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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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85
颗粒名称: 第十六篇 邮电
分类号: F632.764
页数: 9
页码: 485-493
摘要: 本章记述了郴县邮电行业的发展历程,分述了邮政、电信。
关键词: 邮电 郴县 地方通信

内容

东汉建武年间(25~56),郴县县城设有专为官府传送公文和军报的驿站1处。唐代,增设栖凤驿。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境内有郴州驿站1处,邮铺18处,驿铺路线105公里,司兵、永充(雇佣的长期工役)79名。
  历代邮驿官办官用,民间通信困难。清光绪年间(1875~1908),州设民信局,经营民间通信。民信局停业后,曾有盐商等信脚或明或暗地揽收民间信件。光绪二十九年(1903)十月,城关设郴州邮政代办支局。翌年,改为自办邮政支局,属长沙邮界长沙分局管辖。
  民国元年(1912),郴州邮政支局辖永兴、兴宁(今资兴市)、桂阳(今汝城县)、桂东、栖凤渡、油榨圩、邓家坳、渡头司、黄草坪、青腰圩、东江、廖江市、桥口、五里牌(东)、华塘铺、寨前圩、沙田等17个邮寄代办所。民国2年,县城设郴州电报支局,辖桂阳县三等邮局1处,邮寄代办所34所。是年8月,划出桂阳邮政局及所辖7处邮寄代办所。民国15年,郴州二等邮局改称郴县二等邮局。是年,县设电话管理处,经办乡村电话业务。民国22年7月,湖南省长途电话工程处在郴县设营业处。民国28年8月,设立郴县无线电区台。民国32年3月,县政府将湖南省在郴县办的长途电话台、无线电区台和乡村电话台等机构合并成郴县电信分局。民国33年,日军侵犯湘南,邮路被切断。10月,郴县邮政局由广东邮区代管,郴县邮政局搬迁到大奎上和汝城县等地,艰难维持营业。民国34年10月,郴县邮政局回归湖南省辖。之后,因国民党发动内战,邮政设施遭破坏,业务萧条,入不敷出,县政府决定撤并机构,裁员减薪。民国35年,省办郴县电信分局改称郴县电务分局。
  在此前后,省还在郴县设第七长途线务段和郴县机务站。局、段、站各自成系统,独立经营,分别负责长途线路和局内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民国38年,县内有邮政局1个,邮政代办所8个,信柜34个,邮路250公里;有电信局1个,线务段1个。地方电信的电务分局名存实亡,仅有农话杆路75公里。全县邮电业务总量2.44万元。
  新中国建立后,邮电事业迅速发展。1951年6月,县邮政局、电信局和第七线务段并为郴县邮电局。县邮电局贯彻“人民邮电为人民”的方针,增设网点、改进设备、扩大业务、提高质量。1954年,郴县邮电局成为郴州地区中心局,负责调度全地区各县局业务。1957年,邮电业务总量23.78万元,比1949年增长8.7倍。1958年10月,撤销郴县邮电局,成立郴县专署邮电局,郴县的邮电业务由专署邮电局乡村邮电科管理。1960年恢复郴县邮电局,但郴县邮电的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等业务划归专署邮电局管辖,加之国民经济暂时困难,县邮电局的业务总量减少。1961年,邮电业务总量5.95万元,比1957年减少75%。1963年起,县邮电事业逐渐恢复。1965年,邮电业务总量达12.39万元。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邮电事业受到影响。1969年,县邮电局分设为邮政局和电信局,电信局由县人民武装部实行军管。1970年,由于自上而下地采取整顿措施,邮电事业有了转机。1973年8月,县邮政、电信两局复并为县邮电局。1978年,邮电业务总量达21.3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邮电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县政府贯彻“中央、地方、、集体和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执行“以邮养邮”等优惠政策,增加对邮电的投入,加强邮电通信网路的建设,重视邮电技术的开发和设备的更新改造,郴县邮电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8年,全县有邮电局1个,邮电支局、所24个,其中委办3个;邮路总长度2220公里(其中邮运路线93公里),农村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290门(其中邮电局经营的760门),分别比1949年增长7.88倍、24.8倍。邮电业务总量49.73万元,比1949年增长19.4倍。
  第一章 邮政
  第一节 邮路
  东汉光武帝建武年间(25~56),县城设驿站1处,专为朝廷传递公文和军报。唐代,境内设州驿和栖凤驿。明、清时期,县城北接永兴,南至宜章的大道成为驿路干线。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县城设总邮铺,县内有邮铺18个,主邮路4条,长105公里。东经石泉铺、菱角铺、石虎铺、鸦溪铺达兴宁(今资兴市);南经升桥铺、长山铺、良田铺、两路铺到宜章;西经骆仙铺、塘昌铺、华塘铺、招旅铺通桂阳州(今桂阳县);北经下湄铺、长冲铺、大茫铺、真陂铺、白茫铺至永兴。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郴州邮政支局以驿铺路线建立邮差路线(又名邮差干路),时有郴州至衡州(今衡阳)逐1昼夜快班邮路1条,为全省7大干线之一,邮差定挑30余公斤,昼夜兼程,掌灯疾走。光绪三十一年(1905),增辟县城至桂阳州、资兴、桂东、汝城等步班邮路。民国14年(1925),县内步班邮路次第开辟,并增辟县城至永兴不定期水上邮路。民国17年后,郴县次第通行汽车、火车,邮件由委办汽车和火车运载,相关干线步班邮路撤销。日军侵郴后,公路、铁路多被毁坏,车辆停开,又恢复一些干线步班邮路,郴县至桂阳用板车运送邮件。民国38年县内仅有干线邮路70公里。
  新中国建立后,县城至各地的干线步班邮路逐年增加,后随交通条件的好转,干线步班邮路逐步由火车和委办汽车邮路所取代。至1958年,全县有干线邮路1578公里,比1949年增加20.1倍,成为郴州地区邮件运转中心。1958~1960年,辟县城至鲤鱼江“火箭”邮路,连夜用自行车将报纸从县城运往鲤鱼江,使鲤鱼江、资兴等地能看到当天的《郴州日报》。1958年10月,郴州地区邮电局成立,县内各支局、所邮件均由地区局转运,至今未变。1988年,全县仅有邮运路线93公里。
  第二节 业务
  县邮政自开办起,先后经营过专营、兼营、代理等业务70余种。主要专营业务有函件、包件、汇兑、发行、机要通信等,主要兼营业务有代售印花税票、信贷、储蓄、人寿保险、商业汇兑、邮购货物、代发广告等。
  一、函件 包件
  函件包括各类信函、明信片、印刷品、贸易契、盲人读物等,历为邮局专营业务,业务量居邮政业务量之首。包件初为邮政兼营业务,新中国成立后列为专营业务。邮局创办初期,函件、包件业务不多。自民国4年(1915)辟圩镇投揽后,业务拓展。民国11年,全县共收寄函件8.4万件。民国14年,收寄包件1500件。民国34年起,函件、包件量下降。民国37年,全县只收寄函件3.36万件。民国38年4月,全县仅收寄包件7件。
  新中国建立后,交通发展,经济日兴,加上职工主动上门揽收,业务迅速增长。1950年,全县出口函件32.95万件、包件1868件。1955年,出口函件86.58万件、包件1.77万件。1957年7月,增办机要邮件后,函件出口业务增加,1958年,达132.25万件。1960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后受“文化大革命”干扰,业务增长速度减慢。1978年后,交通与电信通讯发展,函件、包件业务量减少。1988年,全县收寄各类函件90.16万件,包件0.663万件。
  二、汇兑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郴州邮局开办国内普通汇兑业务,时通用金属货币,调拨汇兑困难,以办理小额汇款为主,每笔汇款限10元(民国时期通汽车、火车后放宽至50元),且汇率高,业务少。民国8年(1919),增办国际汇票、航空汇票,并将小额汇兑业务扩大到代办所,汇兑业务发展,形成与银行竞争之势。因汇兑不平衡和交通时有不便,积存现款无法缴解。民国13年,采取限额或加收补水费等办法予以限制或拒绝。民国21年,开办电报汇兑,郴县邮政局被定为电报汇票发汇局,汇兑业务开始回升。民国32年,增办高额汇票和代收货价汇票等业务,业务量大增。次年,日军进犯湘南,汇兑业务锐减。抗日战争胜利后,又因国民党发动内战,时局动荡,货币贬值,汇兑业务萧条。民国38年4月,全县只开发汇票531张,兑付397张,汇钞(金元券)150.4万元。
  新中国建立后,邮政汇兑业务迅速发展。1950年,全县开发汇票2.17万张。1953年起,银行、邮局实行汇兑分工,邮局专办私人汇款,每笔款限300元内,是年开发汇票3.65万张。1954年,改邮汇金库制为向银行立户存取,解决汇兑资金周转困困难。1955年9月,改定额汇票为剪格汇票。1958年1月,又改用二联式复写汇票,汇率为1%。是年,全县共开发汇票6.24万张。1962年,又改用信封式汇票。1979年,京广铁路复线、国道107线改建、郴嘉铁路等工程相继开工,境内工程建设人员猛增,汇款者增加。1980年,开发汇票11.4万张。1986年后,上述建设工程渐次竣工,汇兑业务减少。1988年,全县开发汇票9.76万张,兑付2.91万张,平均每百人汇票30张、兑付8.9张,分别低于全地区59张、31.6张的水平。
  三、储蓄
  民国22年(1933),县邮政局开办储蓄业务。初期,只办活期储金,后陆续增办支票储金、定期储金和划拨储金。民国25年,增办儿童储金和储金礼券,后增办零存整取储金。
  民国29年,国民政府责成邮政局开办储汇业务,县政府命乡镇公所、保甲长组成“劝储队”,逐户劝储,储金业务锐增。民国34年后,通货膨胀,货币贬值,储蓄减少。民国38年4月,县邮电局仅有定期储户10户,活期储户153户,储金(金元券)余额1.1万元。1951年,郴县邮政局停办储蓄业务。1987年5月,县邮电局恢复储蓄业务,1988年,储户达2.55万户,年末存款余额142.93万元。
  四、报刊发行
  民国初期,报刊发行分别由报社和书店办理,邮局只作印刷品传送,民国18年(1929),县邮局将国民党郴县党部办的《指导周报》100份作新闻纸寄送。民国24年,邮局开办代订刊物业务。
  新中国建立初,邮政局改代订刊物为代销报刊,主要经销《新湖南报》、《民主报》等。
  1950年3月,实行“邮发合一”,始承担报纸发行工作,并代订代销杂志,邮局发行报纸达258种。10月,杂志交邮局发行。1951年,邮局开始重视农村发行工作,提出“把报刊发行到每一个角落”的口号,乡邮员采用代收鸡蛋、大米等多种便民措施订报刊,报刊发行量锐增,1952年,全县共发行报纸期发数2968份,累计60.17万份,发行杂志期发数2680份,累计3.72万份。1956年,报刊大量增加,邮局实行订销、零售同时并举。1958年,报纸期发数增至2.196万份,累计278.8万份;杂志期发数增至1.575万份,累计7.47万份。
  1966年,县邮电局报刊发行业务交地区邮电局。1981年,县邮电局恢复报刊发行业务。
  1986年,报纸期发数达4.34万份,累计589.21万份;杂志期发数3.58万份,累计48.68万份。1987年,《湖南科技报》、《湖南广播电视报》由报社自办发行,报刊因订价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压缩经费开支,发行量下降。1988年,报纸期发数3.98万份,累计数560.45万份,杂志期发数3.01万份,累计数41.86万份。
  第三节 投递
  一、市内投递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邮政初设,信件由邮局代办人员捎口信自取。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始设市内投递,有信差1名。民国29年(1940),县城设投递段2个,有信差2名,日投2次。民国36年,县城军队云集,人员增多,设投递段3个,信差4名,城内日投2次,郊区隔日1次。
  新中国建立初,县城投递沿旧制。1954年,县城设投递班1个,投递段6个,投递员增至7名。翌年7月,始用自行车投递,日投3次,第一次投递报纸,第二次投递函件和小包件,第三次投递函件和杂志。1958年10月后,市内投递归地区局经营。
  二、乡村投递
  清代以前,送往乡、村的官府文书由驿卒、挑夫传递。清末,农村邮件多交民信局或信脚传递。民国3年(1914)后,农村渐次增设邮政代办所和信柜,由经理人员负责投递附近邮件,邮局酌付酬金。民国5年,县内设村镇投揽点,邮局定期派差到农村集市收集和投递邮件。民国12年,邮局雇员任村镇临时信差,信差按固定环行邮路走班,3~4日一次。
  民国18年全县有村镇投揽点43处,分甲、乙两段。民国22年,邮局雇专人投揽农村邮件。
  因有的专夫向收件人索取力资过多,引起民众不满,后改设邮政信柜,由经理人负责投递。
  全县设邮政信柜14个,投揽点9个。民国33年,辟设县城至鲤鱼江、折岭、招旅3条环形邮路,总长约250公里,配邮差3名,均为2日班。邮差李珍富自备马匹驮运邮件,受到称赞。民国38年,全县乡村投递邮路总长约280公里。
  新中国建立后,重视农村邮件投递。1950年起,增辟邮路。1953年,全县共有农村投递邮路772公里,为1949年的2.76倍。按照中央关于“社社要通邮”的指示,1957年,农村投递邮路增至1292公里。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实行公社义务邮递员制度,农村投递邮路猛增至1737公里,全县100%的公社、大队和60%以上的生产队能看到当天县报。
  1961年起,调整自办邮路,取消义务邮路,邮路总长度下降到1045公里,投递频次相应减少。此后随经济发展逐步回升。1979年,农村投递邮路达2063公里。1980年起,农村投递按五定(定人员、定点、定线、定出班时间、定归班时间)跑班,实行奖罚兑现,投递质量明显提高,雷动协等被评为“质量信得过”投递员。1988年,全县共有农村投递邮路104条,总长度2127公里(其中自行车邮路1068公里),比1949年增长6.6倍,其中个人承包邮路16条,348公里;建有信报代投点288处,有乡邮员36人,委办乡邮员5人,有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各1辆,自行车49辆。全县由邮递员直接投递的乡镇26个,行政村191个,村民小组1881个。直投面:乡镇100%,行政村71.3%,村民小组69.2%。其中,每天投递一次的乡镇24个,行政村26个,村民小组26个;2天投一次的乡2个,行政村158个,村民小组1855个;4天以上投递一次的村7个,村民小组835个。
  第二章 电信
  第一节 电报
  一、有线电报
  民国2年(1913)6月,县城设郴州电报支局,由衡阳展线至郴州,开办国内有线电报业务。有蜂鸣器、音响机和莫尔斯人工收发机各一部,业务总类有官、商、特种、寻常4种,业务量以官、商两种较多。民国25年8月,电报业务种类调整为官军、局务公电、私务、公益、特种5类,多用话传和莫尔斯机收发,电报总交换量为全区之首。日军侵郴后,设备遭破坏,业务渐次下降。
  新中国建立后,电报电路疏通,电报业务量逐年增加。1950年,全县去报量8106份。
  1952年,业务种类有政军、政务、寻常、书信等4种常用电报。1953年县邮电局配置波纹收发机、键盘凿孔机各一部,并增办特种业务,办理分送、话传、送妥通知、预付回执费、核对、亲启、留交、专递、改发、加急等业务。1956年,县邮政局成为郴州地区的电报处理中心,增加电传打字机等设备,电报业务扩大到农村支局所。1957年,有线电报总类有防空、事故、天气、报汛、公益、军事、军政、企业、新闻、汇兑、公务、普通、书信等13种;特别业务扩大为特急、加急、分送、预付回执费、送妥通知、改发、专送、指定日期投递、留交、亲启、邮送等11种,全年电报去报量1.73万份,1958年,增至5.02万份。1958年10月,县邮电局电报业务交专署邮电局经营,郴县农村支局、所利用农话路线直接与专署局报房话传,业务量锐减。1961年,全县电报去报仅5129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社会经济活跃,电报业务量增加。1979年,去报量1.5万份。1988年,增至2.47万份,为1961年的4.8倍。
  二、无线电报
  民国27年(1938)9月1日,湖南省政府为第八行政督察区驻地郴县县城设无线电区台,使用手摇15瓦特发报机配以四管高放收报机,军政专用,至1949年未变。
  新中国建立后,无线电区台改为专署无线电台。1950年8月,国家准予办理租用电台业务,《郴州群众报》社、郴县专署气象台、中南309队第10分队、东波矿和变电站等特殊行业与部门租用专署电台,专作业务联络。后随机构的变化和有线通讯的发展,租用电台业务逐渐停止。1959年11月,成立郴州市,专署无线电台入郴州市境。
  第二节 电话
  一、长途电话
  民国18年(1929),遵照湖南省政府指令,县电话管理处利用乡村电话线路,先后连通桂阳、永兴、资兴和宜章等县长途电话,作军政专用。民国22年,湖南省政府与国民党陆军第四路军总指挥部工程处、湖南省电政管理局、隶属交通部的9省(含湖南)长途电话工程处等,均在郴县开办长途电话。民国25年12月,长郴线通话。从此,部、省、县3家经营的长途电话并存,分头扩充。民国28年,郴县有直达长沙、衡阳、耒阳、坪石、宜章、桂阳、宁远等电话线路7条,有30门长途交换机1台。经营的业务种类有普通、加急、传呼、预告4种。交换量较少,业务不多。民国33~38年,长途电话线路遭到破坏,业务日渐减少。
  新中国建立后,电信员工与广大军民奋力抢修电话线路,次第沟通郴县至资兴、桂东、临武等线,并接管地方经营的长途电话设施,统一管理,迅速恢复长话业务。1953年,长话业务总类有防情、军政、企业、一般和公务5种。是年,共接通去话2.25万张。1956年,长话业务扩大到支局所,并开办会议电话等新业务,业务量增加,县长途台成为全地区县间中心台。1958年,共接通去话7.83万张。是年10月,县邮电局长话业务交地区邮电局经营,县内各支局所受理的来去话通过农村总机接转,业务量减少。1961年,只接通长话4330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长途电话受到社会各界重视,业务迅速增长。1979年,全县共接通去话2.1万张,较1961年增长3.8倍。1980年后,使用长途电话较多的711矿和柿竹园矿先后架专线直达地区邮电局,县境长话业务下降。1984年,去话为1.4万张。
  1985年,业务种类增至特种电话、代号电话、首长电话、紧急电话、军政电话、新闻电话、普通电话、公务业务电话等8种。同时开办国际及港澳电话。1988年,全县去话4546张。
  二、市内电话
  1950年前,县境无市内电话,统称乡村电话,总机设在县政府,长话、市话、农话合用。县城仅有党、政、军、机关专用电话20余部。
  1950年12月,始设市内电话,装机50门,用户25户(计费的19户),用户申请装机要缴纳保险金。1952年12月,湖南邮电管理局投资1.47万元扩建郴州市话,敷设电缆100对,交换机容量扩大到100门,市话种类有普通、合用、同线、临时、公用、电话副机、中继线和专用8种。因通讯能力不足,故由局长掌握放号,一般用户装机难。1955年末,仅有市话用户146户。1956年,采用单局制市话通讯网,并对业务种类作了调整,市话业务得以发展。1957年,市话用户达229户。1958年8月,县城由城关镇改郴县郴州市,邮电局取消装机保证金,各行业“大跃进”,要求装机者猛增,年末用户达370户。此后,市话业务交地区邮电局经营,县邮电局无市话业务,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地区邮电局装机。
  1988年,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共装机251门。
  三、农村电话
  民国15年(1926),从县城展线至茶山坂,开辟县内第一条乡村电话线路。之后,逐渐扩展到各区、乡,为军政专用,业务简单。民国25年,县内有电话杆路13条,长310公里,分别通往茶山坂、极乐、东江、乌泥铺及区乡之间,并连通桂阳、资兴、永兴和宜章等县。
  民国26年,农村电话向社会公众开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民国30年,执行“湖南省乡村电话营业通则”,不与省办长途电话营业抵触者,按实际需要开放营业,营业收入按月缴纳县库。民国33年6月,日军侵犯湘南后,乡村电话线路屡遭破坏,部分线路改为军政专用。
  民国35年3月,升平、五市、四明、恭惠、栖凤、吉阳、凤翙、永二等乡镇电话线路修复通话。民国37年,全县有县城至栖凤渡、许家洞至桥口线路2条,长37.5公里,5至20门小交换机4台,共40门,电话机26部,员工8人。
  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电话迅速恢复、发展。1950年,全县农话杆路210公里,通达各区,有交换机4部,容量40门,军政专用。1953年7月起,农村电话作为地方国营通信事业交邮电部门代管,实行独立核算,对社会开放。1955年1月,农村电话实行全面收费,是年农话用户93户。1956年,执行中央“关于社社通电话”的指示。农村电话扩大网络,并先后增办长途电话、会议电话、电路出租等特别业务。1957年末,农话用户增至160户。
  1958年,全县农话杆路增至1320公里,交换机容量262门,年末用户达350户。因一哄而起,质量低下,管理不善,1961年后经济效益下降。1963年1月,调整农村电话管理体制,县将社间交换中心以下的7台总机(共174门)、536杆公里线路和7名职工下放给人民公社,由公社自建自营。县邮电局经营交换点12处,交换机容量580门,杆路长度582公里。
  1966年起,由于“文化大革命”干扰,农话接通率下降。1968年末,农话用户为353户,接通电话7.83万张,比1965年的18.9万张减少59%。1975年10月,县邮电局开始改进农村通信设备,调整业务范围,形成以县局为中心包括架空明线、电缆、载波在内的农话辐射星状网络。1979年末,农话用户增至512户,接通农话30.9万张,分别比1968年增长45%和2.9倍。1980年,行政村通话226个,占84.7%。1985年8月25日,东波矿发生特大洪水,电话中断,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县邮电局话务班王洪英立即向郴州行署、中共郴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等处报警,并想方设法通过高峰电站的通信线路,沟通长沙与东波矿调度室的长途电话。加上全局职工连夜抢修,迅速恢复通信,减轻了损失。是
  年,共接通农话32.3万张。但乡镇经营的农话,因经济困难,设备年久老化,杆线被盗或倒杆断线严重,不少用户拆机,至1988年,行政村通话的仅5个,比1980年减少221个。
  是年全县共有农话交换点27处(其中县邮电局经营的13处),交换机容量1290门(其中邮电局经营的760门),比1950年增加31倍;有农话单机1065部(邮电局经营的301部);农话杆路总长度453公里(邮电局经营的411公里);有环路载波全机1部、分机6部、特高频发信机3部;电缆22皮长公里;工程汽车2辆,三轮摩托1辆,自行车26辆。年末用户386户,全年通话30.22万张。此外,县内还有用户专用电信设备:交换机22台、共1940门,电话机1320部,传真机28部,架空明线200.5杆公里,电缆40.03皮长公里。这些设备均与县邮电局联网。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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