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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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13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婚姻
分类号: C924.2
页数: 1
页码: 142
摘要: 本节郴县婚姻记述未婚、离婚、已婚等人数的比率。
关键词: 人口 婚姻 家庭

内容

民国30年(1941)3月,婚姻构成状况为:15岁以上男72914人、女72736人,合计145650人。其中:未婚男11405人、女7077人,合计18482人,占12.69%;已婚男61509人,女65659人,合计127168人,占87.31%。已婚者中有配偶的男51750人、女51947人,合计103697人,占已婚人口81.54%;离婚男101人、女24人,合计125人,占已婚人口0.1%;丧偶男9658人、女13688人,合计23346人,占已婚人口18.36%。
  1982年7月婚姻构成状况为:15岁以上男109192人、女99356人,合计208548人。
  其中:未婚男37226人、女25806人,合计63032人,占30.22%;已婚男71966人、女73550人,合计145516人,占69.78%。已婚者中有配偶的男66211人、女63078人,合计129289人,占已婚人口的88.85%;离婚男817人、女154人,合计971人,占已婚人口0.67%;丧偶男4938人、女10318人,合计15256人,占已婚人口10.48%。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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