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募兵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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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2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募兵制
分类号: E289.64
页数: 2
页码: 272-273
摘要: 本节郴县募兵制记述北宋至民国年间实行募兵制、为招募兵员,建立招募机构,强调招募纪律。
关键词: 军事 郴县 募兵制

内容

北宋康定年间(1040~1041)始,至元、明代实行募兵制。
  后金天命年间(1616~1626)实行世袭兵役制,八旗子弟方能为兵。后金天聪年间(1627~1636),开始招募汉人当兵,但仍以世袭兵役为主。清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克郴后,屯兵郴城休整扩军,在城内龙骨井天主教堂设募兵站。郴县有1.5万农民及矿工应募入伍。其中挖煤工人被编入“土营”,百余童子兵组成天王洪秀全的卫队。清光绪三十年(1904),废世袭兵役制,专行募兵。应募之兵服常备役三年,续备役三年,后备役四年,期满退役为平民。
  民国初年,郴县成为军阀“拉锯”战区。驻郴军阀四处收勇招兵,以扩充实力争权夺地。
  民国15年(1926),国民革命军北伐进入郴县。为招募兵员,建立招募机构,强调招募纪律,制有《招募委员会规则》、《募兵员章程》等规章,设置招募处,出示招募广告,广为宣传,启发自愿应募,应募者不少。至民国24年(1935)仍实行募兵制。各路驻军至县内各墟场竖旗募兵。郴县应募兵数无考。百姓除生活所迫从军外,皆不愿应募为军阀当兵。军队募兵不足时,便强抓滥捕。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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