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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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95
颗粒名称: 第三章 营林
分类号: F326.27.64
页数: 7
页码: 387-393
摘要: 本章郴县营林记述采种育苗、植树造林、抚育垦复、封山育林。
关键词: 郴县 林业 营林

内容

第一节 采种育苗
  一、采种
  清末、民国时期,县内有少数农家采油茶籽、油桐籽和果树籽育苗。
  1953年冬,县苗圃派职工赴江口、黄茅等乡采集杉树籽200公斤。1956年在黄茅乡建立种子站,是年采回杉树籽500公斤。1958~1963年,县人民政府把采种计划下达到公社,县林业局进行采种技术指导。1964年,县建立杉木林用材林基地,采种以社、队林场为主,自采自用。1967年,县内杉树结实较少,县组织100多人赴宜章、桂阳、嘉禾、蓝山、临武等县采回杉树种子1吨多。1973年,从四川、江西、湖北省和湖南省宜章、汝城县调入马尾松种子37吨,用于飞机直播造林。1977~1979年在宝峰公社和五盖山林场建立杉木林种子园3处共155亩。1981年、1982年,每年采集檫树子5吨多,支援贵州、四川、江西、湖北、河南、广东、广西等省和湖南省10多个县。1985年,在五盖山林场黄金窝工区建立黄山松采种基地1040亩。1984年以后,县内杉木林、马尾松的中龄林、成熟林大幅度减少,种源困难,原设在宝峰公社的两处共.125亩杉木种子园被废弃。县内所需林木种子基本上从郴州地区林业局调进。1953~1988年,全县累计采集林木种子258吨。
  二、育苗
  清末、民国时期,少数农家培育水果、油茶、油桐等树苗,自育自用。民国23年(1934),在城郊燕泉开办县苗圃,圃地25亩,年产苗2万余株,以果木为主,兼有少量侧柏、白杨、花卉。民国29年,苗圃并入县农业推广所,圃址迁到白鹿洞,年育苗8~10亩,产苗1万余株,苗木主要有油桐、油茶、马尾松、杉、法国梧桐、美国白杨等。民国34年1月,日军陷郴,苗圃被毁。
  1952年,县设苗圃于白鹿洞,1953年育马尾松苗21亩。1956年,始建农业生产合作社苗圃。是年,鲁塘乡碧潭高级农业社育杉树苗2亩。之后,集体苗圃逐年发展。1960年,白鹿洞苗圃划给郴州市,县在文昌阁大队谷雨塘新建苗圃。1961年,原资兴县域从郴县析出,设在谷雨塘的苗圃属资兴县范围,划归资兴县。郴县又在小溪公社石盖塘大队罗家冲建苗圃。因罗家冲水土等自然条件不适宜办苗圃,1964年,苗圃迁至板桥公社仙溪冲,有土地总面积596亩,其中圃地242亩。是年,县办杉木林基地,贯彻“自采、自育、自造”的方针。1965年全县育苗627亩,其中县苗圃育苗55亩。1981年,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农户开始育苗。1983年,为鼓励农户育苗,每育一亩达4万株的杉木苗,县林业部门奖励育苗户50元、稻谷指标250公斤。1985年起,推行合同制育苗,县林业局按造林计划与农户签定育苗合同。1988年,全县育苗388亩,其中178户农户育苗318亩,出产苗木400万株,县苗圃育苗70亩,培育绿化和用材树苗42种、花卉苗24种、果种苗6种。
  第二节 植树造林
  清末,县民主要采用育苗或间苗移栽、直播、插条、引鞭、萌芽更新等方法营造林木。
  风景山、水源山多植造杉、松、竹林。丘陵多直播油茶、油桐。民国时,山区的贫苦农民,租借富户的山地,种3年作物后,造好杉木幼林再归还富户。民国11年(1922),县人周庆链集资自办林务所,筹划造林。民国18年,县政府成立植桐委员会,推动植桐工作。民国23年,成立县林务专员办事处。翌年,县政府颁布“实行开垦荒山,以期救济贫民”的训令,造林有所发展。《湖南林业》民国26年第一期载:“郴县有林场6处,面积248亩”。据湖南农改所统计,郴县民国29年共计育苗造林4480亩,其中植桐3390亩。民国30年,吉阳乡石山头村民邱岑租用荒山200余亩,育果树苗4亩,栽种水蜜桃、梨子、板栗、柿子等果树1000多株。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群众,响应毛泽东主席提出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每年开展植树造林。初为各农户植造,整地造林,实行林木和粮油作物间作。1950年,造林200亩。1952年12月,郴县第五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号召全县掀起植树高潮。1953年,造林达2400亩。1954年,农村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县人民政府号召开展互助合作造林运动。各农业合作社自选地点,自育树苗造林。鲁塘乡碧潭初级农业社率先成立林业组,造林20亩。年底统计,全县共造林3500亩。是年起,县人民政府每年春季组织县城干部、职工、居民、学生植树绿化环城山丘。1956年,各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相继建立,造林形成高潮,是年共造林3.44万亩。1957年春,鲁塘乡碧潭初级农业社林业队用实生苗造林50亩、成活率达90%的植树造林经验在郴州地区推广。1950~1957年共造林5.96万亩,年均7450亩。经验收,保存面积实为8570亩,保存率14.35%。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开办公社林场。是年冬,鲁塘公社调集3000个劳力,奋战10天,全垦整地造林3000亩,办起金林山林场,为全县第一个社办林场。接着栖凤渡、坳上等人民公社相继办起集体林场,大力开展人工造林。1962年,集体林场劳力回队,林场无人管理,幼林毁坏严重。1958~1962年,在“放卫星”口号下,统计上报造林面积39.64方亩,县林业局1963年3月抽样调查统计,此5年造林的保存面积仅2.48万亩,占上报造林面积的6.6%。
  1963年,县恢复国营五盖山林场,专业营造用材林。1964年,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提出的“不唱天不唱地,专唱杉木这台戏”的要求,开展大办杉木林基地。是年冬,华塘公社三合、坳上公社罗家冲、鲁塘公社金林山等地共试办杉木林基地975亩,国家每亩投资7元。基地造林,实行大兵团全垦整地,专业队高标准营造,集体经营,专人管理,树木存活率高,生长良好,为造林的一种好形式。1965年春,在华塘公社驻点指导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中共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王延春,带头植树,发动干部群众,在郴州至华塘、华塘至保和的公路两旁栽上榆树、千年桐,在四清水库渠道边上栽上油桐,并将茅坪生产队枫树坂整成梯土栽种蜜桔和棕榈,给全县树立榜样。是时,桥口、板桥、大奎上、良田、江口、芙蓉、南溪、安和、宝峰、五里牌等10个公社相继建立杉木林基地,加上华塘、坳上、鲁塘等3个杉木林基地,全县共有杉木林基地13个。1966年4月,中共郴县县委书记马静波带领农林水技术干部5人,步行调查华塘、鲁塘、南溪、宝峰、永春、新市、良田等7个公社的水灾、旱灾、荒山情况,制定绿化荒山计划。是年,全县造林1.6万亩,其中基地造林0.98万亩。1968年、1969年,因“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造林出现低潮。1970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在板桥公社塘溪大队召开林业工作会,号召全县人民“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绿化郴县”。1971年,全县造林3.2万亩,其中基地造林1.4万亩。1972年12月,采用“打大穴、栽大苗”的办法,投资3万元购买樟树苗在京广公路郴县段两旁植造,由于栽不适时,栽后持续干旱,所栽樟树全部旱死。1973年2~5月,投资30万元,租省民航局飞机2架,在狮子口地区(大奎上、香山坪、塘溪公社和五盖山林场等地)直播马尾松种子,飞行45架次,完成播种面积29.53万亩,有效面积21.36万亩。1974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组织全县各社、队林场场长、杉木林基地干部、林业干部共205人赴株洲县朱亭和衡东县参观学习办杉木林用材林基地、连片造林的经验。各公社杉木林基地建设加快。1975年,杉木林基地造林达1.81万亩。1976~1978年,为发展木本油料,先后三次从沅江、安江等县调进乌桕种子和树苗,造林3000亩。1977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组织部分公社干部、杉木林基地干部和大队党支部书记赴桃源县学习造林治山的经验,加快了县杉木林基地建设,1978年基地造林2.25万亩。1978年县林业局对杉木林基地造林进行普查统计,1965~1978年杉木林基地共造林14.96万亩,保存面积14.58万亩,保存率97.6%。
  到1980年,全县有14个公社办起杉木林基地。全县1963~1980年,共造林63.08万亩,其中基地造林18.33万亩,占26.17%。
  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在自留山、责任山上造林成为农村造林的主要形式,并出现造林专业户。鲁塘乡碧潭村村民何名强于1984年承包本组荒山209亩,3年造上杉、阔混交林。1988年,全县造林专业户发展到193户,造林2.03万亩。
  1982年,省政府筹建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基地,国家每亩投资30元,分配郴县任务2945亩。县安排板桥、华塘、江口、塘溪等4个公社以专业户、重点户为主营造,如数、如质完成造林任务。经林业部门检查,各户所造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营造质量好,专人管理,成活率高,生长茂盛。1983年、1984年共营造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12375亩。1984年冬,省林业厅在郴县召开全省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基地规划会,确定郴县为省投资建设的,32个重点县之一。采用国家投资,农户营造,树木成材后用木材偿还投资的办法营造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并规定丰产林的标准:实行全垦整地,大穴植树,3年验收,杉树平均高2米以上,成活率达95%,每年每亩林木生长蓄积量0.7立方米,20年成材,每亩产木材15立方米。经勘察设计,县政府确定荷叶坪、马头岭、华塘、同和、月峰、保和、南溪、鲁塘、桥口、雅市、塘溪、香山坪、白露塘、坳上、良田、小溪等16个乡镇的158个村和五盖山林场为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基地。计划新造速生丰产林11.11万亩,幼林培育2.46万亩。1987年,县政府成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指挥部,速生丰产林基地工程建设步伐加快。1988年9月,县组织各乡(镇)长、林管站长等52人,赴广东省曲江、始兴、南雄等县学习林业开发工作经验。12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发山区发展林业的六条决定”,提出“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郴县、八年治理水土流失”的任务。1981~1988年,全县共造林29.69万亩,其中速生丰产商品用材林基地造林6.34万亩。
  第三节 抚育 垦复
  一、抚育
  县内人工植造的幼林,一般连续抚育3年,第一年刨山除草,第二、三年割除柴茅。新中国建立初期,山区农户营造杉木时,间种粮油作物3年,通过对间种作物的锄草、松土,对杉苗进行抚育。1958年,建立公社林场后,多调用生产队的劳力对幼林进行专门抚育。
  1964年起,基地造林,专人抚育幼林,国家每亩补助7元,造林当年补4元,后3年每年补1元。1982年后,主要抚育速生丰产林幼林。1954~1988年,全县抚育幼林97.82万亩次。
  二、垦复
  油茶林垦复
  县内农户历来有垦复油茶林的习惯。每年于秋冬闲时上山垦复,垦除杂柴杂草,疏松油茶根系。解放后,县人民政府号召垦复油茶,精细管理,提高茶油产量。并增加投入,对垦复油茶者补助现金和粮食指标。1956年6月,县委发布“关于大力发动群众垦复全部荒芜油茶、油桐林的指示”,并发放无息贷款4.2万元,补助现金2万元,补助粮食指标20余万公斤。9月,湖南省副省长谭余保到郴县视察油茶林生产。是年垦复油茶林3万余亩。1957年5月,县召开油茶垦复代表会议,并发放3年期的无息贷款5.5万元。
  1958年,垦复油茶山6.3万亩。1963年,在粮食困难的情况下,县发放补助粮指标10万公斤,垦复油茶林5.75万亩。岗脚公社云凤大队,有油茶山1.03万亩,人平8.77亩,油茶林经营管理工作突出,1963年被评为出席林业部的林业先进单位。1966~1974年,为垦复油茶林,全县共补助粮食指标105.37万公斤。1976年,省革命委员会确定郴县为10万亩油茶林基地县,地区革命委员会定郴县马头岭、栖凤渡、五里牌、华塘、板桥、桥口、坳上、良田等8个公社为万亩油茶林基地公社。县成立油茶生产领导小组。1977年,县规定每垦复油茶林1亩,补助粮食指标1.5公斤,农具修理费1元,是年共补助粮食指标11.65万公斤、修理费7.7万元。1982年后,油茶山由各户经营垦复。1950~1988年,全县垦复油茶林202.29万亩次。1976~1988年,国家用于油茶林垦复补助款28.64万元。
  楠竹林垦复
  山区农民历来在冬闲时垦复楠竹林。1979年,省革命委员会确定郴县为楠竹林基地县。县确定芙蓉、南溪、永春、宝峰4个公社为楠竹林基地公社,4个公社共有竹林5.49万亩。并规定每垦复1亩竹林基地补助3元,始按规划对楠竹林进行全垦。1985年改补助为贷款。1979~1988年,全县累计垦复楠竹林基地16121亩,国家共补助金额1.8万元。
  第四节 封山育林
  古时,农民就有封山育林的习惯,将一些稀疏林木封禁起来,让其自然成林。清末、民国时期,对祠堂、庙宇、坟山和村庄前后的风景山、水源山等全封山,一般制订族规、村规和禁山公约,予以保护。
  新中国建立后,政府重视封山育林。1950年5月起,执行政务院关于“以普遍封山为主,重点造林”的方针,采用“全封、半封、轮封”三种方式开展封山育林。1952年12月,县五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封山育林2万亩,是年,全县组织护林小组250个。1955年,全县推广武冈县石羊乡建立组织机构,订立护山公约的封山育林经验。1956年,高级农业社把封山育林作为造林工作的重点,封山2.33万亩。1958年推行“一大二公”,山林权属被打乱,行之有效的封山育林制度被破坏。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山林权属、林业政策得到落实,封山育林得以恢复。
  1965年封山达5万亩。“文化大革命”中,封山育林遭到破坏。1975年,中央对各项工作进行整顿,封山育林再兴高潮,是年封山达12万亩。1979年9月20日,县革命委员会发文,确定封山育林重点大队60个,各大队均配备护林员,封山15万亩。1982年实行合同封山育林,县财政拨款20万元,每封山一亩补助2元。县林业局与封山单位签订合同7.55万亩。实行封山时做到“四有”(有看山员、有护林牌、有母树林、有规章制度)、“五无”(无火灾、无乱砍伐、无毁林开荒、无病虫害、无毁林搞副业),是年护林员由1981年的105人增至208人。1984年,贯彻《湖南省封山育林暂行规定》,全面规划,封山育林稳步发展。
  1988年,封山11.55万亩。1954~1988年全县封山育林211.03万亩次。白露塘镇白露塘村从1980年起,将1万亩稀疏林地的70%实行全封,30%实行半封,请看山员3名(1987年增至7名),看山员分片包干,长年在山上巡查;封山9年,成效可观,1986~1988年,仅间伐木材和竹材一项,年均收入2万余元。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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