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个体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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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1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个体企业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3
页码: 403-405
摘要: 本节郴县个体企业记述50年代初手工业到1988年个体企业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乡镇企业 郴县 个体企业

内容

50年代初,农村及城镇手工业者共3800余人,从事个体企业。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个体手工业者进入手工业合作社(组)。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个体企业全部消失。
  1979年,国家鼓励农民兴办个体企业。1980年初,邓家塘公社邓家塘大队农民段录沈,自筹资金600元,办起全县第一个家庭工业——便民综合加工厂,开展碾米、压面、饲料加工、轧花、切烟、食用菌栽培等11个项目,服务对象涉及邓家塘、廖家湾、良田3个公社、75个生产队的6千余农户。1981~1983年,加工收入共5.5万余元,获利润3.57万元,1983年获全省农机专业户称号。
  在发展个体企业中,政府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或恢复发展传统工艺产品,或引进新技术开创新行业,开发新产品。1980年,廖王坪乡马迹岭自然村恢复加工鞭炮引线的传统工艺,至1983年,全村126户,户户加工引线,成为引线专业村,年销售引线1.1亿条,纯收入11万元,人均增加收入232元,产品定点销往广东省乐昌、坪石以及省内道县等地。岗脚乡荷叶塘自然村,户户烧石灰,1980~1984年,建有24个石灰窑,成为石灰专业村,4年中,每年平均出售石灰收入13万元,占农业总收入的53%,人均增加收入266元。桥口镇幸福村,利用河沙资源优势,有70户农民办起大大小小的河沙场,成为河沙专业村,1983年收入6.5万余元。太平乡碧冲村张愈书一家四口人,1983年恢复熬豆油传统工艺,年产豆油3000余公斤,并用加工豆油后的副产品养猪、养鱼,3项年收入共1.24万元,获纯利5840元,人均1460元。
  1984年后,个体企业发展步伐加快。1988年,全县个体企业由1984年的43个增加至5530个,增长127倍;从业人员由99人增至7635人,增长76倍;收入由20.36万元增至4134.16万元,增长202倍。是年个体企业个数、人数、收入分别占乡镇企业总数的83%、39.6%、39.2%。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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