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办学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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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办学体制改革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2
页码: 409-410
摘要: 本节嘉禾县办学体制改革记述投入体制改革分为地方自筹、社会集资、教育基金。社会力量办学全县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与社会办协同发展教育的新格局。
关键词: 教育 嘉禾县 办学体制

内容

一、投入体制改革
  1989—2002年,县教育经费以县财政拨款为主,地方自筹为辅,加上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形成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多渠道、多层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一)地方自筹
  地方自筹即政府行为的教育附加。1989年,县委、县政府继续落实省地制定的“五项政策”:农业税附加,由财政部门按农业税附加14%,以其中25%用于农村中小学校的重点维修;县机动财力,提取20%,用于学校重点建设;城市维护税,由城建部门按收入的15%~20%比例拨给教育部门,用于城镇学校的重点维修;城市教育费附加,由税务部门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附加2%拨给教育部门,用于改善城镇办学条件;农村教育费附加,由乡镇财政按上年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的1%~1.5%计征,用于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工资、福利和校舍维修。1989年,地方自筹53.6万元,占财政拨付教育经费的9.1%。1995年5月2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普九”期间,开征五项地方教育附加费:从全县干部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中提取2%用于发展教育事业,1995—1998年共提取182.1万元;机关企事业单位新购买小汽车加收5%教育费,由县控购办代收;1995年始,收取的城市增容费30%用于教育;县城用电按每度电0.02元标准收取地方教育附加费,由供电公司代收;县属煤矿按产煤每吨1元的标准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由煤炭局和教育局共同征收(上述两项1997年征收30万元、1998年征收45万元,均作为财政局预算内下拨的教育经费)。同时,还向县属学校学生家长征收部分教育设施费,每年小学生每人40元、中学生每人50元,由学校在学生人学时收取,1995—1998年共收24万元。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因重点建设负债较重,乡镇人民政府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也向全乡镇中小学生家长征收教育设施费。2001年,地方自筹1495万元,占县财政拨付教育经费的41.37%。
  (二)社会集资
  1991年3月,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倡议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兴学,各乡镇发动村民集资办学。到1992年,全县社会内部集资532万元。1994年,相继出现村民集资超百万的石桥乡周家村和依靠集体经济与村民个体经济相结合集资近百万建校的肖家镇乐塘村两个兴教典型。1995年11月,县党政领导提出,把在省道1806、1803线嘉禾段沿线的乡镇建设成为“教育走廊”,重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自1995年始,坦坪乡三年内集资520万元,新建教学楼和教工宿舍18栋,全乡15所小学都有新建的教学楼。
  1996年1月,萧克将军的旧友香港中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祖济捐资25万元,加上村民集资18万元、县民政局扶贫资金1万元,兴建泮头乡小街田希望小学。同年5月,广东顺德“希望工程”民间领导小组组长龙萍孙联系香港李佘少鸿女士捐资18万元、其他人捐资2万元,加上村民自筹共计34万元,兴建车头镇荆林希望小学。是年12月,李佘少鸿女士又捐资21万元支持兴建车头镇石田希望小学。1997年,为迎接郴州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嘉禾一中召开暨争创省重点中学,县政府发动全社会集资支持一中办学,144个单位、1748人共捐资66万元。1994—1998年10月,全县干部职工集资406万元,群众集资4309万元,兴办教育事业。
  1992—2002年,嘉禾籍旅居台湾同胞,为家乡教育捐资计100余万元,其中祖籍肖家镇山口凤村的雷子文,为嘉禾一中兴建科技大楼捐资23.8万元,为山口凤村兴建小学捐资38万元;祖籍行廊镇邝家村的邝靖,为邝家小学建校捐资20万元;祖籍莲荷乡石丘村的胡久世,将其准备建房的宅基地售后所得10.28万元,除为居住在石丘村的亲属每人代捐200元外,其余全数捐作石丘小学建校经费;祖籍泮头乡麻冲村的彭菲,为麻冲小学建校捐资8900元。
  (三)教育基金
  1989年,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筹备委员会,采取“立足本身,疏通渠道,争取外援,紧缩开支”的办法筹集资金,当年社会捐款3万元。同时,向学生家长征收教育基金,每生每期小学5元、初中10元、高中20元(1990年后,不分中小学,每生每期征收2元);财政部门连续三年每年拨款1万元。1990年,成立“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会筹备委员会”,县政协发出为民办代课教师募捐福利基金的倡议,干部、职工共捐资2万元。
  1991年8月,正式成立“嘉禾县民办教师福利基金会”,其资金来源:从县财政每年拨给的民办教育经费中提取5%;从城市教育附加费每年提取10%;从向学生征收的教育基金中每生划拨6元;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交纳会员费2元;发动社会人士捐资赞助。是年,正式成立“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会”。1996年,奖励基金达160万元,在郴州市各县(市、区)中列第一位,嘉禾派人出席全省县级教师奖励基金“20强”表彰大会。1997年春,郴州市教师奖励基金现场会在嘉禾召开。1998年,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归并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2002年12月,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更名为嘉禾县教育基金会,其功能由单一的奖励优秀教师扩大为“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扶助贫困学生和贫困教师”。1989—2002年,教师奖励基金和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共筹资478.51万元,支出243.15万元,其中奖励86个“两基”先进单位12万元、奖励对高考做出贡献的教师176人次71.15万元、慰问特困教师683人次14万元、慰问边远山区教师1980人次20万元、教师节奖励优秀教师63万元、民办教师退岗补偿费41万元、民办教师离岗(退休)补助费22万元。
  二、社会力量办学
  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县委、县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1998年,社会青年李华燕在县城首办“新世纪幼稚园”。
  2001年,石羔乡农民企业家李继仔先后投资400万元在县城创办第一所民办小学——群英实验学校。
  是年,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7所。2002年,退休职工彭水保和教师胡聂光等分别在县城创办民办中学——珠泉中学和东塔中英文学校。至此,全县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社会办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1365人,占全县入园幼儿总数(含学前班)的29%;社会办小学3所,在校学生528人,占全县小学在校生人数的1.5%;社会办中学2所,在校学生440人,占全县初中教育在校生的2.2%。
  全县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与社会办协同发展教育的新格局。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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