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师任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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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8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教师任用
分类号: G715
页数: 2
页码: 429-430
摘要: 本节嘉禾县教师任用记述代课教师任用、组织支教队、职称评聘。
关键词: 教育 教师 教师任用

内容

一、代课教师任用
  1989年,全县任用代课教师131人。1999年增至610人,其中由县负担代课金的315人,由乡镇、村负担代课金的295人。由于小学教职工超编,初中教师经过“普九”也趋满编,任用代课教师已无必需。为做好清退代课教师工作,县教育局制定《嘉禾县清退代课教师实施方案》。1999年5月,经过宣传教育,做好代课教师的思想工作,采取适当经济补偿,610名代课教师全部清退。2002年,因教师缺编,全县又任用代课教师108人。
  二、组织支教队
  多年来,县城及城郊学校教师有富余,而偏远山区学校缺欠教师。为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县教育局于2001年8月26日制定《关于对农村边远学校开展支教活动的若干规定》,组织支教队。支教队员:一是从县属学校、县城郊区学校、教育局机关有教研教改职责的股室选调;二是从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未到农村基层工作,调入机关、城区、城郊学校满5年以上的干部、教师中选调。2001年10月,选调16名支教队员分赴普满、泮头、石桥、田心、广发乡支教。2002年9月,选调12名支教队员分赴石桥镇和田心、广发乡支教。支教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变,享受每月100元伙食费补助。
  三、职称评聘
  1988年,在全县教育部门所属学校的2464名公办教职工中评聘高级职称53人、中级职称400人、初级职称1357人,分别占教职工的2.2%、16.2%、55.1%。1992年始,根据教师职称评定情况和教学岗位职数,继续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通过贯彻《教师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务聘任步入规范化。至2002年,全县教育部门共评聘高级职称96人、中级职称1152人、初级职称1772人。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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