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卫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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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054
颗粒名称: 第七章 卫生管理
分类号: R19
页数: 4
页码: 490-493
摘要: 本章嘉禾县卫生管理记述经费设施管理、设施、设备、医政管理。
关键词: 嘉禾县 卫生管理 郴州市

内容

第一节 经费设施管理
  一、卫生经费
  1989年,全县卫生事业决算经费103.3万元,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4.6%。县属医疗机构事业经费由县财政直接拨给。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由县财政拨到乡镇,再由乡镇财政所拨给卫生院和防保站。乡镇卫生院和防保站事业费实行定额补助,坚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劳分配”的管理原则,在基本保证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情况下,行政人员工资定额补助到单位。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由本单位业务收入解决。是年,全县医疗系统业务收入588.94万元。1990年始,根据《湖南省中医管理条例》有关精神,中医经费实行单列,由县财政下拨到中医院。县卫生事业经费拨款和业务收入逐年增加。1996年,全县卫生事业决算经费167万元,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39%。全县医疗系统业务收入2361.59万元。2002年,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乡镇卫生院事业经费恢复由县卫生局直接下拨。是年,全县卫生事业决算经费234万元(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1.33%),是1989年的2.27倍。全县医疗系统业务收入3713.3万元,是1989年的6.3倍。
  二、设施设备
  (一)房屋设施
  1991年统计,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有房屋设施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其中危房面积9396平方米,都是20世纪60年代兴建的土木结构房。1991年,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部、门诊医技楼。1992年3月,县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领导小组。1993年,县政府3次召开专门会议,两次召开全县卫生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危房改造工程。县领导带领100多位有关人员赴桂阳参观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现场。县财政投入30万元用于医院危房改造。至1996年,先后有4个中心卫生院、8个乡镇卫生院、4个乡镇防保站新建或改造房屋,共投入资金416.8万元,其中自筹373万元,省、市(地)、县投入43.8万元。完成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其中改造危房面积9306平方米,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至2002年底止,先后新建县人民医院、中医院门诊住院楼、县防疫站综合楼、县妇幼保健所门诊楼、县卫校教学楼。全县卫生系统房屋设施建设共投入资金3077.41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967.61万元、县财政拨款45.5万元、省市(地)拨款64.3万元;房屋设施总建筑面积7.19万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4.06万平方米、生活用房3.13万平方米、其他用房81平方米。
  (二)医疗设备
  1989年前,县内多数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基本上靠“老三件”(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开展诊疗活动。1989年统计,全县有病床408张;医疗设备322台(件),价值892.74万元,其中500元以上的设备267台(件)。到20世纪90年代初,“新三件”(心电图机、B超、脑电图)进入乡镇卫生院,县属医疗单位则使用高科技医疗设备开展诊疗活动。1992年始,县人民医院陆续添置超万元以上高科技医疗设备215台件,价值1090.77万元,其中有CT机、彩超机、碎石机、钴60放疗机等高新诊疗设备。2001年,县人民医院率先开展电脑网络化管理。2002年,全县共有病床508张,医疗设备1173台件,其中价值500元以上的设备696台件。
  第二节 医政管理
  一、医疗队伍管理
  1989年,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623人,其中高级职称8人、中级职称64人。县卫生局重视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举办各种业务技术培训班,鼓励职工进修、自学,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当年,参加大专以上函授学习12人,参加省、地、县培训23人。1994年,全县医疗单位开展廉政、廉医活动。县人民医院、塘村中心卫生院为窗口示范单位。县卫生局制订不准接受红包礼金等20条规定,全县医疗卫生单位拒收红包礼金52人次、3.1万元。是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通过学习培训考试,改过去按护理员、护士、护师技术职称管理,实行护士资格证注册制度,发放《护士资格证书》174人。1997年,卫生系统进一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树行业新风活动,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各医院成立医风医德领导小组,对医德医风进行考核检查。同时,开展病人满意度调查,执行办事公开制度;组织医务人员学习文明用语,定期邀请社会人士参加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县人民医院树良好医德医风成效显著,受到省市县表彰。是年,县卫生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卫技人员业务培训的通知》。规定凡参加脱产进修提高班的学员必须与选派单位签订合同,学习期满应回选送单位工作,5年内不能调离。乡镇卫生院选派人员基本工资照发,培训经费由单位和个人各负担50%;县级医疗卫生单位选派人员,培训经费由单位负担80%、个人承担20%。1996—1998年,连续3年举办医疗、护理培训班,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人均参加学习3次以上。1999年,先后举办医疗机构负责人、妇幼专干、防疫专干、药剂、会计培训班,参学人数956人。200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将过去医务人员按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技术职称5个档次管理,改为按四大类(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依法管理。2002年,卫生系统参加本、专科电大学习的分别为6人、13人;参加本、专科函授学习的分别为34人、33人;参加省、市、县业务进修的分别为57人、12人、15人;参加省、市、县短期培训的分别为25人、48人、1135人。通过进修、培训教育,医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全县医疗单位医生执业注册493人,未注册者不得从事医疗业务工作。是年,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807人,其中高级职称16人、中级职称190人。
  二、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1989年,县卫生局成立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年,发生医疗事故4起(其中一级责任事故3起、一级技术事故1起)、医疗意外事故1起、医疗纠纷4起,按照国家《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处理9起。1994年10月,为提高护理工作质量,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学习班,各医疗机构负责人、护理人员375人参加培训。1998年,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全县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医疗纠纷7起,处理7起。1999年2月,嘉禾县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领导小组成立。11月,组织全县医疗单位领导、医务人员892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师职业注册办法》。是年,全县发生医疗事故3起(其中一级医疗责任事故1起、三级医疗责任事故1起、一级技术事故1起)、医疗纠纷6起,处理9起。2001年5月,县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严格的院长、科室负责人两级负责制和医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确保医疗护理工作质量,防范医疗缺陷、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年,发生一级医疗责任事故1起、医疗纠纷4起,处理5起。2002年2月,全县实行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目标管理。县属医疗单位成立质控科,各中心医院、乡镇卫生院配备一名质控员。在全年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实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县、乡镇各医疗单位向县卫生局交付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证金。同时,举办医疗事故处理培训班两期,125人参加学习。10月,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疗技术人员、个体医生、乡村医生学习新颁发的《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年底,有注册医疗机构监督员22人,母婴保健员17人。是年,发生医疗纠纷1起,处理1起,全县无医疗事故。
  三、医疗市场管理
  1989—1994年,县内逐渐放开医疗市场,部分社会散闲医疗人员、医疗卫生单位退休人员、少数在职医疗人员以盈利为目的,不经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先后开办个人诊所45家。多数诊所选址不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从业人员不具备个体行医资格,诊所房屋、设备简陋,消毒措施不严。1994年9月1日,开始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次年3月,组织全县医疗机构负责人(含个体诊所)130人学习《条例》。要求严格遵守《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疗活动”。1996年,取缔非法诊所12家。1997年,实行《行政执法证制度》,经过培训考核,全县卫生部门有44人取得《行政执法证》。1998年,县卫生局组建执法大队,取缔非法诊所6家,罚款9095元。1999年,治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疗违法活动,取缔非法诊所8家。2002年,取缔非法诊所96家,没收药品金额6.3万元,罚款8.5万元。1996—2002年,全县先后共取缔非法医疗机构151家(次),没收金额16.1万元,罚款9.41万元。对45家个体诊所进行检查,发出限期改正通知41份,验收合格后发放执业许可证33家。通过治理整顿,全县个体诊所为72家,其中西医内科诊所42家、中医诊所9家、牙科诊所5家、草医诊所18家,均发给营业许可证。
  四、无偿献血
  1989—1999年,由各医院组织有偿献血。经县卫生防疫站体检合格的献血员最多年份达50人,献血人员由珠水村村民组成。200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县政府成立无偿献血领导小组。3月、6月,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首先开展以医务人员为主的无偿献血活动,参加无偿献血的干部群众156人,献血4万余毫升。9月在县武装部开展无偿献血活动,计63人无偿献血。
  2002年4月,县城146人无偿献血;10月,乡镇162人无偿献血,其中塘村镇64人、石桥镇45人、行廊镇53人。全年共500人无偿献血,每人400毫升,计20万毫升。至2002年,县中医院职工李泽兰连续3次无偿献血、共1200毫升,县人民银行职工陈干平连续5次无偿献血、共2000毫升。
  五、健康教育
  1991年,成立嘉禾县健康教育所。县、乡镇分别采取措施,动员全县农民参加全国统一开展的“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普及医药卫生科学知识,提高农民群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1992年,县卫生局、防疫站突出抓健康教育,县、乡镇、村三级卫生机构网络联动,层层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中小学开设卫生课,进行健康常识教育;并通过制作摄影、绘画卫生知识展板在各乡镇逢圩日巡回展出,向广大群众普及健康知识。当年,嘉禾县健康教育工作受到省卫生厅表彰。1996年,县改水项目办制订《农村饮用水管理制度》、《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三格无害化厕所管理制度》、《农民家庭卫生制度》,各印2万份,分发给村民。
  1997年,省爱卫办组织健康教育专家到嘉禾检查验收,抽查100名小学生卫生知识考试、50名家庭主妇“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和良好卫生行为养成率,均达到标准。1993年至1997年,全县举办各类健康教育学习班185期,参加学习的县、乡镇机关干部159人次、社区领导395人次、中小学教师2650人次、县乡医疗卫生人员1023人次、乡村医生1208人次,覆盖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村;发放《农民健康教育读本》6万册、《家庭主妇卫生知识培训教材》3.8万册、中小学卫生图片1万份,受教育村民29.16万人次、中小学生1.98万人。1998年,县电视转播台在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中增设《健康教育》专栏,每周播放2次。
  附:红十字会
  嘉禾县红十字会是地方性社团组织。其职能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1989年1月30日,嘉禾县红十字会成立,有会员596人。办公地点设县卫生局,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任会长,县政府办、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教委、县民政局1名负责人担任副会长,县卫生局一名副局长兼任秘书长,成员由煤炭局等31个科局负责人组成。是年2月,全县17个乡镇红十字会先后成立。至1999年末,县红十字会共接收转发救灾大米241吨、棉被1035张、毛毯114床、饼干150件、罐头100件、棉衣若干件等物资,价值77.25万元。县红十字会还组织开办机动车驾驶员救护知识培训班,培训1389人;组织开展无偿献血9次964人,共献血38.56万毫升。2002年,全县红十字会组织72个,会员5227人,其中成人会员2246人、青少年会员2981人。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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