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文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100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文化
分类号: G127.64
页数: 19
页码: 445-463
摘要: 本章嘉禾县文化记述989—2002年,嘉禾文化工作8次评为地(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文艺创作突出地方特色,强调精品力作。全县业余作者创作的1000余件文艺作品,被市以上文艺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其中280余件获奖。群众文化丰富多彩,图书工作成效显著。县新华书店、图书馆、文化馆、文物所、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站、电影公司多次评为省、市先进单位。
关键词: 文化 嘉禾县 郴州市

内容

1989年,嘉禾县民间文学集成编辑委员会组织编撰完成民间文学十套集成,其中嘉禾民间歌谣、民间故事、民间谚语三套集成受到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等三个单位表彰。1990年,县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的通知》,配合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当年,全县17个乡镇建成2个万册图书馆、5个5000册图书室、83个村文化室,农村文化工作发展迅速。之后,县委、县政府陆续制定印发关于发展村级文化事业、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加强文物管理、举办艺术节等文件,促进全县文化工作全面发展。2000年,电影放映完成国家文化部、广电部制定的21世纪每个村每个月看一场电影的目标(简称“2131”工程),嘉禾被评为全省电影工作先进县。2002年,全县文化经营户发展到267家,从业人员884人,比1989年分别增加204家、768人。
  1989—2002年,嘉禾文化工作8次评为地(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1989年、1990年、1993年、1996年、1998年、1999年、2001年、2002年)。文艺创作突出地方特色,强调精品力作。全县业余作者创作的1000余件文艺作品,被市以上文艺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其中280余件获奖。群众文化丰富多彩,图书工作成效显著。县新华书店、图书馆、文化馆、文物所、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站、电影公司多次评为省、市先进单位。
  第一节 文化设施
  1989年,县城有电影院、工人俱乐部,乡镇有6个影剧院,农村尚有70个旧戏台。全县有17个村文化室,省驻县企业及县属机关、厂矿学校50%有文化活动室。行廊镇建立县内第一个乡镇万册图书馆。县属文化单位(含新华书店)设施建筑面积8889.5平方米,其中业务活动用房4307.75平方米。1990年,县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的通知》,并决定每建一个乡镇万册图书馆,给乡镇文化站增加1名编制。同时,县文化局决定每建一个乡镇万册图书馆补助2000元,建一个5000册图书室补助1000元。是年,建成广发和袁家两个乡镇万册图书馆、6个乡镇5000册图书室、83个村文化室。《湖南日报》、《湖南农村报》报道嘉禾农村文化建设情况。至1992年,县、乡镇先后投资40万元,5个乡镇建成万册图书馆,8个乡镇建成5000册图书室,9个乡镇文化站开办舞厅。全县建行政村文化室14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1%。1994年,石桥乡在市、县文化局支持下,投资13万元建成县内第一栋乡镇文化楼;港商投资43万元将县电影院装修改造。
  1996年7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农村文化工作会议,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文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乡镇结合小康村建设目标,及时制定村级文化工作分步实施的规划和措施。之后,县政府将村级文化工作列为精神文明建设和乡镇小康工作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当年,钟水乡建成万册图书馆,袁家镇张家村投资40余万元建成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每个乡镇建起1~2个重点村级文化室,县图书馆投资40余万元新建的图书阅览楼竣工。1997年,行廊镇投资40余万元,新建文化楼等设施;塘村镇英花村私营企业主周圣铁投资30余万元,建成一栋村文化活动楼;县城占地97.6公顷的丙穴公园奠基。是年,全县文化设施建设共计投资150余万元。1998年,行廊镇文化站和图书馆被省文化厅评为全省“百强文化站”和“优秀乡镇村图书馆”。电影公司投资10万元建演出小厅,并改造舞台以适应文艺演出。当年,县政府决定重建毁坏多年的鳌峰塔(东塔),并将塔所在的鳌鱼岭开辟为鳌峰(东塔)公园。同时,县城修建嘉禾广场与人民广场。2000年,罗卜安煤矿投资40余万元建矿工人俱乐部等文化设施。
  2002年,广发乡圳头行政村龙珠凤村投资28万元建村文化楼一栋,县城毁掉多年的普济寺由县政协牵头筹资易地重建。县文化局下属文化机构有文化馆、图书馆、文物管理所(简称文物所)、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站(简称社文站)、文化稽查队、音像发行站、电影公司。县属文化单位(含新华书店)总建筑面积达2.16万平方米,是1989年的2.4倍,其中业务用房7081平方米,是1989年的1.7倍。是年,机构改革,乡镇文化站人、财、物、事下放到乡镇管理,17个乡镇文化站均独立门户。
  全县有6个乡镇万册图书馆,11个乡镇5000册图书室,8个乡镇文化站成为所在乡镇文化中心,每个行政村建有文化室。14年间,县、乡镇、村共计投资文化设施建设1718.88万元,其中单位筹资726万元,个人集资251万元,社会捐资250万元。
  全县形成以县直文化单位为龙头、乡镇文化站为主体、村文化室为网点、文化专业户为补充的多体制文化网络。
  第二节 民间文艺
  嘉禾民间文艺形式多样,源远流长,主要有独具地方特色的嘉禾民歌、湘昆①、花灯、民间器乐、舞狮等。2002年,县文化局用民歌等民间文艺形式创作的作品制成光盘、音带、歌本共40余件,发放到文艺爱好者和演出单位。同时,在校园开展弘扬地方文艺的演唱活动。
  一、嘉禾民歌
  1989年5月,《中国民间歌谣集成湖南卷郴州分卷》单列嘉禾民歌——伴嫁哭嫁歌314首作为该书的上册出版。1991年,举办全县首届“嘉农杯”民歌花灯调演,文化馆组织原始的伴嫁歌舞表演,省电视台录制电视专题片。1992年,曾祥昌因主编嘉禾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受到国家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学编撰委员会的表彰。1993年,城关镇因民歌手多、民歌多、演唱活动经常,被省文化厅授予“群众文化艺术之乡(民歌之乡)”称号。1995年,县文化局举办全县民歌花灯演唱会。1996年9月13日,县文化局在县城组织有花轿、伴嫁队、秧歌队、唢呐队等300余人参加的以嘉禾伴嫁风俗为主要形式的民俗风情游行表演活动,市电视台作专题报道。1997年10月,在嘉禾举办的市第三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开幕式上,县文化教育部门用嘉禾伴嫁歌舞等民间文艺形式编排的2000余人参加表演的大型艺术团体操“嘉禾魂”,获市县领导和群众的好评。是年,嘉禾县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的大型电视音乐专题片《梦牵故乡》和电视剧《村女》,其主题音乐都是采用嘉禾民歌,并由歌星张也、吴碧霞等5位歌唱家演唱《梦牵故乡》中改编创作的7首嘉禾民歌。
  1998年,利用嘉禾民歌编创的由100余人表演的大型歌舞《古乐歌海》,参加郴州市商品交易会广场文艺演出,获二等奖。1999年7月,中国IsBN中心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国歌谣集成》,精选出嘉禾伴嫁歌36首刊载。2000年6月,田心乡举办伴嫁歌比赛,有来自各行政村的10个队、150人参赛,省电视台在《乡村发现》栏目进行专题报道。2002年,由城关镇李静香、李静珠、黄林娟、胡金莲等民歌手自发组织的一个18人伴嫁队,活跃在民间伴嫁歌堂,演唱嘉禾民歌。嘉禾电视转播台在《嘉禾新闻》节目播出前后采用嘉禾民歌音乐作为序曲和结束曲。1989—2002年,全县用嘉禾民歌编写文艺演唱节自100多个,在市以上文艺演出活动中获38个奖项(详见文艺创作、文艺演唱)。
  二、嘉禾花灯
  1991年,县文化局举办“嘉农杯”民歌花灯调演,有14个乡镇代表队演出花灯戏10个。同时,县文化馆搜集整理传统花灯戏11个。嘉禾花灯戏被载入《中国戏曲志》和《中国群众文化辞典》。1992年,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文艺晚会,县文化部门演出花灯戏《蓉姑春碓》、花灯对子调等节目11个。当年,100多首花灯曲牌被载入《湖南省戏曲音乐集成郴州地区卷》。1993—1995年,县文化馆搜集原始花灯戏30个,整理花灯戏35个、曲谱50余首。
  1995年10月1日,县文化局举办民歌花灯演唱会,演出花灯戏5个。
  1997年,嘉禾派出4名演员,排练花灯对子调,参加郴州市电视台举办的迎春晚会。同时,县文化局从各单位抽调文艺骨干30人成立“乡情百花文艺演出队”,排演花灯民歌等节目20个,在各乡镇演出20多场。年底,县政府决定,从各单位抽调40名文艺骨干组建以演花灯、民歌为主的业余文艺演出团“金叶艺术团”。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任艺术团顾问,县烟草局长任名誉团长,并由县烟草局提供艺术团的主要经费。当年,县政协文史委组织编写《嘉禾文史资料选辑——嘉禾花灯专辑》,内载阐述花灯剧本、音乐、表演、脸谱、乐器、演奏特色等内容的论文8篇,传统花灯戏和改编创作的花灯戏5个,曲谱10首。
  坦坪乡因村村有业余花灯剧团,剧目多,且活动经常,并有一批名老花灯艺人,1998年被省文化厅授予“群众文化艺术之乡(花灯之乡)”。2001年,行廊镇组织一批优秀民间文化艺人成立《民俗风情表演艺术团》,用花灯等民间文艺形式编演节目,宣传计划生育、科技、法律知识。是年,县广播电视局成立“广播电视艺术团”,排演嘉禾花灯小戏《逗新郎》,参加市广电系统演出获一等奖。至2002年底,全县民间有28个花灯坐唱班,7个文艺演出队,在民众红白喜事、节日庆典活动中演唱、演奏花灯等民间音乐曲牌。1989—2002年,全县根据嘉禾花灯创作、整理改编的花灯节目30多个,在市以上演出评比中获10个奖项(详见文艺创作、文艺演唱)。
  三、其他民间艺术
  1992年,县文化局举行首届农村吹打乐比赛,参赛的民间乐手80人,演奏民间器乐30首。1997年,县文化部门创作嘉禾民间器乐《山欢水笑迎回归》,由30名唢呐手演奏,参加郴州市举办的迎香港回归演出和游行活动。2000年,嘉禾的8台舞狮队在郴州市生态旅游节广场文艺演出中表演狮舞,获演出一等奖。2001年,迎接新世纪来临,全县20台龙灯、舞狮队在城乡巡回演出。
  第三节 文艺创作
  1989年,县内业余作者有市以上各类文艺家协会会员37人,其中省会员10人。全年创作各类文艺作品400余件,被市以上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90件,获市以上奖励36件。小品创作开始走上文艺舞台。至2002年,有市级以上各文艺家协会会员75人,其中省会员20人。全年创作各类文艺作品300余件,被市以上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80余件,获市以上奖励38件。1989—2002年,全县创作各类文艺作品被市以上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1000余件,有3位业余作者出版四部专集,获奖280余件、其中小品14件,小品创作成为县内文艺创作的新亮点;电视剧《村女》、电视音乐专题片《梦牵故乡》、文集《天降嘉禾》、话剧小品《屋顶上》为弘扬时代主旋律和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做出积极贡献。
  一、文学创作
  1989年,县内有文艺创作组23个,有嘉禾文学社、心林诗社等文学社团。文化馆办有《珠泉》文艺月刊。全年创作文学作品被市以上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17件,获奖12件,其中罗利生的小说《二拐》获湖南省专业报刊研究会三等奖,李水德的短篇小说《井》载《微型小说选刊》第五期。
  1991年,县直属机关党委在全县开展《我是一个共产党员》征文活动,征集稿件70篇,有2篇在地区获奖。同时,李水德创作的报告文学《本书记》,获1992年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征文二等奖。
  1993年,县农业银行与文化馆联合举办《爱我农行,振兴嘉禾》征文活动,特邀省作协主席未央、作家潘文林亲临嘉禾,担任评委。征文活动征集稿件130篇,被省《金融大观》杂志选用28篇。
  1994年7月,县文化馆与县农村小康建设办公室联合举办“奔小康”和“爱国主义教育征文”活动,收到作品60件。是年,农民业余作者雷克昌创作的诗歌、散文有10篇在市级以上获奖。1996年8月1日创办的县委机关内部刊物《嘉禾通讯》,每年12期,每期开辟《珠泉亭》栏目,专登文艺作品3~5篇。是年,全县创作文学作品500余篇,被市以上刊物和文化活动采用40篇,获奖15篇。
  1996年11月至1997年1月,《嘉禾通讯》编辑部、珠泉经济开发区、县烟草专卖局联合举办全县征联大赛,征集楹联686副,评出48副给予奖励。
  1997年6月,嘉禾县人民政府与省电视台联合拍摄电视剧《村女》。该剧以嘉禾县行廊镇新屋场村女共产党员王六秀为生活原型,反映她抢救落水儿童光荣牺牲的英雄事迹。1997年9月15日起,该电视剧先后在省电视台、省有线电视台、中央电视8台播放。是年,业余作者尹振铭,为迎接香港回归创作楹联140多副;业余作者王寒非诗文集《双叶集》(与人合作)由青海文艺出版社出版,该书载王寒非散文21篇,其中《我的第一次借吃》、《树》原载《散文》选刊和微型小说选刊;业余作者曾祥汉创作的散文《棋路·官路》获全国首届“休闲杯”文学大奖赛优秀奖。为提高业余文艺创作水平,1998年,推荐农民业余作者李民保参加省、市举办的文学、戏剧学习班学习。1999年7月至1999年9月,县委宣传部、县信用联社、县文化局、团县委联合举办“信合杯”文学作品征文大赛,特邀省曲艺家协会副主席、一级作家佘致迪和作家潘文林等来嘉禾担任大赛评委。征文活动征集作品75件,评出21件作品给予奖励。1999年,由华夏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的文集《这边金蔷薇》,选入“信合杯”征文作品6篇,其中李民保的小说《这边金蔷薇》获省金融文学评选三等奖、小说《父与子》获湖南省《文艺生活》文学评选三等奖。
  2000年,农民业余作者李民保出版小说集《野山、野水、野情》,其中小说《野山野水野情》获湖北《长江文艺》文学评选优秀奖。2001年,由多位作家、业余作者创作的反映嘉禾农耕文化渊源的《天降嘉禾》一书出版,该书载文232篇计20万字;由尹振亮创作的散文集《第一次穿越台湾海峡》出版,载文57篇。2002年,尹振亮创作的散文《还不起母亲的十块钱》获全国“休闲杯”散文大赛三等奖、诗歌《墓碑》获诗刊评选优秀奖。
  二、艺术创作
  (一)戏剧、音乐、舞蹈、曲艺
  1989年,全县创作戏剧、曲艺作品37件,音乐作品40件,其中由曾祥昌、李万杰、张红刚合作的花灯戏《十月小阳春》,获湖南省第二届戏剧剧本评选提名奖,该戏唱段1990》年被载入《湖南新时期十年优秀文艺作品选》。1992年,创作文艺节目40个,“群艺之花”文艺调演演出22个,其中小品10个;李正强创作的小品《真真假假》载《湖南群众文化》;曾祥昌创作的曲艺《李翠竹交税》,获省财税系统汇演二等奖。1994年,李民保创作的小品《地球的呼唤》获省广播电台颁发的铜奖。1995年,歌曲《酒是倒缸好》(曾祥昌词、李正强曲)获中国工人歌曲大赛银奖。1996年,全县创作音乐作品30首,曲艺15个,小品32个,其中王志英创作的小品《种树》和曾祥昌创作的小品《三杯酒》载湖南省《戏剧春秋》杂志;张宏刚创作的小品《无题》刊载《湖南群众文化》;李正强创作的小品《财神爷进家来》,获省财政系统调演一等奖;曲艺《一颗丹心永向阳》(词曾祥昌,曲曾石善)获省财政系统调演二等奖;雷克昌创作的小品《五个教书匠和一个杀猪匠》,获省文化厅征文评选优秀奖。1997年,李正强创作的小品《残手情深》,获省残联调演一等奖。同时,李正强担任电视音乐专题片《梦牵故乡》副导演,并在《梦牵故乡》中创作4首用嘉禾民歌改编的歌曲。
  1998年,电视专题片在省电视台和中央电视台播放。李民保创作的小品《邻居》获省文化厅颁发的铜奖;张宏刚创作的小品《犯罪舞台》载《剧作家》,并获《湖南群众文化》杂志剧本评选三等奖。
  1999年,民歌《姐姐出嫁》(曾祥昌词,李正强曲)获湖南省“明天世纪花园杯”大赛铜奖;李正强创作的小品《五官对话》获省文化厅小品征集大赛铜奖。2000年,农民业余作者李民保创作的戏剧专集《山里凤凰》,由中国戏剧出版社出版,专集内载戏曲16个、小品12个、电视剧1个。2002年,钟光荣、王劲玉、刘凌霄创作的小品《找对象》,获省文化厅征文优秀奖和省检察形象征文一等奖。
  (二)美术、书法、摄影
  1989年,嘉禾县设有墨海书画社。全年创作美术作品67件,书法作品117件,摄影作品121件,其中有23件作品在市以上艺术活动中获奖、24件作品被市以上艺术活动采用。1990年,李干玉的国画《北京时间12点》参加香港中国艺术大展;文胜的硬笔书法作品获“珠峰杯”海内外书法大赛二等奖。1992年5月,成立嘉禾县硬笔书法协会,有会员40人。是年,陈翰卿的小楷《赤壁赋》获北京“克勒杯”国际文化交流赛三等奖;黄春涛的摄影作品《欢乐歌舞》获首届全国文学艺术大赛优秀奖。1993—1995年,李干玉以嘉禾伴嫁风俗创作的国画《挑日子》、《邻里》、《嘉禾伴嫁舞》参加省展出,其中《邻里》在《湖南日报》刊载;农民作者雷克昌的漫画《钱不假就行》,载1995年《中国环境报》,获“全国金鹅杯幽默大赛”铜奖。
  1996年,李小五的摄影作品《趣事》入选省第十届影展,摄影作品《艳阳天》入选全国“今日长征路”影展,并获中国摄影家协会颁发的优秀作品奖;黄春涛的摄影作品《爱国精神永存》获全国“新进杯”影评赛三等奖。1997年,雷克昌创作的漫画在市以上刊物采用展出40件,获奖作品二组14件,其中一组8件获1997年“红烛颂”全国书画作品大赛铜奖。是年,湖南卫视台《乡村发现》栏目为雷克昌甘于寂寞、热心创作的事迹作专题介绍。1998年,雷克昌应邀参加湖南经济电视台举办的《爱心30分》栏目,电视台现场拍卖书画作品,赞助他5000元,鼓励其创作。1999年,郴州市文联美术家协会第一次会议在嘉禾召开,与会者60余人在嘉禾体验生活,创作的10多件作品在省、市展出。是年,县内业余作者书画摄影作品在省以上获奖8件,其中陈翰卿的小楷书法《怀念周总理诗抄》获“克勒杯”国际文化交流赛二等奖、小楷《后出师表》等3件作品在全国《书法报》刊登。2000年,全县创作书画摄影作品140余件,参加市以上展出30件,其中李干玉的国画《静秋》在省展出获优秀奖。2001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的摄影作者,创作反映嘉禾山川地理、人文景观、各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成果的摄影作品200余幅,由《湖南画报社》出版特辑《天降嘉禾》彩色影册。是年,李安中的书法作品获全国老年书画家精品展金奖;唐基善的书法作品在纪念雷锋诞辰60周年全国书画大赛中获铜奖;李海峰的书法作品在建党80周年全国书画大奖赛中获银奖;李小五获郴州市首届十佳摄影家称号。2002年,全县创作书画摄影作品80余幅,在市以上获奖8件,其中李干玉的摄影作品《大地飞歌》获湖南省庆“十六大”召开摄影展优秀奖;王慧生的摄影作品《欣欣向荣的嘉禾县城》、《丙穴晨光》载《人民日报》,《丙穴晨光》获省摄影展优秀奖;唐云的油画《过道》获湖南省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60周年书画展银奖,并参加全国展出;雷克昌的漫画《宁做井底蛙》、《咱也有地域优势》发表在《读者》杂志农村版;胡红斌的书法作品,在中国企业文化年“环保世纪行,情系中华——中国美术书法摄影大展”中获成年组金奖。
  第四节 文化活动
  一、文艺演唱
  自1988年县花灯剧团停办后,县内举办的文艺演唱活动均系业余性质。1989年5月,县文化馆与县总工会、团县委、县体委联合举办交谊舞迪斯科大奖赛。9月,全县国庆文艺汇演,有县、乡镇、村13个代表队300名演员,演出4个专场、65个节目。是年,参加郴州地区第三届五岭艺术节,演出节目3个,获创作、演出等8个奖项。
  1990—1992年,配合城乡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全县城乡开展社教文艺汇演、馆站职工文艺汇演等文艺演唱活动200多次,演出800余场。1993年,县文化、妇联、教育部门举办“夫妻恋人交谊舞大赛”、毛主席诞辰100周年文艺晚会、嘉禾一中首届校庆文艺晚会;全县农村文艺队681人,排演节目337个,演出96场,观众5.14万人。普满乡雷家村以雷文为首组建业余剧团,春节期间巡回演出38场。1994年,县文化局、妇联、总工会、体委联合举办“三·八”秧歌大赛,有7个队、200人代表单位和乡镇参加。5月,县委宣传部、文化局、广播电视局联合举办“爱祖国、爱湖南、爱嘉禾”合唱节,县、乡镇56个队、3200人参加演出。
  7月,首次举办全县校园文化艺术节,17个乡镇中学、学区,30个单位、600余名演员,演出102个节目。此后,校园文化艺术节每年举行一届。1995年,全县举办“祖国颂”合唱节,乡镇、机关、学校分别举行演唱活动,其中县城演唱活动有24个队、1200人参加,20余万人观看电视现场直播。
  参加演唱的有县领导、老红军和儿童。合唱节评出特别奖、组织奖、演唱奖。1996年3月,县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举办首届郴州市艺术节嘉禾分会场的通知》。活动从6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主办、文化局承办的“颂党恩、兴党风”文艺汇演拉开序幕,县属机关、厂矿、学校、各乡镇42个单位、1280人参加演出。9月,首届郴州市艺术节嘉禾分会场正式演出,17个乡镇、18个县属单位、3200名演员演出27个具有嘉禾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共演出29场,其中县城演出6场,现场观众2.4万人,电视观众20万人次。之后,选送6个节目参加首届市艺术节调演,获12项奖;选送2个节目参加省财政、邮电系统汇演,获3项奖。1997年1月,县文化局组织一支“乡情百花业余文艺演出队”送戏下乡(全年演出50场)。6月,县文化局主办“迎回归、颂祖国”全县首届农民歌手大奖赛,24个队、100位歌手参加;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县文化局主办,县烟草局协办“迎香港回归、颂祖国”大型文艺晚会,20个单位、450名演员参加,演出30个节目,县领导与观众同台歌唱祖国。是年,田心乡玉洞村20多名文艺爱好者,自筹资金5000元,成立迎回归演出队,自编自演30个节目,在全乡巡回演出,省电视台予以报道。这年,县内接待外地剧团10个,演出60场。1998年5月,由县政协主办、文化局承办“湘、粤、桂”三省区毗邻县、市(区)政协工作联系协作会文艺晚会,演出一台独具嘉禾文化特色的节目,获得与会人员的称赞。9月,举办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卡拉OK大赛,60人参加。12月,广发乡突破地域界线,举办两市(永州市、郴州市)三县(嘉禾、宁远、新田)六乡(广发、盘江、坦坪、陶岭、石羊、太平)睦邻友好卡拉OK赛。是年,县业余“金叶艺术团”送戏下乡演出50场。1999年6月,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文化局联合举办嘉禾县首届村级干部“爱中华、颂党恩”卡拉OK大赛,有200名村干部参加。9月,举办全县机关、农村、厂矿文艺汇演,15个乡镇、10个单位参加演出35个节目。之后,推出16个创作节目参加郴州市第二届艺术节嘉禾分会场演出;选送5个节目参加市艺术节展演,获16个奖项。9月30日,在城关中学操坪举行迎国庆大型广场文艺晚会,并邀请市明星演员参加演出,观众达2万多人。2000年,全县开展“走向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工交、农办、卫生等系统和乡镇分别举办文艺调演,后由县文化局组织“走向法制”专项文艺汇演。是年,田心乡业余剧团被评为全省百佳民间业余剧团。2001年8月,引进省京剧团来嘉禾演出现代京剧《红灯记》。当年,退休老艺人胡宏青组织的祁剧表演队到农村演出;小品《屋顶上》参加全省和全国群星奖文艺大赛,在省获创作、导演、表演金奖,在全国获创作、导演、表演铜奖(作者冯之,导演胡卡佳,演员彭小玲、曾秀英)。2002年,共举办10项文艺演唱活动,其中7月举办的第三届郴州市艺术节嘉禾分会场演出创作节目8个,挑选6个创作节目参加市艺术节展演、获24个奖项。同时,在学校开展净化校园歌曲、弘扬地方文化的歌咏活动。11月,县文化局组建的业余文艺队排演“十六大畅想”等12个节目,先后到塘村、行廊、铁炉下煤矿等地举办广场文艺演出,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是年,县文化部门突破县际界线,与新田县文化部门互派节目和演员,参加新田县庆“七·一”文艺演出和嘉禾县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文艺晚会。
  1989—2002年,共举办全县性的文艺演唱活动58次,派员参加市级文艺演唱活动27次、省级文艺演唱活动7次、全国调演1次。全县除有组织的文艺演唱活动,在公园跳舞、扭秧歌、唱京剧和祁剧等活动的人愈来愈多,广场休闲娱乐活动方兴未艾。
  二、辅导培训
  县文化馆是辅导业余文化活动的业务单位。
  1989年,以提高基层文化队伍业务素质与文化活动质量为重点,共举办培训班32次,培训内容有群众文化知识、书画摄影、电子琴、霹雳舞、迪斯科舞等。其中为乡镇文化专干举办“墙报编写”、“书写美术字”、“群众文化概论”学习班3期,计650人次参加;为17个乡镇、20个机关单位指导排练文艺节目110个。1992年,以乡镇文化专干应知、应会、实用为原则,县文化馆对文化专干开展有计划、较系统的培训,全年每季1次,每次3~4天,学习内容有表演、舞蹈、书法、群文知识等。同时,举办机关干部交谊舞学习班,有县级领导、科级干部60人参加。1990—1992年,辅导农村基层排演文艺节目300个。1993年,举办文化业务知识学习班7种,20期,800人次参加。辅导残疾人排演小品《残手情深》。1994年,辅导县计生委排练小品《地球的呼唤》和曲艺《少生快富奔小康》。是年起,县文化馆在寒暑假及双休日举办中小学特长生(声乐、器乐、电子琴、舞蹈、书画)学习班。自1995年始,县图书馆每星期五下午自办业余学习班,职工轮流上课,促进职工业务水平的提高。1996年,县文化馆先后举办重点作者学习班3期,辅导创作小品21个、小戏4个、音乐作品18件;辅导县财政局、县工商银行、县劳动技校、县邮电局、县平安保险公司等单位排练、创作节目8个。1997年,对县残联、县交通局、县建设局等6部门参加市举办的系统文艺汇演节目进行辅导。1998年,针对文化专干业务不断扩大、队伍新人较多的特点,县图书馆、社文站、文物所对乡镇文化专干和图书管理员进行文化市场管理、图书管理、文物知识等内容培训,先后办学习班3期,共10天,40人次参加,并将考核成绩载入业务档案。1999年,辅导15个乡镇、10个单位排练文艺节目60个。2000年,办文化业务学习班6期、参加人数180人次,辅导乡镇和单位排练节目40个、300人次。其中围绕以法制内容为主题的汇演活动,举办创作学习班,辅导创作作品39件(小品18个、曲艺9个、音乐10首、舞蹈2个)。2001年,县文化馆辅导10名小学生参加市“蒲公英少儿音乐大赛”和福建东南电视台举办的“银河之星擂台赛”。2002年,辅导15名学生参加省、市“蒲公英少儿音乐大赛”,辅导县交警队、县广播电视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等单位参加市演出的文艺节目。1989—2002年,全县共举办各类文化培训班250期次,参学人员5000多人次。
  三、展览活动
  县文化馆是书画摄影等展览活动的主要组织和参与单位。1989年,庆祝建国40周年,县举办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优秀成果展、图书馆事业成就展和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1990年,县文物所与郴州地区文物工作队在嘉禾联合举办文物展,接待观众万余人。1991年,庆祝建党70周年,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和地方党史图片展,共展出作品和图片140多幅。1992年,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结合城乡社教开展“爱我嘉禾,建设嘉禾”活动,举办《嘉禾章命斗争史》和书画摄影展,共展出图片100幅、书画摄影作品135件。同时,由广发乡文化站牵头,首次跨区县举办两区三县六乡(郴州地区嘉禾县广发乡、坦坪乡、盘江乡,零陵地区新田县陶岭乡、石羊乡,宁远县下坠乡)书画作品展,展出作品100余幅,其中有新田县县委书记、县政协主席、县委宣传部长的作品参展。展览活动既促进文化交流,更促进睦邻友好关系的发展。当年,盘江乡文化专干胡纯祥举办个人根雕艺术作品展,展出作品40余件,开县内个人艺术作品展之先河。
  1996年,迎接郴州市首届艺术节,举办书画摄影作品展,展出作品62幅,其中送市展出25幅、送省展出3幅;举办“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摄影艺术展,并选送15件作品参加市书画摄影作品展。农民作者雷克昌举办个人漫画展,展出作品30余幅,中国新闻学研究会会长、著名漫画艺术家方成为其题词。1997年6月,县宣传文化部门举办“迎香港回归”图片展,展出图片224幅,历时13天,接待观众万余人;在县城人民路举办“迎香港回归,颂祖国”书画签名活动,参加书画签名活动的有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还举办“创建省文明卫生县城展览”和郴州市山水旅游节嘉禾风光摄影展览。1999年,县宣传文化部门举办建国50周年成就展和书画摄影作品展,并选送14件作品参加市展出、选送2件作品参加省文化厅举办的少儿摄影作品展。12月,在县城人民路举行“迎澳门回归”书画签名活动。2000年,举办“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大型科技图片展,还在全县17个乡镇巡回展出一星期。2002年,县文化部门与县委宣传部、组织部联合举办“庆十六大”书画、文学作品展。
  第五节图书
  一、发行
  1989年,县新华书店为图书发行主渠道,同时,全县有13个基层供销社经营图书,其图书销售量占全县一般图书销售量的20%。年末,全县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17.66万册,销售金额123.84万元,比上年增长23.6%;创利润3.22万元,上交税金5.6万元。当年,县书店被市新华书店评为先进集体。此外,全县有个体书刊零售店2家,经营图书、报刊、杂志;有个体音像经营户2家,经营录音带、录像带。1991年,县书店发行《毛泽东选集》1.35万册,获省委宣传部发行《毛泽东选集》第二版三等奖;发行《党在我心中》8万多册,被全国《党在我心中》读书活动组织委员会评为发行图书先进单位。1993年,供销社体制实行“社有民营”后,大部分不经营图书业务(1997年全部消失),图书发行主要靠新华书店门市部。是年,全县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161.56万册,销售金额187.37万元,比上年下降12.21%。
  1994—1996年,全县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课本需求增加。县新华书店配备农村发行员2名,深人农村学校征订发行,并利用节假日、逢圩期,多次举办图书展销,为农业生产、农村专业户、农业科研提供大量科技图书资料。期间,1994年,全县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202.04万册,销售金额260.58万元,比上年增长64.93%,其中教学课本销售131.61万册,销售金额148万元。1995年,新华书店投资217.5万元,拆除原新华书店门市,兴建高7层、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新华书店大楼,其中门市营业面积475.2平方米,比原门市增加335.2平方米,可陈列1万个图书品种。这年,发行《邓小平文选》7112册,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发行《邓小平文选》1~2卷先进单位。
  1996年1月19日,新门市开业,将8000多个图书品种和音像制品、2000多种文化用品按照图书超市的要求,面对读者全方位实行开放式选购。同时,开展图书预定、电话购书、服务会议摆摊售书。1996年,新华书店在龙潭乡投资27.61万元,建立第一个乡镇书店。是年,新华书店总计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328.67万册,销售金额880.8万元,比1995年增长71.48%,其中教学课本销售186.05万册,销售金额518.91万元。1997年,书店对农村实行人力、财力、书源三优先的原则,注重农村重点图书的供应,发行《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读本》6680套、销售金额4.62万元。1998年,县新华书店在塘村镇投资20.8万元,建立第二个乡镇书店;在县城金田路投资59.46万元,兴建书库。同时,开展横向联合,由学区自办发行点15个。是年,书店总计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341.18万册,是1989年的19.3倍,销售金额1104.39万元,创历史最高记录。当年,县新华书店被省新华书店评为仓储管理达标单位和湘版图书发行一等奖。
  1999年始,按照省新华书店规定的订货码洋估算办法,开展进销业务改革,把指标任务落实到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奖惩到人。业务人员深入到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了解读者需求、图书市场信息,图书进销平衡,图书周转都在5次以上。是年,全县有个体书刊零售店16家、音像零售店30家。2001年,因教学课本、配套图书减少等原因,图书发行量有所下降。
  至2002年,县新华书店有县、乡镇3个书店门市,职工15人。基本建设投资累计624.68万元,其中自筹资金509.68万元、上级拨款115万元;建筑面积总计5603平方米,其中门市面积585.2平方米、书库面积660平方米。固定资产由1988年的10.09万元,增至314.69万元。全年销售图书(包括电子读物)206.87万册,销售金额907.24万元,比上年增长18.89%,创利润22万元,上交税金42.8万元。是年,县新华书店被省新华书店评为湘版图书发行进货一等奖和图书音像发行考核湘版图书发行重点图书奖。年底,全县有个体书刊零售店25家、音像零售店29家,全年销售金额30余万元。
  1989—2002年,新华书店总计发行图书(包括电子读物)3228.06万册,销售金额8287.16万元,创利润182.53万元,交纳税金360.01万元,图书发行年平均增长21%。14年间为农村赠送图书1.25万册。
  二、藏书 借阅
  (一)藏书
  1989年,县图书馆藏书3.29万册,新购图书1355册,接受省图书馆赠书206册,收集地方文献资料58册(件)(地方文献总藏量318册〈件〉),订各种报纸杂志96种。全县乡镇文化站图书馆(室)13个、共藏书2.18万册,村图书室11个、藏书2431册。机关、厂矿、学校图书室41个,藏书6.9万册。全县共有图书馆(室)66个,总共藏书12.61万册,全县人均0.4册。
  1990—1992年,县、乡镇加大图书经费投入,乡镇图书馆室增多,藏书量增大。1990年,县直属机关党委、县文化局、县总工会、团县委联合印发《关于为乡镇村图书室捐赠图书的通知》,有92个县直机关单位、14个乡镇的干部职工,向乡镇村图书室捐赠图书1.8万册、捐款1700元。县财政拨给乡镇10万元购书经费,17个乡镇购书4万余册。至1992年底,全县5个乡镇万册图书馆(行廊镇、袁家镇、广发乡、龙潭乡、坦坪乡)、8个5000册乡镇图书室、1个3000册乡镇图书室,共藏书9.3万册,为1989年的4.27倍;65个村级图书室,藏书3.15万册,为1989年的13倍;县图书馆藏书4.33万册、购书1951册、订报刊185种,收集地方文献49种(地方文献资料总藏量728册〈件〉)。1994年,因书价上涨,购书经费不足,县图书馆购书85册,订报刊87种。收集地方文献252件(册),地方文献总藏量1163册(件),列全地区各县、市之首。1995年,县图书馆向在外工作的嘉禾籍人士发出募捐信,相继募集资金5万元,用于图书建设。其中台胞邝靖捐款2万元、胡久世捐款8000元,炎黄杂志社捐款5000元。全县增加1个乡镇万册图书馆(钟水乡)和3个乡镇5000册图书室,乡镇图书馆(室)共藏书11.3万册。1997年,萧克将军为县图书馆捐书1万册。
  由于购书经费增加,这年,县图书馆新购图书2000册,总藏书5.99万册,订报刊96种。1998年,萧克将军为县图书馆赠送一套《中华文化通志》共101册,价值6000余元。县图书馆开辟萧克将军赠书专藏室和各界人士赠书专柜特藏室。这年,县图书馆总藏书6.12万册。2002年6月,共青团郴州市委希望书库捐赠给县图书馆525册、价值1万元的图书。因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图书增多,至2002年末,全县38个学校图书室,共藏书122万册,是1989年的21倍。全县4个煤矿图书室(袁家煤矿、罗卜安煤矿、焦冲元煤矿、铁炉下煤矿)共藏书5300册。
  机关事业单位图书室(人民医院、中医院、邮政局、县党校)共藏书3.17万册。是年,县图书馆购书184册,订报刊118种,接受赠书555册,收集地方文献109种、地方文献总藏量1902册(件),馆藏图书6.46万册,比1989年增长近1倍。6个乡镇万册图书馆、11个乡镇5000册图书室、6个村图书室,共藏书12万余册,是1989年的5倍。全县共70个图书馆室,藏书144万册,人均4.2册,是1989年的10倍。当年12月28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干部职工中深人开展“爱我嘉禾,建设图书,提升自我,报效家乡”的读书活动的通知》,文件规定全县干部职工每人每月无偿捐献1元钱,1年12元,作为县图书馆图书建设基金。
  (二)借阅
  1989年,县图书馆设综合外借处、报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参考咨询室、过刊查询室、采编室。全年接待读者3.93万人次,借阅3.25万人次、3.48万册次,解答问题633个,新办借书证199个、持证读者1349人。县图书馆专业人员对行廊镇万册图书馆和袁家镇5000册图书室进行业务辅导,同时,给读者提供情报信息、编制党建工作和科技致富方面的专题书目196条,收集检索条目3600条,接待咨询读者131人次,提供资料570份,解答问题760个。馆区清洁卫生、环境优美,被评为“湖南省文明图书馆”。
  1990—1992年,乡镇图书馆发展迅速。县图书馆举办两期图书管理员培训班,并派专人到13个乡镇图书馆(室)辅导分类编目和开放借阅。同时,县图书馆开辟科技报刊阅览室,订有80种科技报刊;编科技信息5期,编制农业科技书目资料36个专题,收集条目3487条;印发科技资料3105份,推荐科技书刊70种,联系8个重点科技读者;举办“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展”、“流动图书展”,展出各种图书和地方文献资料645种。1990年五四青年节,全县城乡开展“树起人生路标”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活动,有1100人参加,收到征文稿件1200份。1991年,县图书馆被评为省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省三级图书馆。1992年,县委宣传部、总工会、邮电局、团县委联合举办“时事知识竞赛”活动,县图书馆负责竞赛具体事务,有61个单位、2249人参加。是年,县图书馆接待读者8.01万人次,借阅5.84万人次、4.08万册次,咨询573人次,解答课题546个,新办借书证669个,持证读者2250人、创历史最高水平。1994年,县图书馆编写的论文《科技读者群带来了丰硕的经济成果》,获全省公共图书馆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成果二等奖。是年,县图书馆参加全国公共图书馆第一次评估,获文化部授予的“国家三级图书馆”称号。
  1994年12月至1996年6月,馆内阅览大楼建设期间,加上新购图书少,接待读者、借阅册次相对减少。1997年,县图书馆新阅览大楼开放使用,同时购置新书2000册,接待读者、借阅人次逐年增多。1998年,接待读者7万人次,借阅6.28万人次、2.74万册次。行廊镇图书馆,由于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每年乡镇拨款3000元购置新书,每周开放60小时,月借书达600人次、阅览达2000人次。是年,该镇图书馆被省文化厅评为全省首批“优秀乡镇村图书馆”。其他乡镇万册图书馆周平均开放40小时,月平均借阅160人次、240册。乡镇5000册图书室月平均开放80小时,月平均借阅80人次、110册。1999年,配合经济建设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县图书馆把县领导列为重点读者,将有关图书资料送到他们手中。同时对科技读者进行跟踪服务,联系59名果木种植和家庭养殖的重点科技读者,其中5户为重点跟踪对象。这年,馆内员工黄筱兰和郭友生分别主持编写的《为省级、国家级文明卫生县城建设服务》、《瞄准读者,调整结构,服务社会》论文,均获全省第四届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果三等奖。全年县图书馆共接待读者7.24万人次,借阅6.41万人次、2.76万册次,咨询339人次,解答课题405个,编发农业科技卫生知识320多份,送书下乡4次400册,新办借书证326个、持证读者3294人。同时,图书馆院内环境进一步净化、绿化、美化,当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2000年,开展图书展阅和图书服务宣传周活动。县图书馆到县城街头、县一中、珠泉完小和龙潭、坦坪等乡镇开展送文化科技活动,提供科技信息资料1500份。当年,郭友生的论文《用先进文化重要思想指导和创新图书馆工作》获省级征文评选二等奖;嘉禾一中学生郭倩,参加全省读书竞赛活动,获中学组一等奖。2002年,郭友生和馆内员工李秧合作的服务项目《开展重点读者跟踪服务,促进农业产业化》,获全省第五届公共图书馆服务成果三等奖;城关中学学生唐灵创作的作品《山父》,在全省“做绿色卫士”读书征文活动中,获三等奖。全年,县图书馆接待读者7.53万人次,借阅7.2万人次、2.65万册次,接待各种咨询读者547人次,解答咨询课题513个,共有持证读者2416人,其中新办证读者245人。学校、厂矿、机关图书室有专人或兼职管理,借阅开放正常。乡镇图书馆(室)由于新书添置少等原因,借阅较差。
  第六节 电影放映
  一、放映网点
  1989年,全县有电影放映单位31个,其中电影院2个,厂矿电影队6个,乡镇(村)电影队23个。进入90年代,随着电视、录像的发展,电影放映逐渐滑坡。1990—1992年,5个厂矿电影队撤销。为抑制电影放映滑坡局面,县、乡镇宣传文化部门抓住城乡社教机遇,恢复乡镇电影队8个;恢复坦坪、广发两乡影院的售票放映工作;发展石桥乡石市村、普满乡、田心乡田心村、龙潭乡等4个售票放映点。至1993年底,全县有放映单位44个,其中影院2个、厂矿电影队1个、乡镇(村)电影队41个。1994年,随着录像放映、有线电视、VCD、网吧等文化项目的继续发展,电影观众越来越少,电影放映网点急剧下降,全县电影放映单位降至29个,仅存的一个厂矿电影队(罗卜安煤矿电影队)也停业。影院只剩县城1家,由港商陈宝宏投资43万元将其装修改造承包经营。1995年6月,县电影公司将影院收回自主经营,并陆续投入资金完善设施设备,其中投资3.5万元拆除影院杂房改建80平方米的录像放映小厅。1997年,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指示精神,恢复塘村、广发两个乡镇电影队。全县共有10个放映单位,即县电影院和9个乡镇(村)电影队。1998年县电影院为适应文艺演出需要,投资9.5万元,改造舞台、座位,建演出小厅,影院座位改成888个。同时,为方便下乡放映,投资4.7万元购置小车一台;为改善放映条件,投资6万元购置空调6台,安放在县影院观众大厅。
  2000年始,为实现“2131”目标,开展创建省农村电影工作先进县活动,放映单位有所回升。直至2002年,全县放映单位恢复至22个,其中县影院1个,乡镇(村)个体电影队21个。
  二、发行放映
  1989年,面对电影放映滑坡趋势,电影公司认真抓宣传、放映、服务三方面质量的提高,巩固、恢复、开拓农村电影市场;改革影片发行制度,推行以日计场、以场计租、超欠奖罚、逐日兑现、分类租片、按质论价的管理办法;农村放映实现小机到大机过渡。同时,公司租用塘村影院放映。当年,县公司共放映4317场,观众318.13万人次,放映收入32.76万元,其中县电影院1534场,观众58.73万人次,放映收入22.37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但农村电影放映下降,全年共放映2783场,观众259.4万人次,放映收入10.39万元。
  1991年,抓住城乡社教和中国共产党建党70周年纪念活动的机遇,组织各种电影放映活动。全年组织献礼片映出9部次,其中影片《大决战》映出11天、58场,观众4.63万人次,放映收入4.2万元,创历史单片最高记录。全县全年共放映5187场、观众336万人次、放映收入41.88万元,分别为上年的124%、133%、124%。1992年,为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行廊、盘江、龙潭、莲荷等乡镇,采取农民集资放电影办法。盘江乡集资放映《水稻杂交》等科教影片,32个自然村放映256场,在全国第二届《农村科技电影汇影》活动中,受到国家农业部、林业部、文化部等部委的表彰奖励。县电影公司为遏制电影放映继续滑坡,进一步改善服务设施,改革经营方式,采取送票上门、不限场次观看、租赁承包、抽奖售票等办法,加上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发文要求各单位组织人员观看影片等活动,电影放映形势好转。1994年,县电影放映处于困难时期,县影院由港商陈宝宏承包经营。1995年6月,因陈未按约履行合同,县公司将影院收回自主经营。当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电影公司与教育部门合作,积极开展中小学生“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简称“爱教片”)放映活动,并围绕放映组织观后感征文和歌咏比赛等活动,全县中小学生40万人次观看“爱教片”。“爱教片”放映启动农村电影市场,全县农村电影队上升为28个,全年农村放映1696场。是年,还组织纪念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战争胜利50周年汇映活动,配合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开展妇女电影汇映月和城乡党的建设电影汇映活动,全年城乡放映2100场(比上年增加500场),观众41万人次,放映收入41万元,其中县影院放映404场、放映收入14.87万元、观众8.37万人次。当年,县电影公司总收入28.97万元,摆脱靠贷款发职工工资的困境,还添置3万元设备。1996年,县电影公司首次在县城开展抽奖售票放映活动。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电影统筹收费,解决农民看电影难、收费难问题。1997年,塘村、行廊、钟水、莲荷、广发、盘江等乡镇文化站与行政村签订统筹收费放映合同。《文化时报》刊登嘉禾农村统筹收费放电影的经验。是年,省有关部门部署清理农民负担时,农村放电影统筹收费列入清理范围,全县农村已签订的放映合同终止。1998年3月16日,省委宣传部、省农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厅印发《关于做好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通知》,其中肯定农村放电影统筹收费的做法。县电影公司继续开展多渠道解决农村电影放映统筹收费问题,但收效甚微。是年,围绕中宣部提出的“五下乡”要求,县电影公司与广东宝洁公司、小天鹅洗衣机厂、TCL王牌彩电厂、县人寿保险公司、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单位合作,公司组织8个电影队为17个乡镇60个行政村免费放映120场、使12万农民看到电影。全年全县共放映1280场,其中影院放映640场。
  2000年,县电影公司与教育部门联合,进一步加强“爱教片”的放映工作。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将学生影票费打入学生收费卡中,中学生每人每期10元、小学生5元。全年放“爱教片”2424场,收入49.39万元。同时,县公司与四川省全兴酒厂等企业继续开展影企联姻送电影下乡活动,免费为农民放映266场。全县全年共放映3560场,比上年增加2410场,其中农村3140场、影院420场;放映收入42万元,其中影院收入14.98万元。
  当年,实现“2131”工程目标,嘉禾被评为全省农村电影工作先进县,获省财政奖励10万元。2002年,“爱教片”收费进行调整,中学生每人每期5元、小学生3元。县公司在巩固“爱教片”放映活动的基础上,与有关单位联合开展各种放映活动。
  结合党的中心工作,放映《国歌》、《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命关天》、《荔枝红了》、《走出死亡陷阱》等影片。全县共放映2600场,其中农村2260场、县影院340场;放映收入30万元,其中县影院收入15.33万元。2001—2002年,嘉禾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电影工作先进县。
  第七节 文物胜迹
  一、文物
  (一)文物保护
  1989年4月,嘉禾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负责综合协调文物保护工作。5月,成立“嘉禾县文物管理所”(以下简称“文物所”),负责管理本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还有乡镇文化专干协助管理辖区内文物工作。是年,县政府公布下列县级保护文物单位:狗背岭商代遗址、水溪岭西周遗址、下江边东周遗址、东家窝东周遗址、富寿庵明代石雕造像、丙穴石刻。
  进入20世纪90年代,城镇建设快速发展,因建设施工破坏文物事件时有发生。1990年,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有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标志说明、有科学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专人管理)工作逐步完善。5月下旬,县文物所与公安部门配合,破获一起文物倒卖走私案,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追缴12件文物。是年,县文物所被评为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先进单位”。1992年,《文物保护法》颁布10周年,副县长李一伦作《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电视讲话。
  1993年2月,鉴于基本建设与文物保护矛盾日益突出,县政府印发《关于基本建设保护地下文物的通知》,其中规定收取文物勘探调查费,标准为每亩30~60元(实际只能酌情收取)。11月,副县长刘米莎作《增强保护文物历史责任感》的电视讲话。当年,文物所开展“我爱家乡的文物”征文活动,收到稿件80余篇,并与县委宣传部联合拍摄《历史的足迹——嘉禾文物》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转播台播放。1994年3月,县委、县政府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文物座谈会,印发《嘉禾县文物座谈会纪要》,协调和部署文物保护的有关事项。
  是年,县文化局举办文物保护知识竞赛和文物法知识培训,文化系统100余人参加。县财政拨款4000元,为文物保护单位树碑,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全部完成。同时,县政府发文,对1986年和1989年公布的12处保护文物单位调整为9处,即:珠泉亭、丙穴石刻、风宪牌坊、红军墓、李国柱墓、尹子韶墓、革命烈士纪念碑、狗背岭商代遗址、水溪岭西周遗址。1997年3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1998年4月,毁掉多年的古建筑鳌峰塔由城关镇政府负责,多方筹资,在原址重建;县自来水公司投资30余万元,在珠泉亭周围增设护栏,兴建一个休闲花园;普满乡茶坞村村民集资维修一座宋代古墓——雷天锡墓。当年,根据上级文物保护“五纳入”(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计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工作)文件精神,坚持县、乡镇、村结合,县文物所与文物保护所在地村委会签订文物管理责任合同。1999年,县政府召开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协调会,与会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等单位,形成《关于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会议纪要》。“纪要”对文物工作“五纳入”、文物部门先行介入建设工程进行文物勘探调查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之后,县文物所制定“嘉禾县建设(生产)工程情况调查表”,印发文物法规知识950册,在县城及重要集镇进行文物保护宣传、咨询12次,到工地宣传14次,出宣传专刊22期、书写张贴宣传标语500条。当年,县文物所被评为全省“文物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2000年11月,县政府公布普满乡路下坪村“刘氏宗祠”为第三批县级保护文物单位。
  2002年3月,县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文物部门先介入基建工程进行文物调查的保护机制和费用的收取、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及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健全文物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等管理措施步入规范化轨道。
  5月,“风宪牌坊”和“刘氏宗祠”被省列为省级保护文物。6月,文物工作列为全省农村法制周宣传内容,县文物管理部门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副县长李水福作《与时俱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的电视讲话。9月,县委、县政府就嘉禾一中新址建设工地的文物调查勘探事宜召开有关各方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对工程建设保护地下文物起到积极作用。是年,由县政协牵头并多方筹集资金,毁坏多年的千年古刹——普济寺,在石羔乡大坪岭村附近的大砠凹重新修建。至此,县内共有省级保护文物2处,县级保护文物8处。
  1989—2002年,全县共举办各类文物、图片展53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摄制播放电视专题片5集、文物专题新闻9条,书写固定宣传标语30条。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280万元,收文物调查勘探费6.5万元,文物保护经费形成国家、集体、个人多渠道投入机制。
  (二)文物发掘
  1989年,在城关镇含田村背后基建工地发掘青铜剑、青铜矛、青铜范、石斧等8件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物。1990年12月底,在钟水中学建设工地发掘东汉砖式墓3座,出土青铜铃、五铢钱、陶釜、陶罐等器物数件。1991年7月,对“狗背岭商代遗址”、“水溪岭西周遗址”、“下江边东周遗址”、“东家窝东周遗址”4处古文化遗址进行试探性发掘,编写发掘报告送地区文物工作队。1992年,在县公用型车站施工现场发现汉代、宋代古墓5座,发掘东汉墓3座,出土陶器5件。1993年,对珠泉经济开发区等3个基建工地的20公顷土地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县公安局基建工地发掘东汉墓3座。全年发现古墓20座、古遗址和古窑址各1处;发掘古墓葬8座,出土豆圈足菊花碗等重要文物残片150余件、陶釜2件。1994年,对30个单位、12公顷建设工地考古调查,发现古墓8座。
  在坦坪乡沈溪村发现宋代窑址1处,发掘文物800余件。1996年对珠泉经济开发区丙穴小区、金田路区等建设工地进行考古调查。2001年,配合省考古研究所,对“桂嘉二级公路”嘉禾路段16.5公里进行实地勘查,印证1986年文物普查成果:沿线行廊茶场范围有东周遗址,上泥田村与新移民村有一古墓群,坦塘附近有陶片、陶制鸡等古文物。
  2002年,对嘉禾一中新址等9处基建工地进行考古调查,发现古墓5座,发掘汉墓2座、出土器物12件。自1990年至2002年,县文物所对全县300多个基建工地共40公顷土地,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发现各时代的墓葬60座、窑址1处,发掘墓葬20座、出土文物900多件。
  (三)文物收藏
  1993年,征集方格网纹陶缸、陶釜2件。1994年,征集流散文物7件,其中民国34年(1945)由嘉禾县县长李仲明撰、周显宗书的《重修珠泉亭记》木刻碑文1块。1997年7月始,在全县范围征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文物。1998年底,共征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文物70多个品种、90件(套),其中有1953年“湖南省嘉禾县土地房产所有证”和丝织“毛泽东接见红卫兵像”等50余件较珍贵的文物。2002年9月,城关镇含田村3组李宜顺等4人,在修建房屋时,发现宋代魂瓶两个,上交文物所。11月,城关镇北正街86岁的雷星发老人在自家修建房屋时发现清代铁炮一门,上交文物所。1990年至2002年底止,县文物管理所通过征集和发掘共收藏文物300余件,其中三级文物3件,分别为铜范(春秋战国)、陶香盂(宋代)、瓷花瓶(清代)。
  附:保护文物选介
  刘氏宗祠 地处普满乡路下坪村。清道光十年(1830)修复,建筑面积836平方米。祠堂为砖木结构,由戏台和中堂、神堂、走廊组成,前后三进。大门由一正门和两侧门组成,硬山青瓦顶,马头式封火墙三层翘角。大门两旁是耳房。大门过梁雕有二狮戏珠,大门门槛等刻有花卉,正门上书“刘氏宗祠”,为白底黑字。两侧门左为“穆门”,右为“昭户”,门上分别绘有八仙图案,彩墨依稀。
  正门前两根5.4米高的石柱上镌刻楹联一副:“驷马跄跄光世德;鹿车拥拥振家声”。正门有对联一副:“奕寝堂统序群昭群穆;广门户宏开公子公孙”。进入正门,即为戏台,石木结构,造型朴素。戏台前左右两根石柱高5.72米,横卧5.74米长的石梁,由两只石狮抬起,横梁和石柱均刻有各类图案,如“连升三级”等图形。石柱上刻对联一副。戏台面阔6.4米,纵深5.3米,距地面高2.2米。戏台顶为覆盆藻井、四角攒尖的歇山顶式,总高11米。两旁耳房为二层楼房,单檐瓦顶。
  第二进为中堂,面阔14米,进深8.2米,单檐硬山青瓦顶。脊顶正中置葫芦宝瓶,封火墙上饰蝙蝠、麒麟、太阳和“寿”字,寓意“福禄寿”。中堂与神堂两旁交界处分别镶有两块石碑,刻有本族人于清道光十年捐银、捐物建祠堂的名单。中堂六根石柱高约7米,有四根石柱刻有对联两副。
  第三进为神主堂,面阔14米,进深9.8米,单檐硬山瓦顶,脊顶正中置葫芦宝瓶。封火墙上饰麒麟、蝙蝠和一把利剑,象征宗族的威严与权力。神堂正中原为石雕刻祭祀神台(现已毁),神堂四根石柱高6米,刻有两副对联。
  中堂与神堂之间有宽3.4米、长5.4米的天井,供采光和排水用。
  戏台与中堂之间是一个宽阔的平台,面阔12米,纵深15.3米,大部分用平整方石铺面。两旁为走廊,长21米,宽4米。二层为观戏台(1966年改建办“普满农业中学”),是人们观戏和进行其他公共活动的场所。
  青砖、青瓦、青石是刘氏宗祠建筑特点,刻意的雕琢又赋予祠堂神圣与威严。整个建筑结构严谨,布局合理,尤其是祠堂内的12根石柱上镌刻的六副不同文体的对联,是该祠堂封建宗族等级制的真实写照。2000年,县人民政府将其列为县级保护文物单位。2002年5月,被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保护文物单位。
  二、胜迹
  (一)丙穴
  丙穴位于县城西九老峰山麓。洞穴冬暖夏凉,长约里许,可容千人。冬季水涸,人可携光而入,从石羔背山洞出。穴内溪水流入县城,形成多处瀑布。水中有鱼,是美味佳肴,古人称之为“丙穴瀑练”、“丙穴佳鱼”,是嘉禾旧八景之一。洞内钟乳石千姿百态,中有皇帝楼,上有金銮殿、金交椅、金鸡埘。相传,天降嘉禾,神农教耕于丙穴前的禾仓堡(嘉禾县城始名禾仓堡),夜宿皇帝楼。五行中丙丁属火,神农以火德王,又称炎帝。天降嘉禾,神农教耕,世人乃知谷食。为纪念神农,后人便将山洞命名为丙穴又叫神农洞。清光绪乙未仲冬,皖北人刘羲,时任嘉禾知县,为该洞题名“丙穴”,并撰写碑文。石壁上还有历代文人学士题写的诗文数首。1989年被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鳌峰塔
  又名魁星塔、东塔,因坐落在县城东面钟水河边的鳌鱼岭,且塔顶有一泥塑魁星神像而得名。该塔建于清光绪年间。塔身为六角型,七层,以青石垒砌而成。塔高19米,塔内直径4.2米。民间传说,魁星是主宰文章的神,旧时县内儒生赶考之前,必到神像前拜祭。20世纪60年代,因建朝庭凹水轮泵站,毁塔取石建机坑、机房墙和渠道。
  鳌峰塔依山傍水,风光秀丽,至今民间流传着许多动人故事。进入20世纪90年代,群众要求修复鳌峰塔的呼声日高。1997年,县人民政府指令城关镇人民政府修复鳌峰塔,并开辟鳌峰(东塔)公园。新塔于1998年4月16日奠基,同年12月竣工。
  新塔承袭古塔风貌,但比旧塔更雄伟。塔身用水泥砖垒砌而成,七层六角形,每层6个面各置一拱窗。七层塔檐,覆盖金色琉璃瓦,檐角高挑,均挂铜铃一个。塔尖覆以金黄色琉璃宝顶。塔座至第七层檐高为33米,寓意为当年嘉禾县33万人口。
  塔基至塔顶尖端为38.5米,塔内径为11.3米,塔座内径为19.97米(寓意为1997年设计)。塔内各层有环形台阶,可逐级上至顶层。
  (三)普济寺
  原普济寺又名含田寺,位于含田村旁(现县人民政府院内)。该寺始建于唐代,经宋、元、明、清各朝代数次扩建。主体建筑由前殿(观音阁)、中殿(大雄宝殿)、后殿(湘山殿)组成。观音阁内二阶正中塑一尊千手观音像,高3丈。寺内悬挂一直径5尺余铁铸古钟。每年农历二月十九日、六月十九日,尤其是九月十九日(传说为观音涅槃日),众多善男信女前来朝拜。人们称该寺为“湘南第三佛地”,是嘉禾旧八景之一。
  1965年,在破四旧(旧思想、旧风俗、旧文化、旧习惯)时观音塑像被毁,寺院因建楼房拆除。
  20世纪90年代末,社会各界人士从开发嘉禾旅游资源、弘扬佛教文化出发,倡议修复普济寺。
  2001年初,由县政协牵头,筹备运作重建事宜。
  2001年8月6日,省宗教局行文批复,同意在石羔乡大坪岭村附近的大砠凹重建普济寺。2002年1月10日,重建工程奠基,随即首期工程观音殿和山门开工(次年9月,观音殿和山门竣工)。
  第八节 文化市场
  一、市场概况
  1989年,全县有文化经营户71家,从业人员116人。经营项目15个,主要有:电影放映43家、歌舞厅1家、电子游戏2家、桌球8家、录像放映3家、音像零售2家、印刷厂2家、打字复印4家、书刊零售3家、字画装裱3家。文化局下属单位利用本身的业务延伸,开展有偿服务和多业助文活动,经营项目8项,全年创收8.39万元。1990年,文化馆被市文化局评为“以文补文”先进单位。
  1991—1995年,文化市场步入迅速发展阶段,尤以卡拉OK、歌舞厅、录像放映、音像零售、电子游戏、桌球为甚,且从县城发展到乡村。至1995年底,全县文化经营户发展到175户,从业人员431人。经营项目16个,主要有卡拉OK厅8家、歌舞厅4家、电子游戏室20家、桌球室15家、录像放映5家、电影放映29家、音像零售16家、印刷厂4家、打字复印13家、书刊零售9家、字画装裱8家、其他44家。1996—2000年,除电影放映经营户受多元文化的冲击,歌舞厅、录像放映经过清理整顿控制发展有所减少外,文化市场步入稳步发展阶段。这段时间,印刷、打字复印、书刊零售、字画装裱、网吧等行业发展较快。2000年,有印刷厂6家、打字复印20家、书刊零售20家、字画装裱10家、电影26家、录像放映2家、网吧35家。全县共有文化经营户336家,从业人员576人。
  2002年,全县文化经营户增至267家,从业人员884人,经营项目17个。形成7大文化市场,即:娱乐市场(包括歌舞厅1家、卡拉OK厅8家、桌球10家、气枪射击3家等)、演出市场(包括舞厅乐队1个、民间乐队28个、铜管乐队13个等)、音像市场(包括录像放映2家、音像零售29家)、电游市场(包括电子游戏30家、网吧50家)、印刷市场(包括印刷厂6家、打字复印24家、字画装裱14家)、书刊市场26家(包括国营书店1家、个体书刊零售店25家)、电影市场(包括电影院1家、农村放映队21家)。文化局下属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多业助文活动,经营项目11项,创收32.6万元。
  文化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存在非法出版物冲击文化市场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县社会文化市场管理站、文化稽查队除加强日常管理外,每年都要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手对文化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扫黄打非,(扫除各种黄色书刊、音像制品,打击制作、出售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行为)工作,以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二、市场管理
  1989年,成立嘉禾县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县文化市场主要由社文站、广播电视局、体委三家分头管理。12月,县政府制定颁发《嘉禾县文化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当年,遵照国家“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宣传、文化、公安、工商、广电等部门联手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出动车辆16台(次)、120人,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80张、非法书刊458册、非法图画1008张。通过审查批准,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75户。1991年,县社文站被评为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2年,成立嘉禾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文化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同时,成立嘉禾县文化稽查队,与社文站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当年,首次召开文化经营业主表彰会,40多户业主参加,6户受到表彰。1995年,在文化站、文化经营户中开展文明经营竞赛活动。3月始,文化经营业主向管理部门签署“文明合法经营责任状”。8月,制定书报刊、电子游戏、录像放映、打字复印等行业规约,并精制成悬挂式标志牌,悬挂在各经营点,以示监督执行。同时,各有关经营点悬挂“严禁赌博”、“中小学生不得入内”等警示牌,促使中小学生告别三室两厅(录相放映室、桌球室、电子游戏室,舞厅、卡拉OK厅)。
  1996年,县广播电视局成立影视音像稽查队,治理广播电视音像经营市场。县社文站制定行政执法自律守则,强化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文明公正执法意识。是年,深入贯彻执行《湖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全县召开有宣传部、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广播电视局等11个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扫黄打非”工作会议,部署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全年组织“扫黄打非”集中行动7次,共出动车辆36台次、365人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500张、非法书刊1234册、非法图画898张、其他非法印刷资料1130份,移交政法机关处理案件2起。通过清理整顿,县城录像放映调整为3家,音像市场发展过滥的局面得到控制。1997年12月,成立嘉禾县新闻出版局和嘉禾县版权局,与县文化局三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1998年,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社会文化市场统一归文化行政部门管理,结束文化市场多头管理局面。是年,加强对出版物的管理,印发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管理办法》380份,发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引导社会监督执行,使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委印承印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对非法出版物先后组织6次集中整治行动(共出动车辆25台次、300余人次),收缴非法书刊305本、图片1590张、挂历140本,收缴非法、盗版音像制品1310盒(块),收缴非法印刷的宗谱、族谱94本,查处案件5起。文化局机关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文化行政执法监督小组,明确规定个案负责制和行政首长审批制。1999年6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清查收缴法轮功出版物,历时两个月,共收缴有关书刊1884册、宣传画103张、录音带313盒、其他宣传资料3200份;对23家印刷打字行业进行全面整顿,19个印刷厂重新登记、上报审批注册,其中1家印刷厂有非法盗印行为免予登记。2000年,组织打字复印、印刷厂业主学习印刷行业管理条例,印发“反盗版宣传资料”2000份。全年开展“扫黄打非”10次,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27万张、非法书刊1万册、非法图画900张、其他非法印刷资料5400份,取缔无证经营点7个。县社文站被评为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2001年,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配合,对互联网经营点进行全面整顿,检查网吧61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1份、扣缴电脑主机13台、收缴违禁电脑板25块、取缔不合格网吧经营点10个。9月19日,社文站将收缴的非法出版物集中在丰和圩焚烧。2002年,公安、工商、教育、文化、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县城中小学校学生开展“远离网吧、告别网吧”的集体宣誓仪式和学生现场签名活动,社文站先后举办音像、网吧、印刷、娱乐行业业主学习班,200多户业主、1700多从业人员受到培训教育。同时,对“网吧”、“电游市场”、“音像制品和印刷行业”、“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教辅读物”等进行专项治理。全年共出动车辆36台次、300人次,收缴非法书刊3460册、非法教育普及读物2100册、非法音像制品7800张、非法图画1927册、其他印刷资料566份、违禁电路板18块、违禁游戏机2台,取缔关闭经营点4个。经过审查批准,全县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267户。是年,国务院颁发新的《音像管理条例》,不再审批设立经营性音像制品放映单位,已依法设立的5年内关闭。年底,全县录像放映只剩2家。
  专记:弘扬神农文化
  嘉禾是农耕文化的发祥地。春秋战国时期《管子》一书记载:“神农种谷于淇田之阳……九洲之人乃知谷食”。清朝李元度重修《南岳志》引《衡湘稽古》:“今桂阳县北有淇江,其阳有嘉禾县。相传炎帝之世,天降嘉禾,帝拾之以教耕,以其地为禾仓,后置县,因名嘉禾”。《桂阳州志》在《衡湘稽古》引《管子》的话后注语:“淇田即骑田岭也……桂阳县北有淇江,其阳有嘉禾县,嘉禾故禾仓也。炎帝之世,天降嘉种,神农拾之,以教耕作,于其地为禾仓”。嘉禾县治所古时名禾仓堡。相传秦始皇曾遣50万大军戍守五岭,这里是军队屯粮的地方。1639年,嘉禾建县。全国以“嘉禾”命名的曾经有浙江的嘉兴县、江西的南丰县和福建的建阳县等,但与神农教民植禾的传说无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务院在规范县名时只保留湖南的嘉禾县。1983年,袁珂先生把天降嘉禾、神农教耕这一传说编入《中国神话传说词典》。
  神农—禾仓—嘉禾,把嘉禾的历史和现在串成一线,造就出嘉禾丰厚的文化底蕴。从独具一格的嘉禾民歌、嘉禾花灯(其音乐旋律的精细,与稻谷生产的精耕细作有着密切的联系)、湘昆(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中国昆曲之一),到广为流传的民间故事;从享誉全国的白脚麻、三味椒、风味独特的倒缸酒,到驰名中外的锻造业、铸造业(嘉禾铸造业之始是以铸造耕田用的犁头为主,锻造业之始是以打造锄头、镰刀等农具为主)和塘村圩的牛市、竹木器具,都闪烁着农耕文化的光彩。
  为弘扬神农文化,1988年县文化馆干部曾祥昌把天降嘉禾、神农教耕这一民间传说搜集整理载入《嘉禾民间故事集成》一书。故事记述神农在今嘉禾城西九老峰山麓拾得嘉谷,白天在丙穴和寅穴前的地里教民耕种,夜宿丙穴“皇帝楼”的传说。
  丙穴洞又叫神农洞,上面刻有碑文。2000年5月,由嘉禾县政协组织编写《天降嘉禾》一书,记述神农教耕的史实及由此衍生的农耕文化。2001年,“天降嘉禾”这一传说被载入吉林出版社出版的炎黄系列丛书《炎黄汇典》民间传说卷。《天降嘉禾》一书,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出版。是年始,由李启谱等人筹划编撰《嘉禾诗文楹联选》,其中选载天降嘉禾楹联7副、散文一篇(该书2003年出版)。2002年,县政协多次召开神农文化研讨会,策划弘扬神农文化的方案,并成立神农文化研究组委会、神农文化课题研究组。组委会由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主要领导任顾问,县政协主要领导和其他县级领导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县委、县政府把弘扬神农文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要求有关部门致力打造“嘉禾神农文化品牌”。是年始,县政协为编撰《天下禾仓》一书,组织人员进一步搜集关于神农教耕史料(该书2004年出版,计20万字)。县烟草局率先打造神农文化品牌,把嘉禾优质烟叶命名为“神农叶”。是年6月,湖南省电视台、《湖南日报》等媒体记者来嘉禾采访烤烟生产后,宣传、推介“神农牌”烤烟。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