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调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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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调度
分类号: F407.61
页数: 1
页码: 463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1960年到1988年供电调度情况。
关键词: 工业经济 供电调度 郴县

内容

1960年前,县内的小火电厂和小水电站自发电自用电或就近供电,由电厂或电站自己调度。1960年,鲤鱼江电厂供应到桥口的电,由鲤鱼江电厂调度。1964年县供电公司建立,并先后建立桥口、街洞两个电力网,供电公司向湘南电力网趸售电量供应县内,由县供电公司调度。1966年后,县内小水电站逐年增加,先后在良田、华塘、鲁塘、坳上、高峰、芙蓉、南溪等地兴建变电站,就近联络小水电站,形成电力网,分片供电。其中良田电力网,华塘电力网属郴州电业局调度;高峰电力网由高峰电站独立调度;坳上、芙蓉电力网分别由各乡水电管理站调度,并受湘南电力网总调度。因小水电站丰水期发电量多,枯水期发电量少,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电逐年增加,电量供需矛盾突出。各电力调度单位实行三电(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在落实用电申请的基础上按计划分配用电量,实行“四同”(用电计划和生产指标一同下达、一同调度、一同考核、一同总结)和“五有”(用电有计划、消耗有定额、考核有指标、节电有措施、管理有制度)。1979年,进行“一查四定”)查用电设备,定用电单耗、用电负荷、用电时间、用电量)。1980年实行电票制,按电票多少供应电量。在用电指标不足时,采取死指标、活调度,避“双峰”的办法。农村抗旱、“双抢”(抢收早稻、抢插晚稻)大忙时,电力优先保证农村抗旱、“双抢”需要;农闲时,电力优先供应工业生产。
  县供电公司调度电量,1965年为17.6万千瓦小时,1980年达1385万千瓦小时,1988年增至3011万千瓦小时。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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