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监所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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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90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监所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1
页码: 363
摘要: 本节介绍了郴州市嘉禾县1989年到2002年开展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保外就医等五种罪犯考察活动。
关键词: 监所检察 检察机关 嘉禾县

内容

1989——2002年,在看守所检察活动中,共立案查办看守所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纠正超期羁押121人次,纠正关押孕妇、乱用械具、违法会见等违法关押活动23人次,向公安机关提出口头、书面纠正意见117次,提审教育在押人员612人次。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牢头狱霸活动6次计48人,查处安全隐患2起,制止在押人员准备爆狱事件1起,制止在押人员自伤、自杀、绝食等非法活动72人次。受理在押人员的申诉3件,立案查处在押人员又犯罪活动6件。同时,配合“严打斗争”在看守所开展“政治攻势”,深挖犯罪14起,澄清事实、揭开假证1件。
  1989—2002年,开展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保外就医五种罪犯(下称“五种人”)的刑法执行活动考察6次,被考察的对象204人次。考察后,对13名罪犯建议重新收监执行。1997年在对监外“五种人”的考察活动中,发现从永州监狱假释回来的罪犯周四苟,犯有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玩弄女性、播放淫秽录像等不法行为。监所检察部门深人调查取证,并向县、市检察院领导作详细汇报,市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建议函”,建议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周四苟的假释,重新收监执行。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是年12月12日做出撤销周四苟假释、收监执行的裁定书,当日将其收监执行。

知识出处

嘉禾县志 1989-2002

《嘉禾县志 1989-2002》

出版者:湖南人民出版社

本志实地记载了湖南省嘉禾县地理环境、经济综述、人口、城乡建设、珠泉经济开发区、农业经济、水利、农机、乡镇企业、工业经济、交通、邮电、商贸经济、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经济综合管理、政党、人民团体、政权、政协等项目的发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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