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3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分类号: D632
页数: 4
页码: 392-395
摘要: 本章嘉禾县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记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详细分为组织形式、村务公开。
关键词: 嘉禾县 民政 组织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民主选举
  一、村民委员会选举
  1988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组法》)颁布实施。7月,嘉禾县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领导小组成立。县级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骨干800余人,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150余台次,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乡镇村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村组法》,增强村民民主政治意识。9月15日至10月17日,县实施《村组法》领导小组在城关镇进行试点。试点工作的重点是:依法搞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推行民主管理,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城关镇试点结束后,其余16个乡镇,把实施《村组法》,进行村委会换届选举,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结合,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1988年10月至1989年6月)8个乡镇:袁家镇、钟水乡、泮头乡、行廊镇、肖家镇、普满乡、坦坪乡、盘江乡;第二批(1989年7月至1990年12月)8个乡镇:车头镇、塘村镇、广发乡、田心乡、龙潭乡、石桥乡、石羔乡、莲荷乡。
  每个乡镇有一名县级领导负责,每个村委会由乡镇派去3~5名干部组成的工作组协助工作。过去,村干部由上级指定,实施《村组法》,改由村民直接选举。广大村民喜形于色,纷纷写信或打电话通知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回家参加投票选举。全县选民登记人数203781人,参加投票选举人数165062人,参选率81%。239个村民委员会通过村民直接选举,选出村委会成员1008人(男719人、占71.3%,女289人、占28.7%),平均年龄40.2岁,比原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少3.1岁。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历时两年,取得预期的成果。
  1992年,全省统一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二次换届选举。嘉禾由于1990年底结束第一届换届选举,任期未满,经请示上级同意,村委会第二次换届选举没有实施。第三次换届选举于1996年举行,由于工作力度不够,全县244个村民委员会,选民投票选举的204个村,23个村没有进行选举,17个村选举不符合《村组法》规定或候选人得票数没有过半,被宣布选举无效。1998年10月至1999年5月,进行村民委员会第四次换届选举。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这次注意选举有经济头脑、善于聚财理财、带头致富能力强、被群众称为“经济能人”的人入村委会班子。全县选民登记218250人,参选人数201445人,参选率92.3%。244个村民委员会,设中心投票站244个、分投票站189个、流动票箱182个。选举中全部实行差额选举的242个村,部分差额选举的2个村。选举结果,新当选村委主任244人、副主任53人、委员811人,合计1108人;其中“经济能人”145人,占新选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13.08%。
  2002年3月16日至6月30日,进行村民委员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县成立第五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乡镇相继成立领导小组;村由过半数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村民投票选举,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244个村共选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1708人。
  县、乡镇召开各种会议382次,出动宣传车辆205台次,张贴宣传标语1920条,出墙报162期,举办广播电视讲话60余场次,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顺应群众意愿,选举前,各村委会清理村级财务,在村务公开栏公布。选民登记中,共登记选民220510人。各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提名候选人票数多少的实际,确定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全县村委主任最初候选人1628人,最后确定488人为正式候选人;副主任最初候选人312人,最后确定82人为正式候选人;委员最初候选人4920人,最后确定1038人为正式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选举大会,采取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选举村委主任、副主任、委员。全县设中心投票站244个、分投票站385个,参加投票人数203069人,参选率92.1%。
  选举结果,202个村共选出主任202人、副主任58人、委员728人;有42个村没有选举或选举没有成功。对此,有关乡镇派出工作组分头去这些村帮助工作,民政部门派人员加强指导。年底,除钟水乡上泥田村矛盾较多,重新选举条件尚不具备未进行选举外,其余41个村均按要求完成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第五次换届选举共选出村委主任243人、副主任86人、委员764人,合计1093人,其中“经济能人”178人、占新当选村委会成员总人数的16.28%。各乡镇选举领导小组为当选人员颁发《村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二、居民委员会选举
  1989年,全县设置居民委员会14个。1991年5月,嘉禾县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领导小组成立,各乡镇相继成立领导小组。6月初,县、乡镇和居委会分别制订实施方案,全县实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组法》)工作启动。至12月,实施《居组法》后居委会第一次换届选举工作结束。根据农民进城经商办企业、城镇人口增多的情况,全县设置居委会40个,比1989年新增居委会26个:其中城关镇增加6个,塘村镇增加3个,车头镇增加2个,龙潭乡、袁家镇、坦坪乡、莲荷乡、广发乡、钟水乡、田心乡、盘江乡、普满乡原未设居委会,现分别设置1个,泮头乡、石羔乡、石桥乡原未设居委会,现分别设置2个。选民登记15162人,参加投票选举的13796人,参选率91%。新当选居委会主任40人、副主任32人、委员149人,居委会成员合计221人(其中离退休干部、工人85人,占38.5%)。
  1994年,省、市部署进行居委会第二次换届选举。嘉禾因居委会第一届届期未满,经请示上级批准,第二次换届选举没有统一进行。第三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于1997年9月开始。当时由于有些企业破产后实行股份制经营,部分职工离开企业,因此居委会总数有所减少。全县17个乡镇有居委会31个,比1991年减少9个。31个居委会中,城关镇、肖家镇、龙潭镇共有8个居委会任期未满,经批准,当时未进行换届选举,实际进行换届选举的居民委员会为23个。9月初,成立嘉禾县第三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制订《嘉禾县第三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9月24日,召开全县第三次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会后,60余名县、乡镇干部和50余名居委会干部分头到居委会发动居民依法进行换届选举。23个居委会登记选民8505人,参加投票的7995人,参选率94%。确定居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148名,新选出居委会组成人员121人(其中34人连选连任,居委会主任连选连任的11人)。选举后,乡镇选举领导小组给当选的居委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于当年年底结束。
  2000年6月16日,县政府同意印发《嘉禾县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6月22日,县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决定在塘村镇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试点。7月中旬,试点工作结束。8月,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县铺开,10月底结束。33个居民委员会共选出居委会成员98人,其中居委会主任33人、副主任20人、委员45人。居委会成员中,中共党员72人,20—30岁28人、31—50岁37人、51岁以上33人,中专文化以上53人、初中文化30人、小学文化15人。
  第二节 民主管理
  一、组织形式
  1988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县实施《村组法》领导小组在城关镇进行实施《村组法》试点。
  选举村民委员会班子以后,在建立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同时,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其他乡镇各行政村借鉴城关镇经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组织形式不断完善。至1997年,全县244个村民委员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的145个,占59.4%;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165个,占67.6%。199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县委、县政府依据《通知》和《村组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创新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在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及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村委会下属各委员会的同时,要求并鼓励于1999年底前,全县各行政村普遍建立以老年人为主体组成的“四老协会”:老年人协会、计划生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有的村增建禁赌协会)。
  “四老协会”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好村里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文化宣传等社会事务,使村干部腾出精力抓大事,抓经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组织形式的创新,带来村级事务决策管理模式的创新。村干部变“为民做主”为“让民做主”,变“干部包办”为“群众自治”;村民群众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定,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已的事情自己办。农村村务大事实行民主决策,干部和村民群众的积极性调动并凝聚到建设小康社会的事业中来。
  据统计,14年来,全县农村通过村民自治,农民自觉投工13.89万个,自筹资金600万元,自发兴修乡村公路80公里、骨干山塘53口,累计兴修和维修渠道900公里,有效地改善生产条件。石羔乡背里塘村委会用民主的方法、一事一议的方式,让村民参与村务大事决策,1998—2002年兴办四项公益事业。即:筹资15万元,兴建背里塘小学教学楼;集资1.23万元、投工280余个,建设饮水工程,全村户户用上自来水;全村356户村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村委会对贫困户、纯女结扎户补助20%养老保险金;投资2.2万元安装一台50千瓦变压器,改善村民生产生活用电。
  二、村务公开
  1998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5月,嘉禾县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编印《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宣传提纲》1000份,举办各类学习班35期、培训骨干3000余人,抽调8名干部在石羔乡进行村务公开试点。8月7日,县委、县政府召开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工作会议,部署各乡镇把实行村务公开与村民委员会第四届换届选举紧密结合、全面推开。至12月,全县244个村民委员会,有190个建立村务公开栏,占78%;149个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占61%;195个村委会完成财务清理,占79.9%。
  1999年2月,中共郴州市委召开全市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石羔乡党委、政府和塘村镇英花村党支部、村委会在大会上介绍经验。会后,各行政村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村委会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财产和财务收支、新上经济项目、计划生育指标、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机动土地发包、提留统筹方案及村民劳动积累工义务工、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及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补贴、奖金和功绩过失等,如实向群众公开;村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建立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每季度公开一次;每次村务公开后,村党支部、村委会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各村委会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1999年10月26日,湖南省民政厅认定嘉禾县为湖南省村民自治示范县。2000年3月15日,郴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嘉禾县石羔乡、泮头乡、莲荷乡、广发乡、袁家镇、石桥镇、坦坪乡、盘江乡、田心乡、普满乡、肖家镇、龙潭镇、车头镇、行廊镇“村民自治模范乡镇”称号。4月3日,嘉禾县人民政府授予上星罗村等194个村为嘉禾县村民自治模范村。至2002年,全县244个村民委员会,都建立长期性村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并逐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居民委员会参照村民委员会做法,推行居务公开。2002年底,全县33个居民委员会建立长期性居务公开栏的有28个,5个居委会利用会议方式进行居务公开。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阅读

相关地名

嘉禾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