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抗旱 抗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73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抗旱 抗洪
分类号: TV-092
页数: 3
页码: 363-365
摘要: 本章郴县水利记述抗旱情况介绍打井、找水源、渠道、新添机排、新建水利设施、用水车、吊桶、水桶和其它工具抗旱。抗洪的情况介绍郴县地势高差变异大,加上一些地方乱垦滥挖,植被欠佳,加强河道的治理,防止河水泛滥成灾。
关键词: 抗洪 水利 抗旱

内容

第一节 抗旱
  干旱,历来是郴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清代、民国时,境内无气象机构,对水、旱灾害没有专门记载,只有特大灾害才在有关史志中有简略记述。清代(1644~1911)的268年中,有记载的特大旱灾35年,平均7.7年一遇。民国元~38年(1912~1949),有记载的大旱和特大旱灾10次,平均3.8年一遇。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但因人口、耕地和复种面积剧增,需水量成倍增加,旱灾仍较严重。据郴州地区气象局1952~1988年资料统计,37年中,发生特大旱灾4年,大旱灾5年,平均4.1年一遇,另外,还有中旱和小旱各13年。
  劳动人民历来同旱灾进行顽强斗争。清代、民国时期,多数地方用龙骨水车车水,少者一、二梯,多者三、四梯,连贯提水灌田。有的用竹筒扯水、吊桶吊水、水桶挑水、割草铺盖等方法抗旱。但因民力分散,抗旱工具落后,收效不大。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除大抓水利建设,从根本上防御水旱灾害外,一旦灾害发生,便全力抗旱。1954年大旱,县委、县政府各级干部大部分深入抗旱第一线,组织群众抗旱、保苗,减轻旱灾损失。1957年发生旱灾,县成立抗旱治虫指挥部,抽调200多名干部下乡抗旱,挽救了4.5万亩受旱水稻。1963年5月中旬,开始干旱,连续110天未下透雨,加上持续高温,蒸发量大,全县24.14万亩耕地受旱。干旱发生后,县委成立抗旱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全县抽调600多名干部奔赴灾区,组织6万多劳力全力抗旱。各级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并深入灾区,帮助解决抗旱资金、工具和物资。全县当年新添灌溉机械130台、3445马力,修好筒车205部,渠道56条、长100公里,圳1240条、长2500公里,拦河筑坝2663处,打井350口,找水源1250处,新增灌溉面积5.4万亩。
  无水利设施的地方,采用水车车水、人力挑水。全县通过各种抗旱措施,使数万亩禾苗得救。1984年,从6月2日断雨,到8月26日持续干旱85天,全县26.29万亩耕地受旱。县委、县政府分析全县旱情后,决定取消一切与抗旱无关的会议和原定去外地参观的计划,集中力量领导抗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16名领导成员始终坚持在抗旱第一线,还从县直机关抽派34名科、局长和190名干部组成28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抗旱。各中型水库由副县级干部或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掌管水权,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乡镇干部按人分段负责渠道放水,使水库充分发挥抗旱效益。在无水利设施的地方,动用55万个劳动工日在短期内新建水利设施1300处,新添机排112处、920马力,电排66处、1400千瓦,抗旱用油363吨、用电460万千瓦小时。并出动几十万人次用水车、吊桶、水桶和其它工具抗旱。很多农户以“千里千担救一丘”的决心抗旱。荷叶坪乡董家中海组村民彭雾生,全家6人中出动5人,连续20多天到200米以外的地方挑水灌田,使1.2亩受旱稻田获得亩产425公斤的好收成。由于抗旱及时,措施得力,全县共挽救6.1万亩稻田,减轻了旱灾的危害。
  第二节 抗洪 郴县地势高差变异大,加上一些地方乱垦滥挖,植被欠佳。若遇连续大暴雨,则导致山洪暴发,水土流失,溪河淤塞,渲泄不及,泛滥成灾,造成崩山、溃堤、垮坝,水冲泥压田土庄稼,冲毁房屋、道路、桥梁,淹死人、畜。
  清代(1644~1911)的268年中,有记载的大洪灾38年,平均7.1年一遇。民国元~38年(1912~1949),有记载的大洪灾11年,平均3.5年一遇。据郴州地区气象局资料记载,1952~1988年有18年发生洪灾(共23次),平均2.1年一遇。
  清代、民国时期,抗洪斗争由劳动人民自发进行,因人力分散、工具落后、资金不足,抗洪成效不大。新中国建立后,全县一方面立足于防洪,修建山塘、水库,拦蓄洪水,减少洪灾的危害程度;对大浪江、秧溪水、鲁塘河、上更河、塘溪河、梨鲁河等容易淤塞的河道进行治理,防止河水泛滥成灾。另一方面,每当洪灾发生后,县、乡党委、政府都把抗洪抢险当作大事来抓,尽量减轻灾害损失。1968年6月14~17日,鲁塘公社同祥圩一带降雨170毫米,18日凌晨塔下水库(坝高14米、库容16.25万立方米)垮坝,洪水冲向坝下900米处的同祥圩,圩内7个企事业单位和64户居民遭受毁灭性灾害,冲毁住房48栋、杂房37间,死128人,伤58人,冲走粮食0.77万公斤,毁田530亩。直接经济损失27.55万元,全国通报称“6·18事故”。事故发生后,县直机关60多名干部立即赶到灾区,处理善后工作,护送伤员急救,安埋死难者,带领社员扶蔸洗苗,恢复生产。县里还拨出救济粮救济灾民,拨出专款给灾民建房。1985年,郴县受第十号台风影响,自8月24日9时起37个小时连降暴雨364.8毫米,山洪暴发,造成严重洪灾。特别是洪水冲毁东波有色金属矿野鸡尾尾砂坝,150万立方米的选矿尾砂与洪水沙石俱下,加剧了洪灾的危害。洪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11个救灾抢险工作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19名县级领导带队,抽调89名部办科局负责人和200多名干部奔赴受灾乡镇和厂矿进行抗洪抢险。
  部分乡镇公路被冲毁,救灾工作组步行数十公里赶赴受灾现场。同时,县里还组织医疗队、交通抢险队、善后处理队、物资运输队和治安队,现场指挥抢险。各乡镇、村亦成立救灾领导小组,1500多名乡镇干部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安排群众生活,具体指导救灾工作。塘溪乡横垅村党支部书记曾郴昌动员全家腾出房子床铺,将49个灾民安排在自己家里食宿。
  东波有色金属矿受灾后,湖南省省长熊清泉立即电告空军派飞机抢救,随即又指示郴州军分区派部队前往救灾。湖南省军区司令员蒋金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文举、中国冶金公司总经理费子文、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领导、郴州地委书记龚杰、行署专员周时昌、副书记丁连芳、郴州军分区司令员郑治栋、政委王月清和地区民政局的领导,以及郴县县委书记彭伟生、县长夏迪祥先后赶赴灾区,察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领导和指挥抢险救灾。
  经及时抢救,仅三五天,东波矿即恢复供电供水、医疗门诊、邮电通讯、商店营业、集市贸易。9月6日,东波矿中、小学复课,柴山工区恢复生产。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