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社会事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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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5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社会事务管理
分类号: D632.1
页数: 3
页码: 405-407
摘要: 本章嘉禾县社会事务管理记述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收容遣送、地名管理、社团管理。
关键词: 嘉禾县 民政 社会事务

内容

第一节 婚姻管理
  1989年,县、乡镇和县属单位层层举办学习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以及农村组以上干部和婚龄青年学习新《婚姻法》,参加学习的3万余人次。是年11月27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健全婚姻档案和清理违法婚姻的通知》。至1991年,各乡镇共建立婚姻档案253册,清理查处违法婚姻351起,为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打下较好基础。1992年,全县17个乡镇民政办公室先后设立婚姻登记处,由民政助理员担任婚姻登记员。1993年,17位乡镇婚姻登记员及县民政局分管婚姻管理工作的人员,赴郴州参加市民政局举办的婚姻登记培训班,经考试考核,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获得合格证书。自后,县民政局对乡镇婚姻登记员进行一年一度培训,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
  各婚姻登记处严格按照《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统一表格、证件,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填写婚姻档案,婚姻登记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至2002年底,全县有婚姻登记机关17个,执证的专业婚姻登记人员18人。共办理申请结婚登记30318起,其中准予登记结婚29026起,因不符合《婚姻法》规定而不准登记结婚1292起;办理申请离婚2685起,其中准予离婚2441起、调解和好192起、转法院处理52起。
  第二节 殡葬管理
  198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规定:“凡建有火葬场的市(县)与火葬场相邻的市(县)划为火葬区”。据此,省民政厅于1988年将临武、宁远、新田、蓝山、嘉禾以及临武县境内的香花岭矿、嘉禾县境内的嘉禾煤矿、蓝山县境内的303地质队划为一个火葬区。嘉禾火葬场火化业务扩大。
  1992年10月,嘉禾县人民政府邀请本火葬区内各县政府以及香花岭矿、嘉禾煤矿、303地质队分管领导,聚集在嘉禾县城,围绕如何加强殡葬管理,搞好殡葬改革进行座谈,推进殡葬改革。1998年3月,县政府召开殡葬工作会议,贯彻省市殡葬工作会议精神。会后,全县各地进一步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殡葬制度改革,提倡火葬,革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农村各行政村成立红白事理事会,协助村民操办红白事宜。据统计,1989—2002年,全县244个行政村的红白事理事会,协助民众操办丧事1882次;县火葬场火化遗体3774具。
  第三节 收容遣送
  1989年,嘉禾县收容所改为嘉禾县收容遣送站(简称收遣站),隶属县民政局。县收遣站本着“即收即送,遣回原籍,一个不留”的原则,将收遣人员及时地全部遣送回原籍。不同的历史时期,收容遣送的对象不同。20世纪80年代末期,收遣对象中,真正因遭受天灾人祸、生活困难流浪乞讨者仅占20%,有少数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者。
  1989—2000年,县收遣站收容遣送不务正业者83人次。2000年12月,县收遣站进行整顿,强化内部管理机制,配备教导员(由民政局一名副局长兼任)、站长、财会人员,增加工作人员3人;同时,加强培训,提高收遣站工作人员素质。2000年起,劳务输出人数大幅度增加,其中有部分人员无身份证件、无固定住所、无任何收入而被收容遣送回乡。郴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三无”人员骤增。
  县收容遣送站积极协助郴州市中转站做好遣送人员分流工作,从2000年12月至2002年底,共收容遣送安置3800余人次。
  第四节 地名管理
  1991年以前,地名管理工作由县建设委员会负责。1991年9月,根据郴州行署办公室《关于调整社区地名工作领导体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将地名管理工作改由县民政局管理。1995年12月16日,县民政局将石桥乡、龙潭乡撤乡建镇事宜具文上报上级审批。1997年12月31日,湖南省民政厅下文批复:同意石桥乡、龙潭乡撤乡建镇。
  1998年1月,石桥、龙潭撤乡建镇工作完成。2002年,县民政局完成《郴州地名志》嘉禾卷编纂工作,其内容是县、乡镇简介与村委会、居委会条目体例说明。
  第五节 社团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嘉禾县民政局为嘉禾县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构。1991年6月,嘉禾县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领导小组成立。7月1日,发布《嘉禾县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公告》。从7月1日开始,全县开展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
  一、法人团体
  1992年5月31日,公布清理整顿结果的法人团体8个:嘉禾县红十字会、嘉禾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嘉禾县计划生育协会、嘉禾县税务学会、嘉禾县经济建设促进会、嘉禾县职工技术协会、嘉禾县财政会计学会、嘉禾县珠算协会。
  二、非法人团体
  1992年5月31日,公布清理整顿结果的非法人团体21个:嘉禾县气象学会、嘉禾县气功科学研究会、嘉禾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嘉禾县农学会、嘉禾县水电学会、嘉禾县林业学会、嘉禾县畜牧水产学会、嘉禾县轻工学会、嘉禾县乡镇企业经济学会、嘉禾县青少年科技辅导协会、嘉禾县数理化生学会、嘉禾县集邮协会、嘉禾县中医学会、嘉禾县卫生经济医院管理学会、嘉禾县老干部书画协会、嘉禾县职工教育研究会、嘉禾县关心下一代协会、嘉禾县农机学会、嘉禾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嘉禾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嘉禾县集体建筑企业协会。自1992年开始,每年进行一次社会团体年检年审:审批成立新的社会团体;对原已成立的社会团体,合格的保留,不合格的注销或取缔。1999年,新批准设立协会、学会5个。2000年,注销嘉禾县气功科学研究会、嘉禾县元极学研究会,取缔嘉禾县城自来水用户协会。嘉禾县城自来水用户协会不服,上诉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法院经过调查,认定县民政局取缔嘉禾县城自来水用户协会合法。
  2001年3月始,开展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复查登记工作。至2002年底,县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有28个:嘉禾县集体建筑企业协会、嘉禾县水电学会、嘉禾县数理化生学会、嘉禾县机动车驾驶员协会、嘉禾县萧克研究会、嘉禾县青少年科技辅导中心、嘉禾县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嘉禾县经济建设促进会、嘉禾县乡镇企业家协会、嘉禾县集邮协会、嘉禾县交通行业协会、嘉禾县畜牧水产协会、嘉禾县卷烟经营者协会、嘉禾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嘉禾县医学会、嘉禾县医药学会、嘉禾县红十字会、嘉禾县卫生经济医院管理学会、嘉禾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嘉禾县消费者协会、嘉禾县职工技术协会、嘉禾县计划生育协会、嘉禾县花卉协会、嘉禾县轻工学会、嘉禾县农机驾驶员协会、嘉禾县女领导干部联谊会、嘉禾县珠算学会、嘉禾县会计学会。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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