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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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092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内容

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存真求实,详今略古,全面系统地记述郴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力争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相统一。
  2. 全志采用述、记、志、传、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辅以图、表、照片。专志设篇、章、节、 目、子目5 个层次。
  3. 时间断限:上限1 84 0 年,但因事而异,有的亦上溯至建置之始或事物发端;下限1 988 年,有些事项延伸至成书之日。
  4. 行文中的历史纪年,从古至清的朝代年号,先用汉文数字书写,再用阿拉伯数字括注公元纪年;中华民国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系农历月日,用汉文数字书写;一页之中连续出现的相近年代,不注明公元纪年;革命根据地苏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5. 各项统计数据,原则上依据县统计部门资料。如有所缺,则用主管部门资料。数字书写以国家七部门《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为准则。工农业总产值、工业产值、农业产值,除注明者外,均按1 980 年不变价计算,其他均为当年价。
  6. 计量单位,按各个时期习惯使用的名称书写,必要时,作出公制或市制换算注释。新中国建立初期使用的人民币,均换算成1 955 年3月发行的新人民币。
  7. 各个时期的党派、机构、职务、地名,均用当时名称记述。使用古地名时,冠以朝代名称,并注明今地名。专用名称,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以后则采用简称。
  8. 生人不立传。入传者,不以职务级别而以其对郴县历史的影响大小而定,以本籍为主,兼顾客籍,以卒年为序排列。
  9. 全志所用资料来自各级档案、图书部门的藏籍、旧志、正史、家谱、报章、刊物和专著,以及有关部门或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已经考证鉴别,不另注出处。
  1 0. 本志一律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以第三人称记述。

知识出处

郴县志

《郴县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郴州县志1986年,中共郴县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部署,决定编纂郴县第一部社会主义县志。5月,派县政协副主席刘开选、县文化体育局局长陈先鸿赴长沙,参加湖南省市、县志研讨会学习。6月下旬,组建修志领导班子,成立郴县志编纂委员会,县长兼主任委员。因人事变动,分别于1989年4月、1990年11月、1993年2月、1994年4月调整县志编纂委员会班子,县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63人先后任委员。下设县志办公室,定为正局级常设事业单位,具体主持县志编纂工作。1990年始建县志总纂班子。1993年2月,建立《郴县志》审稿小组,成员15人,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志稿全面审查把关。县志编修工作自1986年秋起,历时8个寒暑,先后经历4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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