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置帮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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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1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置帮教
分类号: D916.5
页数: 1
页码: 371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98—2002年,全县接茬“两劳”人员350人(劳改释放230人、解除劳教120人),全部得到安置,其中落实责任田土196人、从事个体经营业45人、从事流动作业或外出打工109人。经考察了解,没有发现重新犯罪的。
关键词: 律师 安置帮教 嘉禾县

内容

1997年12月6日,根据湘办〔1997〕71号文件精神,成立“嘉禾县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安帮办”)设在司法局,由司法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基层工作股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职能是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接茬帮教和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1998年,全县各乡镇先后建立安置帮教机构。当年,乡镇安置帮教机构17个,帮教工作人员197名;村级安置帮教工作小组253个,帮教工作人员1568名。为使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无家可归的“三无”人员有安身之地,县安帮办分别于1999年和2000年在广发、坦坪乡,依托广发乡白觉村红砖厂、坦坪乡托山村李良松办的农场建立安置帮教实体,安置“两劳”(劳改、劳教)回归人员36人。为加强与监狱劳改场所的衔接,更好地开展安帮接茬工作,县安帮办还组成特殊帮教团,于2001年9月和2002年9月先后两次专程到桂阳监狱,对嘉禾籍服刑人员进行帮教,把安帮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监狱。
  1998—2002年,全县接茬“两劳”人员350人(劳改释放230人、解除劳教120人),全部得到安置,其中落实责任田土196人、从事个体经营业45人、从事流动作业或外出打工109人。经考察了解,没有发现重新犯罪的。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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