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育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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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6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教育改革
分类号: G527.64
页数: 5
页码: 408-412
摘要: 本章嘉禾县教育改革记述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人事任用改革、推行素质教育。
关键词: 教育 嘉禾县 教育改革

内容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1989—2002年,嘉禾教育进一步完善和实施“三级办学,两级管理,二级统筹”的管理体制,即:县学县办县管,乡学乡办乡管,村学村办乡管。三级办学:县办县属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县幼儿园和珠泉完小;乡镇办初中、中心小学和农科教中心;村办小学或联办小学。两级管理:县管义务教育规划,学校布局,师资队伍建设;乡镇管保学促学,管理所属初中和小学,协助县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两级统筹:县级筹措义务教育经费,负责县财政拨付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乡级按乡镇人大通过的决定,筹集办学经费,规划统筹民办教师工资福利,征收使用教育费附加。县教育系统教职员工实行系统垂直和乡镇双重管理。凡属县政府设置的副科级以上行政干部(含县属中学、小学、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正、副科级领导),归口县委管理,由县政府任命;股级以下行政干部及教职员工由教育局管理。1993年以前,县教委股级干部、学区主任由县委组织部任命,1993年以后由县教委(教育局)直接任命。
  1995年,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行“政府统筹、部门联办、教育主管、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
  1999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改革学校管理体制的意见》(试行),改革学校管理体制,转变政府对教育行政管理的职能,基层领导干部的产生实行委任制和竞聘制两种形式。委任干部的产生必须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等程序。竞聘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先由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再到任职单位进行竞聘答辩和民主测评;然后由局党组初步确定任职人员和职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顺利通过的,由教育局正式聘任。
  学校领导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即:校长全面负责,党组织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县属学校、乡镇中学的中层干部,均由校长提名,交党支委会讨论,征求教代会意见后,报教育局考核审批,经校长聘用,由教育局行文任命。同时,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教师聘任制、后勤承包制等为核心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
  2002年,县教育局下辖一中、二中、三中、嘉禾煤矿中学(以下简称矿中)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珠泉完小。一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为正科级单位,二中、三中、矿中、珠泉完小为副科级单位。县属中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各配校长1人,副校长1~3名;学校下设办公室、政务处、教务处,各配主任1人、副主任1~2名。矿中、珠泉完小各配校长1名、副校长1~3名;学校下设教导处、总务处,各配主任1人、副主任1人。乡镇中学配校长1名、副校长1~3名;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由学区主任兼任,另配1名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节 办学体制改革
  一、投入体制改革
  1989—2002年,县教育经费以县财政拨款为主,地方自筹为辅,加上社会力量捐资办学,形成国家、集体、社会、个人多渠道、多层次教育经费投入体制。
  (一)地方自筹
  地方自筹即政府行为的教育附加。1989年,县委、县政府继续落实省地制定的“五项政策”:农业税附加,由财政部门按农业税附加14%,以其中25%用于农村中小学校的重点维修;县机动财力,提取20%,用于学校重点建设;城市维护税,由城建部门按收入的15%~20%比例拨给教育部门,用于城镇学校的重点维修;城市教育费附加,由税务部门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附加2%拨给教育部门,用于改善城镇办学条件;农村教育费附加,由乡镇财政按上年农业人口人均纯收入的1%~1.5%计征,用于农村中小学民办教师工资、福利和校舍维修。1989年,地方自筹53.6万元,占财政拨付教育经费的9.1%。1995年5月27日,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普九”期间,开征五项地方教育附加费:从全县干部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中提取2%用于发展教育事业,1995—1998年共提取182.1万元;机关企事业单位新购买小汽车加收5%教育费,由县控购办代收;1995年始,收取的城市增容费30%用于教育;县城用电按每度电0.02元标准收取地方教育附加费,由供电公司代收;县属煤矿按产煤每吨1元的标准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由煤炭局和教育局共同征收(上述两项1997年征收30万元、1998年征收45万元,均作为财政局预算内下拨的教育经费)。同时,还向县属学校学生家长征收部分教育设施费,每年小学生每人40元、中学生每人50元,由学校在学生人学时收取,1995—1998年共收24万元。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因重点建设负债较重,乡镇人民政府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也向全乡镇中小学生家长征收教育设施费。2001年,地方自筹1495万元,占县财政拨付教育经费的41.37%。
  (二)社会集资
  1991年3月,全县教育工作会议倡议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兴学,各乡镇发动村民集资办学。到1992年,全县社会内部集资532万元。1994年,相继出现村民集资超百万的石桥乡周家村和依靠集体经济与村民个体经济相结合集资近百万建校的肖家镇乐塘村两个兴教典型。1995年11月,县党政领导提出,把在省道1806、1803线嘉禾段沿线的乡镇建设成为“教育走廊”,重点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自1995年始,坦坪乡三年内集资520万元,新建教学楼和教工宿舍18栋,全乡15所小学都有新建的教学楼。
  1996年1月,萧克将军的旧友香港中程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祖济捐资25万元,加上村民集资18万元、县民政局扶贫资金1万元,兴建泮头乡小街田希望小学。同年5月,广东顺德“希望工程”民间领导小组组长龙萍孙联系香港李佘少鸿女士捐资18万元、其他人捐资2万元,加上村民自筹共计34万元,兴建车头镇荆林希望小学。是年12月,李佘少鸿女士又捐资21万元支持兴建车头镇石田希望小学。1997年,为迎接郴州市第三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嘉禾一中召开暨争创省重点中学,县政府发动全社会集资支持一中办学,144个单位、1748人共捐资66万元。1994—1998年10月,全县干部职工集资406万元,群众集资4309万元,兴办教育事业。
  1992—2002年,嘉禾籍旅居台湾同胞,为家乡教育捐资计100余万元,其中祖籍肖家镇山口凤村的雷子文,为嘉禾一中兴建科技大楼捐资23.8万元,为山口凤村兴建小学捐资38万元;祖籍行廊镇邝家村的邝靖,为邝家小学建校捐资20万元;祖籍莲荷乡石丘村的胡久世,将其准备建房的宅基地售后所得10.28万元,除为居住在石丘村的亲属每人代捐200元外,其余全数捐作石丘小学建校经费;祖籍泮头乡麻冲村的彭菲,为麻冲小学建校捐资8900元。
  (三)教育基金
  1989年,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筹备委员会,采取“立足本身,疏通渠道,争取外援,紧缩开支”的办法筹集资金,当年社会捐款3万元。同时,向学生家长征收教育基金,每生每期小学5元、初中10元、高中20元(1990年后,不分中小学,每生每期征收2元);财政部门连续三年每年拨款1万元。1990年,成立“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会筹备委员会”,县政协发出为民办代课教师募捐福利基金的倡议,干部、职工共捐资2万元。
  1991年8月,正式成立“嘉禾县民办教师福利基金会”,其资金来源:从县财政每年拨给的民办教育经费中提取5%;从城市教育附加费每年提取10%;从向学生征收的教育基金中每生划拨6元;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月交纳会员费2元;发动社会人士捐资赞助。是年,正式成立“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会”。1996年,奖励基金达160万元,在郴州市各县(市、区)中列第一位,嘉禾派人出席全省县级教师奖励基金“20强”表彰大会。1997年春,郴州市教师奖励基金现场会在嘉禾召开。1998年,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归并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2002年12月,嘉禾县教师奖励基金会更名为嘉禾县教育基金会,其功能由单一的奖励优秀教师扩大为“奖励优秀学生和优秀教师,扶助贫困学生和贫困教师”。1989—2002年,教师奖励基金和民办代课教师福利基金共筹资478.51万元,支出243.15万元,其中奖励86个“两基”先进单位12万元、奖励对高考做出贡献的教师176人次71.15万元、慰问特困教师683人次14万元、慰问边远山区教师1980人次20万元、教师节奖励优秀教师63万元、民办教师退岗补偿费41万元、民办教师离岗(退休)补助费22万元。
  二、社会力量办学
  为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县委、县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1998年,社会青年李华燕在县城首办“新世纪幼稚园”。
  2001年,石羔乡农民企业家李继仔先后投资400万元在县城创办第一所民办小学——群英实验学校。
  是年,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7所。2002年,退休职工彭水保和教师胡聂光等分别在县城创办民办中学——珠泉中学和东塔中英文学校。至此,全县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注册的社会办幼儿园17所,在园幼儿1365人,占全县入园幼儿总数(含学前班)的29%;社会办小学3所,在校学生528人,占全县小学在校生人数的1.5%;社会办中学2所,在校学生440人,占全县初中教育在校生的2.2%。
  全县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与社会办协同发展教育的新格局。
  第三节 人事任用改革
  一、民办教师转公办
  1989年,全县有小学民办教师799人(含代课教师)。1990年,民办教师(含代课教师)上升到848人。1991年,对1986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按照有关政策进行审查、登记,凡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486名民办教师发给《民办教师任用证》,民办教师占全县教职工总数的18.7%。1993—1998年,实施《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逐步减少民办教师比重,其措施为:每年师范院校定向招收部分民办教师入学深造,毕业后分配的118人;每年由国家下达一定数量民办转公办指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346人;通过自学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民办教师,由人事部门作“五大”毕业生录用分配教育部门工作的5人;民办教师福利基金会办理“退休”的9人;其他部门招工及安排就业的8人。1998年底,全县已无民办教师,结束42年来的民办教师历史。
  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改革
  1998年以前,实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制度。1998年,嘉禾完成“普九”任务后,小学和普通初中教师数临近饱和。为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合理配备大中专毕业生人才资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实施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供需见面 双向选择 1999年,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嘉禾225人。先由教育局对缺编的中学、学区下达缺编指标,再由毕业生对口到缺编的中学、学区选择就业。10月中旬,珠泉完小电教室举行人才交流会,按缺编选择就业的211名毕业生,由教育局发给就业证,其他人员由教育局另行安排。嘉禾教育电视台摄制“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纪录片,获省优秀电教节目奖。
  公开招考 择优录用 2000年,全县有师范类毕业生245人(含统分生78人、非统分生167名)。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县计委、人事、监察、教育等部门联合举行专业考试,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的原则,从非统分生中择优录取100人,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正式列入编内教师。2001年,从275名应届毕业生中择优录用87名,未录取的毕业生自谋职业。对县内中学高级教师子女中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成绩优先录用。2002年,从师范类毕业生中选聘15人以缓解初中学生入学高峰期教师短缺矛盾。
  三、教师聘任制
  1992年春,县教委在肖家学区试行学区主任选聘校长、校长选聘教师的聘任制,首先在肖家镇中心小学推行,取得一定效果。1998年,肖家镇中心小学被评为郴州市教育规范“百佳学校”。
  1999年春,在石桥中学试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选聘班主任,由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对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实行一人一聘任,把教师推向公开竞争。为解决聘任中出现的科任教师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制定教师工作量化制度。同时,实行工资结构制,对教师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实行按劳分配,超量给予奖励,达不到平均值的少给津贴。
  1999年夏,县教育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改革学校管理体制的意见》精神,在石羔学区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推行“教师选举校长,校长选聘教师”制度。校长选定后,由校长按各校新定编制选聘教师。教师聘任采取“双向选择”,即教师选学校、学校选教师。选聘结果,落聘2人,变动学校的11人。随后在城关中学试点,实行一条线管理,层层聘任制:由校长聘任年级组长,由分管年级的副校长和年级组长选聘班主任;由年级组长和班主任选聘科任教师。为确保各年级都有学科带头人,校委会和年级组长拟定教学骨干到年级参加竞聘。最后由全体教职工公开投票选聘后勤人员。选聘结果:落聘3人,变动教学科目的4人。
  1999年秋,教师聘任制在全县推广,中学教师落聘35人,充实到小学;小学教师落聘360人,重新安排使用。通过聘任,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格局,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竞选校长
  2000年,嘉禾一中校长空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公开竞选校长,规定竞选条件。一方面由原任过县教育局长和县一中校长的老同志组成摸底推荐小组,依照规定的竞选条件,推选一中校长的预备人选;一方面按照规定的竞选条件组织有意竞选的人员报名。8月30日在县政府礼堂召开竞选大会,先由5名竞选人上台作竞选演说,后由参会人员民主投票测评。竞选人中有教育局干部、有教师进修学校和嘉禾一中教师,有其他部门领导干部。最后,综合摸底推荐小组意见和大会民主投票测评结果,县委、县政府决定,任命原县委党校副校长张日宗为嘉禾一中校长。
  五、基层干部调整
  2001年8月,县教育局根据省、市、县关于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加强基层领导干部教育与管理的若干规定》。是年,根据《规定》,教育系统基层领导大幅度调整,凡年龄超过52岁的全部退出领导岗位。全县共调整165人,其中学区主任12名、乡镇中学校长1名、教育局机关股室负责人10名。基层领导班子基本实现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
  第四节 推行素质教育
  1991年,县教委制定《关于坚决整顿普通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若干规定》,初中、小学毕业生一律参加地区统一毕业考试,毕业考试即升学考试。
  优秀初中毕业生经选拔保送入重点中学。改中小学肄业班的100分制为“优良、及格、不及格”的等级评价办法。由于受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应试教育观念模式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各学校存在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学习成绩好的编入尖子班或特长班,成绩差的编入慢班、混杂班等不良现象。教师也因此享受不同待遇。究其原因:受社会上落后的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的羁绊;各级各类用人单位漠视以真才实学为重的举贤机制;对学生素质高低缺乏科学系统的检测评估体系。
  1996年,贯彻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决定》,全县中小学开始由“应试教育”转入到素质教育,坚持“中小学招生规定”和“等级评价肄业学生”的办法。1997年5月,全县中小学教导主任和学区普教专干到汩罗市参观学习,取“素质教育”目标管理之经。之后,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开足教学课程,做到主课与艺体课并重、考试科目与免试科目并重、常规教育与对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并重、常规教育与课外兴趣小组并重。鼓励和帮助学生发展五自(即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教育实践活动。中学开展“做文明中学生”活动;小学以“跨世纪雏鹰行动”为总揽,开展“手拉手”、“科技启明星”、“艺术百花园”、读书征文等活动。2000年3月,嘉禾三中举行青年志愿者授旗仪式,开展服务社会的“六送”活动,即:送温暖给农村孤寡老人;送爱心给困友,学生乐捐3683元;送知识到小学,学生把家藏图书选送部分给农村小学;送文艺下农村,到村庄举办文艺演出;送美化到校园;送绿色到公路,“青年志愿者”在学校附近的公路种花植树,并整修公路3.5公里。
  县教育局制定新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有《嘉禾县小学初中教学质量评价细则》、《学校特色教育评价指导意见》、《学校德育教育评价指导意见》、《学校目标管理评价方案》。县教育督导室每年对全县中小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考评。
  2000年下期,县、乡镇新成立“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领导小组”,废除以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手段和办法。全县小学取消百分制,实行“优良、良好、及格、不及格”的等级制。中学维持百分制,但严禁按考试分数排队和公示考试分数。不许以考试分数作为奖惩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对学生评语分操行、学科、作业、实践评语;评语体现情感性、激励性、分析性、指导性和启迪性,并以考评手册代替以往学生手册和通知书。以此,促进学生提高综合素质。2001年,全县中小学把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溶入公民道德规范,贯彻到整个学校工作和课堂教学中。是年,县教育局试行《嘉禾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方案》。评价对象:县属学校初中部、乡镇中学、学区,全县初中教师、小学教师。评价内容:各学科的教学成绩分4个指标,即人均成绩、合格率、优秀率、巩固率。评价结果:对优胜(进步)单位颁发流动红旗和奖金;对优胜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对落后(退步)单位通报批评,落后学校负责人不能评优晋级,连续两次落后(退步)的给予撤职处分;对落后(未达标)教师,通报批评,有职称的高职低聘,无职称的延缓一年评聘,五年内有两次评为落后教师的给予停岗待聘处分。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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