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抚育 垦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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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抚育 垦复
分类号: F326.27.64
页数: 2
页码: 391-392
摘要: 本节郴县抚育、垦复记述1954~1988年,全县抚育幼林97.82万亩次。垦复油茶林、垦复楠竹林基地等情况介绍。
关键词: 抚育 林业 营林

内容

一、抚育
  县内人工植造的幼林,一般连续抚育3年,第一年刨山除草,第二、三年割除柴茅。新中国建立初期,山区农户营造杉木时,间种粮油作物3年,通过对间种作物的锄草、松土,对杉苗进行抚育。1958年,建立公社林场后,多调用生产队的劳力对幼林进行专门抚育。
  1964年起,基地造林,专人抚育幼林,国家每亩补助7元,造林当年补4元,后3年每年补1元。1982年后,主要抚育速生丰产林幼林。1954~1988年,全县抚育幼林97.82万亩次。
  二、垦复
  油茶林垦复
  县内农户历来有垦复油茶林的习惯。每年于秋冬闲时上山垦复,垦除杂柴杂草,疏松油茶根系。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号召垦复油茶,精细管理,提高茶油产量。并增加投入,对垦复油茶者补助现金和粮食指标。1956年6月,县委发布“关于大力发动群众垦复全部荒芜油茶、油桐林的指示”,并发放无息贷款4.2万元,补助现金2万元,补助粮食指标20余万公斤。9月,湖南省副省长谭余保到郴县视察油茶林生产。是年垦复油茶林3万余亩。1957年5月,县召开油茶垦复代表会议,并发放3年期的无息贷款5.5万元。
  1958年,垦复油茶山6.3万亩。1963年,在粮食困难的情况下,县发放补助粮指标10万公斤,垦复油茶林5.75万亩。岗脚公社云凤大队,有油茶山1.03万亩,人平8.77亩,油茶林经营管理工作突出,1963年被评为出席林业部的林业先进单位。1966~1974年,为垦复油茶林,全县共补助粮食指标105.37万公斤。1976年,省革命委员会确定郴县为10万亩油茶林基地县,地区革命委员会定郴县马头岭、栖凤渡、五里牌、华塘、板桥、桥口、坳上、良田等8个公社为万亩油茶林基地公社。县成立油茶生产领导小组。1977年,县规定每垦复油茶林1亩,补助粮食指标1.5公斤,农具修理费1元,是年共补助粮食指标11.65万公斤、修理费7.7万元。1982年后,油茶山由各户经营垦复。1950~1988年,全县垦复油茶林202.29万亩次。1976~1988年,国家用于油茶林垦复补助款28.64万元。
  楠竹林垦复
  山区农民历来在冬闲时垦复楠竹林。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确定郴县为楠竹林基地县。县确定芙蓉、南溪、永春、宝峰4个公社为楠竹林基地公社,4个公社共有竹林5.49万亩。并规定每垦复1亩竹林基地补助3元,始按规划对楠竹林进行全垦。1985年改补助为贷款。1979~1988年,全县累计垦复楠竹林基地16121亩,国家共补助金额1.8万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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