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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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81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管理
分类号: F512.3
页数: 3
页码: 482-484
摘要: 本章介绍了郴县运输管理发展情况。包括公路管理、运输市场管理、安全管理。
关键词: 交通运输经济 路政管理 郴县

内容

第一节 公路管理
  一、路政管理
  新中国建立后,县内公路路政管理由各养路工班负责,管理路产路权。同时,各公路两侧村庄组织护路小组,分区划段进行护路。
  1966年后,公路交通秩序出现混乱状况。在一些路段,沿公路边建房、搭棚、种菜;堆物放料,横切公路开沟引水;毁坏公路标志和构造物,强砍滥伐公路行道树等现象严重。为维护公路秩序,县革命委员会制定公路管理规定,并加强对群众进行爱护公路和安全教育。80年代初,侵占公路用地、损坏路面、影响公路交通的现象再次泛滥。1984年,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的有关问题的布告》。1986年,成立公路派出所,依法治路,打击破坏公路的活动,保护公路交通设施。1987年6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后,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公安、城建、工商、公路、交通监理部门成立公路路政整顿机构,分别对国道、省道、县道和主要乡道进行检查和整顿,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扫除路障,保证公路畅道。
  二、公路养护
  民国时期,境内公路由省公路养护队派人养护。
  1950年1月,境内公路由衡阳工务总段耒阳分段养护。1951年2月,建立郴县工务段,养护全地区公路。1953年3月,郴县工务段改为郴县养路段。1957年,贯彻国务院《关于改进民工建勤养护公路和建设地方道路的指示》,公路两侧15公里内的18~45岁男性公民和18~40岁女性公民,每人每年摊派5个工日,每辆车每年派2个车工日,义务建勤修路。建勤代表工主要为公路采备砂石。1958年起,各人民公社修筑的社、队公路,由公路所属社、队派人养护,报酬由各社、队统筹解决。1959年,县内有6个人民公社抽派40人建立养路队,养护97公里社、队公路。1962年,国家、县、公社三级公路分级管养:建立县公路段,养护公路干线,经费由国家下拨;建立县地方道路养护队,由各公社派出民工建勤代表工养护跨公社公路,经费由县拨给;公社内简易公路及厂、矿、场、校专用公路由各单位自养。公路养护队以消灭路面坑槽、波浪、跳车、翻浆、水毁和改善简易公路、碎石路面、路基、桥梁、安全设施状况,提高好路率为主。1968年,县地方道路养护队并入县公路段,原县地方道路养护队所设的13个工班,由地区公路段按80人的定员拨给每人每月12元生活费,工资由各公社统筹解决。1981年,县建立区社公路管理站,1984年改为县乡公路管理站,直接管养县支线公路,兼管乡村公路保养。1988年,县公路段设工班24个,职工139人,养护公路223.73公里,其中国道1条,42.96公里,省道2条,37.5公里,县道7条(秧溪至鲤鱼江、白露塘至塘溪、窝泥坪至三口洞、廖家湾至芙蓉、良田至江口、板子楼至月峰线的板子楼至荷叶坪与同和至月峰段、大丘铺至五里牌),143.28公里。县乡公路管理站设工班14个,抽派民工建勤代表81人,养护公路136.34公里,其中县道5条(坳上李家湾至万岁桥、鲁塘至上茶园、五里牌至乌泥铺、荷叶坪至同和、六和圩至鲁塘),76.4公里,乡道7条(荷叶塘至栖凤渡、高车头至岗脚、栖凤渡至太平枞山背、华塘至石山头、石盖塘经小溪至良江公路接口、邓家塘上腊峰山至上连溪、鲁塘石墨矿至大塘),59.94公里。其它乡、村、组公路和专用公路由各单位自管自养。
  第二节 运输市场管理
  民国22年起,县城先后建立肩运业职业工会、板车业职业工会、轿业职业工会、运输商业同业公会。这些会的理事长均由封建把头担任,由他们制定运输价格及划分业务范围,垄断运输市场。
  新中国建立初期,运价不统一,运主为争夺货源常发生纠纷。1951年4月,成立郴县搬运公司,对县城内搬运业务统一承揽,统一调配,并制定运价暂行规定。1952年,县人民政府发布《搬运管理暂行草案》,提出“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票证”的三统管理制度。1956年9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布《关于城市民间运输工具组织起来的指示》,对县城散工散车进行全面登记。“大跃进”期间,运输队伍猛增。1960年后,运输量减少,散车和农村车辆与专业运输车辆争抢货源。1963年4月,成立县运输合作联社和华塘片、栖凤渡片、良田片、鲤鱼江片交通运输管理站,管理运输市场。1964年7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布《郴县短途运输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取缔无组织的运输车辆,稳定运输秩序,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货源、统一运价”的“三统”管理办法。“文化大革命”初期,运输管理机构被撤销、管理人员被下放,运输市场管理失控。1971年,成立县联合运输办公室,恢复交通运输管理站。
  1980年12月,县人民政府制定《郴县运输市场管理试行规定》,实行“统一管理货源,统一安排运力,统一运价票证”的“三统”管理办法。1981年开始,执行地区交通局规定,对汽车统一逐月核定供应油料。
  1983年起,运输市场开放,允许个体户在登记、领照后进入运输市场,运输市场出现国营、集体、个人一齐上,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种经济成分的新格局。1985年,对汽车客车实行定点、定线、定时运行。1987年,在客货运输车辆中核发营业许可证,无证者不准参加营业性运输;并颁发客运班线牌,作为定班定线标志。1988年,郴县交通运输管理所下设城郊、梯子岭、枫树下、石盖塘、华塘等5个交通运输管理站,有职工21人,专门对公路客运、货运、搬运、装卸、营运范围及票证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节 安全管理
  民国29年(1940),设郴县养路费稽查站,负责征收养路费和执行部分安全监理职责。民国35年11月,县政府设建设科,兼管公路交通安全工作。民国36年,开始对驾驶员进行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发给驾驶执照,持有驾驶执照者才能驾驶机动车辆。
  1951年,成立郴县交通监理站,负责全地区的安全管理工作。1954年,县召开首次安全工作会议,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从1961年起,县交通主管部门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检审,对检审不合格者,责成检修,复审合格后再发给检审证。1968年,成立县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安全管理工作。1974年,设立县车辆监理站,负责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评比竞赛,每年开展“安全月”、“百日安全”等活动;经常进行公路交通安全检查,维护公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公路机动车辆。1976年起,建立驾驶员培训制度。监理站经常进行路检、路查,检查机动车辆的机械、技术状况;检查有无行车证、驾驶证、大牌照、养路费缴讫证、准运证和行车单。1980年,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分户口本制,对驾驶员进行严格审查和正规培训。1981年,将全县137个单位,1200余辆汽车,2300多名驾驶员组成56个运输联合体;各有车单位、专业公司、农机站普遍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包干负责制。1983年,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驾驶机动车违章处理规定》,并成立县交通安全监理站,聘请交通安全监督员67人,组织人数众多的义务交通安全员,宣传交通规则,纠正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1984年,县监理站改为县交通监理所。1987年,县交通监理所成建制移交公安局,改为郴县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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