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经费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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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8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经费管理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2
页码: 431-432
摘要: 本节记述嘉禾县1989-2002年教育经费管理的各种情况介绍。
关键词: 教育 教育管理 经费管理

内容

1989年,县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当年,共拨付教育经费550.4万元,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4.5%,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20.8%。为确保教育经费的合法运作,县教育局加强对教育经费管理与审计监察。20世纪90年代初,由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按照省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分别县城、农村制定中小学学杂费征收标准。实行《征费许可证》和《中小学收费登记卡制度》,学校不得擅自增加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1993年3月,根据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精神,禁止一些学校乱收费,减掉一些搭车收费项目。1995年,全县中学和学区负责人向教育局递交《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状》。教育局规定,对乱收费的学校校长和教师在评优和晋职中实行“一票否决”。1992—1995年,县教育局内审股先后3次对17个学区、17所中学、19所小学进行审计,查出乱收费、滥发补助、私分公款、私设小金库等违纪金额67.22万元。
  1996年5月,县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下放到乡镇财政所管理,因各种原因乡镇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不能按时发放。1997年,为加强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堵住滋生奢侈浪费和腐败的源头,集中财务系统和管理人员举行为期3天的“强化会议监督,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的财政法规学习班。同时,对学校领导开始实行“离任审计”。1998年秋,清退学校自立项目的乱收费44万元。11月,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收费整顿领导小组”,整顿收费纪律,规定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必须公之于众,并接受县、乡镇人大代表监督,中小学收费行为逐步做到规范化。当年“普九”验收,县财政共拨付教育经费2576万元,占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6.2%,育经费比上年增长18.5%。是年,根据省政府规定,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保证在职教职工工资和离退休教职工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0年2月18日,县教育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的规定》,对学校经费支出特别提出“25项不准”,规范学校财政行为。“九五”期间(1996——2000年)除审计学区、中学财务外,还对近1/2的村办小学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总金额837.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90.24万元,收缴违纪金额63.1万元。同时,对隐瞒学生人数截留上交、私设小金柜、虚报支出、滥发财物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广发学区私分公款2.4万元的4名成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纪处分。通过经常性的纪检监察审计,财政违纪违规行为明显减少。2001年,县教育局印发《关于教育物资采购的规定》,成立教育物资采购小组,加强对教育物资统一采购的管理。2002年,县财政拨付教育经费4646万元,占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26.4%,教育经费比上年增长28.6%,是1992年的5.1倍、1998年的1.8倍。是年,县教育经费用于小学2431万元,在校学生人均668元,是1992年的5.3倍、1998年的2.2倍;用于中学1945.7万元,在校学生人均849元,是1992年的3.4倍、1998年的1.59倍。县教育经费中的公用经费为在校中小学生人均75元,是1992年的4.6倍、1998年的1.7倍。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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