总长8745米,次要街巷有40余条,长1.7万余米,是年11月,街道建设移交郴州市。60~70年代,先后建人民西路、东风路、桔井路、高山背路、劳动路、广场东路、广场西路、健康路;并将中山北街、国庆路、人民东路、解放路等泥结碎石路面改为沥青面层。70年代末期至80年代末期,兴建南塔路、兴隆街、飞虹路、七里大道,拓宽改建北湖路、解放路、国庆路北段、协作路北段以及工业大道。
  第三节 房屋
  清末、民国时期,县城区建房逐步增加。房屋建筑形式各异。官署、祠堂、庙宇、学校、礼堂、会馆、官绅别墅等房屋多为院落式建筑。街坊铺面均系砖木结构、小青瓦屋面的连墙房屋,一般为两层,少数为假三层,开间狭窄,进深长,光线暗,地面潮;临街房均为铺面,后房多作卧室兼仓库或制作间。小巷居民房多数为简陋建筑,化龙桥至清淑桥一带,两岸均为木架板装房,火车站两旁的民房还有用竹片结墙、杉皮作屋面的房屋。至民国38年,城区共有房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其中党、政、军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福利单位等有房屋建筑面积11.2万平方米,占全城房屋总面积的32%;私房23.8万平方米,占全城房屋总面积的68%。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城区房屋建筑迅速发展。50年代,县城房管部门、在城单位和城区居民都兴建一批房屋。1959年,城区房屋建筑面积达到65.4万平方米,比1949年增长87%。全城总房屋中,房管部门通过接收部分公房和兴建居民住宅,实有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占房屋总数的29.9%;在城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及企事业单位接管的旧公房和兴建房屋,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管房达35.1万平方米,占城房屋总数的53.7%;私人住房为10.7万平方米,占全城房屋总数的16.4%。1959年11月,县城房屋管理交郴州市。郴县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还陆续在郴州市的桔井路、高山背、人民东路、西街、北湖路、国庆路、飞虹桥、苏仙路、燕泉路、文化路、升平路等街道建房。1985年,进行城镇房屋普查,查得郴县驻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共有房屋面积34.4万平方米。
  第四节 公共设施
  供电设施
  民国27年(1938),粤汉铁路郴县机厂在白鹿洞、凌家湾、潘家湾等地建火力发电厂,供应火车站内部及附近村庄用电。是年,刘克秋在扎上街兴办小火电厂,发电供附近居民用电。民国33年,粤汉铁路郴县机厂西迁,电厂停止发电。民国37年,光华电灯公司在南街发电,供应中山西街至文化路一带用电。1952年,郴州火电厂建成发电,装机容量160千瓦,供应全城生产、生活用电。1961年10月,建成鲤鱼江火电厂至郴州输电线路,全城使用鲤鱼江电厂的电。
  供水设施
  1958年前,城区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主要于郴江、北湖和城内井泉汲取;若遇大旱,有的井泉枯竭,居民用水困难。1958年5月,省人民委员会拨款36.37万元在北湖兴建自来水厂,1959年3月水厂竣工投产,日供水量0.15万吨。是年11月供水设施建设移交郴州市。
  排水设施
  清代,城区没有排放污水的主渠道,仅赖从城中心通过的燕泉河(三川水)排污。街巷两侧的污水排放设施,多数为砖石砌的暗沟,宽度均在25公分以下,有的仅有土沟,还有的连土沟都没有。污水顺路面坡度流向低处。大雨时水漫街道,低洼地段积水成灾。民国时期,县政府发动城乡居民筹募捐款,疏竣排水沟,但成效甚微。
  新中国建立后,在整修、扩宽街道时,一并改造排水沟。50年代初,兴建文化路、民主街、文前路的下水道,总长1540米。1958年3月,改修下水道,对194条总长1.48万米排水不畅的下水道进行整修。之后,在新建各街道时,都用块石、水泥预制块等材料砌筑规范的下水道。1959年11月,城区排水设施建设工作移交郴州市。
  第五节 园林绿化
  园林
  县城北湖周围,绿树成荫,湖水清澈,自成一景,称“北湖水月”,为古郴州八景之一。唐代,韩愈曾在此泛舟游湖,并作《叉鱼诗》。贞元年间,于湖心建亭,名“叉鱼亭”。民国35年,县政府募捐集资法币500万元,在李子园修建“中山公园”,占地面积6.66公顷,园内建有中山纪念堂、中山亭,栽树500株。新中国成立后,中山公园被辟为郴县区专员公署驻地。
  绿化
  县城四面环山,自古林木茂盛,被称为“林中之城”。民国中期,衡宜公路和粤汉铁路开通后,竹木被大量砍伐,森林迅速减少。1949年,城郊11个山岭,除苏仙岭、南塔岭尚有部分乔木外,其余多剩灌木和小竹。城区内,除义帝陵、中山公园等处有少量零星古树外,街巷、庭院植树甚少,全城绿地面积共4公顷,绿化覆盖率仅3.5%,城区2.17万人,人均绿地面积1.84平方米。
  新中国建立后,县和城关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动员干部群众上山义务植树造林。1950年,驻城单位采野生树苗移栽,绿化东塔岭。1956年,动员城区2000多人在苏仙岭、骆仙岭营造松、杉林13.3公顷,植树13万株。1959年11月,县城绿化工作移交郴州市管理。
  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在各自庭院内植树造林,种花种草,绿化美化环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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