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宣传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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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14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宣传教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1
页码: 144
摘要: 本节记述1957-1988年郴县宣传教育推广等情况介绍。
关键词: 人口 计划生育 宣传教育

内容

1957年贯彻国家关于“控制人口增长”的政策,县节制生育委员会、县卫生科、妇幼保健站等部门,在城乡各地举办生理生育图片、模型展览,放映有关幻灯片,宣传节制生育的优越性,讲解避孕知识,在群众中影响颇大。1958年,全县做上环、结扎等节育手术2171例,由于开展“大跃进”运动,“人多力量大”、“人多好办事”的思想突出,节制生育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停止,节育措施没有推广,至1959年,年均出生率为31.1‰,节制生育收效不大。
  1963年,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精神,并配合省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边宣传边推广手术节育。至1965年共做节育手术7920例。随后受到“文化大革命”干扰,工作中断,1966~1969年,年均出生率高达38.32‰,盲目生育现象更为严重。
  1971年,贯彻国务院(71)51号文件精神,采用墙报、专栏、专题广播讲座等形式,宣传“晚、稀、少”的生育政策,教育群众自觉执行“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4~5年”的生育计划。1975年贯彻中共中央“书记挂帅,全党动手,宣传教育,典型引路,加强科研,提高技术,措施落实,群众运动,持之以恒”的计划生育方针,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大,至1979年,共推行节育手术48398例,年均人口出生率下降到24.53‰。
  1980年起,宣传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经常性教育,强调一对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逐步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1983年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设宣传指导站,每年拨出专款,配合各乡镇文化站、计划生育办公室,开展日常宣传。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宣传服务月活动,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卫生局组织节育技术人员下到基层,慰问独生子女和节育对象,并为节育手术后并发症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1980~1988年,累计落实节育手术69462例。年均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6.67‰,人口生育基本得到控制。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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