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竹木制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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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52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竹木制品
分类号: TS6
页数: 1
页码: 444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县竹木制品、手工制品发展情况。
关键词: 木材工业 郴县

内容

郴县竹木资源丰富,城、乡木、篾工匠较多,以手工制作床、柜、桌、凳等木制家具和编织箩筐、土箕、篮子、椅子等用具。居城镇者一般开设店铺,居乡村者,多受雇上门作工。民国18年(1929),全县有竹、木业店铺24家,从业人员34人。之后,江西、邵阳、衡阳、耒阳等地工匠来郴县开店,收购竹木,就地加工出售。民国38年,县城从事竹木器生产者157家,从业人员259人。
  新中国建立初期,竹、木加工人员仍为分散作业,县统筹木材经营。1952年,县城木器业店铺实行联产联销。1954年,建立城关镇木器、竹器、棕绳生产合作社。1956年,组织农村工匠建立木工社7个、木工组3个、竹器组2个,入社社员568人。翌年,生产木、竹制农具6.17万件。1959年,县城竹、木制品厂、社移交给郴州市。1969年,县建立综合厂,设一竹器加工车间,18名工人自己上山砍楠竹,加工竹片、晒衣杆、蚊帐杆、竹跳板、竹睡椅等竹器。1971年,县林业局建木材加工厂,制作柜、桌、椅等办公用具和家具,并代客户加工木材。1972年,县综合厂竹器加工车间分出,建立竹木制品厂,有工人84人,以代购小楠竹,生产竹片、竹杆为主,翌年实现产值12.9万元,利润1.87万元。1978年,该厂停止竹器加工。1982年,县蓄电池厂设鞋楦车间,生产鞋楦。1984年,蓄电池厂引进广东东莞新式家具生产技术,以木材加工车间为主体,成立湘粤家具厂,生产成套组合家具,年产值达10余万元。1986年,因木材来源和产品销售困难,取消湘粤家具厂牌子,仍恢复木材加工车间,生产一般家具。1988年,县属竹木制品工业企业有县林业局木材公司和蓄电池厂木材加工车间。其中,县木材公司有职工180人,产值68万元,利润11万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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