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办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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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3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办企业
分类号: F279.24
页数: 2
页码: 402-403
摘要: 本节郴县村办企业记述有些大队办起水电站、副食品加工、竹木加工等企业。
关键词: 乡镇企业 郴县 村办企业

内容

1959年,人民公社实行公社、大队两级管理体制后,不少大队为壮大大队一级集体经济,相继办了一些直接为本队生产、生活服务的铁木工厂、土化肥厂、土农药厂、碾米厂、榨油厂、砖瓦厂、石灰厂、煤矿、纸厂等企业。1962年调整后,大队企业保留14个,从业人员99人。1964年,中共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王延春率队在华塘公社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华塘大队率先兴办种植业、养殖业企业,带动全县许多大队兴办林场、果木场、猪场、渔场等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政府贯彻改革开放政策,准许大队办矿。板桥、大奎上、鲁塘、马头岭、坳上、芙蓉等公社矿产资源丰富的大队陆续办起锰矿、铁矿、硫铁矿、煤矿、锡矿、铋矿、铅锌矿;有些大队办起水电站、副食品加工、竹木加工等企业。
  1981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部分村办企业停办,劳力归田。1984年,大队企业改为村办企业。联户企业、个体企业兴办后,村办企业面临几重挑战与竞争,一度成为薄弱环节。从1985年起,乡镇加强对村办企业的领导,配备专干具体抓,稳定了村办企业的发展形势。
  1988年,全县268个行政村,有220个村开办村企业,占行政村总数的82%。村办企业共392个,其中有工业企业163个,农业企业207个,交通运输企业2个,建筑企业3个,商业、饮食、服务企业17个;从业人员3149人;收入1284.67万元,占乡镇企业总收入的12.2%。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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