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耕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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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5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耕地
分类号: F327.64
页数: 2
页码: 327-328
摘要: 本节郴县耕地记述耕地面积、耕地改良。
关键词: 农业 耕地 生产条件

内容

一、耕地面积
  清康熙三十年(1691),境内耕地面积24.90万亩,其中水田23.95万亩,旱土0.95万亩。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有耕地24.93万亩,其中水田23.98万亩,旱土0.95万亩。
  民国31年(1942)6月,全县土地呈报结果,耕地增至25.63万亩,比清嘉庆二十三年增加0.70万亩。1949年,全县有耕地30.17万亩,其中水田26.25万亩,旱土3.92万亩,农业人口人平耕地1.98亩。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奖励垦荒,规定“生荒五年、熟荒三年,不负担公粮任务”,农民开垦部分土地。1952年查田定产统计,耕地(不含城关区的耕地)增至36.96万亩(其中水田34.75万亩),农业人口人平耕地2.5亩。1954~1957年农业合作化期间,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开垦荒地,1957年耕地(不含城关镇的耕地)达39.52万亩(其中水田35.26万亩),比1952年增加2.56万亩。1964~1965年,水利条件改善,两年中开垦不少荒地。
  1965年耕地增至40.47万亩(其中水田33.06万亩)。此后,虽陆续开垦一些荒地,但随着农民建房占地和工业、交通、水利等基本建设用地增加,耕地逐年减少。1983年,全县耕地面积37.71万亩(其中水田31.86万亩),比1957年减少1.81万亩,农业人口人平耕地1.29亩。1984、1985年共析出安和、高码两乡耕地3.03万亩(其中水田2.50万亩)。1988年,全县耕地面积33.62万亩(其中水田28.57万亩,旱土5.05万亩),农业人口人平耕地1.15亩。
  二、耕地改良
  清末、民国时期,农民采用掺客土(在粘土中掺沙土,在沙土中掺粘土),看土施肥(在冷浸田、深泥田中施茶枯、石灰)等方法改良低产耕地。
  新中国建立初,采用增施农家肥料、砍山荫、掺客土、开沟排水等措施改良低产田。
  1964年开始,全县开展以开三沟(围山沟、排水沟、灌水沟),排三水(黄水、冷浸水、地下水)为主的改造低产田运动。1972~1976年,进行排灌分家工程配套建设,共建设灌水渠、排水渠5876条,长1334公里,改造低产田3.9万亩。1974年起,在低产双季稻田中,推广豆——稻、烟——稻、瓜——稻等水旱轮作制,改良土壤理化性状。1981~1983年,全县第二次土壤普查,查清土壤的主要障碍因素有水害、瘠害、毒害、碱害,其中地下水位高的潜育化稻田5.4万亩,缺氮稻田8.4万亩,缺磷稻田14.3万亩,缺钾稻田8.4万亩,受矿毒水污染稻田1.9万亩,碱害田(pH值大于7.5)5.8万亩。之后,应用土壤普查成果,排除障碍因素,改良低产田;继续扩大水旱轮作,推广磷肥、钾肥和微量元素肥料,并对5.8万亩碱害田停止施用石灰。1985年开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1986年化验土样201个,运用土壤普查资料5000余个,测土配方施肥10.7万亩。1986年开始修建高标准排水沟,至1988年全县共修建高标准排水沟41条,长3.4公里(其中片石浆砌1.75公里),改良稻田1.59万亩。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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