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法律服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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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1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法律服务
分类号: D926.1
页数: 2
页码: 369-370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2002年,全县19个法律服务所及嘉禾县驻广东省东莞市法律顾问室共为714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192件,代写法律文书1610件,协办公证168件。
关键词: 法律服务 嘉禾县

内容

1989年,全县17个乡镇法律服务所,有法律工作者44人,其中司法助理员18人;共受理各类疑难纠纷案526件,调处成功526件,成功率100%;担任常年法律顾问9家,协办公证12件;参与诉讼和非法诉讼代理78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代写法律文书115件,解答法律咨询2301人次。1997年,南岭法律服务所、东塔法律服务所成立。城关法律服务所被省司法厅评为“四好法律服务所”。1999年,嘉禾县驻广东东莞市法律顾问室成立。袁家法律服务所和城关法律服务所胡平武分别被省司法厅评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责任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1999年6月3日,嘉禾县司法局正式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线。当年,共接受咨询电话468件(次)。其中,当即解答427件,约请解答27件,主动上门服务11件,追踪服务3件。法律咨询内容涉及婚姻家庭、债务纠纷、企业改制、土地承包、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等方面。至2002年底,“148”法律服务专线共接受咨询1872人次,上门服务44人次,化解纠纷20件,进行回访16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10余万元。
  2002年6月12日,嘉禾县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当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9起,免收费用近6万元。袁家法律服务所刘秦佑为行廊镇白茅村村民的房屋、田土损害赔偿案提供法律援助,受到村民好评。湖南电视台、《人民调解》杂志、《当代法制报》、《郴州日报》等媒体先后予以报道。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桂求在《湖南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大会上称赞该案是湖南省有史以来最有影响、也最为成功的法律援助案件。
  1989—2002年,全县19个法律服务所及嘉禾县驻广东省东莞市法律顾问室共为714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192件,代写法律文书1610件,协办公证168件。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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