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程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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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8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程管理
分类号: TV-092
页数: 2
页码: 376-377
摘要: 本节郴县水利工程管理记述塘坝圳管理、提水机械管理、水库管理、渠道管理。
关键词: 工程管理 水利 郴县

内容

一、塘坝圳管理
  1950年以前,县内塘、坝、圳等小型工程,依乡规民约进行整修,所需劳力、经费,按受益田亩摊派,或由水会谷解决。1950年后,每年冬天集中时间和劳力,整修塘、坝、圳。所需劳力资金,农业合作化以前,按受益田亩分摊到户;农业合作化后,由农业社队统筹安排;人民公社化后,由各生产队统一调度;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仍按受益田亩负担。
  二、提水机械管理
  合作化时期,柴油机、煤气机、汽油机、电动机、抽水机、水轮泵等提水机械,由各农业社购置,聘请机手,按受益田亩分摊费用。人民公社化后,由公社、大队或生产队购置,选派机手管理。1963年2月,郴州地区水利局在郴县办试点,将马头岭、栖凤渡、五里牌3个公社的机灌站合并,成立国营栖凤渡抽水机站,直属县管。同期,还建立同和、桥口、马头岭3处抽水机中心站,由县水利局派出干部管理。1972年,国营栖凤渡抽水机站和3处抽水机中心站先后撤销,机电灌溉设施分到所属的公社管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提水机械实行承包、变卖、租赁,由个体经营或承包给个人管理。
  三、水库管理
  1972年5月,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汛保安的指示,开始对险病库进行全面鉴定和治理。
  1974年6月,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1975年,开始编制上型号工程的年度“渡汛方案”。
  1976年起,实行水利工程除险、保安岗位负责制,对每项工程实行“六定”(定领导,定劳力,定除险保安工作量,定完成保安任务的时间,定责任、任务,定具体防汛措施),确定中型工程由县级领导负责。小Ⅰ型工程由公社领导负责,小Ⅱ型工程由大队领导负责。汛期,各水库专门有人值班管理。同时在5座中型水库相继建立气象、水位及坝体防渗、位移等观测制度。是年,初步鉴定检查险病库20处,拟定分期分批的除险整修计划,逐年进行整修。5座中型水库按部颁“75.8”洪水标准进行复核。四清水库在处理好坝基溶洞后,1978年大坝加高4米,重开溢洪道。高峰水库增建坝顶防浪墙1米,筑成大坝防渗壳和坝体灌浆防渗加固,整修加固外坡护脚。大头垅水库堵漏后,降低溢洪道1米。1977~1980年两次整修梅山水库,大坝加高5米,坝内坡作满板防渗壳,改造溢洪道。1980年在东朝垅水库坝顶建成长30米、宽15米的混凝土流线型溢洪堰,减轻洪水对大坝的洪冲压力。
  至1988年,共分批整治险病库工程49处次,还有11座水库存在隐患,其中无溢洪道或溢洪道不合格的6座,坝体有沉陷的4座,库区漏水的1座。
  四、渠道管理
  全县17处中型、小Ⅰ型水利工程,至1988年,已建成灌溉干渠27条334.4公里,已护砌213.8公里。渠道大多盘山开凿,悬岩陡壁,地形地质复杂,普遍严重渗漏,有的还经常崩塌滑坡,管理任务繁重。渠道工程的维修养护,由受益社(乡)、队(村)划段包干,劳力、经费按受益田亩分摊,或从水费开支,有电站的由电站收入补助。万亩以上灌区,设置4个公社管水站,每站5~8人专管渠道工程养护和放水管理。较大的整修、改造工程,则由水利事业费和县属管理所、站的积累资金中酌情补助。高峰水库南干渠,长37公里,1978~1985年,由高峰电站投资89.8万元,先后处理较大溶洞沉陷、塌方115处,采用水泥砂浆三方抹面防渗处理16公里,在山体崩滑的黄家段架设高36.5米、长140米的渡槽。
  石面坦水轮泵站、四清水库、柳泉水库都连年对渠道加固改造。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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