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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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073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21
页码: 548-568

内容

附录
  一、重要文件选录
  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兴嘉的决定(1992年3月6日)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的重大战略决策,大力加强科技工作,推动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全面振兴嘉禾,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兴湘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情况特作如下决定:
  一、牢固树立科技兴嘉的战略思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实现我国第二个战略目标的决定性因素。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越来越深刻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面对世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如不奋起直追,迎头赶上,我国的经济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就会继续拉大,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得不到充分发挥,落后就要挨打,中华民族在国际上具有的尊严和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国内地区间的经济竞争也很激烈,如不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我县同先进县市的差距就会扩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政组织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保证了第一步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我们正在朝着第二步战略目标迈进,但面临的困难很多。农业方面,人口与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工业方面,有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管理粗放,高耗低效,后劲不足。因此,要完成我县“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任务,保证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必须深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认识,更加自觉地把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科技兴嘉的战略思想,增强向新技术革命进军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坚持把发展科技和教育放在首位。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动员各行各业,调动千军万马,积极参与科技兴嘉的伟大实践,为加速嘉禾的振兴建功立业。
  二、科技兴嘉的基本构想和目标
  科技兴嘉就是组织和动员全县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线路,深化体制改革,建立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积极推进科技兴农、科技兴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提高科技水平和经济水平,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科技发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新嘉禾。
  科技兴嘉的主要目标是:到20世纪末,全县农业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主要农作物、家禽家畜品种要逐步更新,新的实用技术基本普及;工业生产主要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水平力争达到或接近国际80年代的先进水平,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生产总值的15%以上。大力发展以科技为先导的规模经济。农业方面,在继续抓好粮食生产基地、优质烤烟生产基地、速生林和瘦肉型生猪基地建设的同时,开发建设好3个万亩水果基地。工业方面,全县开发5个上千万元产值、10个上500万元产值、50个上100万元产值的科技型产业。并尽可能地把先进科学技术应用于其他行业,促进全县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认真抓好“科技兴农”
  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配套实施“星火”、“丰收”、“燎原”计划,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和集约经营,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农产品结构,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优质农产品率。进一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区域性科技支柱产业和乡镇企业,乡镇企业要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创名优产品,积极发展一批骨干企业,加速农村经济的振兴。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县里建立健全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乡镇建立农科教中心,集合各家优势,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村级建立农科组,逐步配齐农林技术员;村民小组扶持若干个科技示范户。积极支持农村各种专业技术协会和研究的发展,组织开展农业技术集团承包,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努力提高农民文化技术素质。要在认真抓好扫盲和基础教育的同时,切实办好农业职业高中、农业广播电视函授学校、乡镇农校和乡(镇)、村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教育,通过培训合格的农民技术人员,发给“绿色证书”和评定相应的农民技术职称。并优先他们承包农业开发性项目,优先贷款和提供农用物资。
  四、大力推进企业技术进步
  围绕产业和产品的结构调整,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促进产品更新换代。要按照我县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纲要要求,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加快技术改造步伐,使企业的技术水平普遍提高一个档次。要加强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联系,引进先进技术,开发高科技产品,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对列入各级高新技术的项目,都应优先解决基建、信贷、外汇等所需的计划指标。
  建立企业科技进步指标体系,开展创建“科技先导型企业”的活动。把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优质产品率、固定资产更新和职工素质提高等指标,纳入企业承包责任制,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企业上等级的考核指标。没有完成技术考核指标的企业不能升级,厂长(经理)不能评为优秀企业家。
  全面推行和强化厂长(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各厂矿企业要建立科研小组,并从技术力量、科研手段、物资、资金等方面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造活动,切实抓好企业专利技术开发实施工作。
  全面提高企业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严格执行先培训后上岗,认真抓好工人技术岗位的等级考核。通过大力发展职工教育,到90年代中、后期,使企业职工的全员培训率达80%以上;80%的中青年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达到中专(中技)以上水平。
  五、高度重视科技成果推广工作
  “八五”期间,全县要大力推广工业、农业的重大科技成果。为加速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要动员各行各业都来重视这项工作。县里每年要确定一批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安排相应的资金、物资,由科委、计委、经委、农委、教委等部门牵头组织推广。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推广工作,对科技人员在推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奖励,并记入业务档案,作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取得显著成效的,给予重奖并推荐破格晋升技术职称。同时,可从推广科技成果的直接受益单位新增的税后利润中,连续3年提取5%至10%的金额,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为推广科技成果做出贡献的有关科技人员。
  加强技术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在场地、开办费、人员、合同认定登记、票证管理等方面为完善技术市场创造条件。执法部门要依法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承包、入股、出口等工作,其所得收入,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从这些收入的项目中提取的奖励费未超过净收入30%的,不计征奖金税。
  六、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进一步落实搞活科技人员的政策。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服从本单位的安排,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单位要区别不同情况,逐步落实承包任务及考核奖励办法,使成绩突出者获得较高的报酬。同时,要继续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有组织或以调离、辞职、停薪留职等方式,去承包、租赁或领办中小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及到农村进行种养业等方面的技术承包、技术服务。科技人员由单位组织或经单位同意,到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或农村进行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所得报酬与单位分成时,个人所得不应低于30%,业余兼职收入全部归己。
  逐步改善科技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积极帮助他们解决住房、家属子女就业等问题。在同等条件下,科研、教学、科技成果推广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子女就业应优先考虑。
  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要建立健全科技奖励制度,对有贡献的科技人员进行表彰与奖励。县委、县政府决定,设立“科技兴嘉奖”,作为全县科技方面的最高奖励。对科技成果显著和科技推广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进行表彰和重奖。各级领导要与科技人员交朋友,建立与科技人员的定期联系制度,特别是在进行有关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时,要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广大科技人员要继续发扬爱国、敬业、务实、献身的光荣传统,加强团结协作,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为科技兴嘉做出应有的贡献。
  七、多渠道、多层次增加科技投入
  各级财政应增加科技拨款。科技三项费用,县、乡两级财政要按每年财政总支出的0.5%列入预算安排,科协科普经费要按中共湖南省委1991年16号文件规定的数额列入财政预算,科学事业费支出的比例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
  建立企业科技开发基金。所有企业都要从年销售收入中提取1%的科技开发费,全部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不准挪作他用。对没有按规定提取的,由县里统一收取,用于企业的新技术开发。
  进一步扩大银行的科技贷款规模。各专业银行应划出科技专项优惠贷款资金比例,并逐年有所增加。同时,各银行要确定专人管理科技贷款工作,以提高效率,促进科技事业的发展。
  从多方面增加对科技经费的投入。县、乡政府建立的农业发展基金和财政对农业增加的投入,大部分应用于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要积极鼓励、引导集体和农业开发服务经济实体及农民增加科技投入。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内外资金,加速科技的开发。
  八、切实加强对科技兴嘉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科技兴嘉工作,把它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科学、用科学,积极参与科技兴嘉的实践。为加强协调工作,县成立科技兴嘉协调小组,其办公室设在县科委。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促进科技兴嘉的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抓好一批科技兴县、兴乡镇、兴企业的试点;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检查督促已出台的科技政策的落实。
  继续做好选配科技副乡镇长的工作,并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乡镇要建立科委、科协,配备科技干部,其编制从乡镇干部编制中解决。同时,各行各业要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充实力量,发挥作用。
  县、乡科委要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计划实施,参与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等工作,指导和推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县、乡科协要充分发挥纽带和助手作用,利用人才荟萃、横向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活动。
  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科技管理与服务的职责,主动为科技兴嘉开绿灯、做贡献,以确保科技政策、计划、项目、资金、物资的落实。同时要重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在科技兴嘉中的积极作用。
  在科技兴嘉活动中,有关科技兴嘉的政策,按省委、省人民政府1991年10月1日颁布的“关于推进科技兴湘的若干政策规定”执行。
  嘉禾县人民政府鼓励客商到开发区投资的优惠政策(1992年10月)
  1.凡来开发区从事成片开发、房地产开发及兴办建设项目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土地政策上从优。
  (1)土地出让,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办理用地手续。
  (2)按土地用途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10年至70年。
  (3)土地使用权出让,实行级差地价。按使用年限、利用土地性质和地域区别收取出让金,出让金额控制在90元/m2内。
  (4)外商成片开发经营土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者,免收土地使用费15年;面积在5公顷以下1公顷以上者,免收土地使用费12年。
  (5)获得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企业,10年内免交土地使用费。从第11年起,土地使用费按0.5元/m2计收,每3年调整一次。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其土地使用权可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依法转让、出租、抵押、赠予和继承,并给予优惠;土地增值费按规定的最低限额缴纳;由开发区管委会办理转让、出租、抵押手续,在收取管理费上给予优惠。
  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期满,其土地使用权必须交回县人民政府。(1)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的,可以申请续期,依法重新签订合同,从优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2)依法批准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3)土地使用权续期手续或终止手续,由开发区管委会代为办理。
  4.实行开发时间、投入资金级差优惠:1992年底以前投资开工项目,地价优惠10%;1993年6月底以前投资开工项目,地价优惠5%。第一期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可无偿提供土地200平方米;第一期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可无偿提供土地400平方米;第一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可无偿提供土地600平方米。
  5.开发区内的生产性外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营业税、产品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税3年;第4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同时,免征其他地方税(包括车辆牌照使用税、屠宰税)10年。
  6.开发区内的非生产性外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和其他地方税5年。
  7.允许外商在开发区开办百货商店、超级商场等第三产业。给商业企业零售权、货品进出口权、收购出口权、外汇调剂,并酌情减征关税。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征,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8.在开发区内经营的商品,外地购进时是否纳税,不予查究。
  9.外商、内地投资企业在开发区内自建房屋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月份起,免征房地产税10年。
  10.“三资”企业生产直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的产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免征工商统一税;以投资总额内的资金进口机械设备、零部件及其他物料(包括生产用车辆)和为生产出口产品从国外进口的原辅材料、燃料、原器件、零部件、包装物等免征工商统一税。报经海关批准,免征进口关税。
  11.开发区内的“三来一补”企业,接受我国境外来料、来件、来样加工收取的工缴费,从取得第一笔收人起,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3年。
  12.外商投资者将从企业分得的利润用于开发再投资于开发区,经营5年以上者,退还40%的再投资部分已纳税税款。
  13.外商投资者从开发区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所得税。
  14.国内企业(包括国营、集体、联营、私营)、事业单位和个人到开发区投资新办企业,除国家明文规定不准减免的“二十种产品”和“八小”企业外,可免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2年,所得税3年;免征期满后,纳税仍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报批,继续给予一定期限和一定数额的减免税照顾。内联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分(获)得的利润,在开发区再投资的部分,免征所得税。
  15.开发区内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报经海关批准,免征出口关税。收购的出口产品,报经批准,予以退税。
  16.凡进入开发区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减半征收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
  17.开发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性基本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实行零税率,免征各种附加费用,区外企业在开发区内投资,不占区外一方的投资规模指标。
  18.开发区内的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符合国家科委制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条件的,除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税收政策的规定外,还执行上述各条优惠政策。
  19.开发区的企业可以提高折旧率,可按国家规定的折旧时间,缩短30%~50%。
  20.对开发区内的企业,保证供应水电,价格从优。工业用电,按县城中价计收。工业用水按县城国有企业同等待遇。
  21.开发区内的企业都可以自行确定企业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工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企业可以自行招聘、招收或辞退管理人员和职工。
  22.开发区管委会直接办理、发放各种营业执照,并可发放临时性、一次性营业执照。
  23.凡带资金来开发区内兴建公益事业、加工厂房、商品房的基建队,允许在开发区内办理基建落户手续。基建计划由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审批。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可由建设单位推荐,开发区规划建设部审批。
  24.凡引进还本付息资金,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引进资金总额的5‰计奖;凡引进不付息资金,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按引进资金总额的1%计奖;凡介绍捐资的,按捐资总额的10%计奖。凡引进技术(包括项目)在生产中得到运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其头年直接效益所增利润的10%给予奖励。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帮助我县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让新技术或新产品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按头年新增利润的10%~15%一次性付给技术转让费。
  25.在开发区内购置商品房者,允许其在嘉禾县城落常住户口。
  26.嘉禾县各乡(镇)、村在开发区内兴建的集体企业应上交的税金,在开发区统一征收后,划归原乡镇财政。
  27.开发区实行全封闭管理,未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县属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进人开发区检查收费。
  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规定(1993年3月9日)
  为了促进我县经济实现超常规发展,根据“三个有利于”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就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作如下规定:
  一、鼓励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每交纳5500元城市建设配套费,可解决1人的城镇居民粮食户口,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农民自带口粮进城经商办企业,每交纳1000元城市建设配套费,可解决1人的城镇常住户口,享受城关镇村民同等待遇。
  二、对新办个体私营企业,一切手续从快从简,只要符合条件,有关部门必须在接到申请三日之内办理完毕。新办个体私营企业,可以先办后批,也可以边办边批。外地来我县兴办个体私营企业的,只要在原籍工商部门办理了执照,只登记,不再重新办照。
  三、个体私营企业所需的水、电、通讯等,与国有企业一道统筹安排,统一收费标准。个体私营企业用地,可在城镇统一规划的范围内优先安排,其在依法租、征用土地上修建的厂房等设施,可依法继承和转让。
  四、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采取“四个不限制”的政策:一是不限制发展的数量和比例,放开手脚,大力发展;二是不限制发展规模,雇工人数、资产均不限制;三是不限制经营范围;四是不限制开业条件。
  五、对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新办的个体、私营工业和服务性企业,除国家明文规定不准减免税的产品和企业外,凡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经企业(个人)申请,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流转税、所得税一年;新办个体、私营商业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一至二年。对原有个体、私营工商企业,在经营期间按照规定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报批减免一定期限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凡是依法自觉纳税者,除年终进行税收结算检查外,不再搞突击性检查。
  六、支持个体和私营企业与国营、集体企业组成联合体或企业集团;鼓励个体、私营企业间进行联网经营;允许县内外个体、私营企业承包、租赁、购买、兼并国营、集体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也可以参股、控股和承担债务及双方商定的方式,部分或全部占有国有企业产权。出资购买一时有困难的,可以实行分期付款。
  七、国营、集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人可以用自有资金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
  八、鼓励停薪留职干部、职工、科技人员、辞退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城镇待业人员开办个体、私营企业。鼓励创办各种私营或联营专业推销公司、房地产公司等。
  九、鼓励农民进行规模经营,兴办私营农场、林场、果场、牧场、渔场、药场等,雇工人数不受限制,并允许以土地、技术、房屋及其他形式入股,进行股份合作经营。对成片开发20亩以上的种养业者,优先提供贷款,并从产出年度起,实行税费包干,产品外销的,可由财政税务部门出具证明。
  十、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观念和变通意识。对个体私营企业要重管理引导,少干预,多支持。要千方百计为个体私营企业排忧解难,扶助其健康发展。要依法保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和犯罪行为。
  十一、本规定自一九九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县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决定
  (1998年2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会议精神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意见》(郴发〔1997〕23号),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尽快实现小康县目标,特作如下决定:
  一、切实提高对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重要性的认识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尤其是90年代以后,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但农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产品优质率、商品率不高,农业创汇率低,效益比较差,特别是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没有与市场很好地衔接起来,农民难以进入市场,农业承受着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双重风险,在整个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从属的不利地位。要改变我县农业的这种状况,根本途径就是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实行产业化经营。
  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就是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农民增收、财政增效为目的,对当地的农业(包括林牧副渔和乡镇企业)的主导产品和支柱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把产供销、贸工农、农科教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条龙”的经营体制。从而解决千家万户的家庭小生产与日益发育的大市场的矛盾,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增长的效益、质量,解决日益增多的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推进城乡一体化。因此,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是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社会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持农村稳定,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它作为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各乡镇要在年内建成一、两个有规模、有特色、效益高、带动力强的产业,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按照我县《农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规划,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00年,力争有40%以上的产业和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商品率达到70%以上,主要农产品优质率达50%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产值占全县工业产值的35%以上;到2010年,力争有70%以上的产业和产品实现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商品率达80%以上,主要农产品优质率达75%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0%以上。
  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全县重点抓好粮食、烤烟、养殖业、林果、水电5大产业的系列开发,逐步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格局,形成具有嘉禾特色的5条主导产业链。
  (一)大力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发展主导产业是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础工作,要紧紧围绕“优质、高产、高效、创税”八个字做文章。
  1.粮食系列开发。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5万亩左右。利用我县的制种优势,着力抓好杂交稻制种,提高粮食品质,并通过开发“吨粮田”和优质玉米,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增长,其中高档优质稻面积1998年达到2000亩,1999年达到7000亩,2000年达到1.5万亩;优质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8万亩,单产达400公斤以上。到2000年,全县粮食总产达到14万吨,其中优质稻产量0.6万吨,杂交玉米产量3.3万吨。
  产加销布局:粮食加工业以玉米加工为主,由县农业局、粮食局等单位牵头。重点支持县饲料厂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饲料科技含量,稳定全县饲料市场供求关系。全县重点建设好龙潭、行廊、肖家、石桥、坦坪5个优质玉米生产重点乡镇。以县种子公司、良种繁殖示范场为依托,建设好优质稻种子引、育、繁基地,建设好普满茶坞、广发忠良、石羔下车等杂交制种基地。
  2.优质烟叶开发。烟叶是我县的传统拳头产品,面积要稳定在5万亩左右,年产干烟15万担,中上等烟叶达到90%以上。以烟草公司为龙头,争取与省内外的烟厂联办基地,形成“烟草公司+烟厂+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生产经营格局,增强我县烟叶生产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确保烟农增收、财政增税。烟叶年总产值达到1亿元,税收1200万元,农民烟叶人均收人350元。
  产销布局:以县烟草公司为龙头,完善产销一体化经营体系。重点建设好普满、肖家、行廊、龙潭、广发、坦坪、石羔等优质烟生产基地。
  3.以生猪生产为重点的养殖业系列开发。以生猪生产为重点的养殖业是我县具有传统优势和广阔开发前景的产业,今后的重点是改良品种,主攻加工和外贸出口,形成我县最大的支柱产业和最强的创汇产业。到2000年,养殖业年总产值达到8亿元,创汇1600万美元,其中生猪出栏60万头(三元杂交瘦肉型猪出栏30万头,力争10万头直接出口创汇),创产值5亿元,创税1400多万元,创汇1500多万美元;出笼家禽180万羽,产蛋品2000吨,创产值2300多万元;水产品产量2000吨(湘嘉鱼产量500吨),创产值2000万元,创汇100万美元。
  产供销布局:组建瘦肉型生猪开发总公司,重点沟通生猪外贸出口渠道。扶持、引导农副产品营销大户,扩大营销规模,增强我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全县重点建设好行廊茶场基地连农户的万头猪场、种猪场的5000头种猪生产线和以石桥、坦坪、田心、石羔、车头、塘村、袁家、龙潭等乡镇为主的瘦肉型生猪生产。全县各乡镇都要建好生猪品改站和繁殖群母猪场。建设好千家洞库区、泮头水库、盘江水库“湘嘉鱼”养殖基地。养殖业产业化工作具体由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组织实施。
  4.林果产业系列开发。到2000年,初步建成沿省道1806线为重点,以枣子、板栗为主的5万亩木本粮基地。组织科技人员对木本粮的储藏、深加工技术进行开发攻关,使之成为我县开发丘岗山地的高效示范样板和长效产业。15万亩油茶林通过更新改造和高接换冠,要使5万亩油茶林亩产茶油5公斤以上,到2005年,使10万亩油茶林亩产茶油10公斤以上,总产量达150万公斤以上。4万亩果园通过垦覆改造和品种改良,亩均产值达到1500元以上。同时,要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花卉产业,提高林地效益,美化市容市貌。2000年,林果业产值达3.5亿元以上。
  产供销布局:1998—2000年,全县重点抓好以龙潭、袁家、泮头、钟水、盘江、广发、莲荷、坦坪等乡镇为主的木本粮开发,以龙潭、广发、塘村为主的油茶林低改和以南岭林场、石羔、盘江、肖家、普满、田心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以及以普满、龙潭、坦坪、园艺场为主的水果等生产基地。在县城建设木本粮批发交易市场和林果批发交易市场,日成交额达到50万元以上。
  5.水电系列开发。水电产业化在巩固和发展现有水电站和在建的观音山水库(电站)、农村初级电气化县建设的基础上,适度开发生产附加值高的载电体产品,稳定和发展电力市场。合理统筹使用农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兴修水利工程,确保水电工程的良好运行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到2000年,全县水电年产值达到1.5亿元,创税150万元。
  产供用布局:1998—2000年,水电产业以水电开发为主,重点抓好观音山水库库容1080万立方米、装机2×2000KW工程。2001年至2010年,兴建湘溪水电站3×800KW工程、爻山水电站2×800KW工程。组建嘉禾县水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围绕上述主导产业,各地要结合实际,选择一批适合本地发展的主导产业予以扶持,逐步形成一乡(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
  (二)大力加强龙头企业建设。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火车头”,具有开拓市场,带动产业、深化加工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牵动能力的大小直接决定着产业化的规模和成效。为了探索总结农业产业化的经验、发展模式,指导和推动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全县要重点组建和扶持瘦肉型生猪开发总公司、烟草公司、种业集团和饲料厂、肉食水产开发公司5个龙头企业。这5个龙头企业到20世纪末,要带动农产品基地10万亩,连接农户20%左右。乡镇企业要利用自身技术、资金、管理、信息、营销等方面的优势,牵头办好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储藏、保鲜、营销业,在全县形成多格局、多层次的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
  三、建立和完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配套措施
  1.深化农村改革。实施农业产业化势必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必须通过改革,依法确定产业经营各方的责、权、利关系;要打破城乡分割、条块分割、部门分割的局面,消除地域、所有制界限,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国有、集体、私营、联营同台竞争。同时,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土地有偿流转机制,采取土地入股、租赁、出让、转包、拍卖等方式,促进规范化布局和土地规模经营。
  2.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财政投入。县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县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基金,每年安排一定的周转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实行有偿使用,限期归还,滚动开发。乡镇财政每年对农业的投入要达到上年财政总支出的8%以上;二是信贷投入。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合作信用社新增贷款额,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化,其他银行要为国有企业投资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提供贷款,积极支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农村合作基金会要重点扶助农村专业大户的生产和发展;三是积极向上争取各项农业、林业、水利开发资金和产业化扶持基金,以及以工代赈、商品基地、农业综合开发和“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等专项资金,并重点倾斜农业产业化;四是大力引导农民群众对农业产业化的投入和引进外资发展农业产业化。
  3.落实扶持政策。为推动农村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中央、省、市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今后,除继续贯彻落实这些政策外,对省、市、县认定新办的农副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县委、县政府给予挂牌重点保护,切实把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新开发的农产品专业生产基地(含水田种果),自有效益起,只征收农业特产税或农业税,不重复计征;对与外商合资、合作或外商独资兴办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其对财政的贡献大小,确定一定的比例予以奖励。兴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基地,土地优先安排,地价给予适当优惠。
  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产业化涉及到生产方式的转变和生产关系的调整,也涉及到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的关系,各级各部门要用改革、发展、全局的观点来认识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制定扶持政策,做好服务工作。鼓励涉农部门和机关单位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兴办开发服务性经济实体,享受与外商合资或独资兴办涉农服务实体同等待遇,所得利润不上交,用于弥补自身经费不足和事业的发展,鼓励科技人员(含离退休干部职工)承包或领办龙头企业或创办涉农服务实体,原经济、政治待遇不变。同时,大力鼓励、扶持、引导公司加农户、协会联农户、基地带农户的服务组织形式,支持各种专业合作社、协会、研究会,建立跨区域的专业性或开发性服务组织。
  5.依法保障产业化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和利益。一切经济联合最根本的是利益的联合,共同利益最大化及分配合理化是产业化的生命线,因此,在贸工农一体化经营活动中,各环节的联结主要是通过合同契约的方式来实现。要保证一体化经营的健康发展,必须严格按照《经济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办事,以约束各方如期履约。同时,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从重从快打击破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人和事,为农业产业化经营保驾护航。
  四、推进科技进步,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
  产业化经营对科技进步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当前,农民不懂技术、不会手艺、不善管理是制约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育和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充分运用农业函授大学、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农村广播电视学校、农科教中心和实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是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到2000年,要使85%以上的农民掌握1~2门实用技术,全面提高劳动生产率。通过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使农民能比较熟练地掌握某一岗位农业生产知识与技能,“九五”期间,实现每村10名以上、全县4000名持证农民的目标。同时,农广校、职业中学等专业学校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的需要,调整学科制度,为农村培养大批懂理论、能操作、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
  五、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的领导和指导
  实施农业产业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形成实施农业产业化的舆论氛围。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负总责,并成立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组建和扶持发展的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进行决策、指导、协调和服务,并落实好项目的牵头承办单位及责任。每半年组织有关单位对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县委、县政府将对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得好的乡镇、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各乡镇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确定分管领导具体抓,以确保农业产业化的顺利推进,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再上新台阶。
  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经济环境的若干规定
  (2002年3月20日)
  为了进一步优化经济环境、规范经济秩序,切实维护企业和投资者、个体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实现全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优化经济环境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是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坚决克服“投资者还未立足,收费者蜂拥而上”的短期效应观念,努力为企业投资者创造“进得来、留得住、能盈利”的宽松环境,力争用2—3年的时间把我县建设成为全市经济环境最好的县。
  二、坚持“十五不准”,创造宽松的经济环境。为了营造吸引投资者、支持创业者、尊重纳税人的经济环境,各执收执罚单位和执收执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五个不准”。即:(1)不准无证和不亮证收费;(2)不准违规超限收费;(3)不准巧立名目收费;(4)不准不开票或用非正式票据收费;(5)不准只收费不服务;(6)不准乱罚款;(7)不准强迫集资和捐款;(8)不准擅自进企业检查评估;(9)不准刁难企业;(10)不准向企业强拉赞助;(11)不准违规对企业扣车、扣物、封账、抓人;(12)不准跨地区跨行业、跨职权执法;(13)不准向企业强买强卖,强制企业接受指定服务,从中牟利;(14)不准向企业拉广告,强行企业订购书报刊物、音像制品;(15)不准机关、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
  三、做到“三统一、四严禁”,把好收费关。即统一收费标准。各项收费必须经县物价主管部门核准,并严格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范围、标准执行。统一使用票据。各项收费和罚款一律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罚没收入专用票据。统一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严禁任何部门、任何单位擅自出台和设置收费、罚款、集资、摊派文件和项目;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起用已过时作废或被明令取消的文件进行收费;严禁收费暗箱操作,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公开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四、实行一站式审批办证制和税费统征制。对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各种证照的办理实行一站式审批办证制和一个窗口服务。县人民政府统一发放“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税费缴纳明白卡”,实行合理收费公示制,明确一年内应缴纳的税费项目、金额及执收单位。执收单位相对集中办公,统一征收,改过去的上门征收为主动按期缴纳。严禁任何单位收取“明白卡”之外的任何税费。
  五、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都要挂牌办公,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执法活动;不准无执法证件的人员上岗执法或雇请临时工、合同工上岗执法、执收。
  六、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上路执法外,严禁其他任何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上路设卡检查、拦车扣物。禁止对过境车辆随意检查、收费、罚款。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外来过境车辆,除交通安全事故或涉嫌犯罪的外,不得随意扣车;确需扣车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且不能人为地拖延扣车时间,一般违规的,只纠正不罚款。
  七、严格规范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检查。各部门组织对企业的各种检查要严格执行登记卡制度和“三个不允许”的规定,即不允许随意查处企业的厂长、经理和董事长;不允许到企业索拿卡要;没有县级以上明文规定,不允许到企业检查。各部门组织对企业的各类评比检查活动,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到企业参观要事先征得企业同意。
  八、对县内外单位、个人在嘉禾投资办企业,实行同等待遇,任何行政机关、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或接受其指定提供的服务,不得限制或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或阻碍本地商品进入外地市场。
  九、任何执法、司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未经统一安排或因涉嫌违法未经县级执法司法主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对县内宾馆进行检查;对经批准确需入房检查的,执法人员必须在实施前按有关规定程序操作,并做到文明执法。
  十、任何执法司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秉公办事,不能以盈利收费为目的。要讲文明、讲礼貌,不准歧视、排斥和打骂经营者,更不能侵犯经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确保政令畅通。纪检监察、司法、财政、审计、物价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强化监督职能,加大监督力度。对优化经济环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行政不作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查处,一个单位在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严重影响经济环境案件的,除查处直接责任人外,该单位一把手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十二、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政务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社会监督等制约机制。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职能部门案件办理的督促检查和领导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对贯彻本规定不力、办事拖拉、失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有关单位及人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贯彻本规定工作突出的单位及个人,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和表彰,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个个都是嘉禾形象”的良好氛围。
  十三、县委、县人民政府设置优化经济环境热线电话(电话号码为:6630000)。各行政执法单位都要设置公开电话或举报箱,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咨询、查询和举报投诉服务。
  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和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要根据本规定精神和各自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优化经济环境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开承诺。
  中共嘉禾县委 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来投资的若干规定
  (2002年4月16日)
  为全面实施“开放带动”战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加快我县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按WTO规则办事,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的领域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都要主动适应WTO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招商引资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环境。
  要积极扩大利用外资的领域。除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和污染严重的行业外,我县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不限制产业、不限制规模、不限制方式。对投向我县“三高”农业、高新技术产业、贸易服务业、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要给予积极鼓励,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招商引资格局。
  二、对外来投资者实行“一条龙”服务制度
  (一)实行“一个窗口办事”。凡外来投资者来嘉投资置业,由县外经贸局负责代办项目审批、发证、登记等手续。凡各项资料齐全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各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好有关手续。
  (二)实行“一个口子收费”。外来投资者投资生产性项目需缴纳的规费,由财政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并按有关标准和政策统一收取,然后再由财政分流给各有关部门。
  三、对外来投资项目用地、租赁厂房和厂房建设实行优惠
  (一)工业用地。外来投资者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投资生产性项目实行下列用地优惠: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如企业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经协商可在5年内分期给付。第一年付清征地成本费。剩余土地出让金,可由政府借给企业用作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借款年限为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如改变用途或发生土地转让,将依法收回政府先期铺底资金再办理土地转让审批手续。
  2.鼓励企业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分年度计缴土地租金。
  3.对投资(自有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性项目,可实行比前述1、2项更为特殊的优惠政策。
  (二)农业用地。鼓励外来投资者参与农业结构调整,对外来投资者兴办规模型农业项目、农产品加工型企业所需用地,视同农业生产用地,按农业用地流转办法办理,政府不收取任何土地使用费。
  (三)鼓励扶持兴建出租工业厂房。鼓励外来投资者在工业规划区内建设出租工业厂房,引进和扩大加工贸易。外来投资者在各类工业园区投资兴建出租工业厂房的,比照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1项的规定予以优惠。
  (四)外来投资者租赁开发区或工业园区自有厂房兴办生产经营性项目的,实行租金最高限价。具体标准为:配套设施齐全的标准新厂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5元以下;旧标准厂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3元以下;普通厂房,月租金为每平方米2元以下。
  四、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收费优惠
  外来投资者兴办的生产性工业项目(含厂房、宿舍及其他附属基建工程),免收除按规定应上缴国家和省、市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以外的其他规费。有偿服务费按现有最低标准减半收取。对新办企业,供水部门在同等条件下优惠20%的配水管网费供电部门优惠20%的接电安装费,增容费按规定的20%收取。办证工本费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五、对外来投资项目及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外来投资者兴办生产性项目投产后3年内,由受益地方财政按其所得部分税收的30%奖励给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照《中共嘉禾县委、嘉禾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招商引资有功人员的暂行规定》进行奖励。
  六、对外来投资者实行服务优惠
  (一)对投资额较大、贡献大、知名度高的外来投资者,经本人同意,可授予外来投资者“荣誉市民”称号。
  (二)凡外来投资者,由县政府发给“一牌一证一卡”。“一牌”即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牌;“一证”即外来投资者证;“一卡”即外来投资企业缴费登记卡。部门收费时,要在卡上登记,凡未列入卡上的收费项目或不符合收费标准的,企业有权拒交。对持有“一牌一证一卡”的投资者,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持有外来投资者证的车辆,在县辖范围内,免收过路过桥费。
  七、实行社会评议制度
  由县外经贸局每年组织外商投资企业,采取问卷方式,对涉外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三分之一以上问卷认为不满意的部门,责令其整改,半年内仍未改正者,对该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调离、换岗或就地免职等行政措施。
  八、加强督查工作,切实抓好本规定的贯彻落实
  县计划、外经贸、经贸、建设、工商、税务、国土、规划、劳动保障、环保、外事侨务、对台、公安、消防、卫生、技术监督、银行、供电、供水、邮政、电信、计划生育、检验检疫、公用事业等部门,必须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制定并向社会公布贯彻落实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具体实施办法,及时按规定兑现有关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文诗联选
  (一)文
  重建鳌峰塔碑文(①新建鳌峰塔由县建设局已故工程师黄世钰无偿设计。)鳌峰塔,又名“东塔”、“魁星塔”。因坐落县城之东鳌鱼岭,且塔内有一泥塑魁星神而得名。始建于明末清初(②此建造时间根据民间传说而来,史书记载该塔建于清光绪年间。)。
  原塔以石灰石垒砌而成。塔身呈六角形,7层,高19米,内径4.2米。它巍然屹立在鳌鱼岭上,系百姓求平安、镇邪魔的象征,是禾仓大地之传神景观。公元1966年,因故毁塔,古迹消失。
  多年来,人们盼望古塔复原,因故未成。为顺符民意,营造风景,1997年,嘉禾县人民政府决定修复鳌峰塔,并由城关镇人民政府承建。工程于1998年4月16日在原塔址奠基,12月16日竣工。
  新塔为水泥砖结构,塔身7层,高33米,内径11.3米,气势雄伟,蔚为壮观。远处眺望,似待发升天的火箭;登塔俯视,如腾锦绣画卷之空。
  在鳌峰塔修复工程中,承蒙县内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居外嘉禾籍乡亲的关心和支持,对此特致谢意并立碑永记。
  嘉禾县人民政府
  公元1998年12月16日
  嘉禾花灯戏(③作者曾祥昌,嘉禾县车头镇横洞村人,曾任县文化局局长。)
  1997年 曾祥昌
  嘉禾自秦汉以后隶属桂阳郡(治所在郴州)。明崇祯十二年(1630)建县。清顺治四年(1647)划规桂阳州。县域地处湘南,西倚九嶷,南障骑田,过去交通闭塞,古属南蛮之地。但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独特的地理环境孕育了嘉禾花灯这朵民间艺术之花。
  嘉禾花灯源远流长。嘉禾文化属楚南文化,花灯是楚南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据《桂阳郡志·俗乐之八》载:早在东汉时代,县境先民,大开农耕,田间起舞,谓之秧歌。同治版《嘉禾县志》载:“秧歌,亦谓之花灯,饰童男女,相对跳唱,金鼓喇叭与身手相奏”。可见花灯戏最早起源于田间劳动的原始歌舞。花灯戏初始为唱民歌,进而以童子装丑、旦唱对子调,然后演人物故事,发展成戏曲形式的两小(小旦、小丑)戏,期间,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花灯对子调开始伴着龙灯狮子表演,杂秧歌、饰童男女相对跳唱,金鼓喇叭与身手相奏。后来受地方大戏剧种昆曲和祁剧的影响,对子调逐步发展成对子戏和有小旦、小丑、小生的三小戏,故事情节逐渐丰富。这时嘉禾开始出现职业性花灯班社(俗称调班子),并向桂阳、临武、新田、郴县、永兴、耒阳、永州(零陵)、衡州(衡阳)、江西赣州、广西梧州以及粤北等地交流演出。同时吸收和借鉴外地剧种(特别是祁剧剧目),促进了花灯戏的发展。与此同时,嘉禾花灯又吸取嘉禾民歌、伴嫁舞等民间文化艺术的营养。到清代乾隆时期,嘉禾花灯已逐渐形成比较完整独特的民间戏曲。
  嘉禾花灯是湘南五个剧种(昆曲、湘剧、祁剧、花鼓戏、花灯戏)之一,为湘南花灯戏之代表。湘南花灯除嘉禾外,还流行于蓝山、临武、桂阳、郴县、宜章、永兴、资兴、耒阳、汝城、宁远、新田等县广大城乡。
  花灯戏是嘉禾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戏曲。解放前,县民有“腊月学灯调、正月唱花灯”之习俗。那时节,在这偏僻的小县,几乎每个村的宗祠里都有戏台,没有戏台的村演戏时便临时搭台(俗称草台)。《嘉禾县志》清同治三年(1864)版载,嘉禾贡生李钵于清咸丰元年(1851)作《竹枝词》:“元宵节近鼓咚咚,歌舞台前兴欲腾。正好新春无个事,大家同去看花灯。”据嘉禾县田心乡田心村李宗濂先生笔录,光绪十一年(1885)在田心村演出花灯戏,舞台上的对联是:“田心好搭台,请来小旦小生,扮演毛国金打铁;心中正想调,管它缺柴缺米,爱看柳莺妹晒鞋。”那时节,乡间有常年演出的专业班子,叫“四季班”,有龙带调的叫龙灯班(只演正月),有正月演到十五的叫“新年班”。据嘉禾县政府统计,1973年全县有四季班十一个,即石丘、龙潭、小街田、大岭、袁家、肖家、普满、行廊、甫口、石富冲、大塘;新年班三十个,龙灯班七十八个。由此可见花灯戏在嘉禾盛行的情况。
  花灯戏起源于当地的民歌俗调,以乡村为活动基地,以农民为基本观众,纯属“下里巴人”。由于各地风俗人情和方言土语的差异,以及受政治、经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构成了不同的花灯戏艺术风格,艺人们把花灯戏分为河东、河西两大流派。两派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有各自的班底和艺人骨干及剧目、表演、音乐上的特点。河东派花灯分布在春陵河以东,包括大岭、龙潭、小街田、袁家、普满、肖家、行廊等地的四季班,以及桂阳、临武、郴县、宜章、永兴、资兴一带的调班(社)。该派的名艺人有彭灶福、彭福才、郭玉燕(女)、彭长古、刘先文、刘典平、王先愧、王鸡宝、王富宝、王隆昌、王隆隆、刘昌钦、曹辛福、刘开泰、张定标、王毛狗等。这个流派的花灯在湘南一带影响较大,接受外来文化较少,纯系地方花灯。其特点是粗犷、高昂、山野味浓。它的代表剧目有《十月花》、《正月拜年》、《柳莺晒鞋》、《九连杯》、《情义相会》、《金钏会》、《五更功夫》、《晒龙图》、《秋莲砍柴》、《苦茶记》、《二夫争妻》、《下北京》等。河西派花灯分布在春陵河以西,包括石丘、田心、石富冲、大塘等地的四季班,以及新田、蓝山等地的调班(社)。该派的名艺人有李昌鼓、胡绍元、胡荃善、胡土仙、胡六生、李光照、李光煌、罗栋孝、李十宝、李东贤、胡新雄、赵水保、李昌汉等。这个流派的花灯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尤其吸收了祁剧的表演、音乐和某些剧目,人们称这种班社为“半戏半调”(一半花灯、一半祁剧)。它的特点是表演细腻、文雅、委婉。其代表剧目有《下洛阳》、《接妹子》、《娘送女》、《一把扇子》、《同年妹》、《寡妇上坟》、《双捡菌》、《留抬架》、《傅伯龙赶妻》、《双合配》等。
  地处河西的坦坪乡,唱花灯尤为有名。解放前由廖仙楼起班的花灯四季班业余骨干多,行当齐全,演出活动非常活跃。解放后,在人民政府的重视下,更是声名远播。这里村村都有业余花灯剧团,无论童叟都能哼上几句花灯调,唱花灯成了他们追求的时尚。逢年过节村民自发组织剧团到各村交换演出和到外地巡回演出,深受群众欢迎。省、市、县文艺界人士常来坦坪采风、辅导,著名作曲家王佑贵及湖南师大艺术系的师生曾到该乡石富冲村体验生活达半年之久。坦坪乡业余剧团改编创作演出的花灯戏和曲艺节目《望郎归》、《蓉姑春碓》、《特别节目》、《鱼塘风波》、《张木匠和妻》等参加过省市汇演并获奖。20世纪90年代初期,省文化厅给该乡石富冲的廖德运、莲荷乡石丘村的胡土仙,还有河东派行廊镇白竹园村的刘典平三位花灯艺人,颁发了“优秀民间艺人”荣誉证书。1998年省文化厅授予坦坪乡“群众文化艺术之乡(花灯之乡)”的称号。
  嘉禾花灯戏剧目十分丰富,有对子调,有喜剧、闹剧、正剧、悲剧,还有连台本戏。在所有花灯剧目中,对子调最为古老,它由民歌小调演变为一种小演唱形式,内容主要反映男女爱情,有的纯系山歌对唱,如《十月花》:
  正月里,正月花,正月情哥到我家。
  我家没有好招待,麻丸枣子满盘花。
  对子调受内容和演员人数所限,不能单独成为班社,它只能伴随龙灯狮子表演,在耍完一段龙舞狮舞后,中间夹一段对子调;或白天舞龙狮,夜晚唱对子调,这就是所谓“龙带调”的龙灯班。由对子调发展到多行当的戏曲后,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面也扩大了。由反映男女爱情拓展到人情世态,悲欢离合,褒扬真善美、鞭挞假恶丑。历代花灯艺人根据社会生活现象和生活体验,取材民间传说故事,创作了大量剧目,仅根据《二十四孝》改编的就有《王祥卧冰》、《卖身葬父》、《郭巨埋儿》、《安安送米》等。艺人胡荃善创作了《留抬架》、《庚妹相配》、《思娘》、《霸亲》、《霸田》等。此外,花灯戏走出嘉禾,传播到桂阳、新田、蓝山、临武以至粤北、桂北、赣南等地,进行文化交流,经过吸收、移植,也丰富了花灯剧目。到解放前夕,花灯传统戏剧目有对子调20个,剧目130多个,曲目200多首。这些剧目大都是反映劳动人民的生活,为群众喜闻乐见,在当时文化生活相当贫乏的农村,花灯戏一统乡村戏台。多年来,老百姓一代又一代靠它满足自己匮乏的文化生活,同时也起到了高台教化、陶冶情操、启迪民智的功能。一曲《下洛阳》演到动情之处,把观众的眼泪都掏了出来,并纷纷往台上掷钱币,以表对剧中受苦受难人的同情。相传,袁家大岭村花灯四季班的彭福才,利用演花灯戏《张先生讨学钱》的对白来暗示洪秀全更改起义日期,把信息传送给嘉禾天地会的首领尹尚英,使举事获得成功。
  毋庸讳言,由于受历史的局限,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花灯戏中也有一些糅合着封建意识、宿命论、因果报应及某些粗野庸俗的东西。但嘉禾花灯主流是好的,是劳动人民在嘉禾这块土地上祖祖辈辈日积月累,从自己的生活中结晶出来的一朵艺术奇葩。解放前这朵艺术的山野之花不见经传,难登大雅之堂,甚而至于以政府的名义发布禁戏文告,缉拿花灯艺人。然而花灯戏并没有在嘉禾这块土地上消失。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为贯彻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继承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弘扬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党和政府及文化部门十分重视和关注嘉禾花灯。组织人员对上演的花灯戏改造加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花灯戏获得了新生。1951年嘉禾县文教科组织成立第一支花灯演唱队,1952年改为嘉禾县业余花灯剧团,并创作改编了《梁祝姻缘》等三十多个剧目。
  1955年举办全县首届花灯会演和花灯艺人座谈会,挖掘传统剧目32个。1956年县文教科组织专业人员和部分教师搜集民歌、花灯小调190余首。据1962年统计,全县230多个行政村有业余剧团516个,大部分以演花灯戏为主。1984年,成立嘉禾县花灯剧团,花灯戏的创作改编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迄今为止本县创作改编的花灯剧目有600多个,其中参加省地汇演或出版的创作剧目有《十月花》、《望郎花》、《特别节目》、《喜夺丰收年》、《管天姑娘》、《鱼塘风波》、《玩笑风波》、《搬瓜藤》、《蓉姑春碓》、《红花曲》、《铁牛奔春》、《十月小阳春》等27个,并多次获奖。上述节目大部分在省电台录音播放,《特别节目》和《十月小阳春》还由省电视台拍摄电视,全剧播放。嘉禾花灯不仅登上了大雅之堂,还载入了史册。1987年郴州地区文化局和戏剧工作室编写了《嘉禾花灯志》。嘉禾花灯戏还载入了《中国戏曲志》和1992年出版的《中国群众文化辞典》;100首花灯戏曲牌编入了1992年出版的《湖南戏曲音乐集成郴州地区卷》。
  传统花灯戏过去都是以老艺人的口传身授方式代代相传,没有正规的文字和曲谱记载。1988年,县花灯剧团,因受电视等多元文化的冲击,暂时停办。但农村仍有一些余剧团在春节期间上演花灯戏。为使这一优秀的民间文化艺术不致失传,并能得到继承和发展,县文化部门组织人员对100多个花灯剧目和80余首曲牌进行收集整理。1997年嘉禾政协文教卫体委员会组织编写嘉禾文史资料选集第四集《嘉禾花灯专辑》。专辑对花灯的起源、剧目、表演、音乐、乐器、脸谱等都作了较为详尽的介绍,并选录了一些脍炙人口的曲调和剧本。
  神农—禾仓—嘉禾
  2000年 李沥青
  神农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数千年来,人们尊他为初祖或鼻祖,是因为他在农业上对中华民族的文化有无与伦比的具有开创意义的贡献。也正因为这样,大家才给他戴上“神农”的桂冠。“神农”两个字,是他一生功德的最集中、最高的概括。缅怀神农,必然想到“农”;想到“农”,必然想到“始播百谷”、教民耕作的禾仓堡、嘉禾。反过来,讲嘉禾,也一定要想到老祖宗神农。神农—禾仓—嘉禾,一条金链,熠熠闪光。
  嘉禾建县于1639年(明崇祯十二年)。县治(现在的嘉禾县城关镇)古时名禾仓堡。秦始皇遣五十万人戍守五岭,这里是他囤粮的地方。禾仓即谷仓,即囤粮的仓库。“禾仓”这个名称,就是这样来的。禾仓堡地处晋屏山下,形势险要,历代为兵防重地,设有城堡。1635年(明崇祯八年),矿工刘新宇率香花岭矿工、饥民万余人起义,选择禾仓堡做根据地,转战常宁、衡州、长沙、浏阳、湘乡等地,最后仍旧返回禾仓堡。正是因为禾仓堡,一是禾仓,仓里有粮,打仗不慌;二是堡,进可攻,退可守。所以义军去而复来。神农氏之前是女娲氏,她是一个非常苗条、美丽的女神。她捏泥造人,嫌太慢,就用长绳在泥里滚动,溅泥成人,功效提高,造了许多许多的人。当时有两位英雄人物共工、祝融,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争夺女娲的爱情,在不周山下决斗。结果共工失败,他愤怒了,用头撞向不周山。不周山是撑天柱,天倾东南,地陷西北。女娲炼石补天,又杀死一只倒霉的神龟,用它的四只脚,当作四个支柱,把大地支起,转危为安。距今四千七百年前,神农崛起烈山,他虽不担心天塌地陷,但是众多的人口给他背上沉重的包袱,百姓们张口向他要吃的,伸手向他要药治病。面对饥饿和疾病两大挑战,神农非常焦急:到底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有毒不能吃?百草都是药,到底什么草能治什么病?
  南方山深林密,花繁草盛,神农于是决定南下鄂、湘,亲自去尝百草。神农越长江,先入湖北,在神农架留下足迹,神农溪投下身影。接着跨八百里洞庭到了湖南,从湘东到湘南,到了郴州。
  神农郴州之旅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他在汝城耒山,发明制作了犁嘴一样的耜,加上弯把叫耒耜;在嘉禾发现了嘉谷,即秆子特别粗壮,一禾五穗的稻种,并作实验,推而广之。这个农具耒耜的出现,客观上促进了我国从原始社会形态向奴隶社会形态的飞跃,加上嘉谷的发现、试验、扩种,“使九州之人皆知谷食”,从而奠定了我国农耕文化、农业社会的基础。尝百草,不仅找到了可以吃的稻粱粟麦黍稷,也认识了百草的药性,找到了能治百病的百药,撰写了一本人类最早的医学巨著《本草》。
  神农最初发现嘉谷,试种试耕是在郴州的嘉禾,其说最早见于春秋战国的《管子》一书。《桂阳州志》引《衡湘稽古》中《管子》曰:神农“种五谷于淇田之阳,九州之人,乃知谷食也。”《衡湘稽古》引《管子》的话后写了一段话:“淇田即骑田岭也……桂阳县北有淇江,其阳有嘉禾县……炎帝之世,天降嘉谷,神农拾之,以教耕种,于其地为禾仓,后以置县。”
  也有传说:城西郊至九老峰下的一片良田,相传是神农教耕的地方。九老峰下有个奇异的山洞叫丙穴,洞内流水潺潺,洞穴构造复杂,恍如人间仙境。其中有个“皇帝楼”,楼上有金鸡埘、金犬穴、金猪圈、金銮殿、金交椅。传说“炎帝”神农在禾仓堡发现瑞禾,自天教耕于丙穴外,晚上上上回皇帝楼坐“金交椅”休息,睡在“金銮殿”。五行丙丁属火,炎帝神农以火德王,穴名丙穴,是纪念神农的。楼上有鸡埘、犬穴、猪圈,说明神农在嘉禾还教人驯养动物,当时关在这里的禽兽,就是我们现在所称的已经驯养过的鸡、狗、猪的始祖。
  全国以嘉禾名县的,过去有浙江的嘉兴县、江西的南丰县和福建的建阳县。但是,他们都和神农无关。嘉兴名嘉禾县,是因为“三国吴时有嘉禾生于此”;南丰名嘉禾县,是“因唐代治所曾在嘉禾驿而得名”;建阳名嘉禾县,则是因为南宋时曾改嘉禾县而得名(引文均见1979年《辞海》)。现在全国就只有湖南郴州的嘉禾,是唯一的以嘉禾命名的县了这也表明,郴州嘉禾县是神农发现“瑞禾”的宝地。
  嘉禾不是一般的佳禾、美禾。《论衡·讲瑞》说:“嘉禾生于禾中,与禾中异穗,谓之嘉禾”。《辞海》合订本直解直注说:“嘉禾,大禾也。”无可置疑,这种奇异的大禾、瑞禾,当然更佳、更美:
  神话传说是民族的灵魂。一个民族的历史,如果没有神话传说,这个民族就像一架没有音响的琴,一张没有色彩的画从根本上说,没有神话传说,这个民族的历史文化,就成了不可思议,不可理解了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大文豪高尔基也说:“……这种浪漫主义是神话的基础,而且是十分有益的。因为它帮助激起了对于现实的革命态度,实际地改变世界的态度。”从神话传说里,我们可以找到先民的生活背景和人文反应,而这,正是我们今天迎接新时代的挑战所必需的神话传说的英雄人物,他们除了对人类、对社会有重大贡献之外,都有一种忘我的献身精神。盘古是人类的祖先,起码是中国人的祖先。他开天辟地,天每日上长几尺,地每日加厚几尺,他每日也加高儿尺。还不满足吗?可是,他说:“我没有考虑自己这世界四大皆空,什么也没有,我的后代怎么生存下去呢?不行,我必须牺牲自己!”于是他死了。他死后,右眼变成太阳,左眼变成月亮,血液变成江河海洋,毛发变成树木花草,呼吸变成风,声音变成雷,欢喜的笑脸变成晴天,烦恼愁容变成阴天,而他的头和四肢,则分别变成泰山、华山、衡山、恒山、嵩山,盘古死也要为人类创造一个美丽、和谐的世界!神农也是这样,他之所以被尊称为人文初祖,还因为他有一种“虽九死其犹未悔”的献身精神。传说他尝百草,有时候一天中毒七十余次,但是,他没有后退,没有回避,最后误食剧毒的断肠草,死在“长沙茶乡之尾”,即现在的炎陵县(旧称酃县,是“茶乡”茶陵分出来的,解放初归郴州地区管辖)。
  神农走了。嘉禾,是纪念他开创中华农耕文化的千古不朽的丰碑!
  民歌之乡(①此文系《湖南作家》2002年12月特辑《诗画郴州》第74页《解读郴州文化基因》文中的一段作者蔡镇楚,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知名作家。)
  2002年 蔡镇楚
  嘉禾,是“民歌之乡”。
  嘉禾民歌,是钟水河飞溅着的浪花,是骑田岭萦绕着的云岚,是“天降嘉禾”飘散着的音乐音符,是嘉禾人心田里荡漾着的乡曲神韵。
  在欢庆十六大召开的日子里,嘉禾县广播艺术团举行庆十六大暨艺术团成立汇报演出晚会。演出节目中有一个《娘喊女回》的女声合唱,引起我们的关注。
  一群花枝招展的歌女且歌且舞,领衔者是嘉禾著名的民间歌手李桃英,扮演母亲,坐唱,双手搭在膝盖上,边唱边招手,作唤女状。另外一个年轻的女歌手扮演出嫁女,并立于离娘十余步之处,以歌代哭,唱到娘身边则跪一下,时而返回,时而离去,表示不能返回家,依依不舍地应和娘的呼喊。
  女啊,喊你早晨回来,女啊!
  哎咳娘啊,早晨回来就露水大来,娘啊!
  女啊,露水大就上午回来,女啊!
  哎咳娘啊,上午回就日头大来,娘啊!
  女啊,日头大就借把伞来,女啊!
  哎咳娘啊,借把伞就借不出哪,娘啊!
  以歌代哭,如泣如诉,情感真切,自然流畅,风格朴实,音律高亢粗犷,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量,是嘉禾民歌的代表之作。
  据郴州文联负责人介绍,1956年湖南省著名音乐家白诚仁亲自来嘉禾采风。1978年,嘉禾举办全省嘉禾民歌演唱会,演唱七天七夜,都没唱个够,令到场的全国各地专家刮目相看。颇具特色的《嘉禾伴嫁歌》曾被郴州歌舞团加工改编成一幕歌舞剧《红烛怨歌》,在长沙与北京演出时,受到广大观众与专家好评。此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民族学院、中国评剧院以及上海、广西电影制片厂等,曾多次来嘉禾采风,制作音乐专题片。嘉禾民歌声名大噪,其优美旋律,亦再现于电影《芙蓉镇》、《山道弯弯》与以萧克将军回故乡为故事线索的音乐专题片《梦牵故乡》之中。
  嘉禾民歌虽然也有其他反映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者,但其题材内容的主导部分即是妇女的婚嫁。在《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湖南卷·嘉禾县资料本》中,伴嫁哭嫁歌有288首,情歌有226首,共计514首,占总数的74%以上。嘉禾在搜集的伴嫁歌中仅《送姐》一类就有上百首,其他伴嫁歌流传至今者多达千首以上。这种题材内容的婚俗化,是嘉禾民歌的口头创作对象与主要社会功能所决定的。伴嫁哭嫁作为一种民间婚俗,通常运用在新娘出嫁前两个晚上。头晚坐歌堂伴嫁,称伴“小嫁”,晚餐后姐妹们唱“耍歌”,半夜即散;出嫁前夕伴“大嫁”,上半夜唱“耍歌”,下半夜唱“长歌”,凌晨跳伴嫁舞,而后是“哭嫁”与“送嫁”。歌词即兴而编,耍歌有如“赞姐妹”、“送姐”、“女离娘”、“哭嫁妆”、“骂媒歌”等;哭嫁歌有如“哭娘”、“娘女对哭”、“哭妹妹”、“哭送亲女友”、“哭轿夫”等。长歌当哭,情感指向多幽怨与惜别之情。伴歌者,既有同村姐妹,也有职业化的伴歌手,代代相传,形成风俗。由此可见,嘉禾民歌是嘉禾地方婚嫁风俗的产物。
  嘉禾民歌手特别是伴嫁歌手,皆为女性,著名女歌手有胡金莲、雷细细、李运凤、张爱花、曾水珠等,其他如周艳艳、李玉英、彭姣梅、李银姬、李日秀、李智英、廖满凤、王枝、萧三女、李桃英等不计其数的女歌手,或为职业伴歌,或为业余伴歌,虽然多系文盲,但是在民歌之乡的民歌艺术氛围中耳濡目染,从小接受伴嫁风俗民情的熏陶,即使到了老年,仍然曲不离口,能唱100首以上。
  嘉禾民歌主要表现在语言艺术的口语化、方言土语化,以唱歌代替说话,歌词随意编造,脱口而出,如吐珠玑,长短随宜,口耳相传,有如无字禅一样,衣钵相传,全凭妙悟。演唱形式多样,有独唱、轮唱、合唱、且说且唱、且歌且舞(伴嫁舞)、且哭且歌(哭嫁歌)、且骂且唱(骂媒歌)等,如泣如诉,如怨如歌;其音律风格,明亮轻松,流畅生动,如行云流水,珠泉涌玉,浑然天成,旋律质朴明快,舞蹈语言艺术,既富有强烈的抒情色彩,又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歌唱、表演、舞蹈的三结合,构成了嘉禾民歌独特的表演艺术体系。
  嘉禾城关镇1993年被湖南省文化厅授予“群众文化艺术之乡(民歌之乡)”的荣誉称号。至今仍然有几支自愿组合而成的民歌队,18至20人不等,常年演出,成为嘉禾民歌普及与提高的中坚力量。
  嘉禾,是民歌的山,民歌的海。
  民歌,是嘉禾跳动着的生命音符。
  放眼郴州,恰似一部宏大的嘉禾民歌集,如火如荼,如诗如画,如泣如诉,如山如海,如雷如电,如天地大观。
  抢救湘昆纪实(①作者李沥青,嘉禾县田心乡田心村人,曾任嘉禾县副县长、郴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等职。)
  2002年 李沥青
  1950年2月,嘉禾县人民政府成立,我在文教科负责。我是嘉禾人,非常清楚父老乡亲的爱好,他们不但爱看大戏(昆曲、祁剧),也爱看小戏(花灯、对子调)。配合土改、反封建婚姻,我把越剧《梁祝》改成嘉禾花灯,交文化馆和珠泉完小去排演,上山下乡,送戏上门,群众很解渴。1953年开全县首届物资交流大会。从道县请来一个专业祁剧团,在南门口丰和圩戏台演出。大会开七天,大戏也演了七天。交流会后,群众要求成立祁剧戏班的呼声,不断传到文教科来。原来城关镇那班老湘剧社业余祁剧爱好者如唐承忠、李志杰、赵水源、张瑞林、李宗祥等更为积极。他们很想组织演出,因行当不齐,决定派人去邻县桂阳前进剧团商借演员。桂阳前进剧团主要演湘剧,也演祁剧。两个剧种合在一起,难免不产生矛盾。当嘉禾来人向剧团领导提出借聘请求时,团长表示“演员自愿,剧团不加干涉”。消息一传开,全部祁剧演员都表示愿意去嘉禾。来嘉禾的祁剧演员屈指一数有:萧剑昆、萧云峰、匡升平、李升豪、袁升义、彭升兰、曹子斌、骆荣厚、李兴儒、唐国甫、唐国富、张浯海、段士雄、何民翠、万民德十五人。
  1954年7月20日,嘉禾革新剧团在东门口义公祠开成立大会。宣布李秀春(工商联干部)为团长,段士雄(桂阳来的演员)为副团长。文教科派去的干部李民杰为指导员。
  桂阳前进剧团中一批祁剧演员来到嘉禾,使嘉禾有了自己的专业剧团,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这批祁剧演员同时把昆曲也带到了嘉禾,实现了桂阳的昆曲向嘉禾西移,这是当时谁也想不到的事。从桂阳请来的萧剑昆、匡升平、彭升兰、萧云峰、李升豪五个人,实际是硕果仅存的专业昆曲戏班出身的昆曲演员的全部。其中萧剑昆是头,大家称他是湘昆的“戏蔸子”。1956年发掘湘昆时,他已经八十高龄,到1961年,他的家属把他接回桂阳老家,不久就去世了。他先后在嘉禾、郴州工作五年,为湘昆事业呕心沥血五年。五年,多么短暂,又是多么关键的五年啊!湘昆如果晚五年才被发现,那个“史无前例”的大革文化的“文化大革命”接着就到了。前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席田汉赞扬湘昆是从嘉禾这个“山窝里飞出来的金凤凰”。如果嘉禾不抢时间抢救发掘,如果没有嘉禾县委的重视和嘉禾人民的关心,嘉禾这个“山窝里”能飞出“金凤凰”吗?湘昆这根“鸡毛”,能在今天“飞上天”,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可的世界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名单上挂上号吗?
  1955年上半年我看了何民翠演出祁剧高腔《思凡》,感到非常意外。常德李福祥的得奖戏《思凡》是用武陵戏高腔唱的,怎么何民翠能用祁剧高腔演出呢?我问何,她说:“我们嘉禾剧团,昆乱不挡,高昆乱弹都能唱。”我听了更感到惊奇了。“你还能唱昆?”何答“我不能,但是剧团里有好些个老演员能。”我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第二天到剧团找老艺人开会。座谈会上,一提到昆曲,老艺人们精神百倍,发言热烈。萧剑昆说:“我们剧团应该把昆腔唱起来。”萧云峰甚至说:“我们几个唱昆曲的人,都一大把年纪了,再不恢复唱昆曲,昆曲就会灭种啦!”我立刻去找县委书记袁立柱和县长黄克良汇报。他们表示同意文教科的意见,立即组织抢救挖掘湘昆。
  李楚池是南海舰队海军文工团转业的新文艺工作者,既懂简谱,还懂工尺谱,曲笛吹得也好,发掘湘昆的任务就交给他了。我也不揣浅陋,整理出传统昆剧《三闯负荆》,交剧团演出,打响了湘昆的第一锣。1956年12月30日,《新湖南报》首次报道了嘉禾新发现“桂阳昆曲”的消息。
  1956年以后,我任嘉禾县副县长,分工还是管文教。这时,文教已分科,文化科是李志当科长。
  嘉禾祁剧团的老艺人们,积极投入发掘,边整理边演出。李楚池在老艺人的精神感动下,夜以继日,整理出《钗钏记》、《武松杀嫂》、《歌舞采莲》、《痴梦泼水》、《梳妆掷戟》、《藏舟》、《琴挑》等剧目。搬上舞台后,反映很好。
  1956年12月,萧云峰、刘国卿参加省戏曲座谈会,汇报了嘉禾发掘湘昆的情况。梅兰芳大师正在长沙,他在座谈会上作了个发言。后来这篇发言稿登在1956年12月20日的《新湖南报》上。题目是《互相学习,不断学习》。文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最近我还听说,在桂阳、嘉禾发现了湘昆,拥有许多失传的老戏,是很宝贵的,希望领导上也把它加以重视,可惜我演完了戏,就要离开长沙,否则,我很想看到他们的演出。”
  1957年9月,省文化局调嘉禾剧团赴省汇报演出第一批整理出来的昆曲剧目。正好,以周传瑛为团长的浙江省苏昆剧团巡回演出《十五贯》来到长沙。浙江、湖南两个昆剧团实现了历史性的会见。
  省里会演结束前,省文化局安排浙昆、湘昆举行一场交流演出。湘昆的《武松杀嫂》,在会演中获大奖。交流演出时,因为全国昆剧院团都没有这个戏,浙昆的同志特别高兴,大加赞扬。《武松杀嫂》演红了,饰武松的匡升平,也因此声名大噪。不久,省文化局下拨人民币3000元,作嘉禾开办学习训练班的专款。具体负责考试、审查的是县文化科和老艺人们,具体办事的是王秀、郭求知、李艺。李艺后来当了嘉禾县湘昆学员训练班的班主任。开学后不久,李艺调走,由李楚池接任班主任。他一手继续抓发掘,一手抓娃娃们的吃喝拉撒,还教乐理知识。
  学员招了两批,招第二批时,我已调离嘉禾。我能够回忆出来的名字是:郭静蓉、唐湘音、雷子文、李忠良、彭云发、周凤珠,刘再生、蒋贤罗、梁淑玲、李嘉玲、胡久清、雷满生、邓安一、雷锦婷、欧四秀、谢金华、周继松、陈婉姣、程三元、李兴运(以上作演员培养)和萧寿康、李元生、唐基鼎、雷绳门等(以上作演奏员培养)。
  1957年11月16日,嘉禾县湘昆学员训练班在东门口义公祠隆重开学。会场上横挂着一条红布白字的横幅,上写着“一切为了抢救遗产,继承传统”十二个大字。娃娃们整整齐齐地坐在那里,听县里有关领导和老艺人代表讲话。城内群众高兴地说:“娃娃班开学啦!”娃娃们第二天就开始了基本功训练,每天下叉、下腰。当时条件非常艰苦,没有练功场,大家只能靠在义公祠的墙壁上拿顶;没有地毯,只能用谷壳铺在地上练毯子功。没有保护措施,更谈不上科学练功。考虑义公祠条件太差,不久,搬到大礼堂。最后搬到文庙巷邮政局后的一套民房。大礼堂和民房除了不需要铺谷壳作地毯,也好不到哪里去。不管怎样说,有了嘉禾湘昆学员训练班,就是胜利,湘昆就有了希望。
  (二)诗词
  咏盘江石马诗(①据传说,太平军途经嘉禾,在盘江石马村休整,洪秀全石达开见村边石崖上石形如奔马,触景生情,吟诗唱合诗刻于石马村边大石上,后毁)之一
  清 洪秀全
  天上飞来一骏骝,不知独立几春秋。
  鞭垂杨柳看遥尾,鞍衬梅花欲点头。
  袅袅彩牵藤叶密,卷卷毛长薛痕留。
  如斯品贵骊黄外,轶类超群孰与俦。
  之二
  清 石达开
  石马原来在九州,前人遗下数千秋。
  满山青草难下口(②满山青草,暗指满清。),铁鞭硬打不回头。
  楚天风云独着意,粤地兵刀去复留。
  腾空休惧雷电催,天地为栏夜不休。
  清 尹尚英就义诗(③尹尚英,嘉禾天地会首领,率领起义军与清兵战斗,屡克嘉禾县城;欲率会众赴南京与太平军会合,被清军捕杀,死前作绝命诗。)
  没有会着太平军,今生今世不甘心。
  阴曹地府打一转,剿灭清妖待来生。
  为《嘉禾英烈》题诗(④作者谷子元,耒阳人,解放前为中共湘南地下组织领导人之一,解放后曾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
  1990年 谷子元
  钟水从天降,南岭气贯缸。
  嘉禾好儿女,代代出英雄。
  为民谋幸福,碧血洒长空。
  寄语后来者,继业立丰功。
  咏嘉禾风景
  1992—1994年 李沥青
  晋屏晚翠
  晋屏西走耸云林,襟带禾仓气象新。
  晚翠摄来如画谱,热风吹雨到江村。
  桐梁潜渡
  突破桐梁万里征,红军潜渡出奇兵。
  光荣应有桥头月,曾照酋尸水上横
  仙人摆渡
  钟水长驱入石门,奇观自古出奇闻,
  神仙摆渡谁曾见?揭地掀天是万民。
  千家洞嘉鱼
  弹铗不复叹无车,水库年年庆有余。
  风动一湖波浪阔,湘嘉鱼胜武昌鱼
  巍巍红军墓
  巍巍高冢卧江边,血沃嘉禾六十年。
  万里长征凭接力,追云拿月看今天
  高高纪念塔
  推倒三山百战艰,排云功业仰头看。
  弄潮敢落他人后?改革争为天下先
  南楼令(⑤作者李宗赐,嘉禾县石羔乡麻池塘村人,曾在国民党军队任职,现居中国台湾省)
  1998年 李宗赐
  每闻乡音乡语,辄兴故土之思,因填此词以记怀戊寅秋李宗赐于台北。
  丙穴探清幽,
  珠泉涌月流,
  晋屏山翠叠清浮,
  麻地河旁渔唱晚,
  故园美,
  不胜收。
  引领望神州,
  苍茫五十秋,
  对西风怕上高楼,
  远处传来乡土话,
  浓情谊,
  上心头。
  还乡感怀(①作者李本轩,嘉禾县钟水乡苟公下村人,现居台湾省台北市。)
  1999年 李本轩
  故园西望,
  五十余年,
  多少个,
  梦里寻遍,
  草鞋踏破,
  一片茫然。
  谁说男儿无泪,
  挥不去,
  总是乡愁愁乡。
  忽传两岸春声,
  冰山解冻,
  浮云游子,
  涕泪兼欣狂。
  漫卷诗书,
  收拾行囊,
  趁未老衰,
  速还乡。
  故乡别来无恙,
  河山曾否伤痕累累,
  为何如此秀丽依然。
  临高眺望,
  平畴沃野,
  山峦起伏,
  迤逦腾翻,
  宛如百里微波细浪,
  奔向广阔海洋。
  群峰苍翠,
  拔地挺立,
  星星点点,
  散落大地玉盘盘江堤岸,
  仰视尖峰岭岭相连,
  壮阔雄奇,
  直逼云天。
  莫非莫非这些就是故乡之恋。
  近乡情怯,
  景物依稀依旧,
  吕伯大梦,
  醒来人事全非。
  少年子弟江湖老,
  转眼竟成异乡客。
  相互诉说,
  多少哀怨情结,
  是非曲直难解,
  双双劫波渡尽,
  何妨随岁月而去——笑泯恩仇。
  最喜见,
  乡梓人才辈出,
  导领群伦,
  励精图治,
  勇于创新,
  总结历史经验,
  珍重创业过程,
  重振我炎黄华夏魂。
  祝愿我秀丽嘉禾,
  成为最璀璨亮丽明珠,
  永远闪耀于锦绣中华大地,
  天佑我嘉禾!
  天佑我嘉禾!
  嘉禾从远古走来(②作者夏劲风,株洲市人,省音协会员,知名歌词作家。)
  2002年 夏劲风
  盘古开天的时候,女娲补天的时候,
  有一位老农从这里走过,有一位老农从这里走过,
  播下了金色五谷,教会了女儿采桑,
  点燃了人间烟火。教会了男女采药。
  这一方苍天热土,这一方茶园药圃,
  从此都叫它嘉禾。留下了动人的歌。
  盘古女娲的故事,祖宗传下的民歌,
  留给后人有传说。千歌万歌遍嘉禾。
  古老的故事在传说中,古老的故事在传说中,
  嘉禾民歌在人心窝。嘉禾民歌在人心窝。
  古嘉禾有传说。新嘉禾有新歌。
  重访塘村墟(③作者王绍宗,广发乡百步岭村人,曾任中共嘉禾县委副书记、耒阳县委副书记、桂阳县委书记、郴州地区计划委员会主任、郴州地区人大联工委副主任。)
  王绍宗
  2002年11月29日,偕诗人沥青、画家教授儒光重访塘村墟,目睹市容市貌,变化巨大,市场繁荣,生意兴隆,遂成此诗以记之。
  日中为市始神农,天降嘉禾有塘村。
  农耕文化标特色,客商往来粤赣闽。
  改革开放春风荡,市场繁华喜煞人。
  三天一墟十万众,一年交易逾亿金。
  科技强镇生机旺,辐射乡村栽富根。
  昨日离乡打工仔,今朝致富带头人。
  厂房纵横列方阵,高炉百座火舌喷。
  钢锄畅销东南亚,五金远输红海滨。
  英溪花溪多英杰,小康路上建功勋。
  重访湘南第一墟,姹紫嫣红满目春。
  (三)楹联
  珠泉亭柱联
  一
  清 达麟(①作者达麟,满洲正白旗人,举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任嘉禾知县。)
  逢人便说斯泉好;
  愧我无如此水清。
  二
  1986年 曾祥昌(②作者曾祥昌,此联为1986年为重修珠泉亭而作。)亭高只为腾空近;
  泉好皆因爱土深。
  怀乡亭柱联(③怀乡亭位于县政协办公楼前山坡上。1999年由部分嘉禾籍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捐资兴建。)
  一
  1999年 胡久世(④作者胡久世,嘉禾县莲荷乡石丘村人,现居中国台湾省台北市。)
  嘉邑山河游子梦;
  禾仓乡情故园心。
  二
  1999年 曾庆麟(⑤作者曾庆麟,嘉禾县普满乡曾家村人,曾在国民党军队任职,现居中国台湾省台北市。)
  走遍天下莫如故乡好;
  寄借地方哪有家园亲。
  三
  1999年 唐师谕(⑥作者唐师谕,嘉禾县龙潭镇廊里村人,现居香港,任香港力友图书公司经理。)
  游子怀乡古今如是;
  人民报国中外皆同。
  怀乡联
  1999年 胡久世
  嘉邑子弟,弱冠年华时,
  游离故园数十年,长忆乡贤情意深;
  禾仓儿孙,世代相传远,
  人杰地灵亿万载,两岸同胞血脉浓。
  神农教耕联
  一
  2002年 艾振民(⑦作者艾振民,郴州市楹联协会会长。)
  帝德齐天,亲尝百草辩医方,立我丞民,繁衍子孙,五千年华厦长庚曲;农功显赫,教种嘉禾谋食足,济贫上策,熙怡饱暖,九万里河山永世春。
  二
  2002年 陈敏(⑧作者陈敏,资兴市人,郴州市楹联协会会员。)
  民以食为天,嘉邑育嘉禾,德遗万世;
  帝兴农教种,耒山制耒耜,惠及九州。
  三、前志补遗 勘误
  (一)补遗
  嘉禾县临时人民管理委员会公告
  临秘字1号
  案奉军令:
  由于我军英勇善战,首要土匪大部就歼。自此,嘉禾始得解放,国民党反动政府也随着宣告灭亡。然而新的人民政府未到,恐社会秩序混乱,为了维护社会治安及目前现状起见,以驻嘉禾人民解放军主持成立临时管制机构,军队代表王子延、詹洪海等当即召集郴县分区工作队及地方热心革命人士举行会议。
  议决:暂行成立嘉禾县临时管理委员会,以王子延等十一人组成,并推王子延为主任委员,李紫卿、李莎青、李萼昭为副主任委员,下设秘书室及宣教、公安、粮秣三股;伪县属各机关除政府一部分人员参加各股协助工作外,其余各机关人员应当按职守很好保管档案,待人民政府接收;原乡镇保甲长一律暂供原职等语纪录在卷。并于十二月十二日开始办公。仰我全县各界人民安分守职,勿听谣言,并积极协助筹粮支援前线。特此公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二)勘误
  《嘉禾县志》(1994年版)党史部分勘误(增记)条文
  概述
  第二页倒数一、二行,应改为:“……翌年八月,李莎青奉命重建的中共嘉禾县党组织,开展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统战策反,积极准备武装起义和迎接南下大军工作……”。
  大事记
  (16页)民国37年(1948)
  增记一条:6月26日我县在中山大学的李莎青和袁理凡、黄驭白、刘兆立奉命建立以解放嘉禾、临武、宜章、安仁等县为宗旨的党的外围组织“红鹰社”。6月,李莎青回到嘉禾,建立“红鹰社”嘉禾分社,开展革命活动。
  (16页)民国38年(1949年)
  增记三条:“2月在中共五岭地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粤赣湘边纵队工作的袁理凡(本香)、金星(可钊)、刘兆立(照黎)、袁晓庄等秘密来到嘉禾城,由李曼格带路抵达李莎青家,召开了三天紧急会议(李沥青应邀参加),传达上级文件、批示,着重研究策划及武装起义问题。”“8月李莎青遵照湘南工委临武县工委范卓、熊子烈的批示,建立中共嘉禾县地下党组织,李任书记。加快开展革命斗争。”
  “9月底李莎青奉命前往郴县向地委书记周志余、副书记李同文、宣传部长唐麟汇报嘉禾的准备工作。”
  (17页)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增加条文
  10月26日,46军136师206团侦察连一个三人小组化装到广发中心小学,与地下党取得了联系,地下党向他们介绍了敌情我情。
  11月20日早,406团侦察组再次来到广发,与地下党互通情报。侦察组索要嘉禾地图。地下党员李华春立即派人到楚江将其家中的旧《嘉禾县志》中的地图撕下交给侦察组。
  12月1日侦察组又来广发,主要是大军要地下党派人带路的大事。地下党决定先派党员李天祥随侦察组去新田迎接大军。地下党、红鹰社李沥青等连夜分赴县城和各乡镇集市张贴《告全县同胞书》及迎接大军标语。
  12月2日,中共郴县地委从地委干训班抽调32人组成嘉禾县武装工作队,命郑江为队长、李莎青为副队长。途中敌军猖狂,郑江及几个队员弃枪离队,地委令李莎青为队长,绕道临武继续向嘉禾前进。
  12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46军136师408团进军临武途经普满时,全歼国民党军“湘南纵队四支队一大队”,俘大队长厉英以下官兵83人。
  12月4日至5日,406团转道到达宁远桥下洞。5日清晨406团作动员报告,随即向嘉禾进军。8时许到达广发。团首长将敦促嘉禾代县长李紫卿投诚起义的檄文交地下党员李开星跑步送去。并由李华春、李天祥做大军的向导。到达百步岭、莲荷圩地段时,远处敌交警队为了掩护逃跑,放了一些冷枪,我军未理会。到达响鼓岭,大军两路前进:一路向城西前进,兵临城下时我军朝西放了三枪。城内没反抗迹象,大军在群众夹道欢迎中进入县城。
  12月6日,旧政府代县长李紫卿带自卫队全部人枪向大军投诚。同日李莎青率领的武工队,也抵达嘉禾城。
  12月12日大军首长与地下党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成立嘉禾县临时人民管理委员会,由大军王子延为主任(后改由406团副团长詹洪海接任)、李莎青为副主任(还有原国民党嘉禾县代县长李紫卿、李国柱之子李萼昭为副主任)。
  (17页)1950年
  1月25日……设……民政科……(民政科应改正为民教科:当时民教科分管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人事等业务工作)10月10日至25日,湖南首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长沙召开,我县推荐李莎青、肖武惠、×××(农民代表)参加。
  (18页)1953年
  3月11日……李子涛任书记。
  (30页)1984年
  4月23日至26日……(参加会议的应加上中共郴州地委副书记王荐贤)卷十六 党派 群团(331页)
  首段记述,应改正为: “1948年7月,党的外围组织‘红鹰社’发起人之一李莎青从中山大学毕业回县,秘密建立‘红鹰社’嘉禾县分社,他任分社总干事。次年5月,他在临武游击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上应允其要求。后派他到临武秀龙庵党员学习班学习。大革命时期的老党员范卓、熊子烈素知李在革命斗争中经过的严峻考验,选定了一个有纪念意义的建军节(8月1日)正式批准李为无候补期的中共党员,令其回嘉禾建立党组织。他在贫雇农中和‘红鹰社’成员中发展党员26人(后县委承认17人)”。
  (331页)解放后“中共嘉禾县委书记名表”:王子臻不是县委书记,而是工委书记;雷天是县委书记,不是副书记;李子涛是临蓝嘉中心县委书记;当时嘉禾的县委书记是高兆勋。
  卷十七 政权政协(366页)
  应增一条:“1950年10月10日至25日湖南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长沙召开。我县推举李莎青、肖武惠、×××(农民代表)参加。”382页,民政科改为民教科,括号中应改为负责民政、教育文化、卫生、人事等业务工作。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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