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育督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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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教育督导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2
页码: 430-431
摘要: 本节嘉禾县教育督导记述1996—2002年,县教育督导室每年初制定 《嘉禾县教育评估方案》,对乡镇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方案根据不同时期教育目标、要求、实际情况制定。评估内容包括领导重视教育工作、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成人教育、“两基” 工作等。 年终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 教育 教育管理 教育督导

内容

1996年1月,县政府成立教育督导室。县教育督导室实行市教育系统垂直和地方政府双重管理体制。行政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直接负责;业务接受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统一指导。教育督导室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担负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和对各类学校“督学”的任务。督导以专项督导检查为主,结合教育行政常规管理开展“督学”、“督政”工作。
  1992—1998年,教育督导工作围绕“八五”期间实施《义务教育法》,对全县乡镇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规划》进行检查,对中小学的“三率”(入学率、毕业升学率、巩固率)和德育工作重点督查。1998年10月,嘉禾“两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检查验收。12月,国家教育部为嘉禾县颁发《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证书。1999年,为巩固“普九”成果,县政府印发《嘉禾县实施〈湖南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年度检查评估方案〉的意见》,成立嘉禾县“普九”年检评估工作小组。县教育督导室制定有关评估的内容方法,于每年11月,按照省、市“普九”年检评估规定,组织全县“普九”年检评估。是年8月,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嘉禾县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示范性学校、规范化学校、合格学校、薄弱学校”的标准进行评估分类,并定期进行等级升降督导评估。2000年始,按照市教育督导室的部署和要求,对中小学生实行综合素质考评,先在珠泉完小和城关中学试点,然后推广。1999—2002年,全县“普九”工作通过4次年检,每次市评结果定级均达到“良好”,在全市各县(市、区)的排位都在前6名以内,县对乡镇“普九”的年检,其等级都在合格以上。期间对全县中、小学校进行四次督导评估。
  1999年,第一次评估结果:普通初级中学规范化学校5所、合格学校11所、薄弱学校3所;县城、乡镇中心小学规范化学校7所、合格学校11所。
  2002年,第四次评估结果:普通初级中学规范化学校7所、合格学校12所、薄弱学校1所;县城、乡镇中心小学示范性小学1所、规范化小学9所、合格小学8所。1999—2002年,第一轮评为高品位的学校有:规范化普通高中1所、规范化普通初中6所、示范性完全小学3所、规范化完全小学13所、规范化初级小学4所。
  1996—2002年,县教育督导室每年初制定《嘉禾县教育评估方案》,对乡镇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方案根据不同时期教育目标、要求、实际情况制定。评估内容包括领导重视教育工作、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成人教育、“两基”工作等。
  年终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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