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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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72
颗粒名称: 第十篇 水利
分类号: TV-092
页数: 17
页码: 362-378
摘要: 本篇郴县水利记述抗旱、抗洪、水利建设、管理。
关键词: 郴县 水利 水利工程

内容

郴县历史上多旱。明代、清代,境内兴建一些塘坝等水利设施,但数量不多,且工程小,难御大旱,“三日不雨高者旱,三日雨则低者绝”。
  民国时期,政府视“水利事业类多、工巨、费繁,难于兴办”,“人民求生不暇,财源枯竭,无力建筑”,水利事业发展缓慢。民国23年(1934),全省大旱后,县政府鼓励督促各乡、保修筑塘坝。民国30年,县政府实行以工代赈修筑塘坝,全县配工赈粮1300石,民国35年起,给各保每处塘坝发工赈粮9石。到民国38年,全县有塘、坝、圳、渠等小型水利设施12687处,总水量6928万立方米,有效水量4988万立方米,灌溉农田14.65万亩,其中旱涝保收田6.7万亩。
  新中国建立后,中共郴县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大力兴修水利。1950~1957年,为水利工程恢复和起步时期。此期贯彻“大力整修塘、坝、水渠,重点试建小型水库”的方针,实行“自愿互利、合理负担”的政策,恢复原有的小型水利设施。新筑塘坝856处,试修3座小Ⅱ型水库,开工兴建小Ⅰ型水圳——江口大圳。1958年元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步行10余公里视察江口大圳,鼓舞了干部群众兴修水利的士气。1958~1960年,“全党全民办水利”,贯彻“小型为主、蓄水为主、社办为主”的方针,最高年投工达280万个,上小型工程1400处。3年累计建成小Ⅱ型水库19座和小谷仓水库、江口大圳等一批骨干工程,并开始发展机灌、电灌。但是,对水利的科学性、规律性认识不足。一些工程边设计、边施工,或先施工、后设计,质量问题较多,留下不少隐患。
  1963年,全县遭特大旱灾,县委领导确立“郴县农业的出路在于水”的思想,制订水利建设规划,掀起兴修水利第二次高潮。1964年秋,中共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王延春率社会主义教育工作团至郴县,要求郴县认真贯彻“小型为主、积极配套、加强管理、重点兴建”的水利建设方针。开始勘测、规划四清、大头垅等中型水库和4座小型水库及一批水轮泵站。
  至1966年底,建成四清水库、大头垅水库和2座小Ⅰ型水库,建起一批机灌、电灌工程,大型水轮泵站——石面坦水轮泵站亦开工。1970年起,掀起兴修水利工程第三次高潮。至1978年,先后新建成高峰、柳泉、长青等中型水库,完成石面坦水轮泵站、大头垅水库等的配套工程,新建机灌217处、电灌91处,5个万亩大灌区有4个基本完成。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水利建设贯彻“巩固现有,稳步发展,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重点抓配套、续建、整修、除险保安和干旱死角地方的水利建设。先后扩建、整修高峰、柳泉、四清等水库的渠道;治理东河、塘溪河、上更河、梨鲁河、雷溪河、鲁塘河等河流;新建小Ⅰ型水库1座、小Ⅱ型水库6座,基本解决邓家塘等乡严重缺水的问题,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扩大了旱涝保收面积,确保农业稳产高产。
  1988年末,全县实有各类水利工程16424处,总水量达2.17亿立方米,为1949年的3.1倍;有效水量1.81亿立方米,为1949年的3.6倍;有效灌溉面积29.82万亩,其中旱涝保收面积23.98万亩,分别为1949年的2倍、3.6倍。
  第一章 抗旱 抗洪
  第一节 抗旱
  干旱,历来是郴县的主要自然灾害。清代、民国时,境内无气象机构,对水、旱灾害没有专门记载,只有特大灾害才在有关史志中有简略记述。清代(1644~1911)的268年中,有记载的特大旱灾35年,平均7.7年一遇。民国元~38年(1912~1949),有记载的大旱和特大旱灾10次,平均3.8年一遇。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建设了大量水利工程,但因人口、耕地和复种面积剧增,需水量成倍增加,旱灾仍较严重。据郴州地区气象局1952~1988年资料统计,37年中,发生特大旱灾4年,大旱灾5年,平均4.1年一遇,另外,还有中旱和小旱各13年。
  劳动人民历来同旱灾进行顽强斗争。清代、民国时期,多数地方用龙骨水车车水,少者一、二梯,多者三、四梯,连贯提水灌田。有的用竹筒扯水、吊桶吊水、水桶挑水、割草铺盖等方法抗旱。但因民力分散,抗旱工具落后,收效不大。
  新中国建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除大抓水利建设,从根本上防御水旱灾害外,一旦灾害发生,便全力抗旱。1954年大旱,县委、县政府各级干部大部分深入抗旱第一线,组织群众抗旱、保苗,减轻旱灾损失。1957年发生旱灾,县成立抗旱治虫指挥部,抽调200多名干部下乡抗旱,挽救了4.5万亩受旱水稻。1963年5月中旬,开始干旱,连续110天未下透雨,加上持续高温,蒸发量大,全县24.14万亩耕地受旱。干旱发生后,县委成立抗旱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任指挥长,全县抽调600多名干部奔赴灾区,组织6万多劳力全力抗旱。各级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并深入灾区,帮助解决抗旱资金、工具和物资。全县当年新添灌溉机械130台、3445马力,修好筒车205部,渠道56条、长100公里,圳1240条、长2500公里,拦河筑坝2663处,打井350口,找水源1250处,新增灌溉面积5.4万亩。
  无水利设施的地方,采用水车车水、人力挑水。全县通过各种抗旱措施,使数万亩禾苗得救。1984年,从6月2日断雨,到8月26日持续干旱85天,全县26.29万亩耕地受旱。县委、县政府分析全县旱情后,决定取消一切与抗旱无关的会议和原定去外地参观的计划,集中力量领导抗旱。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16名领导成员始终坚持在抗旱第一线,还从县直机关抽派34名科、局长和190名干部组成28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抗旱。各中型水库由副县级干部或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亲自掌管水权,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乡镇干部按人分段负责渠道放水,使水库充分发挥抗旱效益。在无水利设施的地方,动用55万个劳动工日在短期内新建水利设施1300处,新添机排112处、920马力,电排66处、1400千瓦,抗旱用油363吨、用电460万千瓦小时。并出动几十万人次用水车、吊桶、水桶和其它工具抗旱。很多农户以“千里千担救一丘”的决心抗旱。荷叶坪乡董家中海组村民彭雾生,全家6人中出动5人,连续20多天到200米以外的地方挑水灌田,使1.2亩受旱稻田获得亩产425公斤的好收成。由于抗旱及时,措施得力,全县共挽救6.1万亩稻田,减轻了旱灾的危害。
  第二节 抗洪 郴县地势高差变异大,加上一些地方乱垦滥挖,植被欠佳。若遇连续大暴雨,则导致山洪暴发,水土流失,溪河淤塞,渲泄不及,泛滥成灾,造成崩山、溃堤、垮坝,水冲泥压田土庄稼,冲毁房屋、道路、桥梁,淹死人、畜。
  清代(1644~1911)的268年中,有记载的大洪灾38年,平均7.1年一遇。民国元~38年(1912~1949),有记载的大洪灾11年,平均3.5年一遇。据郴州地区气象局资料记载,1952~1988年有18年发生洪灾(共23次),平均2.1年一遇。
  清代、民国时期,抗洪斗争由劳动人民自发进行,因人力分散、工具落后、资金不足,抗洪成效不大。新中国建立后,全县一方面立足于防洪,修建山塘、水库,拦蓄洪水,减少洪灾的危害程度;对大浪江、秧溪水、鲁塘河、上更河、塘溪河、梨鲁河等容易淤塞的河道进行治理,防止河水泛滥成灾。另一方面,每当洪灾发生后,县、乡党委、政府都把抗洪抢险当作大事来抓,尽量减轻灾害损失。1968年6月14~17日,鲁塘公社同祥圩一带降雨170毫米,18日凌晨塔下水库(坝高14米、库容16.25万立方米)垮坝,洪水冲向坝下900米处的同祥圩,圩内7个企事业单位和64户居民遭受毁灭性灾害,冲毁住房48栋、杂房37间,死128人,伤58人,冲走粮食0.77万公斤,毁田530亩。直接经济损失27.55万元,全国通报称“6·18事故”。事故发生后,县直机关60多名干部立即赶到灾区,处理善后工作,护送伤员急救,安埋死难者,带领社员扶蔸洗苗,恢复生产。县里还拨出救济粮救济灾民,拨出专款给灾民建房。1985年,郴县受第十号台风影响,自8月24日9时起37个小时连降暴雨364.8毫米,山洪暴发,造成严重洪灾。特别是洪水冲毁东波有色金属矿野鸡尾尾砂坝,150万立方米的选矿尾砂与洪水沙石俱下,加剧了洪灾的危害。洪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11个救灾抢险工作组,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19名县级领导带队,抽调89名部办科局负责人和200多名干部奔赴受灾乡镇和厂矿进行抗洪抢险。
  部分乡镇公路被冲毁,救灾工作组步行数十公里赶赴受灾现场。同时,县里还组织医疗队、交通抢险队、善后处理队、物资运输队和治安队,现场指挥抢险。各乡镇、村亦成立救灾领导小组,1500多名乡镇干部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安排群众生活,具体指导救灾工作。塘溪乡横垅村党支部书记曾郴昌动员全家腾出房子床铺,将49个灾民安排在自己家里食宿。
  东波有色金属矿受灾后,湖南省省长熊清泉立即电告空军派飞机抢救,随即又指示郴州军分区派部队前往救灾。湖南省军区司令员蒋金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文举、中国冶金公司总经理费子文、省政府办公厅、省民政厅领导、郴州地委书记龚杰、行署专员周时昌、副书记丁连芳、郴州军分区司令员郑治栋、政委王月清和地区民政局的领导,以及郴县县委书记彭伟生、县长夏迪祥先后赶赴灾区,察看灾情,慰问受灾群众,领导和指挥抢险救灾。
  经及时抢救,仅三五天,东波矿即恢复供电供水、医疗门诊、邮电通讯、商店营业、集市贸易。9月6日,东波矿中、小学复课,柴山工区恢复生产。
  第二章 水利建设
  第一节 蓄水工程
  一、山塘、平塘
  山塘、平塘是县内最早修建的蓄水工程。山塘需筑坝蓄水,多建于山冲峡谷间;平塘系掘凼蓄水,多建于田头村口。明万历时,县境内较大的山塘、平塘有上湖塘、下湖塘、大塘、倒塘、罗塘、温塘、严塘。但所修山塘容积不大,一般“蓄水以灌一家之田,多不过一村之用”。清嘉庆时,有较大的塘44口。民国23年(1934)大旱后,省政府颁布《湖南省修建塘坝暂行规程》,县设修建塘坝委员会。民国30年,实行以工代赈,全县配粮食62吨,用受赈工62万个,新建水塘22口,修缮水塘125口。民国31年,全县修塘109口,灌田12354亩。民国35~36年,湖南省救济分署配发郴县工赈粮500吨,贷款15万元(法币),每口塘赈粮550公斤,全县筑塘418口。民国38年9月,全县有塘7663口。
  50年代,山塘、平塘建设有较大发展。1950~1951年,全县修复塘865口,新筑33口。1954年起,坚持“自愿互利”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塘坝修建加快。至1957年,全县新建塘445口。1958~1960年,新建塘569口。至1962年,山塘、平塘达8727口。
  1962年后,水库和提灌工程迅速发展,山塘、平塘建设减慢,并出现废塘还田现象。
  1968年山塘、平塘7706口,比1962年减少1021口。
  1979~1988年,山塘、平塘建设稳步发展。1983年起,个体、联户、联组、联村兴建山塘增多。栖凤渡镇1986年兴建和整修山塘116口。岗脚乡香草坪村,1987年自筹资金1.15万元,投工1.4万个,建塘5口,蓄水11.9万立方米,灌田520亩。荷叶坪罗家村民小组自筹资金修建蓄水4万多立方米的洪水冲山塘。1988年,全县共有山塘、平塘7174口。
  二、水库
  (一)小Ⅱ型水库
  郴县1956年始建10~100万立方米的小Ⅱ型水库,1988年,共有小Ⅱ型水库33座,总集雨面积34.1平方公里,总库容1183万立方米,总灌溉面积2.674万亩。
  小Ⅱ型水库的兴建,多数没有正式设计,工程质量较差,“大跃进”中建成的尤甚。有29座水库一度成为险库、病库,其中梅山、上源冲、塔下、大新、十二渡垅等5座水库发生过垮坝事故。塔下水库修复后降为基本塘。
  (二)小Ⅰ型水库
  1961年始建小Ⅰ型水库,至1988年,按小Ⅰ型水库施工的有12处,其中柳泉水库于1971年由小Ⅰ型扩建成中型水库,金光、大壁口2处中途下马,梨树下、小谷仓、十二渡垅、大新等4处因故未达设计标准,降为小Ⅱ型水库,铁坑水库划归郴州市。1988年,全县实有小Ⅰ型水库4处。
  龙潭水库
  位于塘溪乡和平村,1959年建为小Ⅱ型水库,集雨面积4.1平方公里,均质土坝,坝高11米。1975~1978年扩建成小Ⅰ型水库,坝高加至16.8米,正常库容168万立方米,浮子式自动表层放水,灌溉面积4700亩。
  凉伞坪水库
  位于大奎上乡凉伞坪村,1980年建,集雨面积35.5平方公里,圬工混凝土薄壳拱坝,坝高33.3米,长64米,中段溢洪堰32米,正常库容308万立方米。水库坝下紧连高峰水库库尾,对高峰水库有直接调蓄作用。
  红文水库
  位于坳上乡水塘村。1968年建,集雨面积1.5平方公里,均质土坝,坝高17.2米,设计蓄水99.6万立方米,灌田3200亩。1969年,库底石灰岩层溶洞穿漏。1974~1978年两次堵漏,效果不好,实际蓄水量最多为30万立方米,灌田2200亩。
  红卫水库
  位于同和乡,1967年开工,土坝填到5米即停工。1987年,国家投资22.75万元,1988年建成。集雨面积3.1平方公里,均质土坝,坝高30.12米,库容131.2万立方米,设计灌田8580亩。1988年,因溢洪道、涵卧管加长及渠系配套工程未完成,仅灌田1200亩。
  (三)中型水库
  1964年开始修建第一座中型水库——四清水库,后陆续修建,至1988年,全县共建中型水库5座,总蓄水量5249万立方米,占全县各种水利工程总水量的24.2%;设计灌溉面积13.68万亩,1988年,实际灌溉面积7.2万亩,占全县稻田总面积的25.2%。
  四清水库位
  于保和乡严塘村,集雨面积28.1平方公里,均质土坝,坝高34米、长220米,库容1758万立方米,总干渠1条9.3公里,干渠3条53.35公里,引水渠9条11.88公里,设计灌田3.97万亩。1988年实灌华塘、保和、同和乡与郴州市安和乡共1.8万亩稻田。总投资66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47万元。
  1964年秋,中共湖南省委常务书记王延春率社教工作团在华塘办点,根据群众要求,与郴州地区及郴县领导研究确定兴建四清水库。是年9月底,县委抽调部办、科局领导干部10人,技术干部5人,施工管理人员78人,组建“四清水库”工程指挥部,县委书记杨明、农村工作部部长钟国华先后任指挥长。11月正式开工,全县集中28个公社6000余劳动力上工地。指挥部将任务分到连,开展劳动红旗竞赛,民工披星戴月,顶霜冒雪,移山筑坝。街洞公社100余民工,在积水烂泥中连续奋战三昼夜,抢填成5米深的核心基墙。塘溪公社民工黄昌松,85天挑土9600担,总行程达5000多公里。
  1965年3月,水库大坝、总干渠和天鹅坳隧道竣工,是年试蓄水350万立方米,灌华塘人民公社稻田6100亩。1964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亲笔书写“四清水库”库名。1965年8月,该水库被评为全省水库新建施工先进单位。1970~1974年,坝右端深层石灰岩溶洞穿漏,大坝右外坡发生3次沉裂,外坡脚出现涌漏,2次截墙处理无效。1975年,在坝内作长110米、高10米的混凝土斜墙截水,钻孔30个,压力灌水泥浆330吨,堵漏成功。水库原集雨面积9.3平方公里,1971年、1979年两次扩建从月峰乡小白田至保和的引水渠道11.88公里,扩大集雨面积18.3平方公里,年引水入库400余万立方米。
  大头垅水库
  位于太平乡洞庭湖村龙形山,集雨面积6.25平方公里,土石混合坝,坝高32米,设计库容1120万立方米,其中死库容585万立方米。在主坝背向库西的山脚开凿470米隧道放水,从隧道口开左、右干渠,左干渠9.1公里,引石面坦水轮泵站低干渠水入库;右干渠4.5公里,与小谷仓水库相连,灌太平乡稻田1万亩。总投资120.15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6.15万元。设计灌田1.88万亩。1988年蓄水814万立方米,灌田1万亩。
  1964年11月,县委抽调县、公社干部20多人,组建大头垅水库工程指挥部,县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刘衍聚任指挥长,水电局干部邓维琪设计施工,调集五里牌、栖凤渡、马头岭、桥口、坳上5个公社4000多劳力上坝施工,1966年7月主坝建成。1967年12月水库竣工。1969~1972年,水库尾的长垅地带库底出现6处漏洞,其中6号洞沉陷面积1亩。
  3年内漏洞漏水造成累计自然下降水位8.55米。经鉴定长垅溶洞属岩石断层引起。1973~1985年,多次施工堵漏,在坝内筑成高27.8米、顶宽3.5米的土石混合副坝,堵漏成功。
  1981年冬,为了保安,主坝加高0.9米,原溢洪道降低1米,正常库容减为955万立方米。
  高峰水库位
  于大奎上乡凉伞坪村蛇形坪,集雨面积44.5平方公里,心墙土坝,坝高43米,库容1085万立方米,总干渠和南干渠共长42公里,设计灌田2.5万亩,1988年灌田2.1万亩。总投资2217.4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6万元。
  该水库于1966年8月动工,1967年2月因各项条件还不具备和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而停工。1971年8月,县委再次作出修建高峰水库的决定,并抽调县委常委2人、部办科局领导12人、公社干部76人,成立高峰水库工程指挥部,县委常委罗瑶任指挥长。11月调集全县17个公社1.2万劳力开工兴建。水库地处高寒山区,库底高程海拔622米,雨多雾大,气候恶劣,环境艰苦,干部、民工迎难而进。但因少数公社劳力未上齐,填坝过程中阴雨天气多、压力不足,到1972年6月,大坝只填到31.5米,为防洪,在坝上游侧筑8米高的防洪子堤,开临时溢洪道。从6月份后,留下3800人的专业队,继续对未竣工程施工。是年8月18日下午突降暴雨,14时30分至22时30分,降水101.7毫米,至19日14时,24小时内降水241.7毫米;入库洪峰流量386立方米/秒,入库洪水总量935万立方米。19日5时35分,水库临时溢洪道开始溢洪。溢洪后,大雨仍然猛降,库内水位不断升高。7时50分,水漫坝顶,溢洪道导水墙和防洪子堤被冲垮,坝右决口,下泄洪水流量1500立方米/秒,一个多小时冲走土方7万多立方米,石方2.5万立方米,冲走东方红54型履带式拖拉机1台,冲毁涵洞40米、房屋4栋、工棚65栋,下游板桥人民公社8个大队62个生产队受灾,死亡2人,淹田2.1万亩,冲毁房屋60间,河坝18处,河堤18公里。
  直接经济损失150多万元。是年10月,县委、县革命委员会紧急动员,全县1.19万个劳力上水库抢修。11月,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罗秋月率慰问团到水库工地慰问。1973年4月,水库大坝筑成42米,开成溢洪道。但在再修的过程中仍然阴雨天气多,泥土水份多,大坝质量难以达到标准。部分县领导感到大坝不保险,主张将水库大坝炸掉,改筑为山塘。是年8月,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几名主要领导深入到高峰水库工地现场察看,并与技术人员反复研究,决定采取降低并加宽溢洪道、从水库大坝内壁加筑压力质量达到标准的内坝、修好后加强水位控制等几条措施,以保证水库安全运行。1975年元月,水库大坝加高1米,溢洪道及坝外坡的圬工坝完工。12月,完成大坝内右侧长110米的粘土防渗层。1978年水库溢洪道弧形闸门竣工,水库投入正常运行。1984年春,为扩充水源,兴建来洋洞引水工程,从大奎上乡狮子口南麓上更河源头的曹家村筑坝,修5880米长的引水渠,增加集雨面积18.87平方公里,年引水量700万立方米。是年11月~1986年1月,对大坝进行灌浆防渗加固,共钻孔71孔、2112米,灌黄泥、水泥浆547量。其间,来洋洞拦河坝于1985年8月25日被洪水冲毁,至1987年修复。1988年,引水入库380万立方米。
  干渠首段有乌石江、下沟水两座大跨度渡槽。乌石江渡槽,由郴县水电局邓维琪、何锡瑚、地区水电局高镜波等规划设计。渡槽3条箱型拱肋并列,单跨长110米,高108米,槽身V型钢筋混凝土薄壳结构,过水流量5立方米/秒。1975年冬由地区水电局工程队和郴县水电局施工,地区水电局杨国宾、黎善良等主持吊装,采用预制拱肋无支架缆索吊装,1976年冬竣工。1978年3月,该渡槽获全国科学大会奖,10月,获湖南省科学大会奖。
  柳泉水库
  位于廖王坪乡凉源村,集雨面积9.32平方公里,斜墙土坝,坝高34.2米,设计蓄水1002万立方米,灌田2.5万亩,1988年蓄水695万立方米,灌田1.8万亩。水库配套工程有总、左、中、右等4条干渠,长25.35公里,渡槽24座,隧道28座,暗涵6处,倒虹吸管1处。总投资553.1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54.15万元。
  该库于1958年建为小Ⅱ型水库,1961年扩建为小Ⅰ型水库。1971年开工扩建中型水库,栖凤渡公社党委副书记曾宪松任指挥长,水利局干部何锡瑚负责设计施工,由栖凤渡公社6000余劳力筑成,1973年4月,大坝竣工。后按郴州地区水电局鉴定要求,大坝外坡两次共加厚50米,1976年基本建成。水库集雨面积小,且原有泉源——响泉的产水量逐年衰减,丰水年蓄水量仅695万立方米,缺水年仅蓄水300万立方米。为扩充水源,经省水电厅批准,设计从与郴县交界的桂阳县东城乡金子坪村开引水渠9.04公里,并与长青水库左干渠连接,增加集雨面积20.4平方公里,年引水量1023万立方米。引水渠于1978年动工,因边界矛盾及资金困难,断续施工10余年,仅完成明渠3.69公里、隧道11处2070米,但还不能正常引水。1987年冬,省水电厅下达专项资金40万元,继续施工。
  长青水库
  位于荷叶坪乡长青村,集雨面积17.5平方公里,心墙土坝,坝高32.8米,4扇提升式钢板直升闸门分层放水,设计总库容1538万立方米、灌田2.83万亩,1988年蓄水896万立方米,灌田0.3万亩。总投资331.9万元,其中国家投资197.85万元。
  该库是中共郴州地委书记王润民于1976年在马头岭人民公社办点时提议修建的。设计修渠道112.06公里,其中总干渠5.99公里,干渠3条40.87公里,支渠13条65.2公里。计划通过总、干、支渠道,上连四清水库,下串柳泉水库、大头垅水库、石面坦水轮泵站,达到“沟通西北水,联成大灌区”的效果。1976年9月,组成90人的工程指挥部,县委书记丁连芳任指挥长,邓维琪、何锡瑚负责设计施工。11月,调集栖凤渡、五里牌、马头岭3个公社1.15万民工上工地。中共郴州地委书记王润民连续7天和民工一起挑土方。过春节时,县委书记丁连芳带领县直部办、科局领导干部和民工,身披薄膜、顶风冒雪,坚持节日施工。1977年9月,水库大坝竣工。1978年建成输水隧道和启闭塔。1980年3月,完成渠道开挖2.6公里,衬砌1公里,建成1、2号渡槽。是年,因国民经济调整,渠道工程未能列入国家基建计划,遂停工。每年蓄水900余万立方米,放水沿旧溪道灌库下两个村的3000余亩稻田,抗旱时,放水补充西河流量,供沿河的机、电灌和水轮泵提水灌田。
  第二节 引水工程
  境内河、溪纵横,植被较好的地区,泉源长年不断,山区基本靠坝、圳、视引水灌溉。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较大的河坝有马王坝、芙蓉坝、鸭婆坝、雷溪坝、麻田坝、桥口坝、将军坝等46座。民国30~36年,共筑坝和修整坝605处。1949年全县有坝堰1273处,圳2765条。
  新中国建立初期,小型圳坝有较大发展。1957年开始建小Ⅰ型引水圳——江口大圳。
  1988年,有坝1913座,圳5794条,年引水量7300万立方米,其中小Ⅰ型圳坝7处,已建成5处,灌田1.93万亩。小Ⅰ型坝圳中,工程较大的有:
  江口大圳
  引水坝位于郴江上游江口乡的江口村,集雨面积35平方公里,引水坝高2米,圳长18公里,过水流量0.67立方米/秒,灌溉良田镇5个村0.6万亩稻田。国家投资10.6万元。1957年秋,1000余劳力上圳开工。1958年1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周小舟从良田圩步行10余公里,到工地视察,并决定从湖南省地质矿产局408地质勘探队调压风机1台支援开凿渠道。修圳时,共绕跨陡山20座,凿开石壁125处,1959年春竣工,当年灌田4900亩。周小舟在1959年省委工作会议上赞扬郴县“修了一条宏伟的大圳,真有愚公移山的精神和建设社会主义的干劲。”大新大圳
  圳头在大奎上乡大奎垣村的连下江口,集雨面积8.22平方公里。灌邓家塘乡萧家山、太平头、南水界3个村0.5万亩稻田,圳长31.4公里,其中主圳长19.4公里,南北2条支渠12公里。1974年冬,新市公社卖掉准备建电站的器材设备,自筹资金,由公社党委书记李加彬率干部、民工4000余人上山,连续苦战3年,于1978年通水灌田。但因水源不足,加上水圳沿线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工程质量较差,水圳经常发生崩塌、沉陷、穿洞,渗漏十分严重。抗旱时用水,圳首引水流量不足0.1立方米/秒,仅萧家山大队部分受益。1979年8月30日,中共郴县县委书记丁连芳沿圳步行考察,决定投资62万元,在圳头兴建大新水库。1983年水库竣工,蓄水28万立方米。但因渠道渗漏问题未解决,水仍只灌到萧家山,还不能全面抗旱。1985年9月,国家拨给干旱死角专项资金38万元,支持邓家塘乡对大圳全线整修邓家塘乡党委、政府组织农民,苦干一冬,将主圳三面浇灌混凝土,加固防渗。1987年6月,大坝加固防渗工作完成,直接灌溉面积3000余亩。1985~1986年,国家给萧家山、太平头、南水界3村返销粮食66.6万公斤。1987年大圳竣工灌溉后,3个村售余粮1.45万公斤。村民编歌谣赞道:“想10年、干10年,大圳终修成,家家衣食足,户户有余(鱼)钱”。
  第三节 提水工程
  一、水力、人力提灌工程
  历史上,农民对不能自流灌溉的高岸田,多以水力筒车、人力龙骨车及吊桶、水斗、抄簸、挑桶等工具提水浇灌。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有筒车百余处。1949年有筒车183架,龙骨车1569架。新中国建立初,筒车、龙骨车有所发展。1950年4月,省人民政府拨补助大米16.53万公斤,全面恢复太平洗金滩简车工程,至是年10月,共修复筒车34架,柴坝14座,车墩4座,整修渠道1200米。1959年筒车达516架,龙骨车达3921架。后机械提水设施发展,水车、筒车逐渐减少。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部分水利条件差的地方,龙骨车、桶、斗等提水工具有所增加。
  二、机动提灌工程
  县内机动提灌工程始建于1953年。是年,板桥乡麻田猫冲王家在龙潭安装1台20马力柴油机,带动抽水机提水,扬程16米,灌田80亩。1956年4月,栖凤渡乡瓦灶购进1台120型煤气机带动水泵抽水。1961年华塘公社三合大队购进汽油机带动水泵抽水。因煤气机笨重,起动困难,噪音大,逐渐遭淘汰;柴油机、汽油机逐步增多。1966年全县机动提灌工程装抽水机136台,1976年增至361台,1988年达到1096台、7724马力,灌溉稻田1.92万亩。
  三、电力提灌工程
  1959年,板桥公社在虎栏背安装7.5千瓦电动抽水机,灌田90亩,为全县电灌之始。
  1962年,石面坦煤气机灌站改建为电灌站,两级装机6台、192千瓦,灌田3000亩。1963年大旱,电灌站得到发展,投资32.8万元,建成电灌10台、674千瓦。1965年,兴建西河马头岭段电灌系列工程,投资20万元,装机10处、10台、212千瓦,灌田3000余亩。1978年,马头岭人民公社装机1台、300千瓦,净扬程170米,出水管长700米,出水流量96升/秒,设计灌田1500亩,因渠系不配套,实际只达600亩。1980年前后,电灌站曾出现设计、选点不当,重复建设,管理不善,设备被盗的现象。1984年,全县建新电灌机40台、493千瓦,灌田6379亩。之后,以建小型为主,巩固发展,加强管理。1988年,有电灌站380处、6631千瓦,灌田6.81万亩,占稻田总数的23.8%。
  四、水轮泵站 县内于1959年开始兴建水轮泵提水工程。是年,栖凤渡公社团结大队在牌坊脚安装2台40型水轮泵,灌稻田500亩。1964年2月,中央部署南方5省加强水轮泵建设,郴县水轮泵站得到迅速发展。1966年,全县有水轮泵站36处、153台,其中灌田1000亩以上的水轮泵站8处;泵型由40型扩大到100型。水轮泵扬程高、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在水源充足的地方安装及设计施工合理的效益好。但有的地方盲目发展,设计、施工比较粗糙,工程质量不高;有的提蓄不能结合,效益不佳。栖凤渡公社的龙船栏水轮泵站装机7台,仅低灌渠的1台40型泵能上水;马头岭公社和平和桥口公社庵子脚两处中型泵站基本不能上水。70年代,部分水轮泵站被其他水利设施或电灌、机灌站取代;一部分因生产水轮泵的工厂停产,设备配套、更新、维修困难而废弃。1973年有水轮泵站39处102台,1988年只剩15处59台,灌田2.035万亩。
  全县最大的水轮泵站——石面坦水轮泵站,位于东江边的五里牌乡鳌头岭村石面坦,集雨面积5992平方公里。拦河坝为堆石混凝土硬壳坝,长208.9米,高8.3米,利用水头4.2米。左岸高灌渠扬程58.4米,AT100——8型泵6台,每两台串联,上水量0.34立方米/秒。低灌渠扬程32.4米,AT100——8型泵6台,每台上水量0.29立方米/秒。台过水量均为6.12立方米/秒。右岸AT60——4型泵2台,上水量0.17立方米/秒。坝右建船闸一座,有效使用面积50×7平方米,年载运能力10万吨。配套工程有渠道64.4公里,渡槽14座1221米、隧道13处999米。其中低干渠至大头垅水库,长17.8公里;高干渠至谭家冲,长14.2公里;3条支渠通秧塘、新庄、大丘铺,长32.4公里。设计灌五里牌、太平、栖凤渡、桥口4个乡镇22个村209个村民小组2.92万亩田。
  1970年提水500万立方米,1979年提水3250万立方米,一般年提水2000余万立方米,直接灌溉稻田1.36万亩。
  该站始建于1958年,五里牌人民公社在此地安装120型煤气机6台、150马力,两级提水灌田,年需木炭20~30万公斤。因木炭供应困难,计划兴建水电站,安装4台水轮机直接带水泵提水。1960年元月开工,拦河坝在建时5次遭洪冲。1962年改装电动抽水机。
  1966年县政府决定在此建大型水轮泵站,成立工程指挥部,钟国华任指挥长,水电局干部曹克俊负责设计施工。9月从8个人民公社调劳力3000余人动工兴建。1967年2月枢纽工程基本完成。是年6月,五里牌人民公社干部黄孝林带领民工抢架水轮泵站拦河坝浮桥时,落水牺牲。7月,6台水轮泵提水上左岸低灌区。随后3年因“文化大革命”严重干扰,只局部小量施工。1970年冬,工程全面复工,恢复工程指挥部,李纯时任指挥长。主攻高干渠和枢纽配套工程,1974年该工程全部竣工。
  郴县1988年灌溉500亩以上水轮泵站基本情况表注:石面坦泵站灌溉面积未包括太平乡的复灌溉面积。
  五、喷灌工程
  县内第一个喷灌工程于1979年2月在县农科所兴建,建成固定式喷灌机埠1处,喷灌面积20亩,另配流动式喷灌机2台。此后,以新市人民公社为重点,在全县推广。1980年前,以小型移动式喷灌为主,1981年后以固定式喷灌为主。至1985年,全县投资74.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2.4万元,建成喷灌65处,灌溉7621亩,其中固定式喷灌584.6亩,半固定式喷灌156亩,滴灌、蔸灌68.4亩,小型移动式85套、灌溉6812亩。主要喷灌作物为柑桔、茶叶、蔬菜等经济作物。1986年,地区定点在桥口镇园艺场建桔园喷灌261亩。
  不少地方喷灌建成后,由于管理不善,设备损坏、废弃,效益下降。1988年,有喷灌10处,装机35台,其中电动机10台261.5千瓦,内燃机17台、120马力,喷灌面积2521亩。
  第四节 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
  明代,境内森林繁茂,水土流失甚微。清代以后,由于人口倍增,耕地广垦,矿业大兴,水土流失日益增加。1950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10.5万亩,主要分布在丘陵、岗地和溪河两岸。后因人口增长较快,烧柴、用材需要量增加,植被遭到破坏。“大跃进”期间,乱砍滥伐和乱垦滥挖,水土流失更趋严重。1959年,水土流失面积增至37.5万亩。在“文化大革命”中,部分地方再次乱砍滥伐;一些地方在农业生产中单抓粮食生产,毁林开荒,盲目地搞一些“人造平原”,破坏植被,水土流失加剧。1982年,农业区划调查,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到55.86万亩,其中片蚀51.02万亩,沟蚀3.34万亩,崩塌1.5万亩,年均侵蚀模数每平方公里1517吨,年流失量56.48万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力发展乡村、个体采矿业,一些地方乱采滥挖矿石,建土选场,用摇床选矿。特别是漳溪水两岸的一些乡、村、组,肆意引水冲洗花岗岩风化层采沙,再一次加剧了水土流失。一些地方一遇大雨、暴雨,常发生山洪暴发,山崩、坡滑,溪、沟、河床淤塞、改道,田土、村庄遭毁。1988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61.2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1.5%。
  二、水土治理
  新中国建立后,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人民对水土流失进行综合治理。年年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培育植被;修梯田梯土,筑护田石坎石坝;对渠、圳、河堤砌石护坡,开沟排涝、泄洪;工厂、矿山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段筑拦河坝、土石谷坊,拦蓄泥沙;修筑山塘、水库,调蓄溪流洪水。同时,国家先后投资400万元,从60年代起至80年代,组织劳力,对大浪江、秧溪水、梨鲁河、鲁塘河、上更河、塘溪河等容易淤塞的河道,进行多次疏浚、治理。经过综合治理,部分水土流失得到控制。
  附:大浪江治理简介
  大浪江,又名东河,源于大奎上乡平头岭,流经白露塘、塘溪、桥口3个乡镇,全长33公里,流域面积117.63平方公里,有河坝17座,灌1.48万亩稻田。
  大浪江河道历来受洪水冲击危害。清代,东波开矿以后,废水渣又成一害。造成河道两岸不宜耕种的田土越来越多,出现一片荒洲。50年代,郴县磺矿扩建,矿毒水和废渣对下游危害加重。1968年,矿毒洪水冲入5722亩稻田,减产19.5万公斤。1965~1976年,东波矿赔偿大浪江两岸农民损失累计达50.2万元。1985年8月25日,特大洪水冲垮东波矿野鸡尾工区库容150万立方米的尾砂坝,300多万吨尾砂及沿河两岸矿区的砂石随洪流而下,冲垮新筑的浆砌石头护坡河堤6.53公里;1.2万亩田土和两岸河滩被矿毒泥沙淤积,厚度达0.26~1.3米。
  1965~1987年,对大浪江进行过6次治理,累计投资390余万元。1965年,板桥人民公社自筹资金劳力,治河筑堤18公里。1974年,县组织劳力3000多人,投工80万个,投资40万元,治理龟形亭至猴古桥段,疏通河床,加固河堤3.8公里。1982年5月至1984年12月,县利用冶金工业部1978年10月拨的250万元治河专款,对柿竹园多金属矿畜牧场以下9公里河道再次全面治理,截弯改直,疏通河床,整修堤坝,浆砌石护坡,保持河床宽40~60米,均深4米,新建河坝13座,跨河公路桥1座。1985年冬,进行洪冲工程恢复。1987年再向上游的芙蓉延伸治理0.5公里。治理后,河道畅通,基本解决排涝问题;按设计20年一遇的洪水标准条件下,可基本避免洪涝灾害影响;两岸5000余亩耕地排、灌畅通,4000亩乱石砂滩可逐步开垦种植。但是,大浪江河水水质的污染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清代,无水利管理机构。民国31年(1942),县政府建设科始设水利技士1人。
  新中国建立后,逐步建立水利管理机构。1950年,水利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建设科主管,1954年设县农林水利局,1956年设县水利局,乡设水利管理委员会,高级社设水利股,初级社设水利委员。1983年县水利局改为水利水电局,专管全县水利水电工作。
  1982年,开始配乡镇专职水利员,1988年,26个乡镇中有25个乡镇设立水电管理站,各站配专职水利员3~5人。
  各项上型号水利工程建成后,均及时建立管理机构。1958年设小谷仓水库管理所、江口大圳管理所。1961年有较大的圳、坝、库、机电排灌管理单位11个,灌区管理委员会27个。1965年设第一个县属管理所——四清水库管理所。1987年4月,设水上治安办公室,配4人,专管水利治安保卫。1988年,有小型水库、圳管理所38个,灌区管水站5个,中型工程管理所6个,其中柳泉水库、四清水库、高峰水库、长青水库、石面坦水轮泵站等5个管理所属县管,其他管理所属乡镇或村管。
  第二节 工程管理
  一、塘坝圳管理
  1950年以前,县内塘、坝、圳等小型工程,依乡规民约进行整修,所需劳力、经费,按受益田亩摊派,或由水会谷解决。1950年后,每年冬天集中时间和劳力,整修塘、坝、圳。所需劳力资金,农业合作化以前,按受益田亩分摊到户;农业合作化后,由农业社队统筹安排;人民公社化后,由各生产队统一调度;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仍按受益田亩负担。
  二、提水机械管理
  合作化时期,柴油机、煤气机、汽油机、电动机、抽水机、水轮泵等提水机械,由各农业社购置,聘请机手,按受益田亩分摊费用。人民公社化后,由公社、大队或生产队购置,选派机手管理。1963年2月,郴州地区水利局在郴县办试点,将马头岭、栖凤渡、五里牌3个公社的机灌站合并,成立国营栖凤渡抽水机站,直属县管。同期,还建立同和、桥口、马头岭3处抽水机中心站,由县水利局派出干部管理。1972年,国营栖凤渡抽水机站和3处抽水机中心站先后撤销,机电灌溉设施分到所属的公社管理。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提水机械实行承包、变卖、租赁,由个体经营或承包给个人管理。
  三、水库管理
  1972年5月,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汛保安的指示,开始对险病库进行全面鉴定和治理。
  1974年6月,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1975年,开始编制上型号工程的年度“渡汛方案”。
  1976年起,实行水利工程除险、保安岗位负责制,对每项工程实行“六定”(定领导,定劳力,定除险保安工作量,定完成保安任务的时间,定责任、任务,定具体防汛措施),确定中型工程由县级领导负责。小Ⅰ型工程由公社领导负责,小Ⅱ型工程由大队领导负责。汛期,各水库专门有人值班管理。同时在5座中型水库相继建立气象、水位及坝体防渗、位移等观测制度。是年,初步鉴定检查险病库20处,拟定分期分批的除险整修计划,逐年进行整修。5座中型水库按部颁“75.8”洪水标准进行复核。四清水库在处理好坝基溶洞后,1978年大坝加高4米,重开溢洪道。高峰水库增建坝顶防浪墙1米,筑成大坝防渗壳和坝体灌浆防渗加固,整修加固外坡护脚。大头垅水库堵漏后,降低溢洪道1米。1977~1980年两次整修梅山水库,大坝加高5米,坝内坡作满板防渗壳,改造溢洪道。1980年在东朝垅水库坝顶建成长30米、宽15米的混凝土流线型溢洪堰,减轻洪水对大坝的洪冲压力。
  至1988年,共分批整治险病库工程49处次,还有11座水库存在隐患,其中无溢洪道或溢洪道不合格的6座,坝体有沉陷的4座,库区漏水的1座。
  四、渠道管理
  全县17处中型、小Ⅰ型水利工程,至1988年,已建成灌溉干渠27条334.4公里,已护砌213.8公里。渠道大多盘山开凿,悬岩陡壁,地形地质复杂,普遍严重渗漏,有的还经常崩塌滑坡,管理任务繁重。渠道工程的维修养护,由受益社(乡)、队(村)划段包干,劳力、经费按受益田亩分摊,或从水费开支,有电站的由电站收入补助。万亩以上灌区,设置4个公社管水站,每站5~8人专管渠道工程养护和放水管理。较大的整修、改造工程,则由水利事业费和县属管理所、站的积累资金中酌情补助。高峰水库南干渠,长37公里,1978~1985年,由高峰电站投资89.8万元,先后处理较大溶洞沉陷、塌方115处,采用水泥砂浆三方抹面防渗处理16公里,在山体崩滑的黄家段架设高36.5米、长140米的渡槽。
  石面坦水轮泵站、四清水库、柳泉水库都连年对渠道加固改造。
  第三节 灌溉管理
  清末、民国时期,农田灌溉用水由水会依乡规民约管理,按受益田亩或水股(把)在圳、渠中或坝头埋石槽码口分水,或按点香、日影定时分水轮灌。山塘水则在塘中插水尺(俗称“矮子”)按受益田亩的塘份以尺码分水。江河水系多依历史形成的灌区,梯级垒坝分引河水,较大型坝由坝会管理,坝会多由宗族大姓掌管。但每遇旱时,地主、富豪恃强霸水,贫苦百姓望水兴叹。1950年起,对用水管理办法不断改进和完善。土地改革后,小塘、坝随田分到户,按田亩分份用水。农业合作化后,水利设施归集体,各类水利工程统一管理使用,选出看水员,实行一把锄头管水。1958年后,千亩以上的跨社队灌区,采取“统一调配,分级管理”的办法管水。1966年,四清水库制订《工程及灌区管理工作条例(草案)》,成立灌区代表大会和管理委员会,各级设管水员,实行预分水量、包干使用的办法。1981年后,基层用水单位变为千家万户,水利工程推行承包责任制,灌区管水站实行投标承包或聘请承包。渠、圳承包实行一定两包,即定报酬,包清、疏、管、养,包放水送水;库、塘承包多实行三包三定,即包工程管修、定安全指标,包蓄水保水、定灌溉效益,包经济效益、定经营利润;山塘、平塘多由单户或联户承包。
  第四节 水费征收
  1949年前,塘、坝灌溉用水,由塘会、坝会议定收取水租谷,一般每亩年收2.5~5公斤稻谷。50年代初期,沿用旧规。农业合作化初期,实行合理负担,按受益大小、供水难易收取水费,亩收稻谷0.25~0.4公斤。1955年6月,县灌溉管养会议决定,亩收水费0.25~0.35元。人民公社化后,水利用工、财、物由社队统筹、统管,修建水利工程,无偿调工,一度废止水费。60、年代初,强调“以工程养工程”,逐渐恢复收水费制度。1963年,国营栖凤渡抽水机站每马力小时收费0.067元,亩均收1.42元,全年收入1.68万元,自给有余。后各上型号工程相继收取水费。1973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按“量出为入,略有积累”的原则,实行分等收费。大灌区分三等收费,一、二、三等每亩各收钱0.9、0.7、0.5元,收粮1.5、1、0.75公斤。小灌区收费标准由社队自定。并规定由生产队按核实数额统付,由财政、粮食部门代收代管。但此规定只有华塘和五里牌两大灌区执行得较好,其它灌区没有落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收取水费对象由生产队变为千家万户,收费工作难度大、任务重。1985年10月,县人民政府制定《郴县水利工程水费核收和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水利工程的水是商品,用水必须收费,每亩收费标准不低于3元,由工程管理单位与受益乡、村、组、户逐级订立收取水费合同。但受人民公社期间形成的水费低、水费统一由大队、生产队交以及“平均主义”的思想影响,水费征收仍较困难。1987年应收水费74.75万元,其中农田水费43.7万元;实收水费35.89万元,其中农田水费13.05万元,农田水费征收率仅29.9%。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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