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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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14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96.2
页数: 5
页码: 152-156
摘要: 本节中国共产党郴县地方组织建设记述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
关键词: 组织建设 地方组织 郴县

内容

一、党员队伍建设
  1921年10月,黄静源在衡阳省立第三师范,由毛泽东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为郴县第一个中共党员。1924年,郴籍三师学生胡世俭、李一鼎入党后,假期回郴县培养积极分子,发展党员。1925年全县有党员9人,9月建立中共郴县小组。10月,全县党员迅速增至50人。1926年农民运动蓬勃发展,不少农民运动骨干被吸收入党。1927年3月,全县有党员547名。长沙“马日事变”后的六、七、八三个月,全县就有312名共产党员惨遭国民党右派杀害。1928年,湘南起义后,全县党员增至692名。以后由于国民党反动势力的残酷“围剿”,党员人数逐年减少:1934年3月为480名;1939年12月113名;1945年8月85名。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到1949年9月,党员又发展到160名。新中国建立前,党组织一直处于“地下”活动,发展党员系单线联系、个别吸收、秘密进行。发展对象主要是出身贫苦、历史清白、立场坚定,革命斗争中涌现的积极分子。
  新中国建立后,建党工作由秘密转为公开,有计划地发展党员。50年代初,建党工作贯彻“积极慎重”的方针,从机关知识分子干部和完成土地改革的农村贫雇农中吸收优秀分子入党。1952~1953年,全县发展党员394人,其中农村302人,占76.37%。1956年,县委要求做好党组织薄弱部门的建党工作,工交系统党员由1955年的65人增加到183人,商业系统由66人增加到231人,文教系统由27人增到97人。全县党员总数达到2780人。
  1957年,贯彻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巩固为主,个别发展”的方针,集中力量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员质量。1960年起,继续贯彻“既要积极,又要慎重”的建党方针。新党员中69%以上是先进生产者。1964~1965年,郴县作为省、地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重点,依靠现贫农,扎根串连,推广河北“桃园经验”,视不少党员为“四不清”被审查。后期党员登记时,有136人不予登记,120人暂缓登记,发展的新党员中有一些不合标准。1966年底,全县有党员5624人。1970~1973年,“吐故纳新”过程中,突击发展一批党员,有部分新党员不合格。
  1976年,全县党员总数达到8122人。
  1980年,全面加强党组织的建设工作。采取进党校,办训练班等方法,对9338名党员(占总数99.4%)进行系统训练。挑选建党积极分子注重政治质量,强调年轻化、知识化,经过支部审查,个别培养,党委分批训练后,方能吸收为党员。1985年6月~1987年1月,全县分批开展整党工作,后期进行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全县9662名正式党员,其中登记9517人、占90.5%,缓登或不登109人,开除党籍29人,问题未查清暂未作处理的7人。
  1988年,全县党员10772人,其中女性1209人;少数民族129人;25岁以下399人,2545岁4718人,46~60岁4428人,61岁以上1227人;大学文化程度440人,中专670人,中学4190人,小学4856人,文盲616人。
  二、基层组织建设
  1925年10月~1926年3月,先后建立在城、秀良、秀贤、丰乐、安善、吉阳、永宁、永丰8个区党支部和瑶林、安源、半都3个特区党支部。
  1926年3月~1927年5月,新建凤鸣区、永一区、永二区3个党支部,全县共有14个党支部。
  1927年6月~1928年2月,共6个支部,即在城区支部、秀良区支部、丰乐区安善区支部、秀贤区支部、永一区永二区支部、凤鸣区吉阳区支部。
  1928年2月~4月,有在城、秀良、秀贤、丰乐、安善、凤鸣、吉阳、永一、永宁9个区支部。
  1928年5月~1930年3月,仅有秀贤、秀良2个区支部和瑶林、安源2个特区支部。
  1933年10月,在龙广洞建立“二、六”区委。
  1937年7月~1939年11月,先后建立在城、栖凤渡、东边山、西边岭、保和、华塘6个区委,其中在城区建立材料厂、篾竹业、缝纫业、机械厂、药业、店员、肩业、鞭炮业等支部。
  1945年10月~1949年,栖凤渡区委辖栖凤渡、南香、草田铺、廖王坪4个支部。
  1949年3月~10月,建立在城区工作委员会,辖良田、华塘、桥口、城区4个支部。
  新中国建立后,基层组织机构,随着区、乡镇(公社)的更名和所辖范围的变动,进行过多次调整。
  1950年3月,中共郴县委员会成立,下设5个区委员会。1952年1月,增为10个区委员会。1953年8月,城关区委改为城关镇委员会。1956年6月,撤区并乡,全县设26个乡总支委员会和1个镇委员会。1957年,乡总支改为乡党委会。
  1958年10月,撤乡镇党委会,建立8个公社党委会和1个县属郴州市委会。
  1959年3月,资兴县并入郴县,增加11个公社党委会(均由资兴划入)。12月,增设县属东江市委会。
  1961年4月,公社体制缩小,新增15个公社党委会。7月,资兴县按原辖区析出,全县设28个公社党委会。8月,设5个区委会,1962年8月撤销。
  1965年7月,公社规模扩大,全县设17个公社党委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公社党委会机构瘫痪。1969年4月,县设17个公社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领导小组。1970年9月,恢复17个公社党委会。1978年底,增设3个公社党委会。1980年12月,公社党委会增至27个。
  1981年9月,增设1个公社党委会。1982年12月,建立华塘、栖凤渡、桥口、良田4个镇党委会。1983年7月,建立白露塘镇党委会。
  1984年3月,公社党委会改为乡党委会。10月,月峰乡党委会改为月峰瑶族乡党委会。
  1987年1月,设大塘瑶族乡党委会。
  1988年12月,全县共设21个乡党委会,5个镇党委会。
  县直属机关单位,1980年以前,局级单位设支部委员会或总支委员会,农业、工交、财贸战线设党组。1980年以后,县政府、县政协、县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林业局、粮食局、司法局、社队企业局、医药管理局、人民银行、经委等15个单位先后建立党组;教育委员会、公安局、水电局、农业局、商业局、供销社、卫生局等7个单位由党组改为党委会。
  三、领导班子建设
  1925年10月中共郴县特别支部建立,至1949年郴县解放,中共郴县县委(特别支部)11任、10位书记,其中6位系上级党委从外地派入,4位是在基层经过艰苦斗争锻炼、考验产生的,他们领导群众,前仆后继,坚持斗争,开创基业,有5位在任期内战斗牺牲。
  1927年“马日事变”后,县委书记凌云和7位区委书记、15位区、乡农会委员长被国民党反动派杀害。1928年湘南起义后,大部分领导骨干随朱德、陈毅转移井冈山,留者在严重白色恐怖下重组县委。1930年湘南特委调整充实的郴县县委班子,书记黄体国,委员陈韬(后任书记)、李鄂、萧仰岳4人,先后在领导郴县的武装斗争中牺牲。
  新中国建立初期,县、区领导干部主要来源于新、老解放区南下工作团、军队转业留地方工作的干部和原县内地下党组织、游击队骨干。1950年下半年,开展干部整风学习,对干部思想、政策、作风、组织进行清理整顿。是年底,全县有干部258人,其中县级领导4人,区、科级干部32人。1953年根据上级“大胆大量提拔新干部,积极培养提高老干部”的精神,报经湘南区党委批准提拔86人,其中县级2人,科级83人,股级1人;老干部31人,本地工农干部25人;知识分子干部28人。1955年开展审干工作,对干部政治历史、思想作风、政策水平、工作能力进行考察。是年,先后输送118名领导干部到省、地委党校和专业学校学习。1958年,县委对干部提出“又红又专”的具体要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亲自办点,种试验田;下放151名干部到基层锻炼,其中科局长34名;从机关干部中抽调97人到新建厂矿、41人到学校,加强领导力量。1959~1961年,选送到中央、省、地委党校学习的领导干部204名。1961年,从机关选派25名中、青年科、局级干部担任公社党委书记或主任职务。1962年,全县抽调403名干部到公社、大队充任实职。1963~1966年,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成员,都先后参加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既是教育者,又是受教育者。
  “文化大革命”初期,党政领导机关受到冲击,不少领导干部在被批斗、罢官的情况下,仍坚守工作岗位。1967年春,造反派“夺权”后,领导机关瘫痪,领导干部被强迫参加劳动,不少人身心受到摧残。军队介入后,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由军队干部担任。革命委员会建立后,县、公社都建立以军队干部为主,地方干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三结合”领导班子。在后来开展的清理阶级队伍、“一批两打”等运动中,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受到错误处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予以平反,恢复工作。1979年,贯彻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座谈会》精神,县委在机械局试点,采取群众推荐,组织考察,领导集体审批的办法选拔领导干部。
  然后制订《郴县1980~1982年关于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初步规划》。
  1980年调整领导班子,选拔40名40岁以下的有专业知识的中青年干部担任部、办、委、局和乡镇主要领导职务;保留一批工作多年、富有经验的老干部;合理调整一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初步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并选拔第三梯队后备干部122人,加强培养锻炼。9月,县委成立离退休干部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调查核定1949年9月30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情况,按国家规定办理离职休养手续,加强离退休干部的安置工作。1981年,选送领导干部164人去省、地委党校和专业学校培训。1982年起,对在“文化大革命”中造反起家、帮派思想严重和打砸抢分子(简称“三种人”)进行核查,将其清除出领导班子。1983年机构改革,按照“四化”(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选拔领导成员。改革后,全县部、办、委、局和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平均年龄44.5岁,比原来下降5.2岁;具有大专文化的26人,高中、中专文化的46人,占总数的55.8%,初步解决年龄偏高、文化偏低的问题,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县级机构改革后,中共郴县县委于1984年元月作出《关于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的决定》,作为自己言行的准绳,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执行。1983~1988年,有534名中、青年干部参加成人招生统考,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取得学历后回单位工作或提拔担任新的职务。1988年,各级领导班子普遍建立廉政制度。县委规定实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的制度,增强考核领导干部的透明度。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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