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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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4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救济
分类号: D632
页数: 3
页码: 395-397
摘要: 本节嘉禾县救济分为自然灾害救详细介绍旱灾救济、洪、风、雹灾救济、赈灾募捐1989—2002年,全县共募集赈灾款418.06万元。其他救济对象有关政策确定的,享受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救济金不足部分在优抚经费中列支。
关键词: 嘉禾县 民政 救济扶贫

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济
  1989—2002年,全县发生旱、水、风、雹严重自然灾害25次。县委、县政府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奋起抗灾,生产自救;筹措资金1077.54万元、粮食2522.7吨、粮票5843公斤、方便面2042箱、衣物21721件、棉被2520床套,安排灾民生产生活。
  (一)旱灾救济
  1989年夏秋连旱。全县晚稻减产2022万公斤,经济作物减收2000万元。县委、县政府组织385名县属机关干部深入灾区,发动群众抗旱自救;筹集153.27万元用于抗旱;发放救灾粮80万公斤、救灾款9.2万元接济重灾民;减免定购粮28.5万公斤。次年3月12日,县民政局将湘潭市、衡阳市以及县内群众募捐款共6.6万元、衣物263件,接济重灾民度过春荒。1991年3—8月,全县降雨量比正常年景少216.7毫米,成灾人口18.7万人,其中重灾人口3.7万人。县政府下发救灾款35.62万元、救灾粮60万公斤,安排灾民生活;群众募捐19.34万元、粮票5843公斤赈济灾民;县农机局组织67名技术人员到村、组田间,维修抗旱机具1760台次;县电力部门每天以4000元的亏损,供电提水抗旱。10月10日,县民政局、县红十字会将收到的“台湾省”红十字会捐赠的大米17万公斤、韩国饥饿对策机构捐赠的方便面1742箱、天津市民捐赠的衣物7748件分送给灾民。1998年6月22日至10月底,全县降雨96.9毫米,为历年同期值的19%,因灾损失1.3亿元。县委、县政府抽调110余名干部,组成17个抗旱工作队,分赴灾区,发动群众抗旱;下拨救灾款13万元给重灾区;将郴州市政府下拨的80吨过磷酸钙、1万件衣物送给重灾户。2000年夏秋连旱,县政府筹集130万元娠济灾民。
  (二)洪、风、雹灾救济
  1990年3月24日凌晨4时,钟水河河东一带遭受10~11级飓风夹着冰雹的袭击,一天内降雨110毫米,摧毁房屋674间。车头镇石田村61岁的周普娥在飓风摧垮其住房时被压死。塘村镇砠背村下里洞自然村雷衍忠因住宅被暴风雨摧倒而受重伤,其妻侯九洁被倒塌的房墙压死。是日清晨,县委书记齐大德与民政局干部携带人民币6000元、棉被6床、衣裤191件,赶赴石田村、下里洞村,慰问安置重灾灾民,发动群众抗灾。县政府及时拨付救灾款6.6万元、粮食7343公斤、尿素20吨、柴油30吨、钢材20吨、木材60立方米,帮助重灾户恢复生产、重建家园。1994年4月23日、5月26日、6月17日、7月3日、8月17日,县境5次遭受狂风暴雨袭击。摧倒房屋365栋,砸死4人;726处水利设施坍塌,1.2万公顷农作物遭灾。
  县政府拨付救灾款35.4万元、粮食11.5万公斤、水泥10吨,接济灾民安排生产生活、修复房屋及水毁工程。当年,行廊镇黄家窝村和扎营坪村因暴雨山洪冲击,村址滑坡,两村150栋住房倒塌24栋,其余房屋墙壁严重开裂变成危房;泮头乡敬老院13间住房被暴风雨摧倒。黄家窝村、扎营坪村搬迁,泮头乡敬老院重建新房,三项工程共投人资金71.2万元,其中县、乡镇筹集14.2万元,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捐赠32.22万元、香港裕华日用百货有限公司捐赠2.78万元,村、组和群众自筹22万元。当年选址、当年规划、当年施工、当年竣工,72户、241人搬入新居。2002年,泮头乡大岭坳自然村36户住房遭山洪冲击,成为危房,全村急需搬迁;还有分散在各乡镇的63户住房遭洪水冲毁,需重建。县民政部门下拨救济款43.3万元,补助灾民建房;县有关部门成立灾民建房服务小组,具体实施服务工作。通过选址、规划、住房设计、逐户核实,将灾民建房补助费发放到户。大岭坳新村36户,补助20.8万元;石桥镇4户、泮头乡9户、坦坪乡3户、钟水乡5户、肖家镇3户、田心乡2户、行廊镇3户、龙潭镇4户、广发乡4户、城关镇2户、石羔乡2户、袁家镇2户、车头镇2户,合计63户,每户按2000元标准发放到户。大岭坳新村水、电、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由县财政资助人民币10万元,加上民政部门补助一部分,不足部分由大岭坳村村民自行解决。2002年底,大岭坳新村已有10户灾民搬迁住入新房,分散在各乡镇的灾民建房户有14户新房竣工。
  (三)赈灾募捐
  1991年7月初,嘉禾县赈灾募捐办公室成立。
  7月23日,县委、县政府召开赈灾募捐大会,动员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向灾区人民捐赠款物。7月23日至8月12日,共收到募捐款14.6883万元、粮票2734.3公斤、抽水机1台。1994年,全县遭受5次大洪灾袭击。6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娠灾募捐的紧急通知》,县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贯彻《紧急通知》精神,发动干部、群众募捐赈灾,共计募集赈灾款21.2586万元。1996年7、8月间,湘北及郴州市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洪灾。8月15日,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市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赈灾募捐活动的通知》,共募集赈灾款73.29万元。支援嘉禾对口支援的桂东县四都乡人民币42万元、衣物2000件、粮食6000公斤;支援安仁县人民币6万元;上交市募捐办22.1万元,支援湘北抗灾。1998年8月4日,县委、县政府转发郴州市委、郴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娠灾募捐工作的通知》。干部、群众积极行动,在前段募集13.7万元的基础上,又募集78.15万元。其使用情况是:下拨各乡镇抗旱资金45.35万元,灾民临时救济10万元,购买防寒衣费6万元,解决饮水困难及失学儿童复学6万元,扶助灾民购买生产资料12.3万元,灾民防病治病6万元,灾民住房维修6.6万元。
  1989—2002年,全县共募集赈灾款418.06万元。
  二、其他救济
  其他救济对象,是1989年以前按有关政策确定的。每年由县民政局核实人数,按政策规定的救济标准,将救济金分两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发放到人。2002年,全县其他救济对象共328人,年救济金额20.9367万元。其中:40%精退职工①45人,年救济金14731元;精退老职工②151人,年救济金28978元;投诚起义人员109人,年救济金152280元;宽释人员2人,年救济金3790元;城镇定补人员15人,年救济金4500元;“文化大革命”期间错杀人员的家属4人,年救济金5088元。精退老职工中,有55人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高于精退老职工救济标准,故从2002年1月1日起,55名具有双重身份的人员,享受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标准,其救济金不足部分在优抚经费中列支。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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