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治保卫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19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政治保卫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244-246
摘要: 本节郴县政治保卫记述剿匪、清查登记反动党、团、军、政、警、宪人员、取缔反动会道门、监督改造地、富、反、坏分子。
关键词: 公安 政治保卫 郴县

内容

一、剿匪
  新中国建立初,县内一些顽固坚持反动立场的国民党军、政、警人员及地主恶霸,搜罗散兵游勇、流氓、地痞,组成反动武装,上山为匪。土匪分布在全县各地,阻挠、破坏征粮、支前、减租减息、土地改革、反霸、抗美援朝等运动,并拦路抢劫,滥杀无辜。1950年3月22日,匪首黄士俊、陈光乐组织的“湘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路东一支队”,在桥口乡排塘村杀害乡干部郭俊侠、郝云;23日,抢劫许家洞乡公粮21担,炸毁郴县至资兴公路1段,割断电线1档。5月28日晚,匪首段仁位率匪徒12人,由恶霸地主陈治垓带领闯入贤良区陈家湾乡农会,杀害农会主席陈逢佐。匪首潘宗翰组织“湘粤赣边区青年反共救国军独立大队”,企图烧毁城关区粮库。土匪如此猖狂,剿匪成为全县人民的迫切要求。
  中共郴县县委领导人民从1950年3月起开展声势浩大的剿匪斗争。一方面,召开各种会议,动员群众举报土匪活动,参加站岗放哨,协助部队剿匪;宣传中共中央“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和“缴枪不杀、投降不杀”等政策,动员土匪家属、亲友规劝亲人下山,向人民投诚,促使土匪内部分化瓦解。一方面在重要地区采取设立哨卡、建立耳目和清查户口等办法,严格控制土匪行踪。在此基础上,组织县公安机关配合驻县人民解放军部队上山围剿土匪。到1951年8月止,全县开展搜山剿匪大扫除数十次,清剿的土匪有“郴县自卫总队潜伏组”、“反共救国军郴县乡总队”、“湘南人民反共救国军路东一支队”、“反共救国军二十六纵队三大队”、“反共救国军第三纵队”等22股,共捕获土匪228人,缴获一大批枪支弹药和电信物资。全县大规模围剿土匪后,遵照中共郴县地委、行署、军分区关于对残存的小量土匪以公安机关清剿为主的指示精神,1951年11月成立郴县清匪治安委员会,县委书记郭毅任主任。各区、乡建立相应机构。全县继续清剿残匪。
  1952年8月,全县剿匪工作基本结束。
  二、清查登记反动党、团、军、政、警、宪人员
  1950年7月,按照郴县军分区、郴县区行政专员公署关于“原国民党、三青团、民社党、青年党及一切伪中央系或地方系反动组织,均系非法组织,宣布即日解散”的布告精神,县公安局要求:反动组织及成员必须于9月底以前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至9月14日止,清查全县共有国民党员1200人,其中国民党执行委员、监察委员各5人,国民党区分部骨干41人(乡镇28人、城区机关7人、学校6人);三青团员3100人,区队部16个,分队部130个,县干事长、干事、书记各1人;中国青年党党员180人,其中委员5人;中国民主社会党党员56人。以上人员中共登记422人。通过清查,缴获国民党、三青团印章、条戳6枚,三青团团员名册1本,国民党党员证章、徽章58件,派令793件,手枪、步枪各1枝,子弹517发,电话机1部。清查登记后,除对极少数坚持反动立场,继续进行破坏活动的骨干分子予以打击外,其余均既往不究。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县境内有一贯道、同善社、紫霞教、归根教、宗教哲学研究社等5个反动会道门,共计道徒3308人、道首279人。他们中有的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反对共产党,阴谋武装暴乱。1953年元月5日起,到4月30日止,根据上级指示,全县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按照团结、教育、争取多数、打击少数的政策,发动群众揭露反动会道门的罪恶行径,彻底摧毁其组织,依法处决罪大恶极的道首7人,判刑25人,管制1人,经教育登记退道3092人。
  附:主要反动会道门简介
  一贯道
  民国36年(1947),点传师贾宪文、胡生鸾至郴组织一贯道,设总佛坛于县城马家坪6号,统管嘉禾、蓝山、耒阳、宁远、郴县、永兴等六县的一贯道。一贯道内分师兄派、师母派、开荒道,各设佛坛。师兄派点传师武金泉、王英(军统特务,被处决)在县城马家坪、和平路、兴中街、白鹿洞、龙船头等地设立佛坛,发展道徒300余人,并与香港、杭州的特务建立联系。1951年12月被破获。师母派,由点传师戴绍达于民国37年3月由衡阳至县发展,分为三支线,一是戴绍达在裕后街同仁药号设佛殿;二是常辉鹏在火车站设佛殿;三是点传师张好善在扎上街设点。该道后发展到栖凤渡、岗脚、高坪、走马岭、坳上、良田、高雅岭等地,共设佛坛75个,男女道徒1567人。开荒道点传师刘锡武在县城兴中街51号设佛坛,1949年发展到马头岭七洲,设佛坛3个,道徒50余人。
  同善社
  建立于民国8年(1919),吴海狱任社长。民国10~17年,杨世锑、宋宗球继任社长,陈秋凤任教授。民国14年在县城、安和开办两个事务所。民国26年同善社改名为郴桂先觉祠,址设县城裕后街,安仁聚、陈为鈒为执事,下设郴桂十县先觉祠。县内有县城、安和、正和、鲁塘、保和5个事务所,共有道徒1305人,道首40人。以后发展到安源、卧云、焦溪、仁和、华塘、月峰、栖凤渡等地。每年活动三次。即农历三月十五日为上古华期,五月十五日为中古华期,九月十五日为下古华期。
  紫霞教
  该教于民国6年(1917)由自称煮石道人的彭师韩在县城建立,民国9年改为余庆焦慈善会。民国16年改行理事长制。彭先后在衡阳、永兴、桂阳设立分坛,在郴县城建立崇善小学一所,教徒约200余人。彭死后由朱绍裘主持。
  归根教
  又名青佛教,清光绪年间(1875~1908)在县城建立,教首罗一善,在县城栏杆塘设立佛坛,后发展到南塔岭、栖凤渡、文家坳、观音岩、连三岩、炮火岭等地,并设立佛坛。民国14年(1925)以罗道成为首创办“万国道德会”和“中国红十字会郴县分会”,自称会长,共有道徒24人。
  宗教哲学社
  民国38年(1949)6月,开道师刘××从耒阳至县城中山北街新光华照相馆设立佛坛,由黄鹄、阮长和主持,共有道徒7人。又称“湖南长沙宗教哲学研究社”。
  四、监督改造地、富、反、坏分子
  1956年,根据中共中央《农业发展纲要》关于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规划入社的规定,全县25个乡镇发动群众对四类分子3854人进行评议,生产中有突出贡献、一贯表现好的722人评为一类,摘掉帽子称为社员;劳动一般、或有轻微违法行为的2130人评为二类,称后补社员,暂不摘帽改成份;生产消极,各项运动中有严重不满情绪或违法行为者交群众监督生产劳动的936人,依法予以管制的66人。评议后,订立守法规则和个人改造规划。政府严格执行“政治上区别对待,经济上同工同酬”的政策。每年年终组织群众评议,对原摘掉帽子评为一类的,若表现不好又重新戴上“分子帽子”。1958年县内右派分子中有65人被列为敌对阶级分子,进行监督改造。此后,在社会主义教育、“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又增划一些地、富、反、坏分子。1979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主、富农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全县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2479人,经群众评定、县革委会批准,全部摘掉帽子。1981年以后,对各次运动中补划的地、富、反、坏分子进行复查甄别平反。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