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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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3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民兵
分类号: E287.64
页数: 5
页码: 280-284
摘要: 本章郴县民兵记述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主要活动。
关键词: 军事 郴县 民兵

内容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50年5月,民兵工作由地方政府移交给军队。7月,成立县民兵支队部,区设民兵大队部,乡设民兵中队部,全县编成1个支队5个大队。1951年8月,民兵支队部改为人民武装部,同时对原有的群众武装进行整顿。1953年,县内各乡村普遍建立民兵组织,分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全县编成1个基干民兵团、5个营。是年冬,撤销团、营建制,原编之连、排、班改为中队、分队和小队。1954年冬,召开全县第一次民兵代表大会。1958年全国大办民兵师,10月10日,郴县民兵师成立,辖17个团、5个独立营。师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各民兵团设参谋处、政治处和后勤处。县内凡16岁至50岁的男女公民,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及残疾人员外,均编入民兵组织,其中16岁至30岁政治、身体合格者为基干民兵。基干民兵中又编组部分武装基干民兵。全县共有民兵11万余人,占总人口数的百分之四十。1959年春,整顿民兵组织,纠正民兵组织与行政组织不分的问题。
  12月,召开全县第二次民兵代表大会。1960年春,县成立民兵工作组,领导民兵工作。
  1961年12月,县民兵工作组改为县人民武装委员会。1962年按照毛泽东主席关于:“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及《民兵工作条例》,继续整顿民兵组织,民兵数量减少近半。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县人民武装部受到冲击,民兵工作受到影响,组织建设停顿。1969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民兵工作恢复。
  1970年县内组建2个民兵独立营。1972年6月,重建县民兵师,辖27个民兵团,281个营、1000个连,共有民兵90122人,其中基干民兵12237人。是年,召开全县第三次民兵代表大会。1973年,民兵独立营和武装基干民兵统一编成武装基干民兵团。1978年9月,召开全县第四次民兵代表大会,与会代表400人。1981年,再次调整民兵组织,取消武装基干民兵建制。全县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精减为40115人,其中基干民兵4926人,共编281个普通民兵营,34个基干民兵连。1983年3月,召开全县第五次民兵代表大会,与会代表436人。1984年执行国家修改后公布的《兵役法》,恢复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基干民兵编为第一类士兵预备役,普通民兵编为第二类士兵预备役。1988年,全县共有民兵43329人,其中基干民兵4822人,编成32个基干连;普通民兵38507人,编成257个营。
  第二节 政治教育
  1951~1957年,民兵训练以政治教育为主,旨在提高民兵的政治思想觉悟。教育内容有回忆对比,进行阶级教育,提高民兵紧握枪杆,保卫新生人民政权的觉悟;揭露帝国主义侵略罪行,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教育民兵志愿参军,踊跃捐献,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兵役法》,进行国防教育,使民兵懂得“依照法律服兵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增强参加义务兵应征入伍的光荣感和积极性。1958年,民兵训练实行军政并举,重点学习周恩来总理对台湾海峡局势的声明和国防部长彭德怀两次《告台湾同胞书》,进行战备形势教育;结合大办民兵师,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教育。1962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及《民兵工作条例》,进行“三落实”教育,顺利完成民兵整顿组织的任务。“文化大革命”期间,民兵政治教育,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作指导,偏离正确的方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恢复民兵政治思想工作的优良传统。80年代初期,加强民兵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动员和组织民兵努力搞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行“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养;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争做“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新人。随着改革开放的开展,向民兵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勤劳致富的教育,发挥民兵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在对民兵的政治思想教育中,还坚持请老赤卫队员、老红军讲革命斗争故事,参观郴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进行革命传统教育。50年代组织学刘胡兰、董存瑞、黄继光、罗盛教;60年代学雷锋,激发民兵的爱国英雄主义,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1960年,郴县优秀民兵代表曹名久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议,受到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并受奖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一枝。80年代在民兵中开展“学先进、创先进、赶先进”活动。1983年在郴县第五次民兵代表会上,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武部表扬奖励40个先进民兵组织和54名优秀民兵及民兵干部。
  第三节 军事训练
  50年代初,组织民兵学习民兵基本知识,民兵军事训练科目为站岗放哨、抓匪特等一般战斗战术,每年3~5天,分散实施。1958年,民兵训练主要对象是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训练内容增加反空降、防暴乱等科目。1961~1962年,国家经济困难,停训。1964年,民兵掀起练兵热潮,组队参加郴州军分区组织的民兵比武。1969年训练时间增至15天。1973年,实施解放军总参谋部颁发的《1973~1975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民兵干部和民兵教员集中至县训练,民兵则以公社或大队集中,训练内容增加打坦克、打飞机、打空降、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等科目。1973年,县组建武装基干民兵团,并增加通信、侦察、六0迫击炮、重机枪和高射机枪等专业技术兵种。1970~1975年,全县共训民兵14400人次,民兵干部10325人次。1975年,县组织公社和厂矿千余民兵在东风广场汇操比武。
  1977年,执行中央军委批转的《1977~1980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四年为一个训练周期。
  1980年,训练改革,对已参加过训练的不再重训,只训未经训练的基干民兵,每年15天,二年为一周期。1983年后,改为年度训练,不分周期,每年30天,训练形式以公社或厂、矿联片集中。1984年县筹建民兵训练基地,民兵军事训练逐步过渡到集中基地训练,正规化程度提高。1986年,组训改革,只训高射机枪、通信、步兵、坦克修理、枪械修理5个专业。1982年共训2209人,1983年和1984年共训1749人,1985年训684人,1986~1988年每年训250人。
  第四节 主要活动
  一、维护社会治安
  新中国建立初期,组织民兵站岗放哨,查路条,搜捕逃窜的阶级敌人,斗争地主恶霸,禁赌、禁娼。同时,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侦察匪踪、搜捕土匪,作战数十次,捉匪首167人、匪徒237人,缴获枪700多枝。第四区塘昌乡民兵查出匪特地下军的线索后,主动搜山,捉住匪副大队长周庆祺等8名土匪,缴获长短枪13枝。第五区铜坑湖乡牛角井村出动全村民兵,擒获台湾国民党大陆执行部派遣的特务、湘东军事联络专员陈戈。土地改革时,民兵配合公安部门,镇压反革命和恶霸地主。此后,执行管制“四类分子”任务。
  80年代,组织民兵协助政法部门侦破刑事案件,打击刑事犯罪。1982年,邓家圹公社组织120多名基干民兵协助公安部门追踪侦察,破获盗窃案36件,摧毁盗窃铁路货物团伙4个,抓获罪犯25人,追回赃物130多件。1983年,良田供销社基干民兵坚持夜间放哨巡逻,先后抓住盗窃犯3名。
  二、守卫重要设施
  1962年,永春仰天湖设立防空哨,哨所执勤任务由永春公社武装基干民兵担任。1968~1969年,五里牌、邓家圹公社武装基干民兵分别防守京广线上本公社境内婆婆岩及廖家湾铁路隧道。1979年,驻县部队调赴前线参战,其营防由驻地民兵负责保卫。
  三、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民兵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1969年7月,县内组织2600人的民兵团,参加坪(石)~梅(田)铁路修筑工程建设,历时四个月,43人立功受奖,2人牺牲。70年代,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成建制的民兵队伍兴修水利骨干工程高峰水库、长青水库,改造板桥东河等。1976年,全县组织以民兵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业队,完成塘坝工程143处,土石方65万立方米,伐木4000多立方米,挖山1000亩,开荒田1283亩、开荒土2025亩,旱土改田1513亩,建设田园化11006亩,改造低产田26709亩,修渠296条,总长27.39万米。是年,全县参加科学种田小组的民兵2743人,种实验田4729亩。各时期,全县民兵在植树造林、兴修公路、抗旱排涝、防火护林、抢险救灾等活动中,都充分发挥突击队的作用。
  同时,中共郴县县委领导民兵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60年代起,组织民兵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80年代,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文明礼貌月”活动,民兵先后建立学雷锋小组、帮工扶贫小组、尊老敬贤小组,积极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华塘镇吴山村民兵营组织全村民兵成立10个学雷锋小组,2个帮工扶贫小组,5个尊老敬贤小组,仅1988年民兵利用业余时间共义务修水渠1500米、公路2000米、桥梁3座;帮困难户运肥2500担,耕田140亩,抢收早稻抢插晚稻130亩。桥口镇白溪村民兵营与驻军共建文明村,开展“两管五改”(管水、管粪;改水井、厕所、畜圈、炉灶、环境)建设,1988年共义务清水沟24条、垃圾80堆,修好公路涵洞2个,铺设公路6公里。并建立房前屋后卫生“三包”制度,全村形成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新风尚,被评为全县“文明单位”。岗脚乡岗脚村民兵李明岗,从1972年起,坚持十多年如一日,照顾残疾孤老安度晚年。1983年李明岗被评为出席县的优秀民兵,受到中共郴县县委的表彰。
  四、发展商品生产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组织民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带头学习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开办工业企业、农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建筑企业、商业饮食服务企业,发展商品生产,脱贫致富。1988年,全县各种“专业户”、“重点户”中民兵占75%,乡村企业的从业人员中民兵占76.8%。80年代,华塘镇1000多名民兵参加镇农民技术学校专业技术培训班,学习种植、养殖、加工、农技、农机等技术知识,涌现一大批种烤烟、种蘑菇、种水果、养家禽、家畜、粮食加工等专业户。以民兵为主体的良田镇水泥厂、坳上冶炼厂、桥口河沙场、芙蓉大理石厂等成为全县乡镇企业中的骨干企业。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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